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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紀事:
定畿輔料豆本色折色比例
崇禎元年(1628)正月初五日,吏科給事中劉漢儒言,畿輔地區居民甚困,征派無虛日,而最苦者莫若招買料豆,
給價常少,給期常遲,是名為招買而實加派。小說吧過去督餉台臣欲以京邊錢糧征料豆本色,有司每稱未便。請留京邊實數,算作料豆定價,令有司自行招買,不必征派民
間,則民免剝削而有司亦省給算。自明年為始,凡府州縣三為率,二分解本色,一分解折色。詔從其請。
定遼東地課稅則例
崇禎元年(1628)二月初一日,遼東督師尚書王之臣奏陳:遼地千裏,已棄擲七年,今欲尺寸收複,惟在遼民實遼地。民有
力者聽其自墾,無力者酌借屯本為資,俟秋成征還。地分三等:其近城處泉甘土沃為上,則三年起科;稍遠而瘠為中,則五年起科;至於窮邊沙?之場為下,永不起
科。部複允行。
詔令奏章務必簡練
崇禎元年(1628)二月初二日,崇禎帝厭章奏冗長,諭令各衙門,條奏須簡出,毋出千字。如詞意未盡,可再奏。至初九日又命各部,自元年二月所發章奏,俱限十日內題複,如仍稽遲,部科互勘。
南贛起義軍建國號
崇禎元年(1628)四月十一日,南贛(今江西省南部)起義軍奪天王,建號永興元年,率眾攻破安遠縣城,劫庫放囚。安遠知縣沈克封逃走。巡撫洪瞻祖報聞。
禁有司私派
崇禎元年(1628)五月二十五日,崇禎帝諭吏戶兵三部:遼、黔兵事未結,加派前已不少,該部將新舊兵餉造簡明冊進呈,撫按官查有司私派即行參處,國法具在,斷不寬貸。
核查太倉銀庫
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四日,工科給事中劉安行巡視太倉銀庫,奏預支官俸之弊,積侵三十六萬。崇禎帝命劉安行同戶部清核,自某年某日某人,曆曆查明,限旬日奏上。
令撫按完解馬價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六日,太仆寺卿田仰言,寺馬專給團營騎操,自**廢而改?馬,?馬起而分本折色,已非立法初意。自行太仆寺
廢,苑馬寺廢,各邊皆仰給於臣寺,寺之折色而馬製蕩然。近歲入馬價不過四十五萬二百餘金,皇上不時賞齎不預焉。今各省直又逋負數多,乞責成撫按勒限完解,
摘其尤者題參一二。崇禎帝允準。
嚴禁私驛
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六日,雲南道禦史毛羽健極言驛?之害;張居正為相時,最嚴乘傳,當時每馬一匹,草料僅二十八金,每夫
一名工食僅七兩二錢。今日法紀蕩盡,巧偽滋彰,兵部之勘合火牌有發出無繳進,縉紳競相假借,奸棍互相買賣,一紙洗補數番,一人往返數用,而一省之中兩院有
牌,司道府有票,鄉官有帖,應付不一。今日每馬加至百餘金,每夫一名加至三五十金。民生安得不蹙,國計安得不窮。請皇上宣諭,禁革諸弊。疏上,崇禎皇帝令
內閣擬旨痛革。兵部議覆,撫按官以及有關官員給與勘合,細開姓名奏繳,不許自遣白牌,違者重治。崇禎帝允從。
查州縣完欠南糧數額
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九日,南京戶科給事中陳堯言疏:南都饑軍鼓噪,各省直應解南糧,有司視為可緩,聽解戶包攬,衙蠹侵挪,以致匱乏如此。請敕總督倉場部臣,備查州縣完欠之數,分別上聞,以憑究處,崇禎帝準從。
薊鎮兵變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日,薊門駐軍由於饑餓索餉鼓噪,焚搶火藥,經多方措處,始解散。至八月初,順天巡撫請先發欠餉三月,以安軍心。下所司速行。並任都督趙率教為總兵官,鎮守永平、薊州,轄馬鬆、大石、曹牆八路。
嘉興、紹興等大風海潮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三日,浙江海溢,人畜廬舍漂溺無數,嘉興颶風淫雨,濱海及城郊居民被溺死者不可勝計。小說吧紹興大風,海水直入郡城,街市可行舟。山陰、會稽、簫山、上虞、餘姚被溺死者,各以萬計。
寧遠兵變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五日,遼寧寧遠軍中四川、湖廣兵因缺餉四個月,發生兵變,其餘十三個營起而應之,縛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通判張世榮、推官蘇涵淳於譙上。八月初,袁崇煥與兵備副使郭廣密謀,誘捕其首惡張正朝、張思順,斬首十五人,平定了兵變。
後金欲攻山海、石門
後金練兵五萬,借狐狸襯兵一萬,打造盔甲戰車,欲於三岔河三路出兵,過寧遠圍屯,攻越山海、石門等。崇禎元年(1628)八月初三日,兵部覆請敕邊臣多方哨探,隨地設防,清野固守為萬全之策。崇禎帝允從。
後金犯黃泥窪
崇禎元年(1628)八月二十二日,後金犯黃泥窪。袁崇煥令總兵官祖大壽擊?之,斬一百八十級,獲馬騾百二十。
詔會推閣臣
