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張阿婆一病不起,為了給張阿婆治病。
胡曉月花光了家裏的積蓄,還向隔壁家的王翠英嬸子,借了二百塊錢。
隻因為給張阿婆看病的醫生說,某個特效藥,對張阿婆的病可能有效。
胡曉月家隔壁的王嬸子叫王翠英,原來在棉紡廠工作,和在鋼鐵廠工作的林忠叔是兩口子。
王嬸子和林鍾叔有三子一女,老大老二前幾年成的家,各有一個兒子。
小兒子是今年年初,成的家。
南城縣嫁女兒的風俗,男方是需要給女方父母一些彩禮錢的,以示答謝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
王嬸子為了能讓小兒子順利結婚,四十出頭的王嬸子把自己的工作,讓給了小兒子,還花了不少的積蓄。
兩家人的關係不錯,王嬸子一家子平日裏,對張阿婆和胡曉月都頗為照顧。
因為現在是1973年,政府要求有知識的青年,下到農村去,支持農村建設。
每家每戶,除了獨生子女。
年滿十八歲,沒有結婚,沒有工作的知識青年。
必須要有一個人,下到農村去,支援鄉村建設。
雖然這個時候,大多數的人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但王嬸子兩口子卻是對家裏的幺女林珍珍,寶貝得很!
畢竟是物以稀為貴,又是家裏最小的女兒,而且人不僅聰明還長得漂亮,夫妻倆好的都接了去。
所以,哪裏舍得女兒下鄉去吃苦受累,更不想隨隨便便,找個人就把女兒嫁了。
林珍珍還差兩個月才滿十八歲,可是剛高中畢業,街道辦就幾次上門做思想工作了。
早在幾個月前,王嬸子和林忠就四處找關係,托熟人給林珍珍找工作了,隻是現在的工作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哪有這麽好找。
前兩天,王嬸子在供銷社上班的表妹說,單位有一位女同誌,要跟丈夫去隨軍。
想要賣掉自己的工作,供銷社的工作,在七十年代是很吃香的。
所以要的錢,也比別的工作要貴一些,六百塊錢不二價,因為是熟人,給三天的時間考慮和湊錢。
若是其他人可沒有這個優待,這可急壞了王翠英林忠兩口子,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還差二百。
原主胡曉月,雖然年紀小,但也是個要強,又重情重義的姑娘。
從別人那裏知道了這個情況後,心裏特別的著急。
雖說王嬸倆口子,也知道她家裏的情況,並沒有開口叫她還錢。
但她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更何況,王嬸林叔倆人,在她和張阿婆最需要錢的時候,肯對她們寡婆孤孫的伸出援手。
這份情義更是難得,原主胡曉月就在心裏暗下決心,一定想方設法把錢還了。
而且,如果林珍珍失去這個供銷社的工作的話,就要下鄉了。
早年的張阿婆和丈夫吳春生,是逃荒,躲打仗,躲征兵,才來到這個陸路交通不便利的南城縣的流民。
南城縣雖然經濟落後,地理位置偏僻,但在戰火紛飛的年代,這裏相對其他地方要安全許多。
又因為南城縣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依山傍水,氣候很是宜人。
滋生出許多中草藥,識得些中草藥的吳春生,便決定在南城縣安定下來。
吳春生以釆草藥為生,張阿婆給人清洗,縫補衣服添補家用。
勤勞的兩個人,經過幾年的積攢,日子也越過越好了起來,有了孩子後,還在南城縣買了地,建了房子。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在兒子六歲的時候,吳春生上山采藥時,不慎掉下山崖不幸身亡。
張阿婆一個人辛苦地把吳剛拉扯大,又給他找了一份,在運輸隊開車的工作。
