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2104字)
我都死過一次了,我還怕什麽?
如果他是我的,那麽我就要陪在他身邊。.info[]如果他真的不屬於我,在我沒有愛他愛到淪陷更深的時候,就離開他吧。
東辰落雲眉眼挑動,用餘光掃一眼在後麵,麵色不善的東辰夜,心中忽然來了鬼主意。
東辰落雲故意貼近楚纖纖而耳朵耳語道:“你要是真的想知道,今夜二更的時候,在租住的客棧花園裏見,我告訴你真正的答案。”
楚纖纖咬著櫻唇,小聲回應:“好。”
東辰夜不知道兩個人在說什麽。隻是看到這樣的場麵,讓他的火氣蹭蹭的竄了上來。
走上前去,東辰夜麵色不善的插到了兩個人的中間。
楚纖纖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他到底是有多幼稚啊。
――――――――
“今天,是特別菜單唉。”興奮的從床那邊跳起來,當林巧看到麵前的好菜時,刹那間化為了豺狼虎豹。
嗚!久違了的蔬菜的味道啊啊啊!
汪語辰看到這菜,心情也變得好起來了。
“整天吃那些肉,嘴巴裏都沒味了。難得今天變了個花樣。”
那個送菜的下人掃楚雲他們一眼,一句話也沒有說,轉身走了出去。
楚雲坐在床上看著色澤鮮豔的菜,撇了下嘴巴。
西域還有這等新鮮的菜,真不容易。不知道是誰煞費苦心給弄的。
林巧才不管別人是不是要吃,夾了菜就要向嘴巴裏塞去。
多少天了啊!終於能吃到一頓好的了。
卻沒想楚雲忽然坐起來大聲道:“慢著!”
林巧和那個走到門前的下人嚇了一跳,哆嗦著停了下來。
搞、搞什麽啊!
楚雲溫和一笑,道:“這位小哥,不好意思嚇倒你了。我不是在叫你。”瞪著眼睛楚雲剜了眼林巧怒道:“難得有酒,你不幹杯,就知道吃。”
林巧也翻了個白眼道:“好,好。都聽你的,我先不吃不成麽。”
美食當前,林巧的脾氣也好了很多。
楚雲慢悠悠的倒著酒,直到那個下人走出去後才鬆了口氣。
張晨從旁邊走過來,問:“姑娘也覺得這裏有問題?”
楚雲冷笑。“這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突然給我們這麽好的菜,不是斷頭前最後的好餐,就是鴻門宴。”
林巧不信任的看一眼楚雲,伸手拔下發上的銀簪放到酒杯裏,酒沒有任何反應。(..info無彈窗廣告)鄙夷的看一眼,林巧道:“你危言聳聽。”端起酒杯,林巧就要向嘴巴裏倒。
楚雲無所謂的聳肩,“笨蛋就是笨蛋,酒裏沒毒,杯子上就沒有毒了?”
林巧的手僵了一下。
楚雲扣著耳朵道:“我就是隨便說說,你繼續啊。我不攔著你。”
眼珠子瞪大,林巧手僵持著,不知道該如何動作。
張晨緊張的奪過酒杯,生怕她一個衝動弄死自己。忙勸道:“表小姐,這裏確實有蹊蹺,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
汪語辰夾起了一片肉看了看道:“菜裏也有毒,不過似乎不是什麽厲害的毒。這肉若不仔細看,是看不出染了毒的。”
楚雲連看都不看一眼就道:“呸,那是劇毒,隻不過是慢性的而已。”
汪語辰不服氣,問:“你怎麽知道?”
楚雲翻了個大白眼。笨蛋就是笨蛋。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怕浪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夥伴。
想想不就知道了。
自從她們被抓來,就一直被不冷不熱的囚禁著。如果那個什麽大王子要殺了他們,大可不必要用毒。看他那狂妄樣,根本就不屑這麽低級的手段。
別問為什麽她知道。她楚雲看上的男人,哪裏會有差的。再說,留著她們,那個大王子還要見東辰王爺呢。這麽說。有人想要利用她們。不過一開始就殺了她們怕是馬上就會被人發現,所以才選了這種慢性的。
“要害我們的人不是大皇子,我們活著對他隻有好處沒有壞處。會做這種事情的人,大概問問大皇子就知道了。”
林巧惋惜的看著一桌好菜,心裏全是淚。
這麽多天了,每天不是羊肉就是馬奶酒,她已經吃得快要瘋掉了。好不容易有一天來了些好菜,竟然還有毒。
“難道我們就這樣扔掉這些菜嗎?”吞了口口水,林巧問。
楚雲微笑,紅唇揚起,“不啊,吃掉,我們要把這些通通吃掉,如狼似虎一丁點不能剩下。不然人家怎麽肯收手啊。”
――
三個人望著她燦爛的笑臉,紛紛打了個冷顫。
這個女人,太可怕了。
――――――――――
傍晚的時候,一個西域兵匆忙的趕到了二王子的宮殿。
“二王子,人找到了。”
“他們到哪裏了?”