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初三日,詔會推閣員。廷臣列吏部左侍郎成基命及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等名以上。同時被會推者鄭以偉、李鵬芳、孫慎行、何如寵、薛三省、盛以弘、羅喻義、王永光、曹於汴等共十一人。而禮部尚書溫體仁,侍郎周延儒,以素無人望不與。遂因此釀成黨爭。
明末農民起義爆發
萬曆末年至天啟、崇禎兩朝,北方連年發生天災,而有司隻知刻剝百姓。天啟七年(1627)三月,陝西澄城縣爆發民變,殺
知縣張鬥耀。崇禎元年十一月十七日,白水縣民王二首舉義旗,聚眾攻蒲城之孝童,韓城之淄川鎮。接著,府穀王嘉胤、宜川王佐掛並起,攻城堡,殺官吏。安塞高
迎祥、漢南王大梁,複聚眾響應,迎祥自稱闖王,大梁自稱大梁王。由此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
固原兵變
明崇禎元年(1628)十二月二十四日固原(今寧夏固原)發民兵變,當時邊兵缺餉,士兵乘農民起義爆發之機,一齊造反,劫奪固原州庫。巡撫胡廷宴與延綏巡撫嶽和聲互相推諉,嘩變士兵多加入農民起義隊伍。明年正月,固原兵攻涇陽、富平,執遊擊李英。
文化紀事:
汪應蛟逝世
汪應蛟(?-1628),字潛夫,南直婺源(今江西省婺源)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由南京兵
部主事曆禮部郎中,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川提學,山東參政。備兵易州,旋擢天津巡撫右僉都禦史,升工部侍郎。萬曆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三日任南京戶
部尚書,天啟元年(1621)六月召入京任戶部尚書。不久,致仕歸。陛辭猶疏陳聖學,引宋儒語以宦官,宮妾為戒。崇禎元年(1628)二月二十日卒。汪應
蛟曆任內外,為一時名臣。有《古今夷語》、《中銓》、《病吟草》。
丁雲鵬逝世
丁雲鵬(1547-1628)休寧(今屬安徽)人。工書法,學鍾繇、王羲之,善繪畫,工山水、佛像,尤擅長白描人物。中年用筆細秀,略近文征明、仇英畫法,晚年風格樸厚蒼勁,自成一家。
米萬鍾逝世
米萬鍾(1570-1628)陝西人。長期寓京師。善畫山水,花竹,亦長於書法,行草得米芾家法。當時與董其昌齊名,時稱“南董北米”。著《篆隸考訛》。
毀《三朝要典》
《三朝要典》為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等在魏忠賢的旨意下編撰而成,於天啟六年(1626)刊行。纂輯萬曆、泰昌、天啟三朝
關於梃擊、袖丸、移宮三案的示諭奏疏檔冊,加上案語而成。此書旨在奉承魏忠賢,顛倒是非,誣陷東林黨人。崇禎元年(1628)四月二十五日編修倪元璐請毀
《三朝要典》疏言:“梃擊、袖丸、移宮三方,?於清流。而《三朝要典》一書,成於逆豎。其議可兼行,其書必當速毀。”崇禎皇帝從之,即毀其版。
詔修《熹宗實錄》
崇禎元年(1628)詔修《熹宗實錄》。小說吧命成國公朱純臣為監修官,大學士溫體仁、張至發、孔貞運、賀逢聖、黃土俊等為總裁官,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薑逢元、侍讀學士劉宇亮、傅冠等為副總裁官,與纂修官等同編纂。時綱紀廢弛,史官曠職,至崇禎末始成書。計八十四卷。
雜譚逸事:
倪元璐上疏
崇禎元年(1628),魏忠賢等已誅,其黨徒楊維垣等維護舊局,上疏力抵東林,指東林與崔呈秀、魏忠
賢等並為邪黨。倪元璐不平,於正月初五日上疏駁楊維垣等。疏入,當權者以互相詆毀而兩解之。時魏忠賢雖已誅,但其黨徒氣焰猶盛,無敢頌言東林者,自倪元璐
疏出,清議漸明。
戮魏忠賢、崔呈秀屍
崇禎元年(1628)正月二十四日,磔魏忠賢屍,懸其首於河間,崔呈秀懸首薊州,又斬客氏屍。尋命司禮監變賣魏忠賢田
產,其府第留賜功臣,直隸巡按禦史卓邁解到崔呈秀籍沒贓銀七萬一千七百七十七兩,金三百四十三兩,充戶部邊餉。其黨魏誌德、楊文昌、馮繼先、付之琮、董永
忠、崔鐸、王祿,俱永戍瘴地。魏良棟年四歲、魏鵬翼三歲,崔鏜四歲、崔鑰三歲,以孩瘴釋放。李夔龍、吳淳夫、倪文煥、田吉各追贓原籍,倪文煥五千金,吳淳
夫三千金,餘各千金。田爾耕、許顯純逮至論死。
準複被斥各官原職
崇禎元年(1628)三月初五日,吏部尚書郎奉旨查考滿、典試、條議、請告、薦舉等項被斥各官,準複原官,並補給應得誥命,遇缺即行銓補。
施鳳來致仕
施鳳來(1563-1642),字羽王,平湖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翰林院編修,萬曆四十六年轉南京國子司業、
中允。天啟初,進諭德兼侍讀學士。管理誥敕,天啟三年,詹事府少詹事,四年,詹事,七月,進禮部右侍郎。天啟五年轉左侍郎,署翰林院事。天啟六年,進禮部
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七年,進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曆首輔,依違逆?。崇禎元年(1628)三月致仕,名列前首。崇禎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卒,年八十。
張瑞圖致仕
