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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邱立本送走之後,秋思雨又跟著沈衝折返回了辦公室。


    “沈總,什麽時候把我調回來?”秋思雨說道:“我不喜歡在雜誌社做事


    “過段時間吧。”沈衝拿起裝有邱立本簡曆的文件夾,說道:“等他把中文雜誌的架子搭起來後,你再回來。說真的,你不在,我也有點不習慣,穀麗薇適合做行政秘書,不適合做私人秘書,做事麻利倒是麻利,就是不太貼心。


    “沈總,你這是誇我,還是損我?”


    “誇你。”沈衝正色說道:“有你在,很多事我還沒想到,你就處理好了


    秋思雨笑納了他的誇獎,然後說道:“這位邱先生看起來很年輕,好像還沒三十歲,他能做好雜誌嗎?”


    “我也很年輕的,比他還小十歲呢,再說你不也才二十多歲麽。”沈衝攤開文件夾,念道:“邱立本,原籍廣東開平,1950年出生於香港,初中高中均就讀於香港頂級名校,19年作為‘香港僑生,去了台北,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經濟係,嘖嘖,小雨,你知道這個學校的底細麽?它以前是國民黨的中央黨務學校,專門培養高級公務員的機構,能進去的,都是政治精英。”


    讚歎了兩句之後,沈衝又念道:“1971年參與創辦《影響》雜誌,19年畢業後,在《大學》雜誌擔任執行編輯,後轉往《中國時報》當國際新聞編譯,1973年赴美,一邊在紐約《星島日報》當記者和編輯,一邊攻讀紐約新學院經濟學碩士,在美生活期間,曾擔任紐約《星島日報》、《北美日報》,舊金山《遠東時報》等媒體的記者、編輯、副總編輯和主筆的工作,除此之外,他還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擔任亞美曆史研究員。”


    “總而言之,這是一個人生贏家。”沈衝拽了一句後世的流行語,然後用手彈了彈簡曆,說道:“履曆很輝煌,從業經驗很豐富,應該很快就能把雜誌搞出來。”


    “但願吧。”秋思雨微微皺眉,說道:“但是他的台灣背景太濃了,很難保證日後不會發生上次《亞州周刊》的事情。”


    “所以我除了和他約法三章之外,還要你去盯著啊。”沈衝猶豫了一下,問道:“小雨,我很奇怪,要是說穿衣打扮,女孩子天生敏銳,很好理解,可政治?”


    “我爸以前是《大公報》的記者。”秋思雨露齒一笑,說道:“從小做功課,寫作文,他就教我寫評論。”


    “難怪。”沈衝恍然,說道:“那你爸現在在做什麽?”


    “他已經去世好幾年了。”


    沈衝一愣,還沒說話,秋思雨又說道:“沈總,政治其實我不懂的,全靠我爸以前教的那點底子,你還是早點把我弄回來吧,要不然,說不定哪天還會出事。”


    “能出什麽事。”沈衝也知道讓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去管理雜誌內容,是件很難為人的事,記者的筆杆子,是比官僚的嘴皮子還狡猾的存在,他想了想,說道:“這樣吧,等春節過後,我對雜誌社裏塞幾個人,到時候,你就可以回來了。”


    “這樣最好。”秋思雨轉而說道:“沈總,杜子謙告訴我說,奧尼爾已經回到香港了,他正在勸說喬治退出《亞州周刊》,然後兩人合作,重新再做一本雜誌,不過這消息還沒有經過確認。”


    “杜子謙是誰?”


    “就是你上次臨時提拔的那個主筆。”秋思雨說道:“我在編輯部裏被孤立的很厲害,杜子謙也是,他是道聽途說來的消息,是不是真的,暫時還不知道。”


    “不要緊,隨他去。”沈衝擺了擺手,說道:“我買這本雜誌,是看中它的牌子和渠道,用來給中文雜誌做基礎的,人走了就走了吧,我們再招人就是了,有香港最好的薪酬待遇和最好的辦公環境,不愁沒人來。”


    “姐夫,你怎麽又停車啊”天寶不滿的大叫,說道:“這都第五次了,什麽時候才能到琴行?”


    “急什麽,琴行又不會飛。”沈衝拉下手刹,拿起放在中控台上的文件夾,翻到其中一頁看了看,然後說道:“走,下車去那個便利店看看。”


    “便利店有什麽好看的。”天寶抱怨道:“賣的不都是那些日常用的東西麽?”


    “你不想去,那就在車裏呆著,我過一會就回來。”沈衝無視她的抱怨,說道:“就幾分鍾。”


    天寶撅著嘴,不情不願的跟著他下了車,走進一家便利店。


    在店裏繞了一圈,估算了一下空間之後,沈衝搖了搖頭,隨手拿起一瓶蘇打水,付款結賬走人。


    “姐夫,你到底是在搞什麽鬼?”


