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幾個少年的描述,兇手應是一名白人男子,有略帶紅色或金色的海員式短髮,年齡在25到30歲之間,戴著眼鏡。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決定發出87-69號公告,將完成的合成素描像公之於眾。這個城市裏的每一家計程車公司都收到了一份。警探們想要提醒計程車司機們注意,一係列針對司機的兇殺案很可能就要威脅到他們的人身安全。每個公司都收到了一百份通緝令,詳述了該兇手的作案方法:
嫌疑犯在晚9點半時於市中心地段搭乘計程車並坐在前排乘客座位上。
他讓司機前往華盛頓街或勞力爾地區,或者是金門公園或普西迪基地的周邊地區。到達目的地後,嫌疑犯舉槍脅迫司機繼續開車,直至進入公園內或到達公園附近某處,嫌疑犯繼而實施搶劫。
在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被近距離射中頭部。
兇器為一支9毫米自動手槍。
按照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的要求,任何一位司機如見過與人像相似的可疑人物,應立即與他們取得聯繫。兩位警探並不知道,事實上他們還可以找到其他的證人:那兩個曾與兇手打過照麵並被其引入荒謬的追捕之路的無線電通訊組警員。
在這個時候,打扮花哨,柔聲細語的戴夫·托奇大概是警局裏最活躍的精英分子了,作為一名兇殺案調查員,他被稱為整個城市的“超級警探”。
這個警探總是穿得光鮮亮麗,時尚有型,即便在工作時,也身著短袖絲織襯衫和燈芯絨夾克,腳蹬深棕色短靴,腰間露出黃銅色的皮帶搭扣,還有那永不離身的蝴蝶領結。托奇左肩上的掛肩槍套造型很別致,上下反轉過來,便於拔取槍枝,上麵有豎直向下排列的七個再充填式彈藥筒,還有一副手銬。他的配槍是.38口徑的眼鏡蛇手槍,是固定式槍身的.38特製係列六種改良型手槍之一,鋁合金製成,有外擺式彈筒。這是一把雙動/單動模式的轉輪手槍,重量僅為1磅多,全長7英寸。史蒂夫·麥奎因在1968年拍攝了一部以舊金山為背景的電影《警網鐵金剛》,在影片開拍之前,他曾與托奇見過一麵。麥奎因仿製了托奇的這個獨特槍套,並且以這名出生於義大利馬利納的警探為原型塑造了影片中的人物。
托奇身材結實,肌肉發達,有一雙黑色的眼睛,厚實上翹的嘴唇,凹陷的臉頰,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頭濃密的黑色捲髮。多年以來,他盡可能不把因案件而生的煩心事帶到家裏,然而,當案情撲朔迷離,偵破工作毫無頭緒時,他便會心神不寧,索性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無目的地遊蕩,或是在午夜時分徘徊在他所居住的“日落”住宅區裏。
有時,在勞累困頓了一天之後,托奇回到家中,見到卡羅爾和他們的三個不到十歲的孩子後,便懶洋洋地躺進那把棕色的皮製安樂椅中,播放一張“大樂隊”的唱片,通常是“阿蒂·肖精選集”,再倒上一杯曼哈頓酒,悠閑自得地隨著旋律哼唱,就像當年他在伽利略高中讀書和在加利福尼亞街做酒吧招待時一樣。他還曾以為自己會幹音樂這一行呢。
但結果,他卻成了一名警察。
