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國,南部某群島。


    一群皮膚黝黑的孩子在海中嬉戲著,他們熟練地鑽進水裏,像魚兒一樣穿梭在珊瑚和海藻之間。


    一艘獨木舟上,一個少年拿著標槍盯著水底,靜靜守候著。


    忽然,他縱身躍起,一個猛紮子鑽入水中,水麵勇氣無數細小的氣泡,很快飄散開來。


    十幾秒後,少年鑽出水麵,舉著手裏的標槍,槍尖上穿刺著一條越五斤重的石斑魚,少年十分高興,朝不遠處礁石上的一個人揮舞著,嘴裏說著一種古老的而荒僻的語言。


    秦飛坐在礁石上,他聽不懂少年在說什麽,不過他能看懂肢體語言。


    他在向自己炫耀戰績,並且告訴秦飛,今晚又石斑魚吃了。


    秦飛也朝他笑笑,揮揮手。


    少年指指秦飛,然後指指手裏的標槍,嘰裏咕嚕又說了幾句話。


    這是讓秦飛自己也試試這種獨特的抓魚方式。


    秦飛隻好拿起身邊的標槍,盯著腳下的海水,這裏的海水無比清澈,盡管有七八米深,但也一望見底,仿佛一塊幹淨的透明玻璃。


    海水中各種魚兒來回遊弋,秦飛必須尋找一條大一點的魚,讓後像少年一樣撲進水裏,利用手裏的標槍和下水的猛衝力刺穿魚兒。


    一條叫不出名字的珊瑚魚進入了秦飛的視線裏,這魚身上有著橘紅色條紋,足有四十厘米長,靈活地扭動著身軀在一叢小魚裏遊來遊去。


    水是有光線折射的,秦飛知道自己對準的地方必須是魚的下方,這樣紮入水中才能刺中那條魚。


    看準了一切,秦飛猛地躍起,像剛才的少年一樣插入水中。


    不過,他失手了。


    這種古老的刺魚方式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學會的,秦飛在這個島上住了將近一個月,總算能做到有三成的成功機率。而這一次,他失敗了。


    魚逃走了,秦飛幹脆往海底直接潛去,很快,少年也潛到了他的身邊。


    說到潛水,秦飛的水性很好,能在水底憋氣至少5分鍾,而跟這裏的人比起來簡直小巫見大巫,這裏的人居然能夠一口氣在水底潛行7分鍾以上,有些甚至能一口氣不帶任何裝備一口氣潛到海底六七十米的深度,在那裏采摘珍珠。


    從蘇醒的那天開始,到第一次下海跟著這裏的土人捕魚,秦飛的潛水技能也足矣讓土人吃驚,他們豎起大拇指稱讚秦飛,用坤猜翻譯過來的話就是說秦飛是個“了不得的家夥”,又問他是不是也是漁民家的孩子。


    漁民家的孩子?


    秦飛自己其實一點都不知道。


    第一天在這個荒僻的小島上醒來,秦飛發現一件可怕的事情,自己什麽都記不起來了,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起來了。


    一個人記不住自己的名字,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那等同於你失去了所有的故事和曆史,如同無根的飄萍。


    那一刻,秦飛差點瘋掉了,揪住坤猜問他自己到底是誰,為什麽在這裏。


    坤猜被秦飛掐得喘不過氣,差點就翻了白眼,最後秦飛看到這家夥要暈過去,這才鬆了手。


    之後坤猜告訴秦飛,他是一名z國軍人,曾經是偵察部隊裏的偵察兵,後來退役後因為在酒吧裏因為看不慣有人對自己戰友妹妹動手動腳,所以一怒之下出了手,結果失手將對方打死……


    再之後的劇情當然就是監獄了,坤猜說自己是在監獄裏認識秦飛,而秦飛和坤猜在轉送的途中,出手擺平了幾個警察,帶著坤猜一路逃到了d國。


    在d國,坤猜由於自己是個毒販子,而自己的姐姐當年是d國的大毒梟,後來姐姐死在了一個背景強大的黑暗組織手裏,而留下了一大筆錢,現在d國誰都想抓住他拿到拿筆姐姐留給他的遺產,所以秦飛為了救他受了傷,最後墮海,差點就沒了小命,坤猜自己拚死才將秦飛救了回來雲雲。


    反正整個故事聽起來就像一部動作電影一樣精彩,說到精彩的地方,坤猜還自己比劃著手腳,模仿著秦飛和對手生死決戰的場麵,聲情並茂唾沫四濺,不由令人相信這家夥說的絕對是真話。


    為了證實自己沒有說謊,坤猜還啊拿出一份皺巴巴的中文報紙,給秦飛看。


    那上麵是一則新聞,頭像是秦飛和坤猜倆人,新聞的內容是z國某市發生一起在押犯逃脫的新聞,說兩名重型在押犯在轉移監獄途中打上警察逃跑,搶走警槍2兩支,其中秦x為殺人犯,而坤x則是一名國外毒販……


    新聞的下放,還登載著倆人的通緝令,懸賞金額高達30萬元。


    自己能看懂中文,顯然真的如坤猜說的,自己就是z國人無疑。


    坤猜沒有騙自己。


    “那我父母呢!?”


    秦飛當時的樣子肯定很嚇人,因為坤猜就像個傷寒症患者一樣渾身打著擺子。


    “我沒聽說你有父母,在監獄的時候,好像聽你說過……”


    “說過什麽?!”


    秦飛的表情和要吃人的惡魔差不多。


    “說過……”坤猜咕嘟地咽下一口唾沫,“你好像是個孤兒……”


    起飛當時的傷勢還沒康複,一激動,又暈了過去。


    再次醒來,秦飛已經沒有上次那麽激動了,似乎這件事是個事實,事實是改變不了的,總得去接受。


    不過這種境地令秦飛也難過了好一陣子,幸虧坤猜這家夥倒是聽開朗的一個人,照顧自己也算周到。


    之後秦飛就在這裏住了下來,和當地這些被稱為“海上吉普賽人”的土著們生活在一起,每天閑來就跟著別人出海打漁,倒也優哉遊哉。


    從海中上岸,秦飛和少年提著魚和海底抓到的龍蝦回到了距離海灘不遠的村子,這條村子隻有不到八十個人,十來戶,房子很簡陋,都是用椰子樹和棕櫚樹的樹葉曬幹,再加上一些木條紮成的。


    村民給了秦飛一個小屋,讓他和坤猜倆人暫時住在裏麵,這些土著人每年有七八個月要出海,完全生活在海上,隻有剩下的四個月會住在這些村子裏,所以房子什麽對於他們來說簡直就是臨時的帳篷而已。


    房子理什麽都沒有,隻有鋪在地上的兩個用棕櫚葉疊成的地鋪,角落裏放著一身全地形迷彩服,還有軍靴、作戰背心,旁邊放著一支p228手槍和幾顆手雷。


    秦飛看到這些東西,立即就能在腦海裏報出它的型號,還有使用方法、威力等等參數。


    他拿起槍套,抽出裏麵的p228手槍,熟練地將它分解,又熟練地組合起來,然後推子彈上膛,朝門口瞄準。


    槍,給了他一種熟悉的感覺,仿佛是自己就久違的情人。


    顯然,坤猜的話再一次被印證,自己曾經是一名偵察部隊的軍人。


    “老大!你幹什麽!?”


    坤猜突然出現在門口,看到秦飛用槍指著自己,嚇得差點滾了出去。


    “冷靜點,別想不開。”


    坤猜的嘴唇唰地就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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