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好嗎?要不要叫大夫?”常泰蹲下來,看著徐淩的前妻:“抱歉,如果我知道屍體是這個樣子的,我不會讓你來的。這個樣子,已經沒有了讓家屬辨認的價值。”


    “不,他是徐淩,他就是我的前夫徐淩。”徐淩前妻指著焦屍那嚴重變形的手:“你看,他手上有塊表,那塊手表是我們讀大學的時候,我送他的生日禮物。那是一塊真正的老手表,不是仿舊的,而是我從舊貨市場淘來的。他當時還取笑我,說我小氣,舍不得給他買一塊上檔次的,時尚一點的男士手表。我告訴他,不是我舍不得,而是我喜歡這塊舊手表,因為舊表更能夠代表時間,我希望我們的感情也能像這塊手表一樣,在經過十幾年,二十幾年,甚至是四五十年之後依然能夠穩穩的走著。


    老東西比新東西好的地方在於它的工藝,而且也不容易被大火燒的沒了形狀。還有,你知道嗎?雖然我把這塊手表送給他了,他也珍藏起來了,可因為覺得款式不好看,所以在我們結婚的那些年裏頭,他始終都沒有戴過,隻是隔三差五的拿出來擦一擦,做一下日常的維護。反倒是這兩年,他開始戴這塊手表了。我知道他是什麽意思,他是希望我看在這塊手表的麵兒上能夠原諒他。


    可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就算是再美好的記憶,也隻是記憶。我們離婚了,再也沒有任何的關係了,而且他再婚了,是另外一個女人的丈夫了,我能做什麽呢?做他新的感情生活裏的小三?搞笑是不是?我沒有那麽不要臉。”


    徐淩前妻慢慢從地上起來,走到焦屍前,撫摸著那塊已經被嚴重燒變形的手表:“你們刑警隊都是有法醫的吧,我看過電視劇,知道法醫都是很厲害的。徐淩右手上有塊刺青,就在這塊手表下麵。刺青是我的名字,也是我們戀愛的時候,他去弄的。畢業之後,因為工作,他不好叫人看見他年少衝動的印記,不是用手表遮著,就是用衣服擋著。那些刺青的顏料應該沒那麽容易燒掉,你們檢驗一下,看看有沒有。另外,我知道dan對比,你們也可以提取他的基因組織跟我的兩個女兒做對比。我能肯定,他就是徐淩,就是我的前夫徐淩。”


    “你放心,我們會進一步核實他的身份。”


    徐淩前妻點點頭:“我能不能提個請求,我想單獨的跟他待一會兒。”


    “這個——”常泰看了下四周的環境。


    徐淩前妻卻看著他笑了,是那種很辛酸的笑。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擔心我一個女人,獨自待在這種環境裏會害怕是不是?沒關係的,我不害怕。獨自帶著女兒的這些年,我什麽沒經曆過。有些活人,比躺在這裏的死人可怕多了。再說了,每一個躺在這裏的人都是外麵那些活人舍不得的親人。大家都活過,將來也都會躺在這裏,有什麽大不了的。”


    “你真的可以嗎?”常泰問。


    徐淩前妻點點頭:“我可以的。”


    “撐不住了就叫我,我姓常,叫常泰,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也可以叫我常警官。我跟這位大爺就守在門外。”


    “謝謝。”徐淩前妻輕輕點頭。


    醫院的停屍間裏雖然安裝的有排氣扇,可房間裏終年都被死氣環繞。徐淩前妻,並沒有別的什麽動作,隻是站在徐淩的焦屍前,一動不動的看著他。


    “徐淩,你知道嗎?我曾經特別恨你,甚至一度希望你死於非命,不得善終。我那麽愛你,一心一意的對你,可你卻背叛了我們的感情,背叛了我們的婚姻,甚至絲毫不顧及我們多年的夫妻情分,不顧及我那顆傷痕累累的心,當著我的麵說你有多愛那個女人。


    可怨恨是因為愛,詛咒是因為愛而不得。我得承認,即便離婚了,即便我們已經離婚了這麽多年了,我這心裏依然是放不下你的。你不要死了好不好?你活過來好不好?我已經放手了,我已經成全你和安寧那個壞女人了,你為什麽不好好過日子,為什麽還要回來找我們,為什麽還要躺在這裏,為什麽變成了一具這麽可憐的焦屍。


    徐淩,我不詛咒你了,我早就不詛咒你了呀。”


    徐淩前妻深吸了口氣,繼續道:“你還記得你是怎麽追求我的嗎?你說,我長得就像你的女朋友。多俗的套路啊,我居然上了你的當,居然真的做了你的女朋友。還有,你記得我們戀愛的時候有多窮嗎?口袋裏揣著幾塊錢去逛市裏的免費公園。那幾塊錢,也就夠來回坐公交車的。


