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五點的鬧鍾準時響起,一夜未眠的宋念初關掉鬧鍾。她沒有起床,就這麽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什麽也不做。


    七點多的時候,胡嵐起來發現沒有早飯,氣衝衝地前來砸門:“宋念初,你怎麽回事?昨天晚飯不做我忍了,今天怎麽連早飯都不管了?你還想不想在這個家呆了?”


    宋念初沒出聲。


    不一會兒,公公方科的聲音也從外麵傳來:“念初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啊?”


    “昨天還能跟我頂嘴呢,精神得很,怎麽可能不舒服?我看她就是懶!明宇不在家,她就原形畢露了!真是倒黴,怎麽會娶這麽個女人回家?”


    “我一定要馬上讓明宇離婚!宋念初就會占著茅坑不拉屎,厚顏無恥地非賴在我們家,這不是耽誤明宇嗎?我看欣蘭這丫頭就不錯,讓明宇娶她,明年我就能抱孫子……”


    胡嵐在門外罵完,又絮絮叨叨地與方科商量給方明宇娶新老婆的事。


    宋念初卻被她話語中的另外兩個字吸引了注意力——離婚。


    她,該離婚嗎?


    宋念初自小被灌輸的觀念就是不能離婚,一家人就該整整齊齊。


    可是,她和方家這樣的相處模式,算得上一家人嗎?


    她有些同學嫁的老公家境不如方明宇,但人家完全不用做家務,在婆家也一樣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小公主。


    隻有她,明明方家住得起獨棟別墅、請得起園丁保姆,卻還要她事事親力親為,美其名曰這是她身為方家兒媳婦的責任。


    宋念初先前從未多想,一直覺得都是一家人,她多付出些也沒什麽。


    可要是方家從沒把她看作過家人呢?


    丈夫方明宇隻是要一個生育工具。


    婆婆胡嵐隻想要一個免費保姆。


    就連看起來對她算是客氣的公公方科,也始終拿她當一個外人。


    一旦跳出自己身上名為“家人”的這份枷鎖,宋念初仿佛一下看清了眼前的世界。


    如果離婚,她就不必再在意方明宇到底喜歡男人還是喜歡女人、不必再承受胡嵐的羞辱與責罵、不必再每天五點起床準備好一家人的早飯、不必在方家忙前忙後卻依舊吃力不討好。


    一旦離婚,她恢複了自由身,又能回到結婚前最快樂的那段日子。


    宋念初心動了。


    ……


    城南老街上,各種流動小攤擺在街道兩側,將原本就不寬的小道圍得更窄。行人絡繹不絕,將這段幾百米的老街擠得水泄不通。


    宋念初避開行人手上沾著甜麵醬的炸年糕,走入老街深處,拐入更加狹窄的羊腸小徑,停在一幢筒子樓前。


    這是上世紀的產物,年輕一代都搬離了這裏,隻剩下一些上了年紀的人,或者是初來打工的人看這裏房租便宜,才繼續住在這裏。


    還沒走到五樓,就傳來一陣男女的爭吵聲。


    “你又去賭錢!沒錢!我哪來的錢!”


    “我知道你藏了一萬塊錢在銀行,把卡給我!”


    “說沒有就是沒有!”


    “賤人!老子那你點錢跟要你命了一樣!”


    ……


    聽著熟悉的聲音與幾乎能背出來的互罵話術,宋念初在台階上停頓片刻,歎了口氣,硬著頭皮上樓。


    “爸媽,我回來了。”她打開一扇生鏽的鐵門,看到了裏麵大打出手的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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