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逛夜市的男人,基本都是來吃吃喝喝的。


    對什麽衣服飾品,是看都懶得看一眼。


    但是當他們帶著妻子兒女的時候,往往都架不住妻子兒女的遊說,買上一件兩件。


    我賣的很便宜,都是幾十塊錢一件的。


    薄利多銷。


    對那些賣主來說,其實買這些,就是圖一個新鮮。


    可能回去連穿都不會穿一次。


    可正是他們這一筆筆的幾十塊錢,撐起了我的收入。


    剛剛不過半個月,我已經掙了4000多塊錢。


    這已經是除去了進貨的成本了。


    按這麽算,豈不是這個月要掙一萬?


    因為生意肯定是越來越好的。


    當然了,這4000多塊錢,我還要交房租,還要吃飯。


    以及每個月要交500元錢的管理費。


    不是給有關部門。


    而是給夜市上所謂的大哥。


    如果不給,就會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這其實並不合理,但這就是社會。


    夜市是一個小社會。


    有明規則,也有潛規則。


    你想在這裏混,就得守規矩。


    別看我很多時候,看似無所畏懼,被誰欺負了都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但我也沒有傻到去挑戰夜市的規矩。


    那樣是以卵擊石,太不自量力了。


    我就在這裏安安靜靜地做生意。


    李萍萍看到了我的收獲,很是羨慕。


    我看得出,她也萌生了改行的想法。


    但我沒有多說什麽。


    有些事情,別人可以給意見。


    有些事情,外人不方便給意見。


    比如關於李萍萍的職業,她自己可以自嘲。


    但外人,就算是很親近的人說起,也是往她的心上紮刀子。


    我的第一批貨,都是從網上進的。


    雖然很便宜,但如果我去南方那幾個服裝產地直接拿貨,會更便宜。


    最開始,我之所以沒有去南方,是因為我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幹好這一行。


    現在事實證明,我是可以的。


    事實上,我還是很適合賣東西的。


    不過半個月,我已經有回頭客了。


    關於做生意的技巧,是我逐漸摸索過來的。


    開始我擺攤的時候,我身邊擺攤的人,也是同租一個大院的鄰居。


    我喊他肖哥。


    肖哥50多了,有一口濃重的口音,據他自己說已經做小生意30多年了。


    連眼睛毛都是空的。


    打眼一看,誰大方,誰小氣,誰爽快,誰斤斤計較,誰是真買東西的,誰是光砍價不掏錢的,誰是看熱鬧的,誰是趁亂摸包的,誰是專門盯女人屁股的,誰是同行過來打探消息的,都一清二楚。


    因為大家都是一個大院的,所以在我開始做生意的時候,肖哥還很熱情地給我介紹了生意之道。


    那就是忽悠!


    可勁的忽悠!


    把自己的東西說的天上有、地下無,物美價廉,賣一個是虧本,賣兩個是血虧,賣多了簡直就是做慈善。


    你要是不買我的東西,你簡直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傻子。


    這樣的套路,一方麵是蠱惑人心,另一方麵,也是利用了人們都愛貪小便宜的心理。


    肖哥不賣衣服,他專門賣各種藝術品,以字畫為主。


    我冷眼旁觀,肖哥做生意時從不大聲吆喝。


    而是看到買主,就神神秘秘地小聲表示,我這些東西都是正品,都是有資曆的。


    但是來路呢,有些不好明說,總之你懂的。


    這也是為什麽我會賣這麽便宜的原因。


    要是來路都能說出去,早上拍賣會了。


    把賣主忽悠得五迷三道後,肖哥這才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忍痛割愛一樣,報出一個其實已經很高了,但此情此景,卻像是大甩賣一樣的價格。


    “這幅畫,3000你拿走!快拿走!別回頭!不要讓我後悔!”


