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中天一聽,更惱火了,叱聲說:“臭小子,你還跟我較上勁了,你從小就哭著要吃奶,老子不賺奶粉錢,餓死你,你從小就向我伸手要錢買麵包吃,買蘋果吃,買籃球玩,你不是在主動要求我嗎?你花了我多少錢,想跟我斷絕家庭關係,得把一分一厘的錢都給我算得清清楚楚,少賠我一分錢,我打死你。”


    遙命說:“我沒錢賠償,我認為你並不是我父親,你盡管打死我吧。”


    遙中天舉起一棒,右手揮動,一棒向遙命的頭重重地夯擊而去。


    砰,這一棒打下去,打在金翠蓮的頭上。


    兒是母親心頭肉。


    畢竟,作為母親的金翠蓮心疼兒子遙命,當她看見丈夫遙中天的無情棒打向兒子之時,電光石火間,挺身而出,用身子護住了遙命,為他擋了一棒。


    挨了一棒的金翠蓮抱著遙命哭了,說:“兒啊,打是愛,罵是親,瞧你爸爸打你,這是多疼你啊,你別跟你爸作對了,那姓張的二手貨沒什麽值得你留戀的,你跟我回家。”


    遙命掙脫金翠蓮,衝著遙中天暴喝:“老爸,這是我最後喊你一聲老爸,你今天打了我一棒,打了媽一棒,我跟你恩斷義絕,我們不再是父子,你再無權幹涉我的一切行為,再無權打我,你最好滾出去。”


    遙中天咆哮如虎,說:“你生是我的兒子,死也是我的兒子,我打死你,再滾出去。”


    他又舉起一棒,這一棒將是殺親棒——即打殺親情棒,具有古代殺威棒之威。


    《水滸傳》第九回記載: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垂下聖旨,但凡新流配的人,必須先吃一百殺威棒。


    殺威棒要殺滅人的威風和骨氣,遙中天這一棒要打殺父子情義。


    砰,一棒打下去。


    說時遲,那時快,站在一旁久久未說話的張靈芝把抓住了半節木棒,大喊:“阿霆,你在哪裏,快來幫忙——”


    霍雲霆的說法過於誇張,其實是為了威懾遙中天,希望他收斂自己的粗暴行為,不要幹涉遙命和張靈芝的戀愛關係。


    而遙中天聽到霍雲霆講述法律知識,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不敢公然頂撞霍雲霆,唯唯喏喏地說:“好,我學法,知法,守法,以後不捆綁我兒子,不用棍棒打兒子。”


    遙命把霍雲霆當成靠山,對他說:“霍總,感謝你來幫我解圍,你最好叫我老爸寫一份保證書,叫他保證以後不許幹涉我和靈芝姐的婚戀自由。”


    霍雲霆回複遙命:“要別人寫保證書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誰也沒權力叫你老爸寫保證書,遙命,你要對你的靈芝姐絕對真誠,如果你真心愛她,就沒有必要久拖了,盡快和她結婚,你們結婚了,你父母想幹涉也鞭長莫及了,你說是不是?”


    張靈芝在聽了霍雲霆的這番話之前,本來是要順從遙命的父母,徹底擺脫遙命的,可是聽了他這番話之後,又打消了這種想法。


    霍雲霆辛辛苦苦為她和遙命解決問題,助成他們盡快共同生活,她怎麽好意思辜負他的一番好意?


    她用感激的眼光望著霍雲霆。


    霍雲霆又對遙中天和金翠蓮說:“你們作為遙命的父母,應該知道,父母的職責就是尊重子女的選擇,你們可以提出反對意見,但你們的反對意見隻能作為遙命的參考,而不應該是強製執行的手段。”


    遙中天是長期生活在航船上的船員,既保守又開放,既愚昧又聰明,有時能說會道,有時又嘴笨舌拙。


    他聽了霍雲霆這番話,展開了他能說會道的一麵,說:“年輕人還不成熟,辦事不牢,所以年輕人要更多地尊重老人的意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金翠蓮在一旁附和:“是啊,是啊,遙命應該多聽我們做父母的想法。”


    遙中天又對霍雲霆說:“父母要尊重子女的選擇是不錯,可是子女畢竟年輕,選擇不成熟,甚至根本是錯誤的,難道父母也要尊重子女的選擇?”


    霍雲霆反問:“遙命選擇張靈芝,不是成熟嗎?是錯誤嗎?”


    遙中天說:“我認為我兒子遙命會有更好的選擇。”


    霍雲霆說:“遙命的選擇符合法律和道德,他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的選擇,他和張靈芝在一起相處快一年了,兩人感情融洽,至於婚後孩子問題,他們可以抱養,抱養的孩子不是照樣可以繼承你們遙家的香火。”


    遙中天心中仍然不同意,可是嘴上找不出理由來反駁霍雲霆,暴力也失效了,他再也不敢用暴力逼迫遙命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沉默。


    霍雲霆再次對遙中天和金翠蓮說:“你們回去好好想想,以後別來鬧事,你們真想勸兒子,也不能使用暴力。”


    遙中天和金翠蓮滿臉羞愧,隻好灰溜溜地走了。


    遙命見父母走了,鬆了一口氣,說:“霍總,多虧了你,不然,我老爸的棍棒無情,我會承受棍棒之痛。”


    霍雲霆把說話的口吻對準遙命和張靈芝,說:“幹媽,遙命,你們認識也快一年了,感情應該成熟了,穩定了,你們是不是該把婚事辦了?”


