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新學年
美女師傅,帶我裝X帶我飛 作者:琳琅朝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個臭小子,就是你之前一直說的占你便宜的家夥?”
距離林琅幾人不遠處的角落裏,顏清絕正沉默的靠在牆壁上,目光閃爍的看著那個正和別的女孩說說笑笑的少年。
當然,她這火熱的視線並非是想表達對林琅的什麽感情,她和他之間不存在什麽感情,就算有,那也是仇恨與敵視。
顏清絕永遠都忘不了那家夥色眯眯的眼神,更不會忘記他給她帶來的羞恥和侮辱(雖然林琅真心沒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有過分到這個程度),她現在如此認真的觀察,無非是在確認有沒有把他堵住痛扁一頓的可能性。
不過很快,顏清絕就失望了。
因為她發現那個英氣十足的女孩竟然和那個臭小子一起回去了。如果隻有那個溫溫柔柔,看起來就人畜無害的嬌弱少女的話,她還有可能找到機會狠狠地揍那臭小子一頓,可一旦那個英氣少女加入,她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畢竟,那個英氣少女還是有那麽一點東西在身上的,隻憑她和師姐兩人,恐怕是沒有辦法贏過她。想到這裏,顏清絕惡狠狠的錘了一下可憐的牆壁,聲音冰冷的說道:
“沒錯,就是這個混蛋。”
“……,清絕,我有點納悶,這小子到底是對你做了什麽啊,都這麽久了,你怎麽還這麽生氣呢?”
“他,他偷看我內褲!!!”
“額,然後呢?”
“他還說我,還說我胸小!!!”
“額,還有嗎?”
“這難道還不夠嗎?!”
顏清絕一邊氣急敗壞的使勁跺腳,一邊咬牙切齒的從牙縫裏擠出了這麽一句話。而聽到她的解釋,冰姒很是無奈的攤了攤手:
“什麽嘛,我還以為他對你做了什麽天怒人怨,始亂終棄的事情呢,原來隻是這樣啊。我說清絕啊,你也該適應一下山下的生活了,在這裏可不能隨便打打殺殺的,會被警察抓起來的。
再說了,就算要找他報仇也不急於一時嘛。你想啊,你這偶爾出來一次就能遇見他,這說明什麽,說明老天爺都在幫你呢,說不定下次你出門就又能遇到他了。好啦,消消氣消消氣,等下次再見到他的時候把他堵在小巷子裏狠狠地教訓一頓不就好了嘛。”
“……,師姐,你說的雖然也有道理,可我就是咽不下心裏這口氣,從小到大我就沒受過這種委屈,氣死我了!!”
“行了行了,別氣了好嗎?你看這天色不早了,我們也趕緊回去吧。馬上也就要到開學的時候了,我得抓緊時間幫你辦好轉學手續,還得給你好好收拾一下呢。”
“……,麻煩師姐了,謝謝你。”
“哎呦,我的好師妹,你跟我客氣什麽啊……好了,我們走吧。”
隨著顏清絕和冰姒的離開,原本熱鬧非凡的金元廟前終於是重歸清冷寂靜。一切都開始逐漸恢複成了原來的模樣,一切,又似乎變得和之前不太一樣。
……………………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東西是一成不變的,如果非要說的話,可能就是時間每天都在不停的前進,從不停駐。
當林琅的假期作業全部完成,當龍膽回了城裏的住所,當虞流歌的身影隨著中巴車漸行漸遠,時間,終於來到了那個命中注定的日子。
那個讓林琅忍不住癱在床上,提不起絲毫興致的日子。
他,開學了。
快樂的暑假生活,就像是最甜膩苦澀的初戀,無論當時有多少開心快樂的瞬間,最後也隻能與對方擦肩而過,徒留一絲化不開的傷感。
林琅很少會有多愁善感的時候,但每次假期結束,他都會感受到一股難以言喻的失落。即使他從未真正體會過失戀的痛苦,但他覺得,失戀和假期結束時的感覺,應該是差不多的。
可是,無論如何生活總是要繼續的。不管昨天經曆了多少的開心或者難過,今天都要重新麵對新的開始。
懷揣著這種自欺欺人的心靈雞湯,林琅失魂落魄,晃晃悠悠的走進了那個熟悉又有了那麽一丟丟陌生的校園。