張瑞圖(1573-1644),字長公、果亭,號二水,福建晉江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編修,官少詹事兼禮部侍
郎。天啟六年(1626)七月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十月進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天啟十一月進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天啟七年,累進至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瑞圖善書,為魏忠賢撰生祠碑文。崇禎元年(1628)三月初七日禦史羅元賓劾其為魏
黨,二十二日告歸,進太傅。崇禎十七年卒,年七十二。瑞圖又善繪山水,與邢侗、米萬鍾、董其昌齊名。時稱邢、張、米、董。
贈恤冤陷諸臣
崇禎元年(1628)三月二十四日贈恤遭魏忠賢陷害諸臣,如贈恤楊漣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左光鬥右都禦史;魏大中、周順昌太常卿。重新起用袁崇煥,召舊輔韓(火廣)等。
袁崇煥總督薊遼
崇禎元年(1628)四月初三日,起升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出鎮行邊,總督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移駐關門,兼命該省官司敦促上道。
禦史王相奏言民窮之因
崇禎元年(1628)五月十一日,禦史王相奏陳民窮之因,他說:在有司有四弊:一為火耗之侵克;二為濫詞之罰贖;三
為代折之打劫;四為佐領之橫噬。在地方有弊四:一為田糧之隱冒;二為強賊之擾害;三為豪右之欺淩;四為遊惰之冗食。在衙門有弊四:一為為庫藏之侵漁;二為
征解之扣除;三為僉派之騷擾;四為儀文之借取。在功令有弊四:一為加派之積欠;二為雜稅之保奸;三為防察之哧詐;四為查盤之罪名。凡此等弊,總竭民膏脂,
而除此等弊,則惟巡方能之,而其要在選擇賢令而已。崇禎帝善其言。
複外官久任及舉主連坐法
崇禎元年(1628)五月二十五日,崇禎帝諭吏戶兵三部:輔臣劉鴻訓奏,官員更調甚速,若不行久任之法,終鮮實效。
又雲海內差繁賦重,更不加派。朕切思之,更調速則民受擾,官久任則課成功。今後藩臬郡邑官,務擇人地相宜,俱如舊製,俸期一日未足,不許朦轉改調;言官薦
舉人才,不無過私市恩。今後吏部以薦疏成冊,後或隳職僨事,舉主連坐。
瞿式耜奏陳朝政不平
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七日戶科給事瞿式耜上書言朝政不平,為王之?請恤,孫慎行訟冤,追論故相魏廣微、顧秉謙、
馮銓、黃立極之罪,崇禎帝多采納其言。又頌楊漣、魏大中、周順昌為清中之清、忠中之忠,三人因之賜諡。後又陳時務七事,謂:“起廢不可不嚴,升遷不可不
漸,會推不可不慎”等。其言多符帝意。
耒宗道致仕
耒宗道,生卒年不詳,字路然,浙江蕭山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曆任左讚善、右諭德兼侍講、禮部右侍
郎。天啟五年(1625)十二月遷南京禮部尚書署詹事府。天啟七年(1628)正月調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與閹黨崔呈秀相結,同年十一月遂以本官兼東閣大
學士入閣,不久加太子太保。崇禎元年(1628)四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時人稱其為“清客宰相”。同年六月二十三日加少傅兼太
子太傅致仕。崇禎二年定逆案,宗道贖徒為民。
楊景辰致仕
楊景辰(?-1629),字載甫,號侗孩,福建晉江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曆任中允、左
諭德、少詹事。天啟五年(1625)十二月擢禮部右侍郎兼侍講學士,協理詹事府事,教庶吉士。天啟六年正月充《三朝要典》副總裁,一徇奸黨指,又三疏頌忠
賢功德。天啟七年十二月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崇禎元年(1628)正月到閣理事,四月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六月二十三日加少保致
仕。二年定逆案,坐落職閑住。同年五月卒。
江輝逝世
江輝(?-1628),河南嵩縣人,進士出身,以庶吉士曆吏部左侍郎。魏忠賢建生祠,欲得江輝題記。江輝不允,即日削奪歸裏,崇禎元年(1628)六月十九日卒。
鄭芝龍降明朝
鄭芝龍字飛皇,小字一官,泉州南安(福建泉州)人。少與其弟芝虎,從海盜顏振泉為寇。振泉死,被推為魁首,縱橫海上,據海島
截商粟,但是與官軍作戰,官軍敗不追,俘獲將士不殺。於是朝廷遣使招撫,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四日,鄭芝龍降明朝,福建巡撫熊文燦善遇之,鄭芝龍
先後擊殺海盜李魁奇、鍾斌等,後又平巨寇劉香。
