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勿卻已經知道了貝子超進入那家便利店。


    張琅:“我們暫時不知道他和雇員說了什麽,雇員是什麽情況我們也摸不清,所以,莫小勿你能不能……”


    “我知道了,底下有個雇員和卿生蠻熟的,這事估計喬娜也知道,行,我去套話。”


    莫勿輕而易舉就把話套出來了,他還告訴兩個雇員:“如果那男的再來打聽什麽,你們就說我和小許形影不離,徹底斷絕這種騷擾人士的僥幸心。”


    說這話時莫勿根本沒征得張琅的同意,他可不管這些,他第一保護的是卿生的安全,打草驚蛇就打草驚蛇,他又沒有抓蛇的責任。


    貝子超坐的是公交車,他還紳士的起身給一位女士讓了座,手拉著吊環,身體有些搖擺,思緒也同樣在晃蕩著。


    他現在在緊張的思索:我最想殺的人是許卿生,但她太宅了,她的作息時間我拿不準,我問過丹丹,丹丹雖然說她的門裏保險栓早就損壞了,但丹丹沒有能拿到她的鑰匙,而且她現在身邊有個男人,我無法確定她和莫勿之間的關係,聽那雇員說,兩個人已經戀愛了,他們很可能已經同居。


    就算我混進那小區,在動手的時候也不保險,萬一莫勿在她家……會有搏鬥,既有搏鬥就會留下痕跡,不行,我現在不能以許卿生為目標,但我可以換一個人……喬妍,對,喬妍,我可以先衝她下手,但她和父母同住,我能一口氣殺掉三個人嗎?不行!有個男人,雖然是個老男人,但這也太冒險了,最關鍵的是,我不能貿然改變選擇目標,一定要是落單的女人,否則,會引起警方的懷疑。


    但我一定要殺掉許卿生和喬妍其中的一個,才能夠讓丹丹相信我,這個世界上得有個崇拜我的人,就像爸爸其實有我崇拜一樣,我永遠不會忘記爸爸的話,他當時跟我說……子超,殺人是件快樂的事,你看,你的姑媽現在再也不能欺負我們了,她怕我,哈哈哈,她其實是怕我的,你剛才也聽見她怎麽哀求我的對嗎?她還敢辱罵我們嗎?


    我要是有個弟弟就好了,隻有個妹妹還是不盡如人意的,丹丹是個女的,她膽子太小了,她根本就不明白,夫餘大俠殺了人又怎麽樣?誰能抓住他,沒有人,沒有人!!!所以現在互聯網上不是還有人說嗎,夫餘大俠根本不是殺人犯,他是替天行道,他是英雄。


    我也要成為這樣的強者,我一定要成為這樣的強者。


    這天下午三點,張琅、莫勿還有卿生見麵了。


    “事實情況就是這樣的,布郎博士覺得貝子超沒有精神障礙,但無論國內還是國外,那些極其凶殘連環作案,並一度逃脫法網的凶手,其實都不是我們普遍理解的神經病。他們條理清晰,行為嚴謹,甚至還具備一定的反偵察意識,反而是患有精神障礙的人的,沒有條件實施這樣的犯罪。


    布郎博士覺得貝子超真正崇拜的人並不是他的父親,而是夫餘大俠,但……夫餘和北輪兩個市相距幾千公裏,貝子超不可能把凶器通過任何公共交通工具帶去夫餘埋藏,如果是私下包車,不排除這樣的可能,不過我們已經要求夫餘警方協察,他們在案發地沒有任何發現。”


    張琅說完這些話,情緒也很焦灼。


    卿生根本就不知道夫餘大俠的案件。


    張琅歎了口氣:“事發幾十年,懸而未破……當時夫餘隻是一個縣城,一夜之間,20多名公/檢法機關的人員遇害,加上家屬,實際遇害的人數達到了52人之多!這是建國以來的第一大案要案,成立了專案組,但沒有發現任何嫌疑人,當時的媒體並沒有報道這個案件,不過後來……總之是瞞不住的,這個大案一直沒有破獲,並且毫無頭緒。


    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貝榮庭,還是貝子超,這個家庭的所有人,他們和夫餘大案沒有關係,夫餘和北輪相隔太遠,貝子超就算崇拜所謂的夫餘大俠,但他不可能知道凶手是誰。”


    莫勿和卿生各自捧著電腦,在搜索他們其實聞所未聞的此一大案,網上的報道有限,甚至搜不到詳細的案情,以至於很多網友在質疑這個案件的真實性,一夜之間,死了52人,都是公/檢法人士及其家屬,凶手隻留下了夫餘大俠的名號,是用匕首刻在牆上,凶手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團夥,眾說紛芸。


    “貝榮庭應該沒聽過夫餘命案。”莫勿說。


    張琅很懷疑:“你確定?”