林琅念的高中不算好,硬要說的話,這不過是個二流高中。林琅不太清楚是因為自己的學校教學質量不咋的,所以才會管理的相對寬鬆,還是因為管理的力度相對寬鬆,所以才導致了自己學校教學質量不咋的。
這個問題就像是在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沒啥意義,但確實挺費腦子的。
林琅腦子是不錯,可他很少會為了這些沒啥實際意義的問題浪費腦細胞。比起思考自己學校的問題,他還不如好好想想今天中午吃些什麽比較靠譜。
這麽想著,林琅悠哉悠哉的來到了學校的公告欄那邊。為什麽從來不關心學校事務的他要到這裏,那是因為不來這裏就不知道自己在這個新學年被分到了哪個班級。
高二了,是需要重新分一下班了。畢竟同學們的目標學科並不一致,有人想學文科,有人想學理科,還有想學美術的,畫畫的,體育的……
於是,重新分班就成了必然事件。
林琅選的是文科,因為理科太費腦子,而他又不喜歡動腦子,所以文科對他來說無疑是要更加友好一點的。
但說心裏話,林琅本來是打算學音樂的,原因很簡單,他覺得玩音樂的人真的很帥很酷,不僅穿著打扮緊跟潮流,還能背著一把樂器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享受著周圍那些羨慕嫉妒的視線。
別看林琅外表陰柔秀氣,沒有什麽男子氣概,但他其實特別享受被人關注,萬眾矚目的感覺,通俗點來說,就是他很虛榮,很喜歡裝x。
也正是因為這個改不掉的臭毛病,導致他經常和別人發生矛盾,特別是初三到高一這兩年時間裏,他經常和別人打架鬥毆。由於他下手又狠又黑,一旦發火就跟個瘋子一樣不計後果,所以認識他的人在背後給他取了一個不是那麽文雅的綽號:
瘋狗。
瘋,是說他發飆的時候完全不懂得適可而止。而狗,則是說他既卑賤,又忠誠。
他真的很像是一條狗。
一條被那個又拽又酷,又凶又溫柔的女孩飼養著的惡犬。從見到那個女孩的第一麵開始,林琅就深深地記住了這個外表冷酷內心卻脆弱溫柔的拽拽女孩。
虞流歌說,是他拯救了她,所以她也想拯救逐漸墮落沉淪的他。但其實,林琅是自甘墮落的,或者說,林琅從來都不覺得自己那時的所作所為有什麽問題。
他想保護那個酷酷又脆弱的女孩,別人都說他是那個女孩飼養的惡犬,但其實,他隻是想作為一個最忠誠,最勇猛的騎士,永遠守護在那個女孩的身邊。所以他選擇了變強,物理意義上的變強。隻要是她不喜歡的人,他都會毫不猶豫的撲上去瘋狂撕咬,哪怕遍體鱗傷也絕不鬆口。
人啊,是需要一個活下去的理由的。因為有了活下去的理由,並且每天都在為這個理由努力進步的時候,人才能感覺到活著的意義,才能感覺到生活的美好與多姿多彩。
林琅是個固執的家夥,他認準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後,即使周圍人都不理解,不明白,不支持……他也不會輕言放棄。他想要保護那個女孩,所以他努力的鍛煉自己,努力的承受起所有的傷痛與疲倦,為的,隻是能夠在那個女孩遇到危險時,能夠好好的將她保護在自己身後。
林琅不覺得自己對那個女孩的感情能夠用簡單的“喜歡”兩個字來概括。喜歡是一個很空泛,很膚淺的概念,它涵蓋了許多許多的感情,但正是因為它包含了太多的感情,所以根本就無法準確的表達出他對她的那種難以言喻的感覺。
他對慕容緋葉,對虞流歌,對龍膽,甚至是對凰曦……都有著比喜歡更為深刻的感情,在這些感情之中,摻雜了某種特殊欲望的喜歡隻是最直接,最淺顯的情緒表達罷了。
而在這幾個女孩之中,慕容緋葉給他的感覺是最為刻骨銘心,最難以磨滅的。林琅是個有些犯賤的家夥,在他心裏,溫暖而平淡的陪伴,並沒有短暫而轟轟烈烈的相處讓他印象深刻。所以他會三番五次的違背和虞流歌許下的承諾,卻從來不會忘記和慕容緋葉的約定。
或許,在這個世界上隻有那個叫慕容緋葉的女孩能真正的控製住他,真正的讓他變成一條乖巧聽話的狗狗,隻可惜那個女孩去了國外,他,也失去了束縛自己的鎖鏈。