畢自肅自縊
畢自肅(1580-1628),字範九,淄川(今山東省淄博市)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知定興,遷禮部主事,曆郎中,擢寧前道
僉事,累進巡撫都禦史。崇禎元年(1628)七月間,遼東逋餉至五十三萬餘兩,寧遠軍嘩變,畢自肅被縛,置譙上,捶擊交下,傷殊甚。至八月初八日自縊
死,年四十九。
行開納事例
崇禎元年(1628)八月初十日,思宗令行開納事例,仍遵戶七、工三之舊。戶部委太倉庫司官一員,月於五、十日至公所,會同收納。巡視科道給帖掛號,互相稽核,仍命戶部侍郎一人總理冊籍,按季奏繳,每收銀百兩搭收製錢二十萬文,寓疏通錢法之意。
畢自嚴條陳理財
崇禎元年(1628)九月初四日,戶部尚書畢自嚴陳理財四事:一,覆**之逋欠;一,議屯糧之征收;一,嚴京邊之考成;
一,汰逾額之營製。薊、密、永、昌四鎮新增鹽菜銀二十二萬六千二百五十四餘兩,係天啟二年(1622)原任督臣王象乾議加,原止題發一年,以後並未題發,
極宜議汰。思宗允從。
革廣寧、薊鎮塞外諸部歲賞
廣寧塞外綽哈、諸穆圖、固項及薊鎮喀爾沁等三十六家,每年皆受賞。崇禎元年(1628)九月二十六日,崇禎下旨革去諸部歲賞。時逢災年,諸部請求救援,崇禎堅持不給,於是諸部歸於後金。
瞿式耜請嚴征解
崇禎元年(1628)十月十二日,戶科給事中瞿式耜請嚴征解,以足軍儲,令直省將本年錢糧分為三等,遼餉、金花、齎齏為第
一;各邊兵餉、腹地軍糧、太仆寺馬價次之;餘為第三。征收錢糧先盡京邊預報征解日期,以便查催,輸納由單,先期給發,使萬姓速知。上供白糧,漕臣差武弁押
送,不使漕舡攔阻。備荒米穀撫道不時嚴核,以積貯多寡為殿最。疏上,思宗皆從之。
劉鴻訓削籍
劉鴻訓(?-1632),字默承,長山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出使朝鮮,進右中允,轉左諭德,
丁憂歸裏。天啟六年(1626)起少詹事。以忤魏忠賢,削奪為民。崇禎即位,召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崇禎元年(1628)七月,進太子太保
文淵閣大學士。劉鴻訓居政府地,斥責魏閹餘黨。銳意任事,帝有所不可,退而每曰:“主上畢竟是衝主。”帝聞,深銜之,欲置之死,大臣力救,十月二十一日削
籍,二年正月減死戍代州。崇禎五年正月十二日卒於戍所。福王時複官。
王在晉削籍
王在晉(?-1643),字明初,太倉人,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授中書舍人,自部曹曆監司,由江西布政使,擢巡撫山東
右副都禦史,進督河道。泰昌時(1620)遷兵部左侍郎。天啟二年(1622)署部事。三月,遷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八
月,改南京兵部尚書,尋告歸。天啟五年起南京吏部尚書,尋改兵部。崇禎元年(1628)三月召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四月改兵部尚書,十月二十一日因張慶
臻私改敕書事受牽連而削籍歸。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卒。有《曆代山陵考》、《海防纂要》、《三朝遼事實錄》等。
林梓逝世
林梓(?-1628),漳浦(今福建漳浦縣)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由南京刑部主事,曆升廣東右布政使,分守河北
道。萬曆三十七年(1609)升四川左布政使,入為太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萬曆四十四年推為戶部左侍郎。不久,引疾歸。崇禎元年(1628)十月二十
四日卒。
漢南起義
崇禎元年(1628)十月二十八日,漢南起義者四百餘人自鹹陽兩當薄略陽。聯合當地起義者三千餘人入略陽,逼漢中。官兵追至寧羌、階州,後複還趨略陽拒戰。起義者曾捉獲關南道中軍王道成,因官軍追急,棄道成而遁。
祁伯裕逝世
祁伯裕(?-1628)大名滑縣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士,由主事、郎中,曆升陝西提學副使,分守西寧道、按察使、布政使、甘肅巡撫副都禦史,升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管南京都察院右都禦史。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十七日卒。
許維新逝世
許維新(?-1628),字周翰,棠邑(堂邑縣今分屬聊城和冠縣)人。萬曆十七年(1589)進士,知澤州,進刑部郎中,知寧
國、改鬆。進河南按察副使、尚寶司卿,調南京。光宗初(1620),改兵部職方郎中,尋進右通政、光祿寺卿,加戶部右侍郎。崇禎元年(1628)卒。贈都
察院右都禦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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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紀事:
定畿輔料豆本色折色比例
崇禎元年(1628)正月初五日,吏科給事中劉漢儒言,畿輔地區居民甚困,征派無虛日,而最苦者莫若招買料豆,
給價常少,給期常遲,是名為招買而實加派。小說吧過去督餉台臣欲以京邊錢糧征料豆本色,有司每稱未便。請留京邊實數,算作料豆定價,令有司自行招買,不必征派民
間,則民免剝削而有司亦省給算。自明年為始,凡府州縣三為率,二分解本色,一分解折色。詔從其請。
定遼東地課稅則例
崇禎元年(1628)二月初一日,遼東督師尚書王之臣奏陳:遼地千裏,已棄擲七年,今欲尺寸收複,惟在遼民實遼地。民有
力者聽其自墾,無力者酌借屯本為資,俟秋成征還。地分三等:其近城處泉甘土沃為上,則三年起科;稍遠而瘠為中,則五年起科;至於窮邊沙?之場為下,永不起
科。部複允行。
詔令奏章務必簡練
崇禎元年(1628)二月初二日,崇禎帝厭章奏冗長,諭令各衙門,條奏須簡出,毋出千字。如詞意未盡,可再奏。至初九日又命各部,自元年二月所發章奏,俱限十日內題複,如仍稽遲,部科互勘。
南贛起義軍建國號
崇禎元年(1628)四月十一日,南贛(今江西省南部)起義軍奪天王,建號永興元年,率眾攻破安遠縣城,劫庫放囚。安遠知縣沈克封逃走。巡撫洪瞻祖報聞。
禁有司私派
崇禎元年(1628)五月二十五日,崇禎帝諭吏戶兵三部:遼、黔兵事未結,加派前已不少,該部將新舊兵餉造簡明冊進呈,撫按官查有司私派即行參處,國法具在,斷不寬貸。
核查太倉銀庫
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四日,工科給事中劉安行巡視太倉銀庫,奏預支官俸之弊,積侵三十六萬。崇禎帝命劉安行同戶部清核,自某年某日某人,曆曆查明,限旬日奏上。
令撫按完解馬價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六日,太仆寺卿田仰言,寺馬專給團營騎操,自**廢而改?馬,?馬起而分本折色,已非立法初意。自行太仆寺
廢,苑馬寺廢,各邊皆仰給於臣寺,寺之折色而馬製蕩然。近歲入馬價不過四十五萬二百餘金,皇上不時賞齎不預焉。今各省直又逋負數多,乞責成撫按勒限完解,
摘其尤者題參一二。崇禎帝允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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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六日,雲南道禦史毛羽健極言驛?之害;張居正為相時,最嚴乘傳,當時每馬一匹,草料僅二十八金,每夫
一名工食僅七兩二錢。今日法紀蕩盡,巧偽滋彰,兵部之勘合火牌有發出無繳進,縉紳競相假借,奸棍互相買賣,一紙洗補數番,一人往返數用,而一省之中兩院有
牌,司道府有票,鄉官有帖,應付不一。今日每馬加至百餘金,每夫一名加至三五十金。民生安得不蹙,國計安得不窮。請皇上宣諭,禁革諸弊。疏上,崇禎皇帝令
內閣擬旨痛革。兵部議覆,撫按官以及有關官員給與勘合,細開姓名奏繳,不許自遣白牌,違者重治。崇禎帝允從。
查州縣完欠南糧數額
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九日,南京戶科給事中陳堯言疏:南都饑軍鼓噪,各省直應解南糧,有司視為可緩,聽解戶包攬,衙蠹侵挪,以致匱乏如此。請敕總督倉場部臣,備查州縣完欠之數,分別上聞,以憑究處,崇禎帝準從。
薊鎮兵變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日,薊門駐軍由於饑餓索餉鼓噪,焚搶火藥,經多方措處,始解散。至八月初,順天巡撫請先發欠餉三月,以安軍心。下所司速行。並任都督趙率教為總兵官,鎮守永平、薊州,轄馬鬆、大石、曹牆八路。
嘉興、紹興等大風海潮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三日,浙江海溢,人畜廬舍漂溺無數,嘉興颶風淫雨,濱海及城郊居民被溺死者不可勝計。小說吧紹興大風,海水直入郡城,街市可行舟。山陰、會稽、簫山、上虞、餘姚被溺死者,各以萬計。
寧遠兵變
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五日,遼寧寧遠軍中四川、湖廣兵因缺餉四個月,發生兵變,其餘十三個營起而應之,縛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通判張世榮、推官蘇涵淳於譙上。八月初,袁崇煥與兵備副使郭廣密謀,誘捕其首惡張正朝、張思順,斬首十五人,平定了兵變。
後金欲攻山海、石門
後金練兵五萬,借狐狸襯兵一萬,打造盔甲戰車,欲於三岔河三路出兵,過寧遠圍屯,攻越山海、石門等。崇禎元年(1628)八月初三日,兵部覆請敕邊臣多方哨探,隨地設防,清野固守為萬全之策。崇禎帝允從。
後金犯黃泥窪
崇禎元年(1628)八月二十二日,後金犯黃泥窪。袁崇煥令總兵官祖大壽擊?之,斬一百八十級,獲馬騾百二十。
詔會推閣臣
