第七十四章他怎麽舍得。
婚色入骨:厲少的神秘新妻 作者:七月女巫本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開車吧,太太要去哪?”
慕清寒被厲霆深這無賴的樣子氣得不行,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
“總統府。”
厲霆深倒是對慕清寒的聽話非常滿意,咪咪一笑,轉頭對司機道:
“聽到太太說的了嗎?”
“是,厲總。”
司機被厲霆深的笑臉嚇得不輕,畢竟以往見過厲霆深笑容的人,多半都沒有什麽好下場。
趕緊一腳油門把這兩人送到目的地。
“走吧,太太。”
厲霆深下車的動作飛快,在慕清寒還沒有動作的時候他就已經走到了車子的另一側,非常體貼地給慕清寒打開車門,並且還伸出一隻手擋在門邊,避免慕清寒撞到頭。
“厲總不需要去開會嗎?”
“沒有比太太還要重要的事情。”
厲霆深笑容溫溫,慕清寒不怕別人給她來硬的,大不了正麵剛就是了,可麵對這種溫柔攻勢,她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就像一個拳頭打在棉花裏,軟綿綿的沒有任何手感,隻會讓人鬱悶的想吐血。
好吧,隨便你,你愛跟就跟著吧。慕清寒明顯帶著破罐子破摔的心情,不再理會厲霆深。
“今天怎麽有空來了?”
慕北城正坐在大廳裏看著今天的新聞,轉頭看向慕清寒,眼中滿是笑意。
慕清寒才不相信會這麽巧呢。這會兒才幾點。日理萬機的總統大人會在家裏?就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也不可能啊。
看了慕北城一眼,心想,他多半是知道自己會因為容陵的事情上門,所以才會在這裏等著她。
但畢竟是有求於人,慕清寒也不能再像之前那樣和慕北城硬懟,僵硬著一張臉,喊了一聲:
“父親。”
慕清寒還是沒有辦法喊出爸爸這麽親昵的稱呼,可慕北城對此已經非常滿足了,高興地“哎”了一聲,拉著慕清寒坐下,就像是普通人家的父親見到久未歸家的女兒一樣。
“清清啊,時間也差不多了,不如在家裏吃頓飯吧?”
吃飯?慕清寒一頭霧水,看了看時間,下午兩點半,您吃什麽飯呢。不過她現在也不好直接這麽問,隻好答應下來。
慕北城一聽慕清寒答應了,更開心了,一張臉的肌肉抽搐,慕清寒隻覺得一陣壓力山大,總統大人您這是在高興吧。
“爸爸很久都沒有見到你了,來,清清,跟爸爸到書房裏來吧。”
慕清寒不願意叫爸爸,可慕北城叫自己還叫得特別開心。拉著慕清寒的手準備上樓,不可避免地看到像一根電線杆子一樣杵在那的厲霆深。
總統大人明顯不高興地用一種‘你怎麽還在這’的眼神看了眼厲霆深,表麵上還要裝作驚訝地問道:
“你怎麽在這?”