於是,發瘋的惡犬,變成了凶猛的孤狼。他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也變得更加凶殘好鬥,似乎是想通過這種既傷害別人又傷害自己的方式來發泄內心的迷茫慌亂。
她走了,他也失去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和意義。這是特別痛苦的事情,好像自己的生活猛然之間就變得一片空白,整個人都處在一個失魂落魄,宛若行屍走肉一般的蒼白狀態。
那個時候,林琅真的感覺自己快要崩潰了,好在,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女孩在陪著他,一個溫柔可愛的女孩一直都陪在他的身邊,死死的拉著已經瀕臨崩潰的他。
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林琅一邊擠入那圍在公告欄周圍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一邊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
“喂,流歌啊,你找到自己的班級了沒有?沒有是嗎,那行,我幫你找吧。我?我現在在看分班表呢……不用,你不用過來,我幫你看就行,這邊人太多了……等等,我好像看到你的名字了……”
“你特麽擠什麽擠?有病是吧?!”
也許是林琅太過用力擠到了旁邊的人,正在打電話的他突然感覺自己的身子被狠狠地推了一把,這讓林琅忍不住皺起了眉頭,然後對著手機輕輕的說道:
“行了,我幫你看到了,我這邊有點事,先掛了哈。”
“林琅,喂,林琅,你不要惹……”
虞流歌的話還沒有說完,林琅就已經按下了掛機鍵,然後眯著眼睛用食指輕輕的點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來,你再推一下試試。”
“我去你大爺的……”
被人這麽挑釁,這個比林琅要高出半個腦袋的男生立刻火冒三丈,伸手就要抓林琅的衣領。
但已經打了這麽多次架的林琅早就不是之前那個隻會逞凶鬥狠的菜鳥了,在那長時間的摸爬滾打,遍體鱗傷之中,林琅學到了很多用於打架鬥毆的手段。
再加上他不久之前還經曆了一次涅盤洗禮,身體素質早就不可同日而語。這男生的出手速度在他眼裏簡直就像是電影裏的慢動作回放一般,還沒等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衣服,林琅就已經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一個過肩摔將他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然後,林琅便開始了單方麵的暴虐。
雖然龍膽經常會說他膽小,但他害怕的東西隻有蛇和鬼,除了這兩種他實在無法克服的東西之外,林琅再也沒有害怕的東西了。
在日常生活中,他從來都不是什麽膽小懦弱的家夥,想想也是,一個被人叫做瘋狗的家夥,怎麽可能是膽小懦弱的家夥呢?
和陰柔秀氣的外表截然相反,林琅的內心深處一直都隱藏著一個凶猛暴虐的魔鬼,他信奉的準則就是:在最短的時間裏讓對手徹底喪失戰鬥能力,所以他下手從來不知輕重,完全就是往死裏打。
如果手軟的話,等到對方反應過來,受傷的就是自己了。
這是林琅在無數次鼻青臉腫之後摸索出來的道理,因此他幾乎是用盡全力的在猛踹這個摔倒在地的男生。
直到這個男生滿臉鮮血,模樣特別淒慘的時候,林琅才在周圍幾個男生的拉扯下逐漸冷靜了下來:
“喂,你特麽的,不服繼續。來,我給你個機會,去叫人來找場子吧。老子叫林琅,高二,十班的,我等你。”
那個男生滿臉扭曲的捂著自己那不斷流血的鼻子,惡狠狠的瞪著林琅聲音嘶啞的怒吼道:
“行,你特麽有種,小逼崽子你給我等著!!”
