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檢查完了,得出結論,“毛毛全都立起來了。”


    他瞟了我一眼,神情略危險,“有這麽明顯?”


    “沒錯。”我說:“honey!你看又高興地立起來了。”


    他又笑。


    逛街是很必要的,韓千樹起床時伸著懶腰感歎,“好累!”


    “你腎還好嗎?”


    他認真地回答,“看樣子不太好。”


    “那完蛋了!”我拉住他:“快去醫院!”


    他嚇了一跳,“怎麽了?”


    “趁著還沒病變趕緊賣了給我買新衣服穿啊!”


    “你皮癢啊?”他擼起了袖子。


    “你咬我呀!”


    “啊嗚”,他真的咬住了我的肩膀。


    我倆吃早飯的時候,郵遞員照常來了。


    我們幾天沒取報紙了,郵箱已經滿了,郵遞員便告訴我們說郵箱塞不下了。


    我便過去開郵箱,拿出報紙的同時,突然聽到“當啷”一聲。


    蘸著血的紅色水果刀,掉到了地上。


    我現在看到它真的已經處亂不驚,也沒驚動韓千樹,把報紙扔到地上,翻了翻,找到了卡片。


    是一封請柬,裏麵寫著:


    送呈徐小姐啟


    謹定於公曆11月18日(星期一)農曆十一月二十日為舉行繁盛、林至美婚禮。


    恭請徐妍與未婚夫光臨寒舍


    時間:上午9:00時


    神經病!


    我光看到請柬肯定立刻就撕了,問題是伴隨著請柬而來的是刀子。


    我拿報紙裹著刀子拿回了家,放到桌上,韓千樹也嚇了一跳,蹙起了眉,“這是什麽?”


    “讓我帶著你去參加他的婚禮。”


    他拿起了請柬,看了一眼,表情開始不爽。


    “我覺得咱們還是去吧。”我說:“看看他想幹什麽。我買一對鍾給他們送去。”


    “我聯絡下我叔叔,他們要辦party,警方肯定要盯他們。”上次我跟他結婚時,警方就在外圍布置了警力,這是後來我父母告訴我的,“去沒事,別出事就行。”


    “好。”我真想給繁盛打個電話罵他,想想還是算了。


    韓千樹聯絡過後,神色稍緩,“我叔叔說他會請他朋友安排警察陪我們一起去,他們正好想要調查他們家,這是個機會。”


    我點了點頭,說:“要不你就讓警察陪著我。”


    “別說這種話,沒辦法拒絕是我沒本事。”


    “好了。”我及時摟住他,阻止他的自責,“去個婚禮而已,又不用掏錢,還能吃點好的。”


    他無奈極了,沒有說話。


    這件事給我倆頭頂蒙上了一層烏雲,因為我們都知道,進繁盛家的那扇門需要過檢,和機場一樣,禁止佩戴槍支和利器,包括水果刀和指甲刀。


    也就是陪我們去的警察也沒有槍,會冒充成為我們的保鏢,進去探探情況。


    我覺得他們探不到什麽,因為繁盛既然叫我過去,就必然會料到我們會帶警察,那肯定會有所防範。


    請柬發現得很晚了,婚禮就在後天。我和韓千樹搞了兩件防彈衣,他弄了個硬塑料的刀片帶在了身上,女式禮服笨重,我也沒什麽力氣,便沒有準備有攻擊性的物品。


    禮服自然不能買街上那種,畢竟繁盛的婚禮級別太高。現訂又來不及,不過我有第一次結婚後攢下的一些沒有穿過的高級禮服,雖然顏色全都偏暗,不過前夫結婚,我被迫過去,照著葬禮穿就可以。


    全部準備妥當後,我請了化妝師,一早來幫我化妝做頭發。


    十八號本來是我倆注冊的日子,結果繁盛好死不死地逼我們去看他結婚,比他告訴我的還晚了一個月。個人渣!


    所以十六號晚上時,我們簡直不要太鬱悶。韓千樹不會把這種情緒露在臉上,看上去還挺淡定。


    我怎麽想都生氣,說:“十八號明明是咱們注冊的日子,他這樣肯定是故意的!”


    “嗯。”他點頭,輕描淡寫地說:“我也這麽想。”


    “我氣死了,九點鍾就去,不知道幾點才能回來。錯過了大使館就還要預約一次。”


    他用手肘撐起了頭,摸著我的肚子,注視著我的眼睛,問:“你真的很想跟我結婚麽?”


    “你現在才問是不是太晚了點?”床都快滾塌了他跟我說這個!


    “有時候也有點擔心,你會不會隻是因為他一直在壓迫你。”他認真地解釋,“產生了逆反的心理。”


    “我一直都很逆反。”


    他沒說話。


    我正色起來,“你覺得我不夠愛你?”