托奇的搭檔比爾·阿姆斯特朗年紀稍長,高個子,相貌英俊,會讓人聯想到早先熱播的佩裏·梅森電視節目中的保羅·德雷克。這個四十歲的警探稜角分明,下頜寬厚,頭頂披覆著銀色的捲髮,有時會戴一副眼鏡。他的頗具品味的工作裝及銀色短髮恰好與一頭黑髮,瘦小精幹的托奇形成對比。阿姆斯特朗有三個女兒,和托奇一樣,他也盡量不讓家人受到自己工作壓力的影響。
可近來,他們卻很難堅持這一原則了。
法醫科的人將史坦恩身上沾滿血跡的衣物取下,在每一件上都加了標籤,接著把它們放在烘幹燈下麵。當這些衣物徹底幹燥之後,便被攤開放著,彼此之間用黃油紙隔開,以免混雜。所有衣物都列在一張清單上,轉交給負責保管死者隨身物品的工作人員,這樣它們可以得到妥善保管,以用於實驗室研究。在案件告破之前,任何一件衣物都不可以被處理掉。在死者衣袋中找到的物品也分類存放起來。
屍體被放在解剖台上,驗屍官一邊檢查屍體,一邊口述觀察到的現象。屍體被放置在斜麵金屬解剖台上半部有光柵的檯麵上。在台腳處有一個傾斜的淺水池,水管在光柵下方延伸,有水持續不斷地從管中流過。屍體的雙臂置於台麵兩側,一段圓木抵在肩胛骨下麵,從而使胸部抬高,頭部自然後仰。從天花板上懸下來一個麥克風,錄下了驗屍官口述的每一個字,包括對所有傷口狀態及位置的精確描述。
驗屍官對法醫約翰·李口述到:
死者生前是發育及營養狀態良好的白人青年男子,外觀與所述年齡相符。頭部形狀勻稱,黑髮,發量較少,在太陽穴處更為稀疏。
在頭部右側,有一處明顯的,邊緣呈鋸齒形的,不規則形狀的大麵積子彈射入傷,此傷口處於右耳上方及前方的連帶部位,傷口尺寸縱向為4厘米,橫向為2厘米。
創道內有延伸2厘米的組織發生了黑色改變。用探針檢測得知,射入子彈水平向左穿透顱內組織,到達左顴弓的中央。死者麵部有大量血跡。
死者的傷口組織被取下,在顯微鏡下觀察以尋找火藥殘留。驗屍官在一張事先印好的男性人體解剖示意圖(前/後麵)上作著標記。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決定發出87-69號公告,將完成的合成素描像公之於眾。這個城市裏的每一家計程車公司都收到了一份。警探們想要提醒計程車司機們注意,一係列針對司機的兇殺案很可能就要威脅到他們的人身安全。每個公司都收到了一百份通緝令,詳述了該兇手的作案方法:
嫌疑犯在晚9點半時於市中心地段搭乘計程車並坐在前排乘客座位上。
他讓司機前往華盛頓街或勞力爾地區,或者是金門公園或普西迪基地的周邊地區。到達目的地後,嫌疑犯舉槍脅迫司機繼續開車,直至進入公園內或到達公園附近某處,嫌疑犯繼而實施搶劫。
在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被近距離射中頭部。
兇器為一支9毫米自動手槍。
按照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的要求,任何一位司機如見過與人像相似的可疑人物,應立即與他們取得聯繫。兩位警探並不知道,事實上他們還可以找到其他的證人:那兩個曾與兇手打過照麵並被其引入荒謬的追捕之路的無線電通訊組警員。
在這個時候,打扮花哨,柔聲細語的戴夫·托奇大概是警局裏最活躍的精英分子了,作為一名兇殺案調查員,他被稱為整個城市的“超級警探”。