卻不想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吳剛,又出了車禍,去世的時候剛滿十八歲不久,還沒有談對象。
正處於失去兒子的悲痛之中,又聽到一些人的閑言碎語,說張阿婆“克夫又克子”的話。
一時想不開的張阿婆,在兒子的頭七那天,走到南城河邊,想跳入河中尋短見。
卻碰上了在河灘邊上,奄奄一息的胡曉月。
救治胡曉月,花光了張阿婆的養老錢。張阿婆原本的打算,是想著等她恢複記憶了。
找到胡曉月的家人,讓他們把醫藥費補給她,畢竟六十年代初,兒子的撫恤金,加上她的一些積蓄。
臨近一千塊錢,在平民百姓中,算是一筆巨款。
有了這筆巨款,她也能安心的養老了。
所以,張阿婆一邊養著胡曉月,一等著胡曉月的親人找來,誰知一轉眼兩人就相依為命了十多年。
寡婆孤孫的,在南城縣本來就沒有親戚,也沒有什麽要好的朋友。
昨天一整天,胡曉月都在找人借錢,她也不認識什麽有錢人。
隻能厚著臉皮,問一下曾經一起讀過書,說得上話的幾個同學。
或者是平日裏,家庭條件好,請她和張阿婆做活,比較好說話的雇主。
這年頭,許多家庭連肚子都吃不飽,哪裏有閑錢借給人。
更別說是關係不深,年僅隻有十六歲的小孤女。
可想而知,奔波了一天的胡曉月沒借到錢,但在一位雇主那裏,得到一個消息。
報名下鄉當知青,可以得到200塊錢的安家費。
胡曉月立馬就去知青辦報了名,領到200塊錢安家費。
然後就急急忙忙地,把錢拿去還給了王嬸。
並告訴她!自己過幾天就會下鄉,家裏的房子,想拜托王嬸幫忙租出去。
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
胡曉月也算是一個,早當家的人。
因為家裏窮,胡曉月八歲的時候,才上了小學一年級。
識得一些字,會算數之後,不識字的張阿婆,就把家裏的采買大權,交給她了。
上到初中的時候,更是把家裏的錢,都交給了她,由她管家。
所以,胡曉月從小,就是個有主見的人,有想法的人,原主想著下鄉之後,房子空著也是空著。
而且下鄉了以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從鄉下回來.,房子租出去還能有些收益。
當然,也是因為胡曉月身上的錢不多,零零碎碎的,加起來不足五元。
知道胡曉月為了還錢,主動報名去當了知青,王嬸子和林鍾兩口子,很是自責和愧疚。
但是,已經木已成舟,無法更改。
聽到胡曉月要拜托她幫忙租房子的事,表示很樂意,還說到時候房子租出去後,租金會給她寄去。
萬分感謝王嬸後,胡曉月就回家,又開始急急忙忙的,整理家裏的東西了。
胡曉月花光了家裏的積蓄,還向隔壁家的王翠英嬸子,借了二百塊錢。
隻因為給張阿婆看病的醫生說,某個特效藥,對張阿婆的病可能有效。
胡曉月家隔壁的王嬸子叫王翠英,原來在棉紡廠工作,和在鋼鐵廠工作的林忠叔是兩口子。
王嬸子和林鍾叔有三子一女,老大老二前幾年成的家,各有一個兒子。
小兒子是今年年初,成的家。
南城縣嫁女兒的風俗,男方是需要給女方父母一些彩禮錢的,以示答謝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
王嬸子為了能讓小兒子順利結婚,四十出頭的王嬸子把自己的工作,讓給了小兒子,還花了不少的積蓄。
兩家人的關係不錯,王嬸子一家子平日裏,對張阿婆和胡曉月都頗為照顧。
因為現在是1973年,政府要求有知識的青年,下到農村去,支持農村建設。
每家每戶,除了獨生子女。
年滿十八歲,沒有結婚,沒有工作的知識青年。
必須要有一個人,下到農村去,支援鄉村建設。
雖然這個時候,大多數的人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但王嬸子兩口子卻是對家裏的幺女林珍珍,寶貝得很!