“一千裏以外的古雲鎮。是否要派殺手劫殺?”
蒙其笑著,鷹眼裏放射出狠毒的光芒。
“殺?殺了他們,我還怎麽除掉那個人。給我小心保護著,不到邊城,絕對不能讓其他人傷害他們一絲一毫。”
“是。”士兵來的很匆忙,去的時候也很匆忙。
蒙其自始至終,隻是把玩著手上的杯子,嘴角掛著淺淺的笑。
“二王子,不殺他們,讓他們進了西域,那大皇子不是占盡功勞了嗎?”阿魯上前一步,困惑不已的問。
蒙其笑笑,道:“阿魯,你這就叫不懂了。一時的成功隻是短暫的,做大事的人,要心狠,也要能忍。他把東辰夜弄過來,的確是很大的本事。可是如果東辰夜和他抓到的所有人,最後都死了,那麽你覺得是功大還是過大呢?”
阿魯嘴角劃開討好的笑,連連奉承自己的主子。
“王子,真是高明啊。”
蒙其笑著,端起葡萄酒一口喝盡。
葡萄美酒固然美味,可卻不是他喜歡這酒的原因。他喜歡這酒,是因為它的顏色如血液一般鮮紅動人。
每次這些液體流過喉嚨的時候,他都有種血液流淌過的錯覺。那種美妙的錯覺,會讓每一個嗜血之人為之心動。
閉上眼睛,蒙其想象著自己喝下去的是蒙亦的血液。
格爾丹•;蒙亦,總有一天,我要咬碎你的喉嚨,讓這天下成為我一個人的王國。
我都死過一次了,我還怕什麽?
如果他是我的,那麽我就要陪在他身邊。.info[]如果他真的不屬於我,在我沒有愛他愛到淪陷更深的時候,就離開他吧。
東辰落雲眉眼挑動,用餘光掃一眼在後麵,麵色不善的東辰夜,心中忽然來了鬼主意。
東辰落雲故意貼近楚纖纖而耳朵耳語道:“你要是真的想知道,今夜二更的時候,在租住的客棧花園裏見,我告訴你真正的答案。”
楚纖纖咬著櫻唇,小聲回應:“好。”
東辰夜不知道兩個人在說什麽。隻是看到這樣的場麵,讓他的火氣蹭蹭的竄了上來。
走上前去,東辰夜麵色不善的插到了兩個人的中間。
楚纖纖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他到底是有多幼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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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特別菜單唉。”興奮的從床那邊跳起來,當林巧看到麵前的好菜時,刹那間化為了豺狼虎豹。
嗚!久違了的蔬菜的味道啊啊啊!
汪語辰看到這菜,心情也變得好起來了。
“整天吃那些肉,嘴巴裏都沒味了。難得今天變了個花樣。”
那個送菜的下人掃楚雲他們一眼,一句話也沒有說,轉身走了出去。
楚雲坐在床上看著色澤鮮豔的菜,撇了下嘴巴。
西域還有這等新鮮的菜,真不容易。不知道是誰煞費苦心給弄的。
林巧才不管別人是不是要吃,夾了菜就要向嘴巴裏塞去。
多少天了啊!終於能吃到一頓好的了。
卻沒想楚雲忽然坐起來大聲道:“慢著!”
林巧和那個走到門前的下人嚇了一跳,哆嗦著停了下來。
搞、搞什麽啊!
楚雲溫和一笑,道:“這位小哥,不好意思嚇倒你了。我不是在叫你。”瞪著眼睛楚雲剜了眼林巧怒道:“難得有酒,你不幹杯,就知道吃。”
林巧也翻了個白眼道:“好,好。都聽你的,我先不吃不成麽。”
美食當前,林巧的脾氣也好了很多。
楚雲慢悠悠的倒著酒,直到那個下人走出去後才鬆了口氣。
張晨從旁邊走過來,問:“姑娘也覺得這裏有問題?”
