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畫卷上的紫衫人
早晨九點過了,沈立見父親還沒回來,心中焦急,就給他打了個電話,說自己已經回家,有事要找他。[..info超多好看小說]
父親似乎並不感到意外,隻淡淡地問:“什麽時候到的?”
“昨晚十二點。”
“聽說你都上中央電視台了?情況怎麽樣?”
“……還是等您回來再說吧。”
父親在城裏辦完事,臨近中午,才駕著他那輛三菱帕傑羅回到家裏。
隨車回來的母親和兒子打過招呼,立即跑進廚房弄飯去了。
父子兩人坐在涼爽的客廳裏,沈立為父親沏好茶,便開始說起自己的經曆。他從報名參加央視鑒寶節目開始,將這幾天的經過一一講了出來。其中,特別詳盡地講述了那兩個奇怪的夢。
最後,沈立說:“您知道,以前我是從來不信這些的。但這次……兩個夢裏出現同一個人,說的同一件事,這也太……蹊蹺了吧?”
父親不動聲色地聽他講完後,才問道:“你是說,兩次出現在夢中的都是一個身穿紫衫的白發老頭?”
“是的,”沈立補充說,“還拄著一根龍頭拐杖。”
“你等等!”
父親說罷忽然起身,快步向裏屋走去。
不一會兒,父親回到客廳,將手中的一幅畫卷在茶幾上鋪開,對沈立說:“你來看看這個。”
沈立幫著展開畫卷,待畫麵全部展現出來,沈立驚得目瞪口呆,忙問:“這畫是從何而來?”
父親說:“是和那黑匣子一起挖出來的。”
沈立深深吸了一口氣,抑製著自己激動的心情,盡量用平靜的語氣地說:“就是他,夢中那位白發老人。模樣、表情、衣著,還有拐杖,與夢中所見都是一模一樣!他……他是誰?”
此時,沈進寶才長歎一聲,喃喃說道:“果然不出所料,原來真的是他!”
“誰?!”
父親端起茶杯喝了兩口,然後,向沈立講起一樁家族往事―
清朝同治年間,是沈家最為鼎盛時期。當時,沈家主事的頭麵人物名叫沈蒼梧,曾中過舉人,卻不願做官,恪守“耕讀持家”的祖訓,修橋鋪路辦書院,造福鄉梓。因為家產雄厚,樂善好施,被鄉人稱做“沈大善人”,聲望極高。
當時,有一個新科進士被派到黔江任縣令。為紮穩根基,籠絡地方賢達,那縣令初來乍到,即到沈家拜會。縣令原是讀嫻熟,與沈蒼梧一見如故,相談甚歡,兩人遂成莫逆。從此,縣令公務之餘,便常到沈家莊園走動。
哪想到知人知麵不知心,這個表麵知書達理的儒雅縣令,骨子裏竟是一個禽獸不如的下流東西。由於經常到沈府走動,他看上了府中一個聰明伶俐頗有姿色的使女,想要納為侍妾。沈蒼梧是個厚道之人,雖然心中不悅,想到文人風流,卻也願成其美。便任由那縣令央管家前去說媒,並不幹涉。誰知數次說親,無奈那使女死活不幹,這事也就擱下了。
縣令卻不死心,明娶不成,又謀劃著暗施手腳。
一次,使女進城辦事,被縣令探知,竟然色膽包天,讓手下人扮成蒙麵劫匪,從郊外將使女秘密擄至縣衙。縣令先是使人以富貴相誘,溫言勸說,卻招致使女破口大罵。那縣令惱羞成怒,急不可耐地將使女強行奸汙,指望將生米煮成熟飯,以此逼其就範。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脫無望,竟一頭撞死在衙門裏。
這縣令身為一方父母官,心想小小一樁風流韻事,原本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想惹惱一個烈女,鬧出人命來,這事就不得不費番腦筋了。縣令先是花錢買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並嚴密封鎖住消息,指望就此給遮掩了。
但沈府一個大活人平白無故地失了蹤,畢竟不同於小貓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處尋找好幾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擄走了。這土匪劫人,要麽是複仇,要麽是綁票。一個小小丫頭,從未與人結怨,不可能是複仇;若說綁票,目的是為了要錢,可幾天過去了又沒消息。沈蒼梧感覺事情有些蹊蹺,遂告上了衙門。
那縣令一聽,當著沈蒼梧的麵,驚堂木拍得“啪啪”直響,勃然大怒說:“這還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我的治下出現劫匪!傳捕頭來,著他限期破案,捉拿匪徒,一定要救出姑娘來!”
