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擱淺,偵破陷入困境。一個多月下來,未獲取有較大價值的線索。金川公安分局領導抽調精幹力量,以四中隊為主成立了專案組,由副局長張永生掛帥展開攻堅戰,專案組日夜工作,調查摸排。9月27日,偵查員獲取了一條有重大價值的線索,線索表明,曾在某送水公司打工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查,王某從2000年6月份至9月上旬在該公司當送水員,係永昌縣某鄉農民。9月13日王某提出辭職,隨後去向不明。
偵查員們立刻驅車前往永昌某村。經了解,人們說王某在內蒙阿右旗打工修公路。刑警們馬不停蹄趕往阿右旗,對所有修路工程隊的人員挨個兒排查,沒有發現叫王某的人。線索暫時中斷。專案組對所有情況進行細緻分析,進一步確定了偵查方向,終於得到王某在金川某包工隊打工的消息。經反覆查實,王某確在該隊幹活。抓捕兇犯迫在眉睫。
兇犯落網
2002年9月30日上午8時,4名便衣刑警早已悄悄埋伏在某工程隊的工地。8時10分,王某走進施工現場。中隊長田世川一聲令下,4名抓捕人員從左右前後向王某圍上去。還未等王某反應過來,4雙虎鉗大手已擰住了他。眨眼工夫,一副手銬砸在了他的雙腕上。田世川一個箭步竄上,迅速從他身後摸出一個手機。經核對,該手機的型號與死者被搶的手機相符。
王某非常鎮定,之前他估摸遲早有一天會露餡,立刻說,噢,這手機呀,是我撿的。在審查訊問中,王某說,他同時撿到的還有一個手機的充電器。刑警們立刻前往城郊王某租住的平房裏,將手機充電器起回。
王某,1995年10月份因盜竊摩托車被判刑5年,1999年因減刑一年被提前釋放。他性格內向,但滑得像泥鰍,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關於手機和充電器的來歷,他早已編好了一個故事。他說,他有一天在市政府門口閑逛,看到草坪長得挺好看,在上麵玩時偶然間發現了這個手機和充電器,就撿了回來。並說撿手機的事有人看見過,至於其他的他什麽也不知道了。
王某被刑事拘留了。
從9月27日起,副局長張永生帶專案組的同誌住進拘留所,對王某進行了連續幾天的審查訊問。王某百般抵賴,拒不吐實。偵破到了最關鍵的時刻,鄭銀生副局長到刑拘所幫助指導攻堅。專案組民警結合他的生活經歷,對其政策攻心。
33歲的王某,初中文化,漢族,係永昌縣農民。他從小父母雙亡,一直過著艱難的生活,後來,他結婚了,由於偷盜被判刑。2001年4月份,妻子帶著他們8歲的兒子與他離婚了。從此,他在金昌等地過著打工流浪的生活,特別是民警們在提到他的兒子時,王某眼圈紅了。10月31日,他在強大的攻勢麵前,準備交代殺害趙小菊的過程。之前,他向專案組提出了讓刑警科答應他的條件,他說他在送水公司還有一部分押金和10天的工資未領,能否讓辦案人員領後交給他已離婚的妻子,讓她撫養孩子。專案組民警答應了他的要求。隨後,王某交代了他殺害趙小菊的過程。
水落石出
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王某在市區雙建市場吃飯時,趙小菊正巧和他對桌吃飯。趙主動與他搭訕說:“你是幹啥的?”“我是動力廠的。”“你成家了沒有?”“我離婚了,你是幹啥的?”“我也是上班的,也離婚了。”雙方相互都撒了謊。“如果中午沒事你到我那兒去玩。”趙小菊熱情地邀請他,並向他頻頻傳送秋波。此時,王某正在市區一家送水公司當送水員,他魂不守舍了,忙客氣地說他中午沒空兒,晚上閑著呢,意思是晚上可以去。
趙小菊告訴了他剛租住房子的詳細地址,並說,你一走到那裏就能看到我,我在陽台上站著等你。
晚上8點,王某如時赴約。二人各自敘說著自己的家庭經歷,王某基本上說的是實話。趙小菊編謊說,她家住劉家峽,叫劉萍,男人不要她了,有一個孩子。兩人有了所謂的共同語言。言談中,王某表明了想找個意中人的意思,趙小菊說她也有這個想法。她濃妝艷抹,且有幾分姿色,二人相見恨晚。後來的日子,王某發現趙小菊是賣淫女,勸她不要幹這種事,並給她介紹了給某餐廳打工的活兒,趙小菊嫌錢少,表示不願意幹。
有一回趙小菊對王某說,她家裏需要錢,有個老闆給了她兩千塊,問他能不能再給她借600元。王某也從內心裏喜歡她,後來就給了她400塊錢。再後來,王某覺得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關係,就提出向她要錢的事兒,趙小菊不答應。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這錢的事,二人吵了架。趙小菊最後說,要不你把我這手機拿去,就把手機放在床頭上。王某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錢的事,趙小菊有些生氣,說你這過夜錢還沒給我。王某怒從心裏起,火從耳邊生,邊罵邊當即打了她一個耳光。趙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兩人扭打在一起,從床上滾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對方脖子。不一會兒,趙小菊臉色發青,拚命喊救命。王某這時看到桌前有根電話線,順手拿過,在趙小菊脖子上纏擰著,一會兒,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王某拉了床被子蓋了她裸露的身子後,又將她的手機和充電器取了關門而逃。