    而我很清楚地知道,那幅畫其實就是昨天肖哥從一個專門做書畫贗品的地下作坊裏麵,用200塊錢收的。


    當時我就在現場。


    當然了,肖哥這麽忽悠,不是每次都成功。


    而是大多數時候都不成功。


    但隻要成功了一次,他就可以十幾天不做生意了。


    ……


    肖哥是真心想幫我,可惜,我實在是學不會他的忽悠大法。


    我沒法把幾十塊錢的衣服,說得像是世界名牌一樣。


    不是我沒詞,而是我張不開那樣的嘴。


    於是在肖哥恨鐵不成鋼的眼神中,我基本上都是實話實說的。


    “這衣服隻是看著好看,其實質量一般,你回去穿的時候小心點,壞了我可是不換的。”


    “90塊錢的裙子怎麽可能是正品?仿的。”


    “這幾件衣服別一起洗,容易掉色。”


    其實我說這些話的本意是不想那些買主回去發現質量不好,再來找我的麻煩。


    所以我把醜話說在前麵。


    一分錢一分貨,這樣的錢,就是這樣的質量。


    你也不要有太高的期待。


    開始的幾天,確實很多顧客聽了我的介紹後,放下衣服就走了。


    肖哥則是歎氣地說:“歡喜啊,之前看你很聰明的,伶牙俐齒,不論是勸黃霞,還是罵蘇大強都是滔滔不絕,怎麽做起生意就這麽笨呢?你這樣怎麽開張啊!”


    但後來的事情,卻讓肖哥大跌眼鏡,讓我欣喜不已。


    因為我的生意越來越好了。


    甚至不是黃金地段,但我這裏的生意都比街中間那幾家賣的還好。


    顧客越來越多。


    還有被人介紹過來的。


    開始我也不懂,但後來我也明白了這裏麵的道理。


    沒人是傻子。


    消費者不是白癡。


    況且網絡這麽普及,一件正品是什麽樣子,大概什麽價位,其實大家心裏麵都有數。


    所以他們來夜市買東西,本也沒打算買正品,買質量好的。


    就是買著玩。


    所以我的實話實說,在他們眼中,反倒是覺得我很可靠了。


    與其和別的攤販從一個虛高的價格使勁往下砍,浪費時間和口水。


    不如買我這些價格透明的。


    一周後,肖哥語重心長地說:“歡喜,我錯了,我白活了30年了,你這做生意的道行比我深啊!如果不是我已經年紀大了,我絕對跟你學啊。”


    ……


    晚上,我回出租屋的時候,經過一條後街,忽然聽到了一陣陣喧嘩吵鬧的聲音。


    “小妹妹,一起玩啊。”


    “是啊,哥哥陪你。”


    “別躲啊,哥哥很溫柔的。”


    “嘿嘿,臉還紅了?挺清純的啊,是我喜歡的類型。”


    “哎呦,看到胸口的校徽了沒有?還是個大學生。”


    “嘻嘻,這下子有福了,哥雖然沒上過大學,但是哥可以上一個大學生啊。”這些人的話是越說越下流,越說越不堪入耳。


    在這裏我已經住了一段時間,這樣的事情不說是司空見慣,但也是習以為常了。


    因為這一片的城中村,不但有大量的流動人口,還因為裏麵有各種網吧,台球室,桑拿房,ktv,所以也是大量本地無業青年聚集的地方。


    這些人遊手好閑,無所事事,聚在一起無非就是三件事。


    喝酒、吹牛、談女人。


    遇到單身的女孩,總是要想辦法輕薄一番。


    雖然大多數時候,都是占點口頭便宜,或者揩揩油,不會真的把女孩怎麽樣,但也聽過幾次酒醉後的小混混禍害良家婦女的事情。


    李萍萍囑咐過我,讓我出來進去的時候,都避開那些小痞子經常出現的地方。


    聽到這些聲音,我低下頭,故意加快了腳步。


    雖然我平時我也經常做出一些很出格的事情,為了外人,特別是女人出頭。


    但現在這樣的事情,我管不了。


    就和每個月交500元錢的費用一樣,現在出頭就是惹火上身。


    我沒去管。


    卻有一個女孩從胡同裏麵跑了出來。


    後麵跟著幾個流裏流氣的小青年在緊追不舍。


    “妹妹,別跑了,哥哥還沒疼夠你呢。”


    “這樣不配合就不乖了,等著哥哥打你的屁股!”


