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近距離追星是一種什麽感受?


    答:心跳加速,血脈倒流,控製不了激動的情緒,和洶湧而出的愛意。


    追星人,追星魂,追星人都是人上人。


    每個人都有追星的理由,比如愛豆長得帥、唱歌好、演技好、人品好、作品好、性格好,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或是一個微笑,都能成為粉絲入坑的瞬間。


    但追根究底,追星的本質是以愛豆為榜樣,讓自己能夠成為更好的自己,屬於愛豆與粉絲之間的雙向奔赴和相互成就。


    人呐,僅僅活著是不夠的,還需要陽光、空氣、自由,和一點花的芬芳。


    追星不能當飯吃,卻能從愛豆身上看見自由,聞到花香。


    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個體,當渴望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去找尋生命裏可能出現,或正在出現的自由和花香,我們會不由自主的去靠近,去追隨,會因此衝淡生命裏的孤獨感。


    追星是否高尚,取決於每個人價值觀的不同,且先不予置評。


    爬牆、脫粉、回踩、私生,前兩個是私人問題,後兩個就是人品問題,說嚴重點是人性問題,沒辦法,生活在言論自由的法治社會,這是不可避免,且維權艱難的。


    愛豆被雪藏,粉絲跟著幹著急幫不上,愛豆塌房,對粉絲來說更是晴天霹靂,少女心不可承受之重。


    拋開負麵影響暫時不談,追星的積極影響可謂是如長江黃河滔滔不絕。


    多數普通人是分配不到社會中的一些資源,和各種隱藏便利的,但他們會想象,會試圖去追求,這就是古早霸總文誕生原因。


    追星的意義在於‘我’想從平庸至極的普通人,變得和愛豆一樣優秀。


    在於‘我’可以借著愛豆的光和力量激勵並提升自己,從愛豆身上汲取到我丟失或沒有的一部分東西,然後給予自己朝著想去的方向的勇氣和動力。


    仰望星空的同時,也在努力成為那個和愛豆一樣,閃閃發亮的星星。


    在追星這條路上,有人結識了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有人遇到了一生摯愛,也有人為離開的朋友感到惋惜。


    或遇到誌同道合一路同行的夥伴,或遇到共情共鳴的靈魂伴侶,或遇到同甘共苦熬夜排隊買唱片的陌生人。


    他們存在的意義,有時候甚至超越了愛豆和追星本身,他們在青春裏留下的痕跡,產生的影響,足以感激和懷念餘生,那段時光更會成為記憶裏永遠的白月光。


    林珍娜喜歡哥哥,正是因為哥哥帶給她自由和芬芳,更讓她看到不一樣的世界。


    “哇~哥哥好帥,我好愛!”


    林珍娜從地上竄起來,揮舞著手臂帶著觀眾們一起喊:“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今晚,leslie提早喜提哥哥這個愛稱,感受到什麽叫人氣,什麽叫受歡迎,而林珍娜圓了她少女時代的夢。


    “哥哥,你會不會唱《風的季節》?”


    “當然會,你想唱嗎?”


    “是啊,我們合作一曲吧。”


    leslie點頭答應,然後跟觀眾用粵語介紹道:“妹妹說想合唱她寫的歌,叫做《風的季節》,大家都聽過這首歌吧?”


    觀眾的反響非常熱烈,這首歌已經流行好幾個月了,一直是著名歌手徐小鳳在唱,沒想到今天竟然能見到歌曲的原作者,還是這麽漂亮的細妹。


    剛聽她說,她要發唱片了,那今天唱的這些歌,買張唱片豈不是都能聽到,很多人已經決定了唱片出來一定要去買。


    比起觀眾們的萬眾期待,林珍娜心裏慌得一批,她知道自己粵語水平是個什麽德行,能唱粵語歌,純是因為那些年對港娛和tvb電視劇的熱愛。


    她學的都是野路子粵語,發音不準不說,還總出錯,尤其舞到哥哥這個地道香江人麵前,那就更不夠看了。


    但她有張良計和過牆梯,唱到沒把握的地方,她就把麥克風往觀眾那邊一遞,另一隻手放在耳邊做聆聽狀。


    這樣的互動能給觀眾帶來極大的參與感,跟著合唱的聲音,儼然要超過麥克風的聲音。


    哥哥唱到動情之處,直接牽起她的手,要不是她意誌力堅定(愣神沒反應過來),肯定要當場表演土撥鼠尖叫。


    音樂結束,觀眾們獻上了雷霆般的掌聲,還有好多人給她扔錢。


    這是默認的一種回報方式,聽街頭藝人賣唱,如果覺得唱的好,聽完了整曲那就是要給打賞的。


    換了在夜總會,能稍微委婉一點,送花籃。


    一個普通小花籃一萬塊,大花籃五萬塊,歌手跟東家按談好的提成分賬,唱得特別好的,一晚上能淨賺十幾萬。


    林珍娜沒想收打賞,就沒準備盆,這會兒看著也不行了,於是拖著一個閑置的吉他箱子擺在了空地邊上。


    還沒鬆手呢,鋪天蓋地的港紙就朝箱子飄了下來,沒辦法,她隻能先叫停演出,讓工作人員幫忙撿錢。


    自己則是趁機跟哥哥聊天。


    “哥哥,你收好我的名片,剛剛說送你那兩首歌隻要你喜歡,就可以拿著我的名片去簽合同。”


    leslie低頭一看,竟然是張純金的名片,左上角刻著‘top entertainment ’,正中間是她的名字,ceo:jenna lin,又用國語刻了‘林珍娜’三個字,背麵麵是電話號碼和公司地址。


    “你不是新人歌手嗎?你還開公司?”


    “是啊,這公司是我的,因為我不想給別人打工嘛。”


    “哇,厲害兩個字我都說倦了。”


    “你要是不想在寶麗金待了就來我這裏呀,我捧你!”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我有最少五十首錄好的歌,還有很多寫了但是沒時間錄的,每一首都很好聽,保準讓你一炮而紅,而且我還有錢,特別特別有錢!”


    leslie被她孩子氣的話逗笑了,於是揶揄道:“是嘛,有多有錢啊?”


    “上億肯定是有的,我還管包船王叫爺爺呢。”


    leslie見她表情不似作假,頓時有些猶豫,畢竟在香江這一畝三分地上,誰不認識包船王啊,可認識歸認識,沒人會拿和包船王的關係開玩笑。


    “是真的,你都不看報紙的嗎?”


    他低頭,正好看到林珍娜手腕上的百達翡麗,他前段時間剛在商場櫃台看過,這款好像就是海報上那款,要一百多萬。


    這還有什麽好懷疑的?他瞬間覺得眼前一黑,內心狂喜不已,感歎自己終於要熬出頭了。


    他沉浸在自己的突如其來的喜悅中無法自拔,卻沒注意到,此時的林珍娜死死盯著他身後的觀眾,準確來說是盯著觀眾裏一個戴帽子的男人。


    專注到,指甲掐進掌心,都無知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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