“我去你媽的,你再給我逼逼一句試試?我特麽弄死你!!”
距離林琅幾人不遠處的角落裏,顏清絕正沉默的靠在牆壁上,目光閃爍的看著那個正和別的女孩說說笑笑的少年。
當然,她這火熱的視線並非是想表達對林琅的什麽感情,她和他之間不存在什麽感情,就算有,那也是仇恨與敵視。
顏清絕永遠都忘不了那家夥色眯眯的眼神,更不會忘記他給她帶來的羞恥和侮辱(雖然林琅真心沒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有過分到這個程度),她現在如此認真的觀察,無非是在確認有沒有把他堵住痛扁一頓的可能性。
不過很快,顏清絕就失望了。
因為她發現那個英氣十足的女孩竟然和那個臭小子一起回去了。如果隻有那個溫溫柔柔,看起來就人畜無害的嬌弱少女的話,她還有可能找到機會狠狠地揍那臭小子一頓,可一旦那個英氣少女加入,她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畢竟,那個英氣少女還是有那麽一點東西在身上的,隻憑她和師姐兩人,恐怕是沒有辦法贏過她。想到這裏,顏清絕惡狠狠的錘了一下可憐的牆壁,聲音冰冷的說道:
“沒錯,就是這個混蛋。”
“……,清絕,我有點納悶,這小子到底是對你做了什麽啊,都這麽久了,你怎麽還這麽生氣呢?”
“他,他偷看我內褲!!!”
“額,然後呢?”
“他還說我,還說我胸小!!!”
“額,還有嗎?”
“這難道還不夠嗎?!”
顏清絕一邊氣急敗壞的使勁跺腳,一邊咬牙切齒的從牙縫裏擠出了這麽一句話。而聽到她的解釋,冰姒很是無奈的攤了攤手:
“什麽嘛,我還以為他對你做了什麽天怒人怨,始亂終棄的事情呢,原來隻是這樣啊。我說清絕啊,你也該適應一下山下的生活了,在這裏可不能隨便打打殺殺的,會被警察抓起來的。
再說了,就算要找他報仇也不急於一時嘛。你想啊,你這偶爾出來一次就能遇見他,這說明什麽,說明老天爺都在幫你呢,說不定下次你出門就又能遇到他了。好啦,消消氣消消氣,等下次再見到他的時候把他堵在小巷子裏狠狠地教訓一頓不就好了嘛。”
“……,師姐,你說的雖然也有道理,可我就是咽不下心裏這口氣,從小到大我就沒受過這種委屈,氣死我了!!”
“行了行了,別氣了好嗎?你看這天色不早了,我們也趕緊回去吧。馬上也就要到開學的時候了,我得抓緊時間幫你辦好轉學手續,還得給你好好收拾一下呢。”
“……,麻煩師姐了,謝謝你。”
“哎呦,我的好師妹,你跟我客氣什麽啊……好了,我們走吧。”
隨著顏清絕和冰姒的離開,原本熱鬧非凡的金元廟前終於是重歸清冷寂靜。一切都開始逐漸恢複成了原來的模樣,一切,又似乎變得和之前不太一樣。
……………………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東西是一成不變的,如果非要說的話,可能就是時間每天都在不停的前進,從不停駐。
當林琅的假期作業全部完成,當龍膽回了城裏的住所,當虞流歌的身影隨著中巴車漸行漸遠,時間,終於來到了那個命中注定的日子。
那個讓林琅忍不住癱在床上,提不起絲毫興致的日子。
他,開學了。
快樂的暑假生活,就像是最甜膩苦澀的初戀,無論當時有多少開心快樂的瞬間,最後也隻能與對方擦肩而過,徒留一絲化不開的傷感。
林琅很少會有多愁善感的時候,但每次假期結束,他都會感受到一股難以言喻的失落。即使他從未真正體會過失戀的痛苦,但他覺得,失戀和假期結束時的感覺,應該是差不多的。
可是,無論如何生活總是要繼續的。不管昨天經曆了多少的開心或者難過,今天都要重新麵對新的開始。
懷揣著這種自欺欺人的心靈雞湯,林琅失魂落魄,晃晃悠悠的走進了那個熟悉又有了那麽一丟丟陌生的校園。
林琅念的高中不算好,硬要說的話,這不過是個二流高中。林琅不太清楚是因為自己的學校教學質量不咋的,所以才會管理的相對寬鬆,還是因為管理的力度相對寬鬆,所以才導致了自己學校教學質量不咋的。