厲霆深心裏冷笑一聲,他一直都在這好嗎?才不相信這位總統老眼昏花到了一個大活人站他邊上都看不見的地步。
“總統大人,太太出門,我自然要寸步不離。畢竟——”
厲霆深說著,還雙眼含笑地看了慕清寒一眼:
“我的太太可是很嬌弱的呢。”
慕清寒隻覺得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惡心得想吐。現在知道她嬌弱了?之前洛師情可勁害她的時候這個男人怎麽什麽也不說。
真是能把人氣死。
“厲總,現在我已經到總統府,就不必擔心了,試問世界上有什麽地方能比總統府更安全的呢?我記得厲總還有事情要做,我就不送你了。”
厲霆深為之氣結,這個女人,居然下逐客令。轉身給助理發了條短信,隨後對慕清寒微微一笑:
“好了,太太現在可以放心了,我今天,已經沒有什麽事情要做的了。”
慕北城剛滿意地看了女兒一眼,就聽到厲霆深這麽說,臉色變冷:
“清清,他要留下來,就讓他留好了,我們家也不缺一副碗筷。”
慕清寒撲哧一笑,這話說的好像厲霆深已經窮到連飯都吃不起,還得上總統府蹭飯吃一樣。
厲霆深狠狠瞪著慕清寒,這個女人居然還敢笑。
“走吧,上次我們之間的談話被人打擾了,這次,我們父女兩個好好談談。”
這個打擾他們談話的人,可不就在眼前站著嗎?慕清寒抿著嘴角偷笑,她剛才從厲霆深手上吃了癟,現在看他吃癟的樣子不要太爽。
跟著慕北城進了書房,上一次進來的時候,因為厲霆深在,匆匆將她帶走,她都沒有好好看過書房裏的布局,今天一看,還真讓慕清寒發現了一點端倪。
她伸手拿起慕北城桌上的相框,照片上是一個帶著草帽的年輕女子,穿著一襲白色長裙,赤著腳,站在一片花海中,裙角微微飛揚,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而在她的邊上,有一個同樣戴著草帽的小娃娃,穿著一身白色碎花小洋裙,張著肉嘟嘟的雙手在花叢中追逐著眼前的一直蝴蝶。
不管怎麽看,都能看出照片裏的人,以及拍這張照片的人,當時的幸福。
慕清寒看著照片許久,突然有一點晶瑩落在相框的玻璃上,慕清寒趕緊拽了衣袖去擦,抬頭已是淚流滿麵。
語氣澀澀地道:
“這張照片,沒想到總統大人還留著呢,我還以為,它早就不在了。”
這張照片上的小娃娃正是年僅兩歲,走路還不是很穩當的慕清寒。而那個年輕漂亮的女子,是她的媽媽。
她一直以為,這張照片已經被扔掉了,或者,被燒了,畢竟慕北城,是一個為了前途可以拋妻棄女的人啊。
慕北城看到女兒這個樣子,心裏也是不好受,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這是阿阮和你的照片,我怎麽會舍得呢?”
慕北城這話落在慕清寒耳中就是一個笑話。他怎麽舍得?哈哈,多好笑啊。
一個能夠殘忍將自己的妻女趕出家門,眼看著自己的妻子,自己親生女兒淪落街頭,五年。五年裏頭都不聞不問的男人,會舍不得一張照片?
他留著這張照片做什麽?為了自己能夠心安嗎。是為了自己每夜夢中,好過一點嗎?
慕清寒被厲霆深這無賴的樣子氣得不行,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
“總統府。”
厲霆深倒是對慕清寒的聽話非常滿意,咪咪一笑,轉頭對司機道:
“聽到太太說的了嗎?”
“是,厲總。”
司機被厲霆深的笑臉嚇得不輕,畢竟以往見過厲霆深笑容的人,多半都沒有什麽好下場。
趕緊一腳油門把這兩人送到目的地。
“走吧,太太。”
厲霆深下車的動作飛快,在慕清寒還沒有動作的時候他就已經走到了車子的另一側,非常體貼地給慕清寒打開車門,並且還伸出一隻手擋在門邊,避免慕清寒撞到頭。
“厲總不需要去開會嗎?”
“沒有比太太還要重要的事情。”
厲霆深笑容溫溫,慕清寒不怕別人給她來硬的,大不了正麵剛就是了,可麵對這種溫柔攻勢,她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就像一個拳頭打在棉花裏,軟綿綿的沒有任何手感,隻會讓人鬱悶的想吐血。
好吧,隨便你,你愛跟就跟著吧。慕清寒明顯帶著破罐子破摔的心情,不再理會厲霆深。
“今天怎麽有空來了?”
慕北城正坐在大廳裏看著今天的新聞,轉頭看向慕清寒,眼中滿是笑意。
慕清寒才不相信會這麽巧呢。這會兒才幾點。日理萬機的總統大人會在家裏?就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也不可能啊。
看了慕北城一眼,心想,他多半是知道自己會因為容陵的事情上門,所以才會在這裏等著她。
但畢竟是有求於人,慕清寒也不能再像之前那樣和慕北城硬懟,僵硬著一張臉,喊了一聲:
“父親。”
慕清寒還是沒有辦法喊出爸爸這麽親昵的稱呼,可慕北城對此已經非常滿足了,高興地“哎”了一聲,拉著慕清寒坐下,就像是普通人家的父親見到久未歸家的女兒一樣。
“清清啊,時間也差不多了,不如在家裏吃頓飯吧?”