沈蒼梧見縣令決心果斷,態度積極,遂放心回府。可左等右待,卻是毫無消息。多次去縣衙催問,總是說正在追查,已有若幹線索雲雲。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沈家在等待破案的過程中,隱隱約約聽到一些消息。沈蒼梧通過蛛絲馬跡漸漸猜到一個大概,然後通過賄賂手段讓縣令的一個手下說出了全部實情,並找到了掩埋使女屍身的地方。
人贓俱在,沈蒼梧一紙訴狀便將縣令告上了州衙。
縣令倒是爽快,事情一穿幫,並不隱諱,立馬找到沈蒼梧,想要私了,表示願意拿出一大筆錢來,安撫死者家屬。
沈蒼梧氣得直罵“衣冠禽獸”,揮杖將縣令趕出了家門。
縣令知道私了無望,便轉了方向,一心一意巴結權貴,極力鑽營官場。同時,又釜底抽薪,將出賣他的手下派去涪陵公幹,結果在滔滔烏江之中船毀人亡。
這沈蒼梧原是血性之人,見不得朗朗乾坤有如此齷齪之事,鐵心要將這場官司打到底,將縣令繩之以法,為使女討回公道。
在清朝末年,官場腐敗已至極點,錢權交易,官官相護,根本沒有什麽正義公理可言。一條人命在掌權的官家眼中,也就和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可憐沈蒼梧一介書生,不明個中道理,人家背後陰使手腳,他卻要堂堂正正以理服人。這一場官司,就這麽曠日持久,一直打了二十多年,從同治年間打到了道光年間。
據說,那位縣令因為這官司與官場混熟了,居然因禍得福,官越做越大,最後由七品芝麻官升至三品大員,去浙江掌管一方做了什麽學政。而沈家在那二十多年裏,為這樁官司耗去大半家產,最後落得個無果而終。沈蒼梧也由一個四十來歲的精壯漢子,耗到了年過花甲,須發全白。但他仍然咽不下這口氣,隻身一人去了京城。
早晨九點過了,沈立見父親還沒回來,心中焦急,就給他打了個電話,說自己已經回家,有事要找他。[..info超多好看小說]
父親似乎並不感到意外,隻淡淡地問:“什麽時候到的?”
“昨晚十二點。”
“聽說你都上中央電視台了?情況怎麽樣?”
“……還是等您回來再說吧。”
父親在城裏辦完事,臨近中午,才駕著他那輛三菱帕傑羅回到家裏。
隨車回來的母親和兒子打過招呼,立即跑進廚房弄飯去了。
父子兩人坐在涼爽的客廳裏,沈立為父親沏好茶,便開始說起自己的經曆。他從報名參加央視鑒寶節目開始,將這幾天的經過一一講了出來。其中,特別詳盡地講述了那兩個奇怪的夢。
最後,沈立說:“您知道,以前我是從來不信這些的。但這次……兩個夢裏出現同一個人,說的同一件事,這也太……蹊蹺了吧?”
父親不動聲色地聽他講完後,才問道:“你是說,兩次出現在夢中的都是一個身穿紫衫的白發老頭?”
“是的,”沈立補充說,“還拄著一根龍頭拐杖。”
“你等等!”
父親說罷忽然起身,快步向裏屋走去。
不一會兒,父親回到客廳,將手中的一幅畫卷在茶幾上鋪開,對沈立說:“你來看看這個。”
沈立幫著展開畫卷,待畫麵全部展現出來,沈立驚得目瞪口呆,忙問:“這畫是從何而來?”
父親說:“是和那黑匣子一起挖出來的。”
沈立深深吸了一口氣,抑製著自己激動的心情,盡量用平靜的語氣地說:“就是他,夢中那位白發老人。模樣、表情、衣著,還有拐杖,與夢中所見都是一模一樣!他……他是誰?”
此時,沈進寶才長歎一聲,喃喃說道:“果然不出所料,原來真的是他!”
“誰?!”
