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參考:吳八代子的談話概要
▲聽取時間:同一天下午五點左右
▲聽取地點:本人宅邸內側房間
▲列席者:吳八代子、我(w),以上兩人。
——啊,醫師,您終於來啦,我是何等盼望能見到您呢!不、不……我的傷沒關係,性命或什麽都不重要了,我現在隻希望您能夠幫忙找出從寺中盜出這幅繪卷(一麵從懷裏取出來交給我),埋伏在石頭切割工廠交給一郎,企圖殺害這個家中所有人的傢夥。而且,如果找到那傢夥,請您問他,究竟有何怨恨讓他必須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涕泣)?請您一定要幫我問(涕泣)。很遺憾在一郎精神正常時沒能問出那個人的事……如果我知道是誰,就算咬碎他的骨頭我都不會甘心(涕泣)。不、不,離開直方時並無那種東西!一郎隨身攜帶之物,我全部仔細檢查過了……警察又知道些什麽?讓一郎受到那樣痛苦折磨……我問他話他也完全不回答……我已經死心了,一郎是否能夠恢復正常?女兒是否可以活著回來?我的生命又如何?我都毫不在乎,殺害妹妹千世子、謀害一郎還有女兒的仇敵絕對是同一個傢夥,是知道這幅繪卷的事,又刻意拿給一郎看的傢夥……(精神亢奮、錯亂,無法繼續問答。爾後約經過一星期,隨著心情恢復平靜,逐漸出現傾向失神的狀態)
▲備註
(一)事件發生當天晚上十點半,檢查已禁止進出的吳家倉庫(被稱為第三號倉庫)時,
發現鋪在樓下木板房間入口的舊報紙上明顯並列吳一郎的雙齒木屐痕跡,以及真代子外
出穿的紅色草鞋,在這裏開始有蠟燭滴落,點點延伸至陡峭的樓梯上方。樓上的狀況以
及被害者的屍體上,並末發現打鬥、抵抗或掙紮的形跡。屍體頸項有勒絞的痕跡和瘀血
與其他繩溝交纏的痕跡,但是氣管咽頭部和頸動脈等處沒發現來自外部的損傷。另外,
置於屍體前方的桌底下掉落一條帶著脂粉香的嶄新西式手帕,這是兇嫌之物,用來遂逞
凶行。桌上中央似有衛生紙,另外疊上帶有婦女體味的四折白紙十數張,對麵左側置放
吳家佛具的合金燭台一個,上插一支大蠟燭,有點燃過的痕跡,根據日後調查的結果,
推定約點燃二個小時四十分鍾後熄滅。另外還有三支嶄新的大蠟燭和火柴盒一起置於桌
下。在以上四支蠟燭上端及中央部分印上的指紋,完全隻有被害者真代子左右手指的指
紋,毫無兇嫌吳一郎的指紋。而且,根據火柴盒上也隻有檢測出被害者的指紋這一點判
斷,前述四支蠟燭乃是被害者自己攜帶前來,劃亮火柴點燃其中一支置於桌上左端,殆
已沒有懷疑之處。(其他關於八代子的腳印等敘述予以省略)
(二)同一晚九點,被害者屍體送達九州帝國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馬上由我(w)執
刀,在舟木醫學士陪同見證進行解剖,十一點結束,確定死因乃是頸部遭壓迫的勒殺。
而且推定被害者因為某種原因喪失意識後慘遭勒斃。另外,處女膜並無異常。(他略)
▲備註
(一)調查如月寺彌勒菩薩座像,發現其頭大身小、形相怪異,既無背光也不偏袒,披普
通法衣如輪袈裟,結跏跌坐並結彌勒之印,有被認為是作者自己之像的嫌疑。整體的刀
法頗簡勁雄渾,有鋸齒狀和波浪狀鑿痕,底部中央以極端嚴謹的刀法刻著兩個一寸大小
方字「勝空」。
(二)中央空洞是縱深一尺、橫徑三寸三分多的圓筒型,扣除充填在上部和底部的棉花和
灰燼的厚度,高約一尺六分強,正好符合繪卷(另外的參考物)的體積。另外,屬於其
蓋的頸根方形部分可見到黏貼的痕跡殘留。
(三)檢查包灰的白紙和充填上下左右的棉花時,認定褪色與記錄的時代符合。經過檢驗
鏡分析的結果,發現灰燼是由普通和紙、絹布燒毀留下,並無裝飾用的金線或軸用木材
留下的痕跡。
▲備註
(一)調查沿著侄之濱的國道、位於靠海一側山麓的石頭切割工廠附近的結果,據稱前一
天吳一郎觀看繪卷所坐的石塊,位於切割剩下的粗石後麵,是經過附近者很難注意到的
位置。
(二)石頭切割工廠內除了無數大小石片石塊、工人作業的痕跡、從道路飛入的稻草紙張
和蹄鐵片等等各種東西之外,並無特別值得注意之物。另外,由於經過小雨沖刷,未能
發現疑似吳一郎或其他一切人物的腳印。
(三)平日在工廠作業、住在侄之濱叮七十五番地之一的野軍平,從兩天前因為和其妻阿
密及養子格市因為腹痛下痢,疑感染流行病而被隔離,後來痊癒後詢問的結果,證實並
末發現前些天作業中有可疑人物進入切割工廠或在附近徘徊。關於這幾個人的病況,由
於所食用的魚類一向新鮮,無法認為是食物中毒,因此病因無從查明。
◇插入繪卷照片
◇記入繪卷由來
◇記入前述第二次發作的全盤研究觀察事項
