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芳華和肖雙江不一樣。


    她從小嬌生慣養,沒吃過苦。


    肖雙江和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的苦頭,弄壞了身子,不容易懷孕,一直到中年了才有了這麽一個閨女。


    算是老來得女。


    因此,真是如珠如寶鬧的養著,她要什麽家裏都是捧著送著到自己的麵前。


    就算自己省吃儉用,也要給孩子最好的。


    因此,肖芳華從小性子就驕縱,要什麽就要得到什麽,沒有任何人敢忤逆。


    肖雙江也縱容。


    想著,到底是個姑娘,又這麽一個獨女,要什麽就給點什麽吧,無傷大雅。


    可偏偏越長大越壞事兒。


    別的不說。


    就單單江尋紅這事兒。


    她一眼看上了,也不管對方有沒有家室,有沒有孩子,說要就要。


    肖雙江隻能依她。


    而這次。


    製衣廠的事兒也是。


    自打趙利軍到家裏頭來告狀後,肖芳華就一直留意這件事,也因此知道了謝昭,知道了錦繡製衣廠。


    她原本沒當一回事兒。


    無非就是換個製衣廠廠長,對於家裏而言,並沒有多大影響。


    她該有的,該拿的,照樣進自己的口袋。


    可結果呢?!


    這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毛頭小夥,居然將算盤打到了她的頭上!


    敢從她的口裏搶吃的,也不看看她是誰!


    “說話!啞巴了你?!”


    見對方一直沒吭聲,肖芳華臉色一下子難看了起來。


    她氣得直接抬腳,照著對方的心窩子就是一腳。


    對方也不敢躲,愣是咬著牙接了。


    見肖芳華是真的生了氣,他這才支支吾吾,搖了搖腦袋。


    “好像是……黃了。”


    他悶聲道。


    黃了?!


    肖芳華臉色黑如鍋底。


    “一個小小的廠長,還是外地佬,這點事都搞不定?你們幹什麽吃的?”


    她大罵。


    抄起手裏的咖啡杯子,往地上一砸,頓時碎了一地的渣子。


    那人嚇得臉都白了。


    “這事兒田高照說了,那謝昭狡猾,之前廠子裏的機器,他也是派了人去弄的,可對方在收購三廠之前還特意找人去檢查了,說是發現機器有問題,就立刻收手了。”


    中年男人趕緊解釋。


    “肖主任,這事兒……是真的有些難,那謝昭,精明能幹,又和公安廳那邊關係好,的確有些不好對付。”


    公安廳?


    肖芳華氣得攥緊拳頭。


    這人,到底哪兒來的本事,認識這麽多人?


    她黑著臉,不說話,氣場可怕極了。


    沉寂了一會兒。


    中年男人忽然想起什麽,眼睛一亮。


    “對了,肖主任,我還查到一件事,但是不知道真假,您要不要聽聽?”


    肖芳華揮了揮手,阿姨過來清理地麵。


    她眼眸都沒抬,冷冷道:“不知道真假還說什麽說?浪費時間。”


    “可,可是好像和江廠長有關。”


    肖芳華一頓。


    江尋紅?


    這個人,一直都是自己的特殊對待。


    她點點頭。


    “說來聽聽。”


    見肖芳華點頭,中年男人鬆了口氣,趕緊說了自己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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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壓低聲音,小聲道:“我在調查謝昭的時候發現,他的妻子叫林暮雨,長得和江廠長十分相似!簡直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肖芳華一愣。


    “繼續說!”


    “江廠長是您的愛人,具體的情況我不了解,但是我又多方打聽了一下,發現江廠長其實去年辦展銷會的時候就和她見過麵了。”


    “他認這個女兒了?”


    肖芳華神色莫名,看不清她的情緒。


    “那倒沒有!”


    中年男人趕緊否認。


    “這半年多來,江廠長沒有對他們有任何區別對待,不過樣貌是真的像,因此我不敢確認,所以趕緊將事情匯報給您了。”


    中年男人說完,小心翼翼打量著肖芳華的臉色。


    肖芳華沉默了很久,連帶著謝昭的事情都沒心情再多問了。


    她擺擺手。


    “你先出去,二廠三廠的事兒,到時候我再找你,你去盯著,盯緊了,別再出差錯。”


    男人點了點頭,也終於鬆了口氣,趕緊逃命似的出去了。


    屋子內。


    肖芳華盯著被清理乾淨的地麵,心裏一下子不知道被什麽東西狠狠揪緊,難受煩悶得喘不過氣來。


    女兒?


    她從來沒有聽他提起過。


    當年,自己第一次在湖東縣見到他,他正在郵局寄信。


    三十歲出頭的年紀,男人最好的風華。


    他比自己大了九歲。


    可肖芳華就是一眼喜歡上了。


    結婚?


    有孩子?


    她統統不在乎。


    她求自己父親很久,對方終於鬆口,答應幫自己去遊說,自打那之後,再次見到林朝民已經是三個月後了。


    他比第一次初見的時候,更瘦了不少。


    一身長衫,襯得他風骨更加挺立,五官更加儒雅俊秀,叫她心動不已。


    他似乎磨去了一身的棱角,安安靜靜的站在自己的麵前,牽著一個半大的孩子,低著眸,喉結滾動,喊了自己一聲:“肖小姐。”


    肖芳華到現在還記得,自己那時的心動。


    她雖然跋扈。


    可情深。


    這人認定了,就是一輩子。


    而那時候,林朝民,也就是現在的江尋紅,他的確是帶了一個男孩兒來,說是他的兒子。


    和自己結婚後的第三天,就托了人,送到部隊裏去養活了。


    肖芳華還記得,自己問他。


    為什麽把人送部隊裏去?


    自己明明可以給這個孩子更好的生活,也不用吃那些苦頭。


    而江尋紅對著自己清潤一笑。


    “那是我和我前妻的孩子,如今我倆結婚,他也該有他自己的生活,未必願意待在我身邊。”


    “況且,我們不也要有自己的孩子嗎?我隻想給咱們孩子,獨一無二的愛。”


    喜歡的人說的情話最動人心。


    肖芳華到現在回想起來,心髒還是會劇烈跳動,眼神柔軟而甜蜜。


    隻是。


    他真的有女兒嗎?


    為什麽要騙自己?


    肖芳華一點點攥緊了掌心,怔怔然再次鬆開,已然一片指甲痕跡。


    …………


    㣉夜。


    漆黑一片。


    江尋紅回到別墅,推開門,靜悄悄的,他放下手裏的公文包,坐在沙發上,劃亮火柴,點了一支煙。


    橘色一點火光,伴隨著煙霧,冉冉升騰起來。


    “啪嗒。”


    燈光卻在這個時候忽然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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