畢竟是物以稀為貴,又是家裏最小的女兒,而且人不僅聰明還長得漂亮,夫妻倆好的都接了去。
所以,哪裏舍得女兒下鄉去吃苦受累,更不想隨隨便便,找個人就把女兒嫁了。
林珍珍還差兩個月才滿十八歲,可是剛高中畢業,街道辦就幾次上門做思想工作了。
早在幾個月前,王嬸子和林忠就四處找關係,托熟人給林珍珍找工作了,隻是現在的工作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哪有這麽好找。
前兩天,王嬸子在供銷社上班的表妹說,單位有一位女同誌,要跟丈夫去隨軍。
想要賣掉自己的工作,供銷社的工作,在七十年代是很吃香的。
所以要的錢,也比別的工作要貴一些,六百塊錢不二價,因為是熟人,給三天的時間考慮和湊錢。
若是其他人可沒有這個優待,這可急壞了王翠英林忠兩口子,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還差二百。
原主胡曉月,雖然年紀小,但也是個要強,又重情重義的姑娘。
從別人那裏知道了這個情況後,心裏特別的著急。
雖說王嬸倆口子,也知道她家裏的情況,並沒有開口叫她還錢。
但她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更何況,王嬸林叔倆人,在她和張阿婆最需要錢的時候,肯對她們寡婆孤孫的伸出援手。
這份情義更是難得,原主胡曉月就在心裏暗下決心,一定想方設法把錢還了。
而且,如果林珍珍失去這個供銷社的工作的話,就要下鄉了。
早年的張阿婆和丈夫吳春生,是逃荒,躲打仗,躲征兵,才來到這個陸路交通不便利的南城縣的流民。
南城縣雖然經濟落後,地理位置偏僻,但在戰火紛飛的年代,這裏相對其他地方要安全許多。
又因為南城縣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依山傍水,氣候很是宜人。
滋生出許多中草藥,識得些中草藥的吳春生,便決定在南城縣安定下來。
吳春生以釆草藥為生,張阿婆給人清洗,縫補衣服添補家用。
勤勞的兩個人,經過幾年的積攢,日子也越過越好了起來,有了孩子後,還在南城縣買了地,建了房子。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在兒子六歲的時候,吳春生上山采藥時,不慎掉下山崖不幸身亡。
張阿婆一個人辛苦地把吳剛拉扯大,又給他找了一份,在運輸隊開車的工作。
卻不想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吳剛,又出了車禍,去世的時候剛滿十八歲不久,還沒有談對象。
正處於失去兒子的悲痛之中,又聽到一些人的閑言碎語,說張阿婆“克夫又克子”的話。
一時想不開的張阿婆,在兒子的頭七那天,走到南城河邊,想跳入河中尋短見。
卻碰上了在河灘邊上,奄奄一息的胡曉月。
救治胡曉月,花光了張阿婆的養老錢。張阿婆原本的打算,是想著等她恢複記憶了。
找到胡曉月的家人,讓他們把醫藥費補給她,畢竟六十年代初,兒子的撫恤金,加上她的一些積蓄。
臨近一千塊錢,在平民百姓中,算是一筆巨款。
有了這筆巨款,她也能安心的養老了。
所以,張阿婆一邊養著胡曉月,一等著胡曉月的親人找來,誰知一轉眼兩人就相依為命了十多年。
寡婆孤孫的,在南城縣本來就沒有親戚,也沒有什麽要好的朋友。
昨天一整天,胡曉月都在找人借錢,她也不認識什麽有錢人。
隻能厚著臉皮,問一下曾經一起讀過書,說得上話的幾個同學。
或者是平日裏,家庭條件好,請她和張阿婆做活,比較好說話的雇主。
這年頭,許多家庭連肚子都吃不飽,哪裏有閑錢借給人。
更別說是關係不深,年僅隻有十六歲的小孤女。
可想而知,奔波了一天的胡曉月沒借到錢,但在一位雇主那裏,得到一個消息。
報名下鄉當知青,可以得到200塊錢的安家費。
胡曉月立馬就去知青辦報了名,領到200塊錢安家費。
然後就急急忙忙地,把錢拿去還給了王嬸。
並告訴她!自己過幾天就會下鄉,家裏的房子,想拜托王嬸幫忙租出去。
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
胡曉月也算是一個,早當家的人。
因為家裏窮,胡曉月八歲的時候,才上了小學一年級。
識得一些字,會算數之後,不識字的張阿婆,就把家裏的采買大權,交給她了。
上到初中的時候,更是把家裏的錢,都交給了她,由她管家。
所以,胡曉月從小,就是個有主見的人,有想法的人,原主想著下鄉之後,房子空著也是空著。
而且下鄉了以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從鄉下回來.,房子租出去還能有些收益。
當然,也是因為胡曉月身上的錢不多,零零碎碎的,加起來不足五元。
知道胡曉月為了還錢,主動報名去當了知青,王嬸子和林鍾兩口子,很是自責和愧疚。
但是,已經木已成舟,無法更改。
聽到胡曉月要拜托她幫忙租房子的事,表示很樂意,還說到時候房子租出去後,租金會給她寄去。
萬分感謝王嬸後,胡曉月就回家,又開始急急忙忙的,整理家裏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