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恐龍出來?”一個男警察竊笑著說。


    “向某人打暗號?”一個女警察說。


    卡本特將錄像帶再往後倒轉幾格,鏡頭倒退著掃過白色的遊艇,以及趴在船頭穿著比基尼的身影。“我同意,”他說,“惟一的問題是,誰?”


    “尼克·印格蘭姆將當天在場的船隻都列出清單了,”另一個警察說,“應該不難追查。”


    “其中有一艘順風航運的船,船上有兩個十來歲的女孩,”卡本特說著,將伯恩茅斯警方送來的報告分發給眾人,主題是那艘被棄置的小艇,“自普爾起航的‘葛雷哥萊的女孩號’,就由這一艘開始清查。船主是普爾當地的一個企業家,名叫葛雷哥萊·佛裏曼特。”


    手臂綁著吊帶的史蒂文·哈丁於4點45分走出病房門口,印格蘭姆於是離開牆邊,堵在走道上。“午安,先生,”他禮貌周到,“我希望你覺得好一點了?”


    “你幹嘛那麽關心?”


    印格蘭姆笑了笑。“我對我救過的人一向如此。”


    “我不想跟你講話。你就是那個讓他們盯上我船的始作俑者。”


    印格蘭姆出示他的證件。“我在星期天偵訊過你,我是多塞特郡警局的警察印格蘭姆。”


    哈丁眯著眼睛。“他們說有權扣留‘瘋狂石光號’,而且有必要扣留多久就扣留多久,不過卻不肯解釋是憑什麽。我什麽都沒做,他們拿我沒轍,但卻可以無緣無故地偷走我的船。”他怒目瞪著印格蘭姆。“‘有必要扣留多久就扣留多久’,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我們扣留證物的原因有很多。”印格蘭姆試圖解釋,但說得語焉不詳。有關查扣物品的條文極為籠統,警方常會用繁雜的文書作業來持續扣留證物。“就‘瘋狂石光號’而言,那或許表示他們尚未完成搜證,不過一旦完成搜證後,馬上就可以交還給你。”


    “鬼扯!他們扣留我的船,是怕我潛逃到法國。”


    印格蘭姆搖頭。“你若真想潛逃,必須到比法國更遠的地方才行,史蒂文,”他溫和地輕聲糾正他,“這年頭歐洲各國合作無間。”他站到一旁,比向他身後的走道。“我們可以走了吧?”


    哈丁往後退。“你做夢,我才不會跟你走。”


    “恐怕由不得你,”印格蘭姆遺憾地說,“珍娜小姐告你傷害,也就是說我必須堅持問你幾個問題。你能自動配合最好,不過若有必要我會強製逮捕你。”他的頭比向哈丁背後的走道。“那邊無路可通——我已經查過了。”他指向走道盡頭的一道門,一個婦人正在那邊看布告欄。“這是惟一的出口。”


    哈丁開始鬆開手臂上的吊帶,顯然盤算著如果搏命一衝,躲過這個240磅的鄉下警察的勝算有多高,不過他馬上打消了這個念頭。或許是因為麵前這個警察足足比他高出四英寸;或許也因為門邊那個婦人看來就像個便衣刑警;或許他看到印格蘭姆悠哉的笑容,令他覺得逃跑是不智之舉……


    他不在乎地聳聳肩。“見鬼了!反正我也沒有別的事可做。不過你應該逮捕的人是你的心肝寶貝瑪姬。她偷了我的行動電話。”


    暗潮 第四部分


    暗潮23(1)


    哈丁坐在警車的前座,印格蘭姆監視著他,他在回斯沃尼奇的途中一路愁眉苦臉。印格蘭姆並不打算和他交談。印格蘭姆查看左邊來車時,兩人的視線偶爾會相遇,不過他對哈丁並沒有像高布萊斯在“瘋狂石光號”時那種感同身受的想法。他隻覺得這個年輕人幼稚、少不更事,也因而很瞧不起他。他想起這些年來逮捕過的不良少年,他們都因缺乏智慧或經驗而沒有意識到後果。他們隻看到司法的審判,隻關心“蹲苦窯”的問題,沒有發現到他們在慢性摧毀自己的生命。


    他們開車經過充斥著中世紀古堡廢墟的科夫堡小鎮時,哈丁才打破沉默。“如果你星期天不匆匆下結論,”他心平氣和地說,“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哪一切?”


    “一切。我被捕,還有這個。”他碰了下他的吊帶,“我不應該在這裏的,我在倫敦有一個角色等著。那或許是我的轉折點。”


    “你在這裏惟一的原因是你今天早晨攻擊珍娜小姐,”印格蘭姆指出,“星期天的事和這件事有什麽關係?”


    “如果不是為了凱特的案子,她根本不會認識我。”


    “沒錯。”


    “而你又不相信我和此案無關——你們都不信——可是那不公平,”哈丁忽然憤憤不平地抱怨,“純粹是巧合,就像今天早上撞見瑪姬。你想我知道她在那邊,我會現身在她麵前嗎?”


    “為什麽不會?”他們離開限速30英裏的路段後,車子開始加速。


    哈丁瞪了印格蘭姆的側臉一眼:“你可知道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下是什麽感覺?你們扣留了我的車子、我的船。我必須待在你們指定的地址,這簡直像軟禁。我又沒做什麽,卻被當成犯人看待。隻除了有個笨女人把我當成開膛手傑克,而讓我情緒失控,這下我又得吃上傷害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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