    “不是……”他歎了口氣,輕輕地說:“畢竟他有孩子,有時我也會不安。而且看樣子他不打算輕易忘記你。”


    “你放心,我承認我有一段時間不太理性,但後來真的一直都很清醒。”我摟住他的腰,也看著他的眼睛,這樣顯出我真誠,“孩子不能抹殺他所有的錯,否則這世上隻要有孩子就沒有人會離婚。我想跟你走一輩子,希望為時不晚,也希望你問我的問題,在你心裏的答案是好的。”


    他摟緊了我,柔聲說:“那就明天去注冊吧。”


    “啊?明天才十七號。”


    “我知道。”他吻著我的臉,笑著說:“有朋友在大使館工作,跟他商量過了,說能提前一天給我們辦。”


    我忍不住敲他的背,“你都搞定了還問我!”


    害我不爽好幾天!


    “對不起,是我太多慮了。”他無奈的口氣柔弱而纏綿,手掌揉著我的背,越抱越緊,“有時也會擔心失去你,結婚前似乎還可以承受,但我很希望結了婚就再也不要變。”


    “放心。”我抱緊了他,“爺這輩子都不變。”


    第二天一早,我倆早早地起來,穿上新衣服,弄得很是體麵,去拿結婚證。


    程序其實蠻簡單的,也不需要宣誓。因為熟人專程幫我們辦也沒有排隊,很快就搞定了。


    我總覺得繁盛是故意跟我們撞車,所以成功拿證之後,我如同成功偷到大熊貓的賊一樣竊喜。


    出來之後,我倆站在使館門口,我樂不可支地問他,“照個相不?”


    “好。”


    我們請了一位路人幫忙照相,我倆捧著結婚證,靠在一起,站在大使館門口,傻笑得快要流口水。


    第三次結婚了。


    這次是唯一一次感受到婚姻帶來的幸福和狂喜。


    且是唯一一次有一種曬遍社交軟件衝動的婚姻。


    路人把手機還給我們的時候,笑著對我們說:“恭喜!”


    我倆道了謝,路人便笑著走了。


    我問:“你開不開心?”


    “開心。”他這個人不愛笑,比較嚴肅,但他今天一都抿著嘴,露著迷人的弧度。


    優雅的人,狂喜也是優雅的。


    “那……”


    他突然按住了我的肩,看著我的眼睛,說:“閉眼。”


    我連忙閉上眼睛。


    毫不意外的,吻,落到了我的嘴邊。


    我伸出舌尖舔了舔,被他吮了進去。於是我餓狼般地摟住了他的脖子,他則順從地抱住了我的腰,四兩撥千斤地消解了我的魯莽。


    我閉著眼,能夠清晰地聞到空氣裏甜膩的芬芳,還有灰色鴿子撲簌翅膀的聲音,城市的上空回蕩著古老教堂的鍾聲,一聲一聲,喜悅到了極致,浪漫到了極致,美到了極致――恍若人間天堂。


    取了車,韓千樹笑著問:“老婆,咱們接下來去哪?”


    “老公回家做愛!”


    他愣了一下,繼而便微笑了。摸著我的頭,說:“真的好肉欲。”


    “那你覺得咱倆現在坐在咖啡廳喝咖啡,到商場逛街合適麽?”


    “不合適,回家做愛。”


    他說這話時正假模假樣的,十分認真地盯著路前方。隱隱的悶騷目光和用舌尖悄悄舔著下唇的樣子,要人命的性感。


    我倆這天回家就沒出門,躺在床上滾了又滾,交流得極深入,有種準備榨幹對方的傾向。


    我在他身上啃了幾個讓他癢癢到求饒的牙印,他報複著在我身上吮了好幾個形狀各異的草莓。


    然後摟在一起看結婚證,一會兒交流身體,一會兒交流心靈,放肆地享受著這種放蕩的新婚生活。


    一直到挺晚了,我有點困了,靠在他懷裏,掐他的肉,彈他的五十三,問:“你覺得爽嗎?”


    “嗯。”


    “你總這麽靦腆。”


    他抬起了我的下巴,認真地點頭,“爽。”


    我揉著他淩亂的頭發,忍不住感歎,“你真性感。”


    “你也是。”


    “我胸是不是有點小?”這部分屬於交流心靈。


    “不小。”他揉了揉,表情很滿足,“這不是正好?再大了就握不住了。”


    “真會說話!”


    他蹙起眉,扼腕道:“反正即使不喜歡它也隻有這麽小。”


    我抬起身子,怒瞪他,“喂!不能剛一結婚就翻臉啊!”


    他笑了起來,摟住了我,“開玩笑的。是你的就好了。”


    “你在我之前喜歡大的?”maria可是大波霸!


    “在你之前覺得是女人就行了。”他低垂著眼簾,用拇指輕輕地摩挲著我的嘴唇,緩緩地說:“現在覺得必須是你才行。對我來說,你是完美的。”


    “說得我又濕了。”讓人怪臉紅的。


    他徑直壓了下來。


    第二天一早,我在美夢中被韓千樹叫醒,一時沒搞清狀況,想捶他又被他摟得動彈不得。迷迷糊糊地跟他接了個吻,聽到他笑著說:“小嬌妻,快起來洗澡,化妝師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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