吃飯?慕清寒一頭霧水,看了看時間,下午兩點半,您吃什麽飯呢。不過她現在也不好直接這麽問,隻好答應下來。
慕北城一聽慕清寒答應了,更開心了,一張臉的肌肉抽搐,慕清寒隻覺得一陣壓力山大,總統大人您這是在高興吧。
“爸爸很久都沒有見到你了,來,清清,跟爸爸到書房裏來吧。”
慕清寒不願意叫爸爸,可慕北城叫自己還叫得特別開心。拉著慕清寒的手準備上樓,不可避免地看到像一根電線杆子一樣杵在那的厲霆深。
總統大人明顯不高興地用一種‘你怎麽還在這’的眼神看了眼厲霆深,表麵上還要裝作驚訝地問道:
“你怎麽在這?”
厲霆深心裏冷笑一聲,他一直都在這好嗎?才不相信這位總統老眼昏花到了一個大活人站他邊上都看不見的地步。
“總統大人,太太出門,我自然要寸步不離。畢竟——”
厲霆深說著,還雙眼含笑地看了慕清寒一眼:
“我的太太可是很嬌弱的呢。”
慕清寒隻覺得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惡心得想吐。現在知道她嬌弱了?之前洛師情可勁害她的時候這個男人怎麽什麽也不說。
真是能把人氣死。
“厲總,現在我已經到總統府,就不必擔心了,試問世界上有什麽地方能比總統府更安全的呢?我記得厲總還有事情要做,我就不送你了。”
厲霆深為之氣結,這個女人,居然下逐客令。轉身給助理發了條短信,隨後對慕清寒微微一笑:
“好了,太太現在可以放心了,我今天,已經沒有什麽事情要做的了。”
慕北城剛滿意地看了女兒一眼,就聽到厲霆深這麽說,臉色變冷:
“清清,他要留下來,就讓他留好了,我們家也不缺一副碗筷。”
慕清寒撲哧一笑,這話說的好像厲霆深已經窮到連飯都吃不起,還得上總統府蹭飯吃一樣。
厲霆深狠狠瞪著慕清寒,這個女人居然還敢笑。
“走吧,上次我們之間的談話被人打擾了,這次,我們父女兩個好好談談。”
這個打擾他們談話的人,可不就在眼前站著嗎?慕清寒抿著嘴角偷笑,她剛才從厲霆深手上吃了癟,現在看他吃癟的樣子不要太爽。
跟著慕北城進了書房,上一次進來的時候,因為厲霆深在,匆匆將她帶走,她都沒有好好看過書房裏的布局,今天一看,還真讓慕清寒發現了一點端倪。
她伸手拿起慕北城桌上的相框,照片上是一個帶著草帽的年輕女子,穿著一襲白色長裙,赤著腳,站在一片花海中,裙角微微飛揚,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而在她的邊上,有一個同樣戴著草帽的小娃娃,穿著一身白色碎花小洋裙,張著肉嘟嘟的雙手在花叢中追逐著眼前的一直蝴蝶。
不管怎麽看,都能看出照片裏的人,以及拍這張照片的人,當時的幸福。
慕清寒看著照片許久,突然有一點晶瑩落在相框的玻璃上,慕清寒趕緊拽了衣袖去擦,抬頭已是淚流滿麵。
語氣澀澀地道:
“這張照片,沒想到總統大人還留著呢,我還以為,它早就不在了。”
這張照片上的小娃娃正是年僅兩歲,走路還不是很穩當的慕清寒。而那個年輕漂亮的女子,是她的媽媽。
她一直以為,這張照片已經被扔掉了,或者,被燒了,畢竟慕北城,是一個為了前途可以拋妻棄女的人啊。
慕北城看到女兒這個樣子,心裏也是不好受,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這是阿阮和你的照片,我怎麽會舍得呢?”
慕北城這話落在慕清寒耳中就是一個笑話。他怎麽舍得?哈哈,多好笑啊。
一個能夠殘忍將自己的妻女趕出家門,眼看著自己的妻子,自己親生女兒淪落街頭,五年。五年裏頭都不聞不問的男人,會舍不得一張照片?
他留著這張照片做什麽?為了自己能夠心安嗎。是為了自己每夜夢中,好過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