這個問題就像是在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沒啥意義,但確實挺費腦子的。
林琅腦子是不錯,可他很少會為了這些沒啥實際意義的問題浪費腦細胞。比起思考自己學校的問題,他還不如好好想想今天中午吃些什麽比較靠譜。
這麽想著,林琅悠哉悠哉的來到了學校的公告欄那邊。為什麽從來不關心學校事務的他要到這裏,那是因為不來這裏就不知道自己在這個新學年被分到了哪個班級。
高二了,是需要重新分一下班了。畢竟同學們的目標學科並不一致,有人想學文科,有人想學理科,還有想學美術的,畫畫的,體育的……
於是,重新分班就成了必然事件。
林琅選的是文科,因為理科太費腦子,而他又不喜歡動腦子,所以文科對他來說無疑是要更加友好一點的。
但說心裏話,林琅本來是打算學音樂的,原因很簡單,他覺得玩音樂的人真的很帥很酷,不僅穿著打扮緊跟潮流,還能背著一把樂器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享受著周圍那些羨慕嫉妒的視線。
別看林琅外表陰柔秀氣,沒有什麽男子氣概,但他其實特別享受被人關注,萬眾矚目的感覺,通俗點來說,就是他很虛榮,很喜歡裝x。
也正是因為這個改不掉的臭毛病,導致他經常和別人發生矛盾,特別是初三到高一這兩年時間裏,他經常和別人打架鬥毆。由於他下手又狠又黑,一旦發火就跟個瘋子一樣不計後果,所以認識他的人在背後給他取了一個不是那麽文雅的綽號:
瘋狗。
瘋,是說他發飆的時候完全不懂得適可而止。而狗,則是說他既卑賤,又忠誠。
他真的很像是一條狗。
一條被那個又拽又酷,又凶又溫柔的女孩飼養著的惡犬。從見到那個女孩的第一麵開始,林琅就深深地記住了這個外表冷酷內心卻脆弱溫柔的拽拽女孩。
虞流歌說,是他拯救了她,所以她也想拯救逐漸墮落沉淪的他。但其實,林琅是自甘墮落的,或者說,林琅從來都不覺得自己那時的所作所為有什麽問題。
他想保護那個酷酷又脆弱的女孩,別人都說他是那個女孩飼養的惡犬,但其實,他隻是想作為一個最忠誠,最勇猛的騎士,永遠守護在那個女孩的身邊。所以他選擇了變強,物理意義上的變強。隻要是她不喜歡的人,他都會毫不猶豫的撲上去瘋狂撕咬,哪怕遍體鱗傷也絕不鬆口。
人啊,是需要一個活下去的理由的。因為有了活下去的理由,並且每天都在為這個理由努力進步的時候,人才能感覺到活著的意義,才能感覺到生活的美好與多姿多彩。
林琅是個固執的家夥,他認準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後,即使周圍人都不理解,不明白,不支持……他也不會輕言放棄。他想要保護那個女孩,所以他努力的鍛煉自己,努力的承受起所有的傷痛與疲倦,為的,隻是能夠在那個女孩遇到危險時,能夠好好的將她保護在自己身後。
林琅不覺得自己對那個女孩的感情能夠用簡單的“喜歡”兩個字來概括。喜歡是一個很空泛,很膚淺的概念,它涵蓋了許多許多的感情,但正是因為它包含了太多的感情,所以根本就無法準確的表達出他對她的那種難以言喻的感覺。
他對慕容緋葉,對虞流歌,對龍膽,甚至是對凰曦……都有著比喜歡更為深刻的感情,在這些感情之中,摻雜了某種特殊欲望的喜歡隻是最直接,最淺顯的情緒表達罷了。
而在這幾個女孩之中,慕容緋葉給他的感覺是最為刻骨銘心,最難以磨滅的。林琅是個有些犯賤的家夥,在他心裏,溫暖而平淡的陪伴,並沒有短暫而轟轟烈烈的相處讓他印象深刻。所以他會三番五次的違背和虞流歌許下的承諾,卻從來不會忘記和慕容緋葉的約定。
或許,在這個世界上隻有那個叫慕容緋葉的女孩能真正的控製住他,真正的讓他變成一條乖巧聽話的狗狗,隻可惜那個女孩去了國外,他,也失去了束縛自己的鎖鏈。
於是,發瘋的惡犬,變成了凶猛的孤狼。他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也變得更加凶殘好鬥,似乎是想通過這種既傷害別人又傷害自己的方式來發泄內心的迷茫慌亂。