    “生意上的事,你不懂的。”沈衝在街頭,觀察了一下周圍的環境,然後說道:“走吧,上車,這次咱們直接去琴行。”


    “那裏有賣磁帶的,咱們過去看看吧。”天寶不動彈,指著街對麵一家門麵非常小的鋪子,說道:“家裏的那些磁帶我都聽厭了。”


    沈衝心頭微動,點頭說道:“好,今天你是公主,你說去哪就去哪。”


    這家鋪子很小,隻有十多個平米,各色專輯的封套,按照不同的音樂類型,分門別類的用夾子固定在牆壁上,雖然滿眼花花綠綠,但很整齊,封套都很新,給人一種雜而不亂的感覺,仿佛特意設計過,頗具美感。


    老板一頭長發,黑皮衣,牛仔褲,經典搖滾青年的打扮,不過收拾的很於淨,絲毫沒有頹廢邋遢的感覺,他坐在門口狹小的收銀台後,一言不發的抽著煙,毫無做生意該有的熱情,一副買不買隨便你的樣子。


    沈衝瀏覽了一會封套牆之後,湊上去搭訕道:“老板,剛開業的新店?”


    搖滾青年點了點頭,還是一言不發。


    “你這裏隻有封套,磁帶在哪裏?”


    “在樓上的倉庫裏。”搖滾青年終於開腔了,說道:“你想買什麽,把名字報給我,我上樓去給你拿。”


    沈衝聞言,眼睛一亮,思路豁然開朗。


    根據費小蝶提供的調查報告,香港有上千家便利店,但營業麵積大都很小,不適合開錄像帶租賃連鎖店,而那0多家適合開的地方,租金又太昂貴。


    沈衝並非租不起,隻是像錄像帶租賃連鎖店這種渠道建設,費錢又費事,而且並不屬於他的核心業務,完全沒有必要吃獨食,因此他想和美國的連鎖店一樣,找幾個合夥人一起搞,等盈利穩定後,再運作上市,這樣一來,建設起來省錢省力,未來互聯網興起後,還能方便的脫手。


    所以他要盡可能的降低成本,以最快的速度展現錄像帶生意的贏利能力,這樣才能忽悠別人來投資。


    而現在,這個搖滾青年的話,給了他一個全新的思路――不需要去租大麵積的店鋪,隻需要租和這家小店一樣的鋪子,在裏麵展示錄像帶封麵和內容簡介,然後再統籌規劃,在一定數量的連鎖店附近,找個便宜房子,建錄像帶存儲倉庫,顧客要租錄像帶,隻需要提供名字,打個電話,讓營業員送過去即可


    不,不,甚至不需要租賃很多小鋪子,隻需要和當前的便利店合作,提供錄像帶封套和目錄,由他們負責招攬租客,我隻需要雇一些送貨員……


    “姐夫,快過來,看我發現了什麽?”


    天寶的叫聲,打斷了沈衝的思路,他搖了搖頭,走了過去。


    “看。”天寶拿著一張專輯封麵,獻寶似的遞給他。


    這是一張歌林唱片發行的張愛嘉專輯,封套上的她,低眉含笑,頭發後梳,四周周圍堆砌著玫瑰花,麵容皎潔,非常古典含蓄。


    “《惜別》?”


    沈衝翻到背麵,看了看曲目,發現一首歌都沒聽過,再看了看發行時間,居然是1976年的。


    “姐夫,她還唱歌呀?”


    “唱,還會彈吉他。”沈衝拿著封套,拍了拍手心,說道:“這張算我買的。”


    “會彈吉他有什麽了不起,我也會。”天寶不服氣的小聲嘀咕,然後數了數手上幾張選好的封套,問道:“姐夫,我可以買幾盒磁帶?”


    “本來你隻能買三盒,不過今天我心情好,名額翻倍。”沈衝笑著摸了摸她的頭發,說道:“買六盒好了,磁帶就和吃飯一樣,一下子買太多不好,容易撐著。”


    “切,小氣鬼,騙誰呢沒聽說耳朵也會撐著。”天寶翻了個白眼,拍掉他的手,然後跑去看另外一麵牆上的封套。


    沈衝拿著張愛嘉的專輯封套,走到收銀台前,問道:“老板,還有她別的唱片嗎?”


    那青年拿過他手上的封套,看了一眼,說道:“沒了,就這一張,她是演戲的,唱片很少。她唱的不怎麽樣,沒什麽特色,如果你喜歡這種類型的台灣歌,不如去買鳳飛飛好了。”


    沈衝摸了摸鼻子,沒說什麽。


    張愛嘉的嗓音和唱功,確實都不算非常好,但於淨清澈,自然不做作,別有一種動人的魅力,隻不過她是在《童年》之後,才把握住自己的音樂風格,現在這家夥說她唱的不好,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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