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再敬一杯!”


    程燕突然改了口。


    剛才是叫他‘薑大哥’的,後來又叫他‘帥哥’,現在開始叫他‘峰哥’。


    程燕感覺叫他‘峰哥’是最親切的。


    當然,她知道,還有最最親切的叫法,那就是‘親愛的’。


    這三個字,不是她不想叫,她做夢都想叫,隻是現在她還叫不出口。


    因為她知道,他們之間還沒到那個心貼心的程度。


    不過,她相信,很快就會水到渠成的,隻要自己夠努力。


    對薑峰來說,不管你怎麽稱呼他,叫他帥哥也好,叫他醜八怪也好,就是叫他‘親愛的’也好,哪怕直接喊‘喂’也可以,他都不會介意的。


    原因有四——


    一是,他向來不看重‘虛’的東西;


    二是,他的心理素質超強;


    三是,場麵見多了,各類人都見多了。


    四是,他知道‘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美女,來,再敬你一杯!”


    程燕在想,一個月前,本來是有大把的時間接觸薑峰的,誰知老天不幫忙,出現了突發狀況而失去了大好的機會。


    今天自己一定要把握住千載難逢的好時機。


    “峰哥,再來一杯!”


    “好,再來一杯!”


    ……


    喝著,喝著,程燕的這張臉,在薑峰的眼裏,已經變成了兩張臉。


    薑峰本來就是個豪爽之人,加上還有點酒量,在程燕的左勸右敬下,真的喝高了。


    其實,在喝酒的過程中,程燕沒有偷奸耍滑,並不比薑峰喝得少。


    但,她卻像沒喝過酒一樣,無論表情、動作、還是意識,都很正常,同喝酒前沒有任何變化。


    女人要麽不喝酒,喝酒的,一般都是海量。


    如果女人是海量,那麽一定是大海的量。


    薑峰已經是想喝也喝不動了。


    當然,如果程燕還要繼續敬薑峰酒的話,薑峰是會舍命陪美女的。


    平日裏,薑峰在很多方麵,表現得非常的低調,但在美女麵前,他向來是豪氣衝天的。


    何況,他知道,自己還年輕,身體還算壯實,即使喝了個酩酊大醉,也無妨的,睡上一覺就緩過來了。


    看在眼裏的程燕,心裏也清楚,已經完成了今天計劃的第一步,不用再灌他了,如果把他灌得爛醉如泥,那什麽事都做不成了,自己的計劃反而就泡湯了。


    真的那樣的話,花了大把的銀子不說,還白白錯失了一個大好的時機。


    程燕站起身,看了一眼杯盤狼藉的桌麵,目光中充滿了得意。


    然後扶著薑峰走出包房,來到了服務台前。


    “小.姐,結賬,”程燕滿臉春色,興奮道:“唉,多少錢?”


    “,”收銀員抬起頭,先是一笑,然後甜甜地說道:“你就付個整數吧。”


    啊……一萬八?


    程燕雖然一驚,但隻是瞬間的。


    其實,她是有思想準備的,身上是帶夠了錢的。就是兩萬八,那也是夠的。


    她從包裏掏出錢,正要付賬。


    此刻還沒有深醉的薑峰,伸出右手,一把摁住程燕的手:


    “一萬八,太多了,還是我來付,如果是一千八,那就你付嘍。誰叫我是你大哥哪,何況我有用不完的錢。”


    薑峰一邊說著,一邊用左手在摸身上的口袋,可是摸了半天就是沒有掏出錢包來。


    如果是不了解薑峰的人,一定會猜想他是在裝。


    程燕知道他不是在裝,確實是喝高了。她知道薑峰不是一個小氣的人,自己一個月前就已領略過他“把錢不當錢” 的品格。


    如果薑峰真是一個吝嗇而又裝著大方的人,程燕也不會花一兩萬塊錢來請他吃飯,更不會在他身上動這麽大的心思。


    程燕趁薑峰兩隻手都在摸口袋的時候,迅速地結完了賬。


    薑峰七倒八歪地跟著程燕走出了飯店,程燕怕他摔倒,就扶著他慢慢地走在路邊的人行道上。


    程燕一邊攙扶著薑峰,一邊在打著如意算盤,心想,等到了賓館一定要把“生米煮成熟飯”。


    程燕之所以一心想對薑峰投懷送抱,是因為薑峰在她的眼裏,不但是個令她仰視的大神,更是一個令她膜拜的大俠。


    程燕打小就崇拜大神和大俠。


    程燕原本是個很單純的姑娘,但自從碰到了薑峰,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複雜的人,變成了一個有心機的人。


    愛的力量簡直太神奇!


    薑峰哪裏知道,今天在酒上是碰到了高人,自己這點酒量,在程燕這個海量麵前隻能算是個小溝的酒量,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無法對壘。


    如果薑峰知道程燕有這麽大酒量的話,憑著他的性格,也不會當中途當逃兵的,但一定不會是這麽大口大口喝的,一定會先多吃點菜,然後悠著,慢慢地喝。


    程燕到底有多大的酒量呢?


    她的家人不知道,她的同學不知道,她的同事不知道,她的小姐妹不知道,所有認識她的人都不知道。


    其實,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喝多少。


    因為每次她還沒醉的時候,一起喝酒的人,要麽是醉了,要麽是中途不敢再舉杯了。


    程燕在朋友聚會的酒桌上,她都是當之無愧的勝者,就是在高手雲集的場合,她也是所向披靡,攻無不克。


    程燕的酒量不是因為久經酒場練出來的,是與生俱來的。


    她二十歲之前,滴水不沾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喝酒,而且還是個海量。


    大學畢業時,就在大家各奔東西的前夜,十個要好的男女同學臨別聚餐。由於大家都有千言萬語要說,他們從晚上的六點一直喝到了淩晨的二點。喝到最後,九人皆醉,唯她獨醒。


    那次同學臨別聚餐,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喝酒。


    當時,程燕看著眼前九個醉態各異的同學,心裏在想,自己滴酒不沾的,怎麽會有如此嚇人的酒量呢?


    噢,我自己知道了,我的爸爸是個酒鬼,爸爸的爸爸也是個酒鬼。


    這時,程燕自言自語道:


    “我會不會成為程家的第三代酒鬼?還是個女酒鬼!天哪……這也太可怕了!”


    她想自己是個女人,無論如何不能成為程家的第三代酒鬼。


    所以,打那以後,程燕是該出手時才出手,平常仍然滴酒不沾。


    她堅信,隻要不養成天天喝酒的習慣,就不會染上酒癮,也就成不了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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