    這幾個小痞子,就像是在逗弄獵物一樣,在後麵嘻嘻哈哈。


    因為那個女孩是衝我的方向跑來的。


    我本能地低頭,極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讓那些小痞子注意到我,把麻煩轉到自己的身上。


    ……


    因為我現在已經不再刻意扮醜,隻是通過衣服和帽子的遮掩來讓自己低調。


    不刻意扮醜的原因除了是因為經過與溫紹年的事情後,我現在對感情,對美醜,已經不在意了之外。


    還因為我也認識到,我不能永遠都靠著扮醜來獲得安全感。


    我要擁有保護自己的力量。


    讓自己不用藏頭露尾,也能在這個城市裏立足。


    我要活在陽光下,而不是下水道裏麵。


    這樣才活得有滋有味。


    這才是我奮鬥的目的。


    這樣我吃的苦,受的罪,流的淚才值得。


    ……


    因此我相信,我的容貌對那些小痞子,還是有些吸引力的。


    顯然,我的策略是成功的。


    因為我的穿衣打扮,一看就是住在城中村裏麵的,所以根本就沒有引起那幾個小痞子的注意。


    他們的目標還是集中在那個女孩身上。


    我長出了一口氣。


    心中隻盼著那個女孩能自求多福。


    以後再也不要來這樣的地方了。


    可我眼角的餘光掃到那個女孩的臉上時,我愣住了。


    因為我認識她!


    雖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對她的印象實在是太深刻了!


    深刻到,平時幾乎一閉眼,她的臉就會出現在我的眼前!


    短發,顯得幹淨利落。


    眼鏡,顯得很有書卷氣。


    沒有濃妝豔抹,沒有奇裝異服,沒有賣弄性感,就是斯斯文文的,但讓人看起來很舒服,一看就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女孩子。


    是的,這就是那次我準備和丈夫魚死網破、同歸於盡前,去溫紹年的大學,本想偷偷看他一眼,結果卻發現,和溫紹年顯得很親密,相談甚歡的女孩子!


    讓我羨慕嫉妒恨的女孩子!


    讓我吃醋的女孩子!


    也是讓我自慚形愧的女孩子!


    覺得隻有她與溫紹年才登對的女孩子!


    是她?


    今天被騷擾的是她?


    我有些意外。


    意外於,居然在此情此景下,與她再次見麵。


    那我怎麽辦?


    還是繼續裝與我無關,趕緊離開麽?


    這似乎是最好的辦法。


    因為我本來就不想惹麻煩。


    而她現在是溫紹年的女朋友。


    她坐了本屬於我的位置。


    她擁有了我心心相印的男人。


    她是我的情敵。


    感情上的對手。


    我甚至有些陰暗的想,要是這個女孩子被壞人欺負了,會不會與溫紹年分手了呢?


    雖然這樣的想法很卑鄙,很無恥,很邪惡。


    但我必須承認,這確實是我當時腦子裏,最先跳出來的想法。


    就像是一個魔鬼,唆使你沉淪。


    近來,經常有人說我很毒,或許他們是對的吧。


    但我隻是這麽想想,卻不能真的這麽做。


    因為我到底還無法做到那麽的卑鄙無恥。


    我隻是有一點毒。


    我還有人性。


    我要幫她!


    不是為了她,而是為了溫紹年!


    因為我愛溫紹年,而溫紹年喜歡她,那麽我就算是再心中酸澀,我也不能讓她受到傷害。


    最起碼不能在我的麵前受到傷害。


    那樣溫紹年會難過的。


    而我也會因為他的難過,而更加難過。


    既然我已經無法和溫紹年在一起,那麽我就隻有希望他可以過得幸福。


    哪怕是把我遺忘。


    我也不希望,他在悲傷失落中過活。


    可以誇我偉大,同樣可以罵我傻。


    但這就是我的決定。


    我不後悔。


    其實我也沒有那麽高尚。


    因為我無法想象,如果今天這個女孩真被欺負了,而以後溫紹年知道了我當時就在現場,卻袖手旁觀的話,他會怎麽看我?