王某在交代殺人前後過程中,一直流露出對趙小菊的好感。他說他挺後悔,為了四百塊錢不該把她的命要了。
偵查員們立刻驅車前往永昌某村。經了解,人們說王某在內蒙阿右旗打工修公路。刑警們馬不停蹄趕往阿右旗,對所有修路工程隊的人員挨個兒排查,沒有發現叫王某的人。線索暫時中斷。專案組對所有情況進行細緻分析,進一步確定了偵查方向,終於得到王某在金川某包工隊打工的消息。經反覆查實,王某確在該隊幹活。抓捕兇犯迫在眉睫。
兇犯落網
2002年9月30日上午8時,4名便衣刑警早已悄悄埋伏在某工程隊的工地。8時10分,王某走進施工現場。中隊長田世川一聲令下,4名抓捕人員從左右前後向王某圍上去。還未等王某反應過來,4雙虎鉗大手已擰住了他。眨眼工夫,一副手銬砸在了他的雙腕上。田世川一個箭步竄上,迅速從他身後摸出一個手機。經核對,該手機的型號與死者被搶的手機相符。
王某非常鎮定,之前他估摸遲早有一天會露餡,立刻說,噢,這手機呀,是我撿的。在審查訊問中,王某說,他同時撿到的還有一個手機的充電器。刑警們立刻前往城郊王某租住的平房裏,將手機充電器起回。
王某,1995年10月份因盜竊摩托車被判刑5年,1999年因減刑一年被提前釋放。他性格內向,但滑得像泥鰍,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關於手機和充電器的來歷,他早已編好了一個故事。他說,他有一天在市政府門口閑逛,看到草坪長得挺好看,在上麵玩時偶然間發現了這個手機和充電器,就撿了回來。並說撿手機的事有人看見過,至於其他的他什麽也不知道了。
王某被刑事拘留了。
從9月27日起,副局長張永生帶專案組的同誌住進拘留所,對王某進行了連續幾天的審查訊問。王某百般抵賴,拒不吐實。偵破到了最關鍵的時刻,鄭銀生副局長到刑拘所幫助指導攻堅。專案組民警結合他的生活經歷,對其政策攻心。
33歲的王某,初中文化,漢族,係永昌縣農民。他從小父母雙亡,一直過著艱難的生活,後來,他結婚了,由於偷盜被判刑。2001年4月份,妻子帶著他們8歲的兒子與他離婚了。從此,他在金昌等地過著打工流浪的生活,特別是民警們在提到他的兒子時,王某眼圈紅了。10月31日,他在強大的攻勢麵前,準備交代殺害趙小菊的過程。之前,他向專案組提出了讓刑警科答應他的條件,他說他在送水公司還有一部分押金和10天的工資未領,能否讓辦案人員領後交給他已離婚的妻子,讓她撫養孩子。專案組民警答應了他的要求。隨後,王某交代了他殺害趙小菊的過程。
水落石出
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王某在市區雙建市場吃飯時,趙小菊正巧和他對桌吃飯。趙主動與他搭訕說:“你是幹啥的?”“我是動力廠的。”“你成家了沒有?”“我離婚了,你是幹啥的?”“我也是上班的,也離婚了。”雙方相互都撒了謊。“如果中午沒事你到我那兒去玩。”趙小菊熱情地邀請他,並向他頻頻傳送秋波。此時,王某正在市區一家送水公司當送水員,他魂不守舍了,忙客氣地說他中午沒空兒,晚上閑著呢,意思是晚上可以去。
趙小菊告訴了他剛租住房子的詳細地址,並說,你一走到那裏就能看到我,我在陽台上站著等你。
晚上8點,王某如時赴約。二人各自敘說著自己的家庭經歷,王某基本上說的是實話。趙小菊編謊說,她家住劉家峽,叫劉萍,男人不要她了,有一個孩子。兩人有了所謂的共同語言。言談中,王某表明了想找個意中人的意思,趙小菊說她也有這個想法。她濃妝艷抹,且有幾分姿色,二人相見恨晚。後來的日子,王某發現趙小菊是賣淫女,勸她不要幹這種事,並給她介紹了給某餐廳打工的活兒,趙小菊嫌錢少,表示不願意幹。
有一回趙小菊對王某說,她家裏需要錢,有個老闆給了她兩千塊,問他能不能再給她借600元。王某也從內心裏喜歡她,後來就給了她400塊錢。再後來,王某覺得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關係,就提出向她要錢的事兒,趙小菊不答應。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這錢的事,二人吵了架。趙小菊最後說,要不你把我這手機拿去,就把手機放在床頭上。王某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錢的事,趙小菊有些生氣,說你這過夜錢還沒給我。王某怒從心裏起,火從耳邊生,邊罵邊當即打了她一個耳光。趙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兩人扭打在一起,從床上滾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對方脖子。不一會兒,趙小菊臉色發青,拚命喊救命。王某這時看到桌前有根電話線,順手拿過,在趙小菊脖子上纏擰著,一會兒,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王某拉了床被子蓋了她裸露的身子後,又將她的手機和充電器取了關門而逃。
王某在交代殺人前後過程中,一直流露出對趙小菊的好感。他說他挺後悔,為了四百塊錢不該把她的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