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初三日,詔會推閣員。廷臣列吏部左侍郎成基命及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等名以上。同時被會推者鄭以偉、李鵬芳、孫慎行、何如寵、薛三省、盛以弘、羅喻義、王永光、曹於汴等共十一人。而禮部尚書溫體仁,侍郎周延儒,以素無人望不與。遂因此釀成黨爭。
明末農民起義爆發
萬曆末年至天啟、崇禎兩朝,北方連年發生天災,而有司隻知刻剝百姓。天啟七年(1627)三月,陝西澄城縣爆發民變,殺
知縣張鬥耀。崇禎元年十一月十七日,白水縣民王二首舉義旗,聚眾攻蒲城之孝童,韓城之淄川鎮。接著,府穀王嘉胤、宜川王佐掛並起,攻城堡,殺官吏。安塞高
迎祥、漢南王大梁,複聚眾響應,迎祥自稱闖王,大梁自稱大梁王。由此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
固原兵變
明崇禎元年(1628)十二月二十四日固原(今寧夏固原)發民兵變,當時邊兵缺餉,士兵乘農民起義爆發之機,一齊造反,劫奪固原州庫。巡撫胡廷宴與延綏巡撫嶽和聲互相推諉,嘩變士兵多加入農民起義隊伍。明年正月,固原兵攻涇陽、富平,執遊擊李英。
文化紀事:
汪應蛟逝世
汪應蛟(?-1628),字潛夫,南直婺源(今江西省婺源)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由南京兵
部主事曆禮部郎中,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川提學,山東參政。備兵易州,旋擢天津巡撫右僉都禦史,升工部侍郎。萬曆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三日任南京戶
部尚書,天啟元年(1621)六月召入京任戶部尚書。不久,致仕歸。陛辭猶疏陳聖學,引宋儒語以宦官,宮妾為戒。崇禎元年(1628)二月二十日卒。汪應
蛟曆任內外,為一時名臣。有《古今夷語》、《中銓》、《病吟草》。
丁雲鵬逝世
丁雲鵬(1547-1628)休寧(今屬安徽)人。工書法,學鍾繇、王羲之,善繪畫,工山水、佛像,尤擅長白描人物。中年用筆細秀,略近文征明、仇英畫法,晚年風格樸厚蒼勁,自成一家。
米萬鍾逝世
米萬鍾(1570-1628)陝西人。長期寓京師。善畫山水,花竹,亦長於書法,行草得米芾家法。當時與董其昌齊名,時稱“南董北米”。著《篆隸考訛》。
毀《三朝要典》
《三朝要典》為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等在魏忠賢的旨意下編撰而成,於天啟六年(1626)刊行。纂輯萬曆、泰昌、天啟三朝
關於梃擊、袖丸、移宮三案的示諭奏疏檔冊,加上案語而成。此書旨在奉承魏忠賢,顛倒是非,誣陷東林黨人。崇禎元年(1628)四月二十五日編修倪元璐請毀
《三朝要典》疏言:“梃擊、袖丸、移宮三方,?於清流。而《三朝要典》一書,成於逆豎。其議可兼行,其書必當速毀。”崇禎皇帝從之,即毀其版。
詔修《熹宗實錄》
崇禎元年(1628)詔修《熹宗實錄》。小說吧命成國公朱純臣為監修官,大學士溫體仁、張至發、孔貞運、賀逢聖、黃土俊等為總裁官,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薑逢元、侍讀學士劉宇亮、傅冠等為副總裁官,與纂修官等同編纂。時綱紀廢弛,史官曠職,至崇禎末始成書。計八十四卷。
雜譚逸事:
倪元璐上疏
崇禎元年(1628),魏忠賢等已誅,其黨徒楊維垣等維護舊局,上疏力抵東林,指東林與崔呈秀、魏忠
賢等並為邪黨。倪元璐不平,於正月初五日上疏駁楊維垣等。疏入,當權者以互相詆毀而兩解之。時魏忠賢雖已誅,但其黨徒氣焰猶盛,無敢頌言東林者,自倪元璐
疏出,清議漸明。
戮魏忠賢、崔呈秀屍
崇禎元年(1628)正月二十四日,磔魏忠賢屍,懸其首於河間,崔呈秀懸首薊州,又斬客氏屍。尋命司禮監變賣魏忠賢田
產,其府第留賜功臣,直隸巡按禦史卓邁解到崔呈秀籍沒贓銀七萬一千七百七十七兩,金三百四十三兩,充戶部邊餉。其黨魏誌德、楊文昌、馮繼先、付之琮、董永
忠、崔鐸、王祿,俱永戍瘴地。魏良棟年四歲、魏鵬翼三歲,崔鏜四歲、崔鑰三歲,以孩瘴釋放。李夔龍、吳淳夫、倪文煥、田吉各追贓原籍,倪文煥五千金,吳淳
夫三千金,餘各千金。田爾耕、許顯純逮至論死。
準複被斥各官原職
崇禎元年(1628)三月初五日,吏部尚書郎奉旨查考滿、典試、條議、請告、薦舉等項被斥各官,準複原官,並補給應得誥命,遇缺即行銓補。
施鳳來致仕
施鳳來(1563-1642),字羽王,平湖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翰林院編修,萬曆四十六年轉南京國子司業、
中允。天啟初,進諭德兼侍讀學士。管理誥敕,天啟三年,詹事府少詹事,四年,詹事,七月,進禮部右侍郎。天啟五年轉左侍郎,署翰林院事。天啟六年,進禮部
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七年,進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曆首輔,依違逆?。崇禎元年(1628)三月致仕,名列前首。崇禎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卒,年八十。