她走了,他也失去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和意義。這是特別痛苦的事情,好像自己的生活猛然之間就變得一片空白,整個人都處在一個失魂落魄,宛若行屍走肉一般的蒼白狀態。
那個時候,林琅真的感覺自己快要崩潰了,好在,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女孩在陪著他,一個溫柔可愛的女孩一直都陪在他的身邊,死死的拉著已經瀕臨崩潰的他。
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林琅一邊擠入那圍在公告欄周圍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一邊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
“喂,流歌啊,你找到自己的班級了沒有?沒有是嗎,那行,我幫你找吧。我?我現在在看分班表呢……不用,你不用過來,我幫你看就行,這邊人太多了……等等,我好像看到你的名字了……”
“你特麽擠什麽擠?有病是吧?!”
也許是林琅太過用力擠到了旁邊的人,正在打電話的他突然感覺自己的身子被狠狠地推了一把,這讓林琅忍不住皺起了眉頭,然後對著手機輕輕的說道:
“行了,我幫你看到了,我這邊有點事,先掛了哈。”
“林琅,喂,林琅,你不要惹……”
虞流歌的話還沒有說完,林琅就已經按下了掛機鍵,然後眯著眼睛用食指輕輕的點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來,你再推一下試試。”
“我去你大爺的……”
被人這麽挑釁,這個比林琅要高出半個腦袋的男生立刻火冒三丈,伸手就要抓林琅的衣領。
但已經打了這麽多次架的林琅早就不是之前那個隻會逞凶鬥狠的菜鳥了,在那長時間的摸爬滾打,遍體鱗傷之中,林琅學到了很多用於打架鬥毆的手段。
再加上他不久之前還經曆了一次涅盤洗禮,身體素質早就不可同日而語。這男生的出手速度在他眼裏簡直就像是電影裏的慢動作回放一般,還沒等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衣服,林琅就已經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一個過肩摔將他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然後,林琅便開始了單方麵的暴虐。
雖然龍膽經常會說他膽小,但他害怕的東西隻有蛇和鬼,除了這兩種他實在無法克服的東西之外,林琅再也沒有害怕的東西了。
在日常生活中,他從來都不是什麽膽小懦弱的家夥,想想也是,一個被人叫做瘋狗的家夥,怎麽可能是膽小懦弱的家夥呢?
和陰柔秀氣的外表截然相反,林琅的內心深處一直都隱藏著一個凶猛暴虐的魔鬼,他信奉的準則就是:在最短的時間裏讓對手徹底喪失戰鬥能力,所以他下手從來不知輕重,完全就是往死裏打。
如果手軟的話,等到對方反應過來,受傷的就是自己了。
這是林琅在無數次鼻青臉腫之後摸索出來的道理,因此他幾乎是用盡全力的在猛踹這個摔倒在地的男生。
直到這個男生滿臉鮮血,模樣特別淒慘的時候,林琅才在周圍幾個男生的拉扯下逐漸冷靜了下來:
“喂,你特麽的,不服繼續。來,我給你個機會,去叫人來找場子吧。老子叫林琅,高二,十班的,我等你。”
那個男生滿臉扭曲的捂著自己那不斷流血的鼻子,惡狠狠的瞪著林琅聲音嘶啞的怒吼道:
“行,你特麽有種,小逼崽子你給我等著!!”
“我去你媽的,你再給我逼逼一句試試?我特麽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