▲聽取時間:同一天下午五點左右
▲聽取地點:本人宅邸內側房間
▲列席者:吳八代子、我(w),以上兩人。
——啊,醫師,您終於來啦,我是何等盼望能見到您呢!不、不……我的傷沒關係,性命或什麽都不重要了,我現在隻希望您能夠幫忙找出從寺中盜出這幅繪卷(一麵從懷裏取出來交給我),埋伏在石頭切割工廠交給一郎,企圖殺害這個家中所有人的傢夥。而且,如果找到那傢夥,請您問他,究竟有何怨恨讓他必須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涕泣)?請您一定要幫我問(涕泣)。很遺憾在一郎精神正常時沒能問出那個人的事……如果我知道是誰,就算咬碎他的骨頭我都不會甘心(涕泣)。不、不,離開直方時並無那種東西!一郎隨身攜帶之物,我全部仔細檢查過了……警察又知道些什麽?讓一郎受到那樣痛苦折磨……我問他話他也完全不回答……我已經死心了,一郎是否能夠恢復正常?女兒是否可以活著回來?我的生命又如何?我都毫不在乎,殺害妹妹千世子、謀害一郎還有女兒的仇敵絕對是同一個傢夥,是知道這幅繪卷的事,又刻意拿給一郎看的傢夥……(精神亢奮、錯亂,無法繼續問答。爾後約經過一星期,隨著心情恢復平靜,逐漸出現傾向失神的狀態)
▲備註
(一)事件發生當天晚上十點半,檢查已禁止進出的吳家倉庫(被稱為第三號倉庫)時,
發現鋪在樓下木板房間入口的舊報紙上明顯並列吳一郎的雙齒木屐痕跡,以及真代子外
出穿的紅色草鞋,在這裏開始有蠟燭滴落,點點延伸至陡峭的樓梯上方。樓上的狀況以
及被害者的屍體上,並末發現打鬥、抵抗或掙紮的形跡。屍體頸項有勒絞的痕跡和瘀血
與其他繩溝交纏的痕跡,但是氣管咽頭部和頸動脈等處沒發現來自外部的損傷。另外,
置於屍體前方的桌底下掉落一條帶著脂粉香的嶄新西式手帕,這是兇嫌之物,用來遂逞
凶行。桌上中央似有衛生紙,另外疊上帶有婦女體味的四折白紙十數張,對麵左側置放
吳家佛具的合金燭台一個,上插一支大蠟燭,有點燃過的痕跡,根據日後調查的結果,
推定約點燃二個小時四十分鍾後熄滅。另外還有三支嶄新的大蠟燭和火柴盒一起置於桌
下。在以上四支蠟燭上端及中央部分印上的指紋,完全隻有被害者真代子左右手指的指
紋,毫無兇嫌吳一郎的指紋。而且,根據火柴盒上也隻有檢測出被害者的指紋這一點判
斷,前述四支蠟燭乃是被害者自己攜帶前來,劃亮火柴點燃其中一支置於桌上左端,殆
已沒有懷疑之處。(其他關於八代子的腳印等敘述予以省略)
(二)同一晚九點,被害者屍體送達九州帝國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馬上由我(w)執
刀,在舟木醫學士陪同見證進行解剖,十一點結束,確定死因乃是頸部遭壓迫的勒殺。
而且推定被害者因為某種原因喪失意識後慘遭勒斃。另外,處女膜並無異常。(他略)
▲備註
(一)調查如月寺彌勒菩薩座像,發現其頭大身小、形相怪異,既無背光也不偏袒,披普
通法衣如輪袈裟,結跏跌坐並結彌勒之印,有被認為是作者自己之像的嫌疑。整體的刀
法頗簡勁雄渾,有鋸齒狀和波浪狀鑿痕,底部中央以極端嚴謹的刀法刻著兩個一寸大小
方字「勝空」。
(二)中央空洞是縱深一尺、橫徑三寸三分多的圓筒型,扣除充填在上部和底部的棉花和
灰燼的厚度,高約一尺六分強,正好符合繪卷(另外的參考物)的體積。另外,屬於其
蓋的頸根方形部分可見到黏貼的痕跡殘留。
(三)檢查包灰的白紙和充填上下左右的棉花時,認定褪色與記錄的時代符合。經過檢驗
鏡分析的結果,發現灰燼是由普通和紙、絹布燒毀留下,並無裝飾用的金線或軸用木材
留下的痕跡。
▲備註
(一)調查沿著侄之濱的國道、位於靠海一側山麓的石頭切割工廠附近的結果,據稱前一
天吳一郎觀看繪卷所坐的石塊,位於切割剩下的粗石後麵,是經過附近者很難注意到的
位置。
(二)石頭切割工廠內除了無數大小石片石塊、工人作業的痕跡、從道路飛入的稻草紙張
和蹄鐵片等等各種東西之外,並無特別值得注意之物。另外,由於經過小雨沖刷,未能
發現疑似吳一郎或其他一切人物的腳印。
(三)平日在工廠作業、住在侄之濱叮七十五番地之一的野軍平,從兩天前因為和其妻阿
密及養子格市因為腹痛下痢,疑感染流行病而被隔離,後來痊癒後詢問的結果,證實並
末發現前些天作業中有可疑人物進入切割工廠或在附近徘徊。關於這幾個人的病況,由
於所食用的魚類一向新鮮,無法認為是食物中毒,因此病因無從查明。
◇插入繪卷照片
◇記入繪卷由來
◇記入前述第二次發作的全盤研究觀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