    “兩件命案沒有必然聯係。”莫勿分析道:“貝榮庭犯案時,網絡還不算發達,關於熱點社會事件,民眾基本通過電視和紙媒了解,貝榮庭沒有關注紙媒的習慣,並且他的嗜好是賭博,一個賭徒,也不應該經常關注電視新聞。


    貝榮庭殺害的是貝紅英,他的親姐姐,殺人動機很明確,他不是因為英雄主義,而是因為不能忍受貝紅英對他的‘侮辱’,這跟夫餘大俠案完全不同性質。


    所以貝子超對夫餘大俠產生崇拜心,根本不是因為‘替天行道’,他崇拜的是夫餘大俠敢於挑釁強者,而且還能逃脫法網,但貝子超沒有模仿夫餘大俠的行為,我覺得這是正常的。”


    “正常?”張琅又愣了。


    “我們小時候會崇拜某個明星,但有多少人會真正想當一個明星呢?”莫勿分析道:“貝子超和第一個受害人的鄰居阿蘭戀愛,是在網上認識,發展到了線下見麵,據此我們能得出一個結論,貝子超應該迷戀過網絡遊戲。


    現實中不能成為英雄,但在遊戲裏可能成為王者,當時的貝子超,他還不敢殺人,他也許存在這樣的欲望,就是在網上,成全他的強者英雄夢,可是,阿蘭打破了他的幻想,他明白了,一但奔現,他就會被打回原形,可一直在遊戲裏光輝燦爛,又不能滿足欲望。”


    張琅下意識點點頭。


    “你們有必要仔細詢問阿蘭,她到底通過什麽平台和貝子超認識,貝子超當時的網名,還有和她說過的話題。”莫勿講。


    事隔多年,詢問出這樣的詳情恐怕已經相當有難度了。


    但也許正應了那句天網恢恢。


    北輪的警察找到阿蘭,阿蘭還把當年的事記得異常清楚。


    以下是阿蘭的供述——


    我那時也還年輕,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經常泡網吧,本來就玩個qq什麽的,跟人鬥/地主打升級,很偶然,接觸了一個當時很流行的網絡遊戲,他的遊戲id就叫夫餘大俠,我覺得很奇怪,百度搜了一下,才知道夫餘縣的案子,我當時還問他呢,你不會就是凶手吧?


    他跟我說,是不是凶手見見不就知道了嗎,當時我們的遊戲是分大區的,我知道我們都在北輪,就線下見麵了,他當然不可能是凶手,因為他太年輕了,但他跟我說過,他一直認為夫餘大俠是在替天行道,他崇拜夫餘大俠。


    就後來吧,我和他確定戀愛關係那天,他其實約我去了一個地方,就是北輪市的城郊,一個叫湖胡縣的地方,他帶我爬山,然後讓我看山下那片地區,問像不像遊戲裏的地圖,我們那個遊戲,是可以占領區域的,他後來還帶我去了山下的一片樹林,說這就是他在遊戲裏占領的區域,他在一棵樹上,刻了夫餘大俠留。


    我當時覺得他挺好笑的,還說:“不管夫餘大俠出於什麽原因,但不能法外施刑,而且我不相信52個人都該死,這其中肯定有無辜的人,我覺得不能用無辜的人的生命報複社會。”


    他當時就看著我,說:“人家都已經幹了,你還在討論能還是不能,有意義嗎?你想怎麽阻止?用嘴呢還是用敲鍵盤的手指?”


    當時我就覺得挺氣憤的,他反駁我,一臉瞧不起我的樣子,他像變成了另一個人,後來我想知道他的真名,他的住址,他的工作,他不告訴我,我就更失望了,我主動提出的分手,他很幹脆就答應了。


    事情隔了好多年,我之所以還記得,是因為他在遊戲裏真的很迷人,我們在線上是cp,後來奔線下,開始的時候我對他真的很有好感,分手的時候其實我痛苦了一段時間。


    我這樣的人,家境不好,才會做白日夢,渴望著通過婚姻第二次投胎,我們和那些家境好的女孩子不一樣,她們渴望的是真正的愛情,我們想的是高嫁,對方的家境對我們來說很重要,他隱瞞,讓我覺得他的家境隻能比我更差。


    可他是我真正喜歡上的第一個男孩,我那時候很想偷拍他,但他非常敏感,我得逞後他立即就發現了,讓我刪掉照片,他也從不跟我合影,反正這些都是讓我不踏實的點,但我沒法徹底忘記他,就算到了現在,我其實已經成熟了很多,明明知道他為什麽會這麽介意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他的半點痕跡。


    無非就是,他其實不認真,或許他真的家境不如我,或許他家境比我好太多,無論是哪種情況,結果是一樣的,那就是他隻想和我玩玩而已。


    我玩不起啊,所以我及時止損了,可我還記得我和他的所有事,嗬,得不到的才珍惜,人啊,就是這麽荒唐可笑,尤其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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