    張靈芝似乎對未來未卜先知,說:“我和遙命的情路注定坎坷,就算我們生活在一起了,遙命的父母也會鬧到家裏來。”


    霍雲霆說:“幹媽,我在m國為你準備了豪華居所,你和遙命隻適合在m國成家定居。”


    遙命聽到霍雲霆這位超級富豪為他和張靈芝在m國準備了豪宅,禁不住心花怒放,豪華生活正是他所追求的,通過婚姻能獲得豪華的生活,這就是他所追求的婚姻。


    他在私心裏猜測那豪宅到底價值幾何?可能價值幾千萬,甚至上億,除了豪宅令他喜悅之外,還有居住地。


    他早已厭倦了居住在國內,在他看來,國外就是天堂,婚後在國外定居,正是他夢寐以求的理想生活方式。


    一想到霍雲霆所說的一切將變成現實之時,他對即將到來的婚姻充滿了憧憬。


    他應和著霍雲霆的話說:“為了避免我父母的幹擾,在國外定居是最好的選擇,靈芝姐也累了,我希望早點和她共同歇息下來,享受休閑安斌的生活。”


    霍雲霆最後望了張靈芝和遙命一眼,說:“幹媽,遙命,希望你們早點商量好共同生活的計劃,我要去照顧景遇和剛生下的女兒,改天再見。”


    說完,他又到產房去了,下午,他帶著景遇和女兒離開了婦產科,回到了家中。


    這一家三口的生活開始了。


    女兒說:“我們把小烏龜送回家,讓它媽媽喂它吃肉好不好?”


    景遇和霍雲霆聽了,笑了,於是決定帶著女兒,由女兒帶著小烏龜,學習佛門的放生善行,到小河邊去,把小烏龜放進水裏,讓它回家。


    雨一直下,氣氛非常融洽。嗬嗬,可不像歌星張宇唱的那樣:雨一直下,氣氛不算融洽,在同一屋簷下你漸漸感到心在變化。


    不變的是愛小動物的心,多麽純真的童心。


    霍雲霆、景遇和他們的女兒共頂著一把雨傘,行走在小雨中,看著一絲絲的水霧迷蒙了街道,聽著一絲絲清婉的雨聲,三人在雨中行走,牽動著路人驚奇的目光。


    小小的女兒一邊走,一邊說:“媽媽,天上下雨真好。”


    霍雲霆問:“難道天上出太陽就不好?”


    女兒說:“下雨比出太陽好。”


    景遇說:“為什麽?”


    女兒握著手中的小烏龜,看著它四肢亂動,說:“天下雨了,河裏就會漲水,河裏的水越多,小烏龜生活就越滋潤,要是天天出太陽,太陽曬得河水漸漸幹枯,小烏龜就沒法生活了。”


    景遇停下腳步,蹲下身,吻了吻女兒,說:“乖女兒,你想得可真周到,怪不得天在下雨,這是老天讓小河漲水啊,小河漲水嘩啦啦,小烏龜就要回家了。”


    女兒說:“要是天上出大太陽,把河水蒸幹了,小烏龜就沒有家了,我們快到河邊放生。”


    女兒的話像雨水中澆不滅的火把,溫暖著景遇和霍雲霆的心,女兒如此愛小烏龜,不忍心讓它在岸上找不到家,這是多麽善良的孩子。


    雨點打在他們頭頂的傘麵上,放眼望去,小雨兒滴落到街道上,街道兩旁栽植著樹兒和花兒,綠樹浴雨,更青翠,鮮花浴雨,更嬌豔。


    小雨滴來到三人之間,一家三口構成的小世界更加喧鬧。


    一家三口繼續向前走著,不久,來到了城南的小河邊。


    這是一條神奇的河,傳說唐代書生張珍在街上買了一條鯉魚,鯉魚向他流淚,他不忍心吃它,就來到這條河邊,將鯉魚投進了河水裏。


    張珍在幼年就與金宰相的女兒牡丹小姐訂了娃娃親。張珍因父母去世,就到金家投親。金家見他貧窮,便以門不當,戶不對為由,將他驅逐出去。


    張珍獨居這條河邊的破廟裏,經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麵對河水長哭長歎,長歎長哭。


    他以前投入河水的那條鯉魚,經過幾年的修練,已修練成精,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便變成牡丹小姐的模樣,從水裏鑽出,來和張珍約會。


    在約會中,兩人情投意合,於是,相約在元宵節上街賞花燈,元宵節之夜,金宰相出巡,看見女兒和張珍正在賞花燈,認為女兒與姓張的窮書生私奔了,下令將二人抓回到金府中。


    化為牡丹小姐的鯉魚精從金府逃回水中,邀請水族兄妹前來幫忙,打敗了金府眾多的家炳家將,救出張珍,並將自己的真實身份告訴了他。


    張珍願意接受鯉魚精,從此他們結為夫婦,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在這條河邊,景遇向霍雲霆和女兒講完了張珍和鯉魚精的愛情傳奇,女兒說:“我們把小烏龜放進河裏,它以後變成精,也會報答我們,不過,我不需要它報答。”


    霍雲霆問:“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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