楚雲冷笑。“這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突然給我們這麽好的菜,不是斷頭前最後的好餐,就是鴻門宴。”
林巧不信任的看一眼楚雲,伸手拔下發上的銀簪放到酒杯裏,酒沒有任何反應。(..info無彈窗廣告)鄙夷的看一眼,林巧道:“你危言聳聽。”端起酒杯,林巧就要向嘴巴裏倒。
楚雲無所謂的聳肩,“笨蛋就是笨蛋,酒裏沒毒,杯子上就沒有毒了?”
林巧的手僵了一下。
楚雲扣著耳朵道:“我就是隨便說說,你繼續啊。我不攔著你。”
眼珠子瞪大,林巧手僵持著,不知道該如何動作。
張晨緊張的奪過酒杯,生怕她一個衝動弄死自己。忙勸道:“表小姐,這裏確實有蹊蹺,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
汪語辰夾起了一片肉看了看道:“菜裏也有毒,不過似乎不是什麽厲害的毒。這肉若不仔細看,是看不出染了毒的。”
楚雲連看都不看一眼就道:“呸,那是劇毒,隻不過是慢性的而已。”
汪語辰不服氣,問:“你怎麽知道?”
楚雲翻了個大白眼。笨蛋就是笨蛋。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怕浪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夥伴。
想想不就知道了。
自從她們被抓來,就一直被不冷不熱的囚禁著。如果那個什麽大王子要殺了他們,大可不必要用毒。看他那狂妄樣,根本就不屑這麽低級的手段。
別問為什麽她知道。她楚雲看上的男人,哪裏會有差的。再說,留著她們,那個大王子還要見東辰王爺呢。這麽說。有人想要利用她們。不過一開始就殺了她們怕是馬上就會被人發現,所以才選了這種慢性的。
“要害我們的人不是大皇子,我們活著對他隻有好處沒有壞處。會做這種事情的人,大概問問大皇子就知道了。”
林巧惋惜的看著一桌好菜,心裏全是淚。
這麽多天了,每天不是羊肉就是馬奶酒,她已經吃得快要瘋掉了。好不容易有一天來了些好菜,竟然還有毒。
“難道我們就這樣扔掉這些菜嗎?”吞了口口水,林巧問。
楚雲微笑,紅唇揚起,“不啊,吃掉,我們要把這些通通吃掉,如狼似虎一丁點不能剩下。不然人家怎麽肯收手啊。”
――
三個人望著她燦爛的笑臉,紛紛打了個冷顫。
這個女人,太可怕了。
――――――――――
傍晚的時候,一個西域兵匆忙的趕到了二王子的宮殿。
“二王子,人找到了。”
“他們到哪裏了?”
“一千裏以外的古雲鎮。是否要派殺手劫殺?”
蒙其笑著,鷹眼裏放射出狠毒的光芒。
“殺?殺了他們,我還怎麽除掉那個人。給我小心保護著,不到邊城,絕對不能讓其他人傷害他們一絲一毫。”
“是。”士兵來的很匆忙,去的時候也很匆忙。
蒙其自始至終,隻是把玩著手上的杯子,嘴角掛著淺淺的笑。
“二王子,不殺他們,讓他們進了西域,那大皇子不是占盡功勞了嗎?”阿魯上前一步,困惑不已的問。
蒙其笑笑,道:“阿魯,你這就叫不懂了。一時的成功隻是短暫的,做大事的人,要心狠,也要能忍。他把東辰夜弄過來,的確是很大的本事。可是如果東辰夜和他抓到的所有人,最後都死了,那麽你覺得是功大還是過大呢?”
阿魯嘴角劃開討好的笑,連連奉承自己的主子。
“王子,真是高明啊。”
蒙其笑著,端起葡萄酒一口喝盡。
葡萄美酒固然美味,可卻不是他喜歡這酒的原因。他喜歡這酒,是因為它的顏色如血液一般鮮紅動人。
每次這些液體流過喉嚨的時候,他都有種血液流淌過的錯覺。那種美妙的錯覺,會讓每一個嗜血之人為之心動。
閉上眼睛,蒙其想象著自己喝下去的是蒙亦的血液。
格爾丹•;蒙亦,總有一天,我要咬碎你的喉嚨,讓這天下成為我一個人的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