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凡一邊怪叫一邊張牙舞爪地向怪鳥追去。


    不怕將它嚇跑了?


    怕?怕個毛線!瞧它之前對林小凡一直愛理不理的樣子,誰覺得這怪鳥會怕林小凡?


    不怕將它嚇走?


    當然不怕了,林小凡還想看看它能往哪裏走呢。


    這裏那裏都是死地,要是不小心被它帶到了一條出路,豈不是賺大了?


    而且林小凡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這個怪鳥雖然翅膀健全,但是卻好像不會飛,得出此結論的原因很簡單,它要是能飛它直接從空中俯衝抓魚豈不是不更帥?何必用跑路的姿勢跳到水裏,還要運用計謀才能“狼狽”地捉魚?


    當然,這個還需要證實。


    林小凡現在所做的,正是為了證實這個猜測。


    可哪料林小凡雖然張牙舞爪,擺出一副“我很厲害,你小心”的樣子,但是那怪鳥聽了他的怪叫,隻是稍稍停頓了0.01秒,腦袋一偏,看了一眼林小凡,便繼續它的舞步,不快不慢地向著它的目的地前進,林小凡在它麵前就仿佛空氣一般。


    空氣一般?


    不不不,絕不是!


    而是小醜一般!林小凡靈氣雖失,但是眼睛依舊犀利,從它的眼神看出自己在它的眼裏,絕對是小醜一般的角色。


    我靠!這傻鳥是什麽眼神,什麽表情?


    老子上一世的皮囊雖然不帥不醜沒有提升國人的平均顏值水平,可也不會拉低,而且這一世更是獲得了一個絕美的皮囊,玉樹臨風、英俊瀟灑、機智靈活……怎麽可能是小醜呢?


    呃,莫非人和鳥之間的審美觀點完全相反?


    可是即便相反,你丫不看就是了,又何故用鄙視的眼神瞄我?


    林小凡鬱悶了,暗下決心,待會捉到這個怪鳥,務必先拔光它的羽毛,再將它丟到水池裏,讓食人魚們看看它們天敵的醜容,堅決從肉體和精神上雙重狠狠地打擊這個怪東西……


    咳咳咳……跟一隻傻鳥計較個什麽勁兒?


    林小凡搖了搖頭,啞然失笑。


    不過腳步卻毫不停留,以跑步的姿勢追上去。


    可令他驚奇的是,無論他是快是慢,那怪鳥似乎依舊保持著同一個走路的節奏,和他保持著一樣大約十米的距離,真是見鬼了。


    真這麽牛逼?


    不信邪的林小凡一發狠,直接上最快的速度——百米衝刺的速度。


    以他經過靈氣強化的身體素質,哪怕年小腿短,但光憑百米速度而言,絕對能完爆巔峰時刻的博爾特,可是令他大跌眼鏡的是,縱然他已經拚盡了全力加速,卻終於還是沒能和那怪鳥拉近半步。


    這……


    事到如今,林小凡哪還不明白這個怪鳥雖怪,但卻絕非普通的鳥類品種。


    也是,能在這裏生存的生物,哪能普通得了?


    不說這鳥,就說那魚,不也厲害得不要得不要得嗎?


    現在讓林小凡最好奇的是,這裏除了自己、食人魚和這怪鳥,還有其他什麽活著的動物?


    螞蟻、蚯蚓、老鼠、蟑螂等生命及其頑強的生物,這裏通通沒有,甚至連那樹葉上也沒有發現哪怕一丁點昆蟲留下的痕跡。


    這裏宛如動物的墳墓,誰來誰死。


    甚至自己,也許隻是時間的問題,遲早是白骨一堆。


    好吧,將來的事將來再說,起碼現在沒事不是?


    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追上這鳥,看看它在搞什麽名堂。


    怪鳥卻沒有理會林小凡的快快慢慢,繼續著它的步伐,搖曳著前進。


    沒多一會,它就停了下來,翻轉躺下,以背著地,將翅膀極力張開,露出銀白色的肚子,同時蹬開兩條長長的細腿,擺出一個木字的造型,一副“已趴好,請上”的表情。


    這……


    天為帳,地為床,可你他麽的豈可為新娘?


    林小凡一呆,心中邪惡一想,卻馬上將這齷齪的念頭拋開,隨即打量起這個地方——


    目測四周……咦,這地方不就是鍾表穀的最中心的地方嗎?


    瞧那怪鳥所躺的地方,已經光滑順溜,說明這廝鳥是經常性到這裏躺覺,而且以它為中心的幾米之內,沒有任何的植被,倒像是被處理過一般。


    飯後散步,然後就困覺?


    這裏就是這怪鳥的窩?


    這……


    就在林小凡疑惑間,一縷似有若無的陽光出現,正好照在怪鳥的身上,怪鳥渾身一抖,電擊似的,表情愜意之極……


    林小凡認得這種表情——渾身一陣抖動,瞬間覺得世間的一切索然無味……


    難道這怪鳥竟然與陽光合歡?


    陽光?


    艸,是陽光!這裂縫穀底什麽最珍貴?


    食物?水?不不不,這些都不缺,最缺的就是陽光。


    馬丹,沒看怪鳥與陽光合歡還不曾想起,自己自墜崖至現在的一兩個月裏,可是沒見過半分陽光了。


    現在這裏居然有陽光——好懷念陽光的味道。


    林小凡思索間,卻見那朦朦朧朧的超淺超淡的陽光已經從怪鳥的右翅移到了左翅,正要下定決心過去蹭太陽的時候,那縷似有若無的陽光已經從怪鳥的左翅上消失。


    光照時間結束了。


    時間總長不過30秒。


    這……


    林小凡苦笑不已,陽光在這裂縫穀底本就是稀罕貨,想那不知道多高的“洞口”不過碗口大,在正午之時能有三十秒光光照就已經很不錯了,還能要求更高什麽?


    現在卻被這怪鳥全部占去了……


    不過如果沒有它的帶路,自己又怎麽能發現這個地方居然會有光照呢?


    自己當然會很快探索到這裏,也會發現這裏就是怪鳥的老巢,可是若非恰好是這30秒的時間探索到這裏——而且那天還得正好有光照,又怎麽會知悉這個奧秘?


    說起來還是要感激這個怪鳥——


    咦,鳥呢?哪去了?


    自己一個恍惚,居然被那怪鳥無聲無息溜走了,真是無語。


    不過,這裏不是它的老巢嗎?怎麽會離開了?


    必須找到它!


    不是非要抓住它,吃了它,而且林小凡覺得這鳥雖怪,但是極具靈性,在這寂寞無聊的鍾表穀能得一鳥陪伴,不也挺好?


    古有神雕陪西狂,今有怪鳥伴小凡……


    亦不失為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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