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華裔科學家李文和
一個奧斯汀榮譽市民的美國生活 作者:畢勝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吾網提醒書友注意休息眼睛喲
8、華裔科學家李文和
新華社2006年6月3日專電: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6月2日與美國政府和5大新聞機構就**權訴訟案達成和解,將獲得164.5萬美元“和解費”。
李文和1939年出生於中國台灣省屏東,1974年加入美國籍,曾在美國能源部下屬的洛斯阿拉莫斯核試驗和核技術實驗室工作20年,是美國著名的華裔科學家。
李文和本應於1999年12月退休,但同年3月因被懷疑“向中國泄露有關w-88核彈頭的機密”而受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並被實驗室辭退,同年12月10日,聯邦大陪審團以“非法下載機密資料”,違反安全規定等59項罪名,對他正式提出起訴。隨即李文和被捕,之後還受到多項罪名起訴,並被單獨監禁9個月。但經過數月調查,對他的“間諜活動”指控始終難以成立。因缺乏證據,美國政府相關部門2000年撤消除“非法下載機密罪”之外的所有罪名指控,李文和因而獲釋。
1999年12月20日,李文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美國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和能源部違反聯邦**保護條例,侵犯其**權,非法向媒體泄露消息,歪曲案情,錯誤地指控他為“中國間諜”。2000年9月13日,根據檢方和被告律師達成的協議,李文和在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的一個法庭上宣讀了一份聲明,承認自己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期間曾下載“機密信息”,但他同時申明自己從未打算損害美國利益,從未把有關信息轉給任何第三方。##01616..。##
李文和此後對美國能源部和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fbi)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他們在他受調查期間向外泄露信息,侵犯自己的**權。官司曆時數年,焦點最後轉到當初報道李文和案的記者身上。由於來自5家新聞機構的5名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他們麵臨因藐視法庭而被判入獄的危險。
原被告雙方於2006年6月2日達成和解,李文和將從美國司法部和能源部獲得89.5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和賠償金。美聯社、《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和美國廣播公司(abc)同意向李文和支付75萬美元,共計164.5萬美元。
美聯社說,司法和媒體專家認為,5家新聞機構出錢了結此案,這在近年尚屬首例,也許是史無前例。
這些新聞機構發表聲明說,之所以同意出錢,是為避免自己的記者坐牢、遭受更大金額罰款和泄露秘密消息源。盡管他們並不願意,但這是“保護消息源和記者最好的辦法”。這則聲明沒有提到當初報道本身是否準確。
本案達成和解後,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羅斯瑪利?科利爾2日下令取消針對5名記者藐視法庭的訴訟程序。此前,5名記者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法官最近得悉案件接近達成和解後已推遲決定是否受理。5名記者中,現供職於abc的皮埃爾?托馬斯原為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n)記者。n單獨發表聲明說,它拒絕加入和解協議,因為對付錢逃避傳票的做法存有異議。美國政府部門也拒絕承認侵犯李文和的**權。
代表美國司法部和能源部的檢方則撤消了針對李文和的其他58項指控。法官依據協議判處李文和278天監禁,刑期與李文和遭受單獨監禁的時間大體相當,因此,法庭判決後李文和即獲自由。2002的1月,在華裔作家謝漢蘭的幫助下,李文和出版了自傳《我的國家控告了我》。2006年6月2日,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與美國政府和5大新聞機構就**權訴訟案達成和解。
享受閱讀樂趣,盡在吾網,是我們唯一的域名喲!
8、華裔科學家李文和
新華社2006年6月3日專電: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6月2日與美國政府和5大新聞機構就**權訴訟案達成和解,將獲得164.5萬美元“和解費”。
李文和1939年出生於中國台灣省屏東,1974年加入美國籍,曾在美國能源部下屬的洛斯阿拉莫斯核試驗和核技術實驗室工作20年,是美國著名的華裔科學家。
李文和本應於1999年12月退休,但同年3月因被懷疑“向中國泄露有關w-88核彈頭的機密”而受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並被實驗室辭退,同年12月10日,聯邦大陪審團以“非法下載機密資料”,違反安全規定等59項罪名,對他正式提出起訴。隨即李文和被捕,之後還受到多項罪名起訴,並被單獨監禁9個月。但經過數月調查,對他的“間諜活動”指控始終難以成立。因缺乏證據,美國政府相關部門2000年撤消除“非法下載機密罪”之外的所有罪名指控,李文和因而獲釋。
1999年12月20日,李文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美國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和能源部違反聯邦**保護條例,侵犯其**權,非法向媒體泄露消息,歪曲案情,錯誤地指控他為“中國間諜”。2000年9月13日,根據檢方和被告律師達成的協議,李文和在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的一個法庭上宣讀了一份聲明,承認自己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期間曾下載“機密信息”,但他同時申明自己從未打算損害美國利益,從未把有關信息轉給任何第三方。##01616..。##
李文和此後對美國能源部和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fbi)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他們在他受調查期間向外泄露信息,侵犯自己的**權。官司曆時數年,焦點最後轉到當初報道李文和案的記者身上。由於來自5家新聞機構的5名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他們麵臨因藐視法庭而被判入獄的危險。
原被告雙方於2006年6月2日達成和解,李文和將從美國司法部和能源部獲得89.5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和賠償金。美聯社、《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和美國廣播公司(abc)同意向李文和支付75萬美元,共計164.5萬美元。
美聯社說,司法和媒體專家認為,5家新聞機構出錢了結此案,這在近年尚屬首例,也許是史無前例。
這些新聞機構發表聲明說,之所以同意出錢,是為避免自己的記者坐牢、遭受更大金額罰款和泄露秘密消息源。盡管他們並不願意,但這是“保護消息源和記者最好的辦法”。這則聲明沒有提到當初報道本身是否準確。
本案達成和解後,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羅斯瑪利?科利爾2日下令取消針對5名記者藐視法庭的訴訟程序。此前,5名記者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法官最近得悉案件接近達成和解後已推遲決定是否受理。5名記者中,現供職於abc的皮埃爾?托馬斯原為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n)記者。n單獨發表聲明說,它拒絕加入和解協議,因為對付錢逃避傳票的做法存有異議。美國政府部門也拒絕承認侵犯李文和的**權。
代表美國司法部和能源部的檢方則撤消了針對李文和的其他58項指控。法官依據協議判處李文和278天監禁,刑期與李文和遭受單獨監禁的時間大體相當,因此,法庭判決後李文和即獲自由。2002的1月,在華裔作家謝漢蘭的幫助下,李文和出版了自傳《我的國家控告了我》。2006年6月2日,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與美國政府和5大新聞機構就**權訴訟案達成和解。
享受閱讀樂趣,盡在吾網,是我們唯一的域名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