張瑞圖致仕
張瑞圖(1573-1644),字長公、果亭,號二水,福建晉江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編修,官少詹事兼禮部侍
郎。天啟六年(1626)七月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十月進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天啟十一月進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天啟七年,累進至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瑞圖善書,為魏忠賢撰生祠碑文。崇禎元年(1628)三月初七日禦史羅元賓劾其為魏
黨,二十二日告歸,進太傅。崇禎十七年卒,年七十二。瑞圖又善繪山水,與邢侗、米萬鍾、董其昌齊名。時稱邢、張、米、董。
贈恤冤陷諸臣
崇禎元年(1628)三月二十四日贈恤遭魏忠賢陷害諸臣,如贈恤楊漣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左光鬥右都禦史;魏大中、周順昌太常卿。重新起用袁崇煥,召舊輔韓(火廣)等。
袁崇煥總督薊遼
崇禎元年(1628)四月初三日,起升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出鎮行邊,總督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移駐關門,兼命該省官司敦促上道。
禦史王相奏言民窮之因
崇禎元年(1628)五月十一日,禦史王相奏陳民窮之因,他說:在有司有四弊:一為火耗之侵克;二為濫詞之罰贖;三
為代折之打劫;四為佐領之橫噬。在地方有弊四:一為田糧之隱冒;二為強賊之擾害;三為豪右之欺淩;四為遊惰之冗食。在衙門有弊四:一為為庫藏之侵漁;二為
征解之扣除;三為僉派之騷擾;四為儀文之借取。在功令有弊四:一為加派之積欠;二為雜稅之保奸;三為防察之哧詐;四為查盤之罪名。凡此等弊,總竭民膏脂,
而除此等弊,則惟巡方能之,而其要在選擇賢令而已。崇禎帝善其言。
複外官久任及舉主連坐法
崇禎元年(1628)五月二十五日,崇禎帝諭吏戶兵三部:輔臣劉鴻訓奏,官員更調甚速,若不行久任之法,終鮮實效。
又雲海內差繁賦重,更不加派。朕切思之,更調速則民受擾,官久任則課成功。今後藩臬郡邑官,務擇人地相宜,俱如舊製,俸期一日未足,不許朦轉改調;言官薦
舉人才,不無過私市恩。今後吏部以薦疏成冊,後或隳職僨事,舉主連坐。
瞿式耜奏陳朝政不平
崇禎元年(1628)六月初七日戶科給事瞿式耜上書言朝政不平,為王之?請恤,孫慎行訟冤,追論故相魏廣微、顧秉謙、
馮銓、黃立極之罪,崇禎帝多采納其言。又頌楊漣、魏大中、周順昌為清中之清、忠中之忠,三人因之賜諡。後又陳時務七事,謂:“起廢不可不嚴,升遷不可不
漸,會推不可不慎”等。其言多符帝意。
耒宗道致仕
耒宗道,生卒年不詳,字路然,浙江蕭山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曆任左讚善、右諭德兼侍講、禮部右侍
郎。天啟五年(1625)十二月遷南京禮部尚書署詹事府。天啟七年(1628)正月調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與閹黨崔呈秀相結,同年十一月遂以本官兼東閣大
學士入閣,不久加太子太保。崇禎元年(1628)四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時人稱其為“清客宰相”。同年六月二十三日加少傅兼太
子太傅致仕。崇禎二年定逆案,宗道贖徒為民。
楊景辰致仕
楊景辰(?-1629),字載甫,號侗孩,福建晉江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曆任中允、左
諭德、少詹事。天啟五年(1625)十二月擢禮部右侍郎兼侍講學士,協理詹事府事,教庶吉士。天啟六年正月充《三朝要典》副總裁,一徇奸黨指,又三疏頌忠
賢功德。天啟七年十二月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崇禎元年(1628)正月到閣理事,四月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六月二十三日加少保致
仕。二年定逆案,坐落職閑住。同年五月卒。
江輝逝世
江輝(?-1628),河南嵩縣人,進士出身,以庶吉士曆吏部左侍郎。魏忠賢建生祠,欲得江輝題記。江輝不允,即日削奪歸裏,崇禎元年(1628)六月十九日卒。
鄭芝龍降明朝
鄭芝龍字飛皇,小字一官,泉州南安(福建泉州)人。少與其弟芝虎,從海盜顏振泉為寇。振泉死,被推為魁首,縱橫海上,據海島
截商粟,但是與官軍作戰,官軍敗不追,俘獲將士不殺。於是朝廷遣使招撫,崇禎元年(1628)七月二十四日,鄭芝龍降明朝,福建巡撫熊文燦善遇之,鄭芝龍
先後擊殺海盜李魁奇、鍾斌等,後又平巨寇劉香。
畢自肅自縊