    你說等將來有錢了,一定帶我去看最好的風景,去住最好的酒店。後來,我們終於有錢了,你也帶我去看了很多好看的風景,住了很多各具特色的酒店,可我們再也不能像當初逛免費公園那樣的快樂了。


    你還記得結婚的時候,你對我爸媽說的什麽話嗎?你說請他們放心,就算你這輩子沒什麽大的本事,你也會努力對我好。你說,你能給我的就是對我好。


    那些誓言,承諾全都在耳邊,你卻變了,你甚至告訴我,我們之間根本沒有愛情,有的就隻是親情。


    好,就算我們隻有親情,就算我們隻是親人,你也不能就這麽拋下我,拋下我們的女兒不管不問啊。你知不知道,一個女人獨自帶著兩個孩子在這世上生活究竟有多難。


    徐淩,你這個混蛋,你這個逃兵,你這個懦夫,你倒是給我起來啊。我都沒死呢,你死什麽啊。”


    徐淩前妻一邊哭,一邊罵,可最後隻是握住了他那隻戴著手表的手。


    “你等著我,在奈何橋邊等著我,等我把我們的孩子給養大了,我就去找你。你還欠我一個道歉,還欠我一個巴掌沒還呢。徐淩,你不能就這麽走了,你要是走了,我這些年的委屈,怨恨,憤怒都該去找誰算賬啊。”


    徐淩前妻哭得嗚嗚的,徐淩的鬼魂卻慌張的站在她的身後。這種慌張,是他這些年少有的情緒,他就像是剛剛談戀愛時候的那種毛頭小子,在麵對自己戀人的指責時,顯得手足無措,不知該怎麽辦好。


    “心裏很著急,很難過?”刑如意抱著小貓從牆的另外一側走出來。


    徐淩看看她,又看看她掛在腰間的那塊鬼牌,低下頭沒有說話。


    “如果早知你的人生會是這樣結束的,你會不會從一開始就不會犯錯?”


    “我以為我不愛她。”徐淩深情的看著自己的前妻:“直到將死之時,我才弄明白自己的心意。我是不是很蠢,而且蠢得無可救藥。”


    “你不是我見過最蠢的,有些人活著的[-首發]時候糊塗,死了更糊塗。臨了,都弄不清楚自己這一輩子都是怎麽交代出去的。”


    “遇見我前妻的時候,我剛剛失戀,而且是少年時代的那種無疾而終的暗戀。我特別傷心,特別難過,特別需要一段完整的戀愛來證明我的人生不是失敗的。她特別好,真的特別好,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也是一心一意的。可男人嘛,天生就是賤骨頭,總是追逐著那些對自己不屑一顧的,傷害著身邊那個總是不計得失對自己好的。當我準備犯錯的時候,我就開始推卸責任,我告訴自己,我根本不愛我的前妻,因為她從頭到腳都不是那種值得讓我去愛的女人。


    我前妻個子高,身材好,而且屬於那種怎麽吃都不會胖的人,我卻告訴我自己,我喜歡身材嬌小的,微胖的,手感好的。


    我前妻是健康的小麥色皮膚,我就告訴自己,我喜歡那種皮膚白的。


    我前妻是標準的中式風格的丹鳳眼,我就告訴自己,我喜歡那種大眼睛,雙眼皮的。


    我前妻很自立,不管是戀愛的時候,還是結婚的時候,她能夠自己解決的事情從來都不會麻煩我,她不想讓自己成為依靠著男人而生的菟絲花,而是成為能夠跟我並肩戰鬥,共擔風雨的白楊樹。可我呢,我卻告訴自己,我喜歡的是那種讓我有成就感,非常依賴我,連個瓶蓋子都扭不開的嬌滴滴的小媳婦。


    我前妻用盡一切來證明她愛我,我卻用盡一切來證明我其實是不愛她的。因為愛,就要背負責任,背負愧疚,背負自己是個渣男的事實。用真愛來掩飾自己的卑鄙,似乎是渣男渣女們慣用的伎倆。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再婚的妻子是你理想中的女人嗎?”


    “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是的。她不高不矮,身材微胖,皮膚很白,長得還比我前妻漂亮。當然,也有人說,她長得不如我的前妻,氣質也不如她好,可鬼迷心竅的我就認為我的前妻事事都不如安寧。我前妻幾乎做任何的事情都不需要我,反而還像照顧一個孩子那樣的照顧我,安寧則像是一個需要被我照顧的孩子。最初的時候,我很享受這份照顧她的感覺,可真結婚了,我反而感覺累,很累很累,我不再需要菟絲花,而是需要一棵不懼風雨的白楊樹。


    我甚至開始整夜整夜的做夢,夢裏全都是跟我前妻在一起的那些過往。夢見她好的時候,我會跟著開心,夢見她不好的時候,我心裏就跟那啥似的,難受的一陣兒一陣兒的。”


    徐淩用特別糾結的表情看著刑如意問了句:“這是不是就是別人說的,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得到的永遠都是不會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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