父親端起茶杯喝了兩口,然後,向沈立講起一樁家族往事―
清朝同治年間,是沈家最為鼎盛時期。當時,沈家主事的頭麵人物名叫沈蒼梧,曾中過舉人,卻不願做官,恪守“耕讀持家”的祖訓,修橋鋪路辦書院,造福鄉梓。因為家產雄厚,樂善好施,被鄉人稱做“沈大善人”,聲望極高。
當時,有一個新科進士被派到黔江任縣令。為紮穩根基,籠絡地方賢達,那縣令初來乍到,即到沈家拜會。縣令原是讀嫻熟,與沈蒼梧一見如故,相談甚歡,兩人遂成莫逆。從此,縣令公務之餘,便常到沈家莊園走動。
哪想到知人知麵不知心,這個表麵知書達理的儒雅縣令,骨子裏竟是一個禽獸不如的下流東西。由於經常到沈府走動,他看上了府中一個聰明伶俐頗有姿色的使女,想要納為侍妾。沈蒼梧是個厚道之人,雖然心中不悅,想到文人風流,卻也願成其美。便任由那縣令央管家前去說媒,並不幹涉。誰知數次說親,無奈那使女死活不幹,這事也就擱下了。
縣令卻不死心,明娶不成,又謀劃著暗施手腳。
一次,使女進城辦事,被縣令探知,竟然色膽包天,讓手下人扮成蒙麵劫匪,從郊外將使女秘密擄至縣衙。縣令先是使人以富貴相誘,溫言勸說,卻招致使女破口大罵。那縣令惱羞成怒,急不可耐地將使女強行奸汙,指望將生米煮成熟飯,以此逼其就範。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脫無望,竟一頭撞死在衙門裏。
這縣令身為一方父母官,心想小小一樁風流韻事,原本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想惹惱一個烈女,鬧出人命來,這事就不得不費番腦筋了。縣令先是花錢買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並嚴密封鎖住消息,指望就此給遮掩了。
但沈府一個大活人平白無故地失了蹤,畢竟不同於小貓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處尋找好幾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擄走了。這土匪劫人,要麽是複仇,要麽是綁票。一個小小丫頭,從未與人結怨,不可能是複仇;若說綁票,目的是為了要錢,可幾天過去了又沒消息。沈蒼梧感覺事情有些蹊蹺,遂告上了衙門。
那縣令一聽,當著沈蒼梧的麵,驚堂木拍得“啪啪”直響,勃然大怒說:“這還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我的治下出現劫匪!傳捕頭來,著他限期破案,捉拿匪徒,一定要救出姑娘來!”
沈蒼梧見縣令決心果斷,態度積極,遂放心回府。可左等右待,卻是毫無消息。多次去縣衙催問,總是說正在追查,已有若幹線索雲雲。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沈家在等待破案的過程中,隱隱約約聽到一些消息。沈蒼梧通過蛛絲馬跡漸漸猜到一個大概,然後通過賄賂手段讓縣令的一個手下說出了全部實情,並找到了掩埋使女屍身的地方。
人贓俱在,沈蒼梧一紙訴狀便將縣令告上了州衙。
縣令倒是爽快,事情一穿幫,並不隱諱,立馬找到沈蒼梧,想要私了,表示願意拿出一大筆錢來,安撫死者家屬。
沈蒼梧氣得直罵“衣冠禽獸”,揮杖將縣令趕出了家門。
縣令知道私了無望,便轉了方向,一心一意巴結權貴,極力鑽營官場。同時,又釜底抽薪,將出賣他的手下派去涪陵公幹,結果在滔滔烏江之中船毀人亡。
這沈蒼梧原是血性之人,見不得朗朗乾坤有如此齷齪之事,鐵心要將這場官司打到底,將縣令繩之以法,為使女討回公道。
在清朝末年,官場腐敗已至極點,錢權交易,官官相護,根本沒有什麽正義公理可言。一條人命在掌權的官家眼中,也就和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可憐沈蒼梧一介書生,不明個中道理,人家背後陰使手腳,他卻要堂堂正正以理服人。這一場官司,就這麽曠日持久,一直打了二十多年,從同治年間打到了道光年間。
據說,那位縣令因為這官司與官場混熟了,居然因禍得福,官越做越大,最後由七品芝麻官升至三品大員,去浙江掌管一方做了什麽學政。而沈家在那二十多年裏,為這樁官司耗去大半家產,最後落得個無果而終。沈蒼梧也由一個四十來歲的精壯漢子,耗到了年過花甲,須發全白。但他仍然咽不下這口氣,隻身一人去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