畢自肅(1580-1628),字範九,淄川(今山東省淄博市)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知定興,遷禮部主事,曆郎中,擢寧前道
僉事,累進巡撫都禦史。崇禎元年(1628)七月間,遼東逋餉至五十三萬餘兩,寧遠軍嘩變,畢自肅被縛,置譙上,捶擊交下,傷殊甚。至八月初八日自縊
死,年四十九。
行開納事例
崇禎元年(1628)八月初十日,思宗令行開納事例,仍遵戶七、工三之舊。戶部委太倉庫司官一員,月於五、十日至公所,會同收納。巡視科道給帖掛號,互相稽核,仍命戶部侍郎一人總理冊籍,按季奏繳,每收銀百兩搭收製錢二十萬文,寓疏通錢法之意。
畢自嚴條陳理財
崇禎元年(1628)九月初四日,戶部尚書畢自嚴陳理財四事:一,覆**之逋欠;一,議屯糧之征收;一,嚴京邊之考成;
一,汰逾額之營製。薊、密、永、昌四鎮新增鹽菜銀二十二萬六千二百五十四餘兩,係天啟二年(1622)原任督臣王象乾議加,原止題發一年,以後並未題發,
極宜議汰。思宗允從。
革廣寧、薊鎮塞外諸部歲賞
廣寧塞外綽哈、諸穆圖、固項及薊鎮喀爾沁等三十六家,每年皆受賞。崇禎元年(1628)九月二十六日,崇禎下旨革去諸部歲賞。時逢災年,諸部請求救援,崇禎堅持不給,於是諸部歸於後金。
瞿式耜請嚴征解
崇禎元年(1628)十月十二日,戶科給事中瞿式耜請嚴征解,以足軍儲,令直省將本年錢糧分為三等,遼餉、金花、齎齏為第
一;各邊兵餉、腹地軍糧、太仆寺馬價次之;餘為第三。征收錢糧先盡京邊預報征解日期,以便查催,輸納由單,先期給發,使萬姓速知。上供白糧,漕臣差武弁押
送,不使漕舡攔阻。備荒米穀撫道不時嚴核,以積貯多寡為殿最。疏上,思宗皆從之。
劉鴻訓削籍
劉鴻訓(?-1632),字默承,長山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出使朝鮮,進右中允,轉左諭德,
丁憂歸裏。天啟六年(1626)起少詹事。以忤魏忠賢,削奪為民。崇禎即位,召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崇禎元年(1628)七月,進太子太保
文淵閣大學士。劉鴻訓居政府地,斥責魏閹餘黨。銳意任事,帝有所不可,退而每曰:“主上畢竟是衝主。”帝聞,深銜之,欲置之死,大臣力救,十月二十一日削
籍,二年正月減死戍代州。崇禎五年正月十二日卒於戍所。福王時複官。
王在晉削籍
王在晉(?-1643),字明初,太倉人,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授中書舍人,自部曹曆監司,由江西布政使,擢巡撫山東
右副都禦史,進督河道。泰昌時(1620)遷兵部左侍郎。天啟二年(1622)署部事。三月,遷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八
月,改南京兵部尚書,尋告歸。天啟五年起南京吏部尚書,尋改兵部。崇禎元年(1628)三月召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四月改兵部尚書,十月二十一日因張慶
臻私改敕書事受牽連而削籍歸。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卒。有《曆代山陵考》、《海防纂要》、《三朝遼事實錄》等。
林梓逝世
林梓(?-1628),漳浦(今福建漳浦縣)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由南京刑部主事,曆升廣東右布政使,分守河北
道。萬曆三十七年(1609)升四川左布政使,入為太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萬曆四十四年推為戶部左侍郎。不久,引疾歸。崇禎元年(1628)十月二十
四日卒。
漢南起義
崇禎元年(1628)十月二十八日,漢南起義者四百餘人自鹹陽兩當薄略陽。聯合當地起義者三千餘人入略陽,逼漢中。官兵追至寧羌、階州,後複還趨略陽拒戰。起義者曾捉獲關南道中軍王道成,因官軍追急,棄道成而遁。
祁伯裕逝世
祁伯裕(?-1628)大名滑縣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士,由主事、郎中,曆升陝西提學副使,分守西寧道、按察使、布政使、甘肅巡撫副都禦史,升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管南京都察院右都禦史。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十七日卒。
許維新逝世
許維新(?-1628),字周翰,棠邑(堂邑縣今分屬聊城和冠縣)人。萬曆十七年(1589)進士,知澤州,進刑部郎中,知寧
國、改鬆。進河南按察副使、尚寶司卿,調南京。光宗初(1620),改兵部職方郎中,尋進右通政、光祿寺卿,加戶部右侍郎。崇禎元年(1628)卒。贈都
察院右都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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