這個警探總是穿得光鮮亮麗,時尚有型,即便在工作時,也身著短袖絲織襯衫和燈芯絨夾克,腳蹬深棕色短靴,腰間露出黃銅色的皮帶搭扣,還有那永不離身的蝴蝶領結。托奇左肩上的掛肩槍套造型很別致,上下反轉過來,便於拔取槍枝,上麵有豎直向下排列的七個再充填式彈藥筒,還有一副手銬。他的配槍是.38口徑的眼鏡蛇手槍,是固定式槍身的.38特製係列六種改良型手槍之一,鋁合金製成,有外擺式彈筒。這是一把雙動/單動模式的轉輪手槍,重量僅為1磅多,全長7英寸。史蒂夫·麥奎因在1968年拍攝了一部以舊金山為背景的電影《警網鐵金剛》,在影片開拍之前,他曾與托奇見過一麵。麥奎因仿製了托奇的這個獨特槍套,並且以這名出生於義大利馬利納的警探為原型塑造了影片中的人物。
托奇身材結實,肌肉發達,有一雙黑色的眼睛,厚實上翹的嘴唇,凹陷的臉頰,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頭濃密的黑色捲髮。多年以來,他盡可能不把因案件而生的煩心事帶到家裏,然而,當案情撲朔迷離,偵破工作毫無頭緒時,他便會心神不寧,索性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無目的地遊蕩,或是在午夜時分徘徊在他所居住的“日落”住宅區裏。
有時,在勞累困頓了一天之後,托奇回到家中,見到卡羅爾和他們的三個不到十歲的孩子後,便懶洋洋地躺進那把棕色的皮製安樂椅中,播放一張“大樂隊”的唱片,通常是“阿蒂·肖精選集”,再倒上一杯曼哈頓酒,悠閑自得地隨著旋律哼唱,就像當年他在伽利略高中讀書和在加利福尼亞街做酒吧招待時一樣。他還曾以為自己會幹音樂這一行呢。
但結果,他卻成了一名警察。
托奇的搭檔比爾·阿姆斯特朗年紀稍長,高個子,相貌英俊,會讓人聯想到早先熱播的佩裏·梅森電視節目中的保羅·德雷克。這個四十歲的警探稜角分明,下頜寬厚,頭頂披覆著銀色的捲髮,有時會戴一副眼鏡。他的頗具品味的工作裝及銀色短髮恰好與一頭黑髮,瘦小精幹的托奇形成對比。阿姆斯特朗有三個女兒,和托奇一樣,他也盡量不讓家人受到自己工作壓力的影響。
可近來,他們卻很難堅持這一原則了。
法醫科的人將史坦恩身上沾滿血跡的衣物取下,在每一件上都加了標籤,接著把它們放在烘幹燈下麵。當這些衣物徹底幹燥之後,便被攤開放著,彼此之間用黃油紙隔開,以免混雜。所有衣物都列在一張清單上,轉交給負責保管死者隨身物品的工作人員,這樣它們可以得到妥善保管,以用於實驗室研究。在案件告破之前,任何一件衣物都不可以被處理掉。在死者衣袋中找到的物品也分類存放起來。
屍體被放在解剖台上,驗屍官一邊檢查屍體,一邊口述觀察到的現象。屍體被放置在斜麵金屬解剖台上半部有光柵的檯麵上。在台腳處有一個傾斜的淺水池,水管在光柵下方延伸,有水持續不斷地從管中流過。屍體的雙臂置於台麵兩側,一段圓木抵在肩胛骨下麵,從而使胸部抬高,頭部自然後仰。從天花板上懸下來一個麥克風,錄下了驗屍官口述的每一個字,包括對所有傷口狀態及位置的精確描述。
驗屍官對法醫約翰·李口述到:
死者生前是發育及營養狀態良好的白人青年男子,外觀與所述年齡相符。頭部形狀勻稱,黑髮,發量較少,在太陽穴處更為稀疏。
在頭部右側,有一處明顯的,邊緣呈鋸齒形的,不規則形狀的大麵積子彈射入傷,此傷口處於右耳上方及前方的連帶部位,傷口尺寸縱向為4厘米,橫向為2厘米。
創道內有延伸2厘米的組織發生了黑色改變。用探針檢測得知,射入子彈水平向左穿透顱內組織,到達左顴弓的中央。死者麵部有大量血跡。
死者的傷口組織被取下,在顯微鏡下觀察以尋找火藥殘留。驗屍官在一張事先印好的男性人體解剖示意圖(前/後麵)上作著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