    是很理性地認同,我也是一個女孩子,我能自保已經不錯,不能奢求我做得更多。


    還是覺得,我因為內心的嫉妒情緒,而故意坐視不理呢?


    溫紹年應該不會那麽不講理,但我不能冒這個風險。


    被溫紹年懷疑的風險。


    我們可以不在一起,他甚至可以不愛我。


    就算是多年以後,我們在路上恰好相遇。


    連一個交流的眼神都沒有,形同陌路。


    我會覺得很遺憾,但我不後悔。


    但我不能讓溫紹年懷疑我的人品,認為我是一個心胸狹窄的壞女人。


    就像當初我不能和溫紹年在一起,也是因為不想讓溫紹年知道我過去的那些事情。


    知道我曾經遭受的那些屈辱、蹂躪和折磨。


    就算是他不介意,但我會介意。


    因為愛上一個人,有時候,你可以完全不要自尊。


    隻要他高興,你怎麽都可以。


    做什麽都願意。


    可有時候,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又變得特別在意自尊。


    可以在所有人麵前都灰頭土臉、狼狽不堪。


    但偏偏卻要在自己心愛的人麵前,表現出光鮮亮麗的一麵。


    算作自己最後的執著與倔強。


    就像之前我們村裏的一對男女。


    本來很相愛,但後來男人出去打工,女人等了幾年,沒有音信,就嫁了人。


    後來男人回來了。


    也結了婚。


    其實我們都知道,那個女人在婆家過得並不好。


    她婆家條件不好,丈夫又好吃懶做。


    所以家裏的活,都是這個女人幹的。


    可她每次回娘家的時候,都是特意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是有些過分。


    她不是臭美。


    她是給從前的那個男人看的。


    其實她已經後悔了。


    但她沒法回頭。


    於是她就隻能拚命證明,沒有你,我一樣過得很好,甚至更好。


    這樣是騙了別人。


    更是騙了自己。


    我現在就是這樣的心情。


    我寧可麵對這些小混混的威脅,也不想以後麵對麵對溫紹年的懷疑。


    因為他的懷疑,對我的傷害更大。


    ……


    於是我抬起了頭,我把那個書卷氣女孩一把拽在了我的身後。


    “夠了!你們不要太過分!”


    我的突然叫喊,嚇了在場所有人一跳。


    書卷氣女孩本已經驚慌失措,現在遇到有人幫忙,雖然我看起來也是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子,似乎沒有什麽大用,但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後一根的救命稻草。


    頓時就有了依靠。


    她緊緊地抓住了我的手,我感到,她的手在顫抖。


    我用另外一隻手,輕輕拍著她的手:“放心,沒事的。”


    其實我比她還緊張。


    因為那幾個小痞子,已經把我們兩個都給圍上了。


    他們打量著我。


    領頭一個黃毛“嘎嘎”笑了起來。


    “哎呦,真有見義勇為的啊?我以為那都是記者寫出來騙傻子的呢,還是一個美女,真是大開眼界啊!”


    “嘿嘿,這個也不錯啊,一起耍耍。”


    “大家排好隊啊,誰先誰後?”


    “我先來!”


    他們是連我也一起調戲了起來。


    我深吸了一口氣,目視著他們:“誰給你們的膽子,連大飛哥的妹妹都敢調戲!”


    我這一句話,對麵幾個小痞子一下子都愣住了。


    大飛哥是誰?


    正是這一片夜市說話算數的。


    也就是我每個月500元錢孝敬的對象。


    我當然沒有見過大飛哥,我見到的,都是大飛哥的手下。


    但現在麵對這些小痞子,我沒有別的辦法。


    打又打不過,跑又跑不掉。


    隻有拿出一個厲害人物的名號,來嚇唬這些人了。


    我打賭,他們肯定聽過大飛哥的名字,但肯定和大飛哥不熟。


    因為地位差的太遠。


    所以他們一定不知道大飛哥到底有沒有妹妹。


    如果有的話,長什麽樣。


    這就給了我魚目混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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