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最後的結局
刑偵二隊:懸案,那是不存在的 作者:花落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房間不大,但很幹淨。
兩個小小的臥室,放下床以後,幾乎就撐滿了。
但主臥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書桌。
有筆有書,還有台燈。
上麵放著一本書,上麵還有一些筆記。
看著是新寫上去的。
桌子裏麵有一個筆記本,從紙張顏色跟款式來看,是很久以前的款式。
這日記本應該有年代了。
柯涵翻開看了看。
看到其中一頁的時候眼神突然一變。
汪永長的這本筆記本記錄了很多事情,基本都是一些隱私,一些無法跟人說出去的事情。
柯涵看到了是關於二十年前那件事的描述。
從知道巫術的原因,到下定決心救女兒,再到跟自己的兒子開始殺人,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從日期來看不是固定的寫日記時間,應該是有了不能說的秘密後才會記錄。
關於二十年前的事情,日期是案子結束後不久。
本就是普通人,為什麽能躲開警察的追捕,這也是大家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不過從這本日記中,柯涵找到了答案。
那是因為有人幫忙。
據說是妻子的故人,但汪永長心裏清楚那是大兒子的父親。
結婚那天,他就知道妻子已經懷孕了。
但是他還是娶了妻子回來。
不是所謂的深刻的愛情,隻是因為知道的太遲了。
婚禮當天拋棄新娘的事情他做不到。
本想在之後的日子中慢慢找個理由,或者攤開說,兩人好好的離婚。
到時候再嫁或者再娶,彼此互不幹擾。
但是當天晚上,因為一些男人的毛病,也因為妻子裝扮的美麗,再加上喝了不少酒的他。
侵犯了妻子。
他不是沒有感覺,可就是不想控製自己,就想由著自己。
可第二天酒醒就後悔了。
每天看著妻子笑意盈盈的照顧著自己,小心翼翼的護著肚子,他就很糾結。
他知道妻子跟他結婚是為了什麽。
所以他在絞盡腦汁的想理由。
但還沒有想到,就傳來了妻子懷孕的消息,而且還是自己的妹妹告訴他的。
那時他在地裏幹活,妹妹著著急急的跑到地裏跟自己說嫂子懷孕了。
他心想終於瞞不住了。
可當自己回到家的時候,卻發現一家人都開開心心的。
原來是認為孩子是自己的。
後來慢慢的自己也就接受了,自己的就自己的吧。
反正自己也糟蹋了人家,就這樣過一輩子吧。
有人問過他,妻子怎麽這麽早就生孩子了。
他笑著說早產。
謊言說多了,自己也就姓了。
後來自己又有了兒子,有了女兒,他也釋懷了。
這都是自己的孩子。
直到女兒生病,直到為女兒大開殺戒。
直到女兒去世,才想起來原來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兒子。
那一刻,他後悔,但看著孝順的兒子,想著為了自己的女兒大開殺戒的大兒子,他怨不起來。
妻子最後快要不行的時候,才跟自己說了她的秘密。
她說大兒子不是她的,他說他知道。
她說女兒生病,我告訴你們躲避警察的那些,是大兒子的親生父親告訴她的,他說這他不知道。
妻子喜歡的那個人,離開村莊後騙了人,被警察抓過不少次。
所以很了解警察。
因為騙人被打,去醫院的時候,遇到了陪伴女兒的妻子。
兩人聊了很久,最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大兒子知道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後,沒有怨恨母親,也沒有怨恨父親。
隻怨恨自己多事。
要不是自己偷偷的跟著父親去,那妹妹或許就能救活了。
每天活在自責之中。
想要自首,但是又怕牽連父親跟弟弟,就出家了。
目前在一座寺廟中當掃地僧。
大家攔不住,也就有著他去了。
二兒子倒是聽從家裏的安排,結婚了,也找到了工作。
但一直沒有要孩子。
汪永長在日記中寫道二兒子不生孩子的原因他知道。
他知道警察終有一天會找上來,他知道自己的未來不光明,是一片黑暗。
他不願意讓自己的後輩承受他的罪孽。
至於妻子,本就不是一個會生養的人,像是在搭夥過日子。
......
除了這些,日記本上還記錄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柯涵看了片刻後說道:
“收隊,回警局吧。”
這日記寫的很清楚,所有的罪行都交代了。
而且也能看出來汪永長已經做好了被抓的準備,他不會反抗。
甚至他的兒子們也不會反抗。
這三個人,要不是為了彼此考慮,恐怕早就落網了。
警局,汪永長的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但是關於自己兒子的事情,他什麽也沒有說。
他說他不知道。
藺溫瑜說會請他們來問話。
汪永長說,問吧,兒孫自有兒孫福,他不管。
兩個兒子相繼被請到了警局。
都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三人都承認了。
但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三個人都在說自己的故事,從沒有提過另外兩個人,就好像現場就他一個人。
問道一個人做不到的場景,他們就會說‘二十年前’的事情,記不太清楚了。
每個人的話術基本都是這樣。
果然是一家人。
大兒子雖然跟汪永長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一直是由汪永長撫養教導的,可以說除了容貌什麽都跟汪永長非常的像。
就算是汪永長的親兒子,也沒有他這麽像。
問到他的身世的時候,他說他知道,所以才選擇出家。
再問就不說了,但大家猜應該是不敢麵對父親了。
畢竟根據後來的道士說,沒有救活妹妹是他的責任。
三個人除了自己犯罪的事情,其他什麽也不說。
也得虧有汪永長的筆記本,大家才能知道其中的一些內情。
大兒子的親生父親找到了,被拘留了,罪行還是因為騙人。
到現在還孑然一身,沒有人照顧他,日子過的不好,坑蒙拐騙這件事幹的不少,進局子也是常有的事情。
這人也是沒有眼力見,不會看人下菜碟,不然也不至於被人逮到這麽多次。
汪永長的筆記本,口供,以及三人對於案發細節的描述。
都清晰的表明了各自的犯罪的事實。
加上證物室中的證據,這三人合夥作案的事情是百分之百的確定了。
可以定罪了。
雖然非常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什麽也沒有隱瞞。
但二十年了,一百個人。
不管從什麽角度來考量都無法從輕發落。
......
刑偵二隊破獲了二十年的血案,再次在夏國引起了轟動,在警界也引起了轟動。
但這五個人沒有什麽感覺。
他們隻是覺得可惜。
一家人為了一個人,為了一個巫術搞成這個樣子。
出家的出家,不生孩子的不生孩子。
要說他們善良,這事後做的事情倒也可以這麽說。
但從一百個人來說,他們罪大惡極。
他們心中可惜,可也知道這三個人已經沒有以後了。
可惜過後又開始了自己忙忙碌碌的破案中了。
優秀的人越來越優秀,差點經驗的人,在破案的過程中越來越成熟。
刑偵二隊五人組,為了群眾的平穩生活在努力。
民眾也在為了自己的未來在奮鬥。
大家都在為了自己未來的生活,為了祖國的生活努力奮鬥。
......
全書完!!!
希望看完這本書的你也可以為了自己的理想,為了自己的未來為努力奮鬥。
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都有七情六欲。
我們容易被情感所驅使,我們容易被情感而蠱惑。
我們要相信人性本善,但是不要忘了環境也會早就另一種性格。
人生來就是一片白紙。
之後的人生,性格是什麽樣的,就要看你在這張白紙上畫了什麽,別人給你畫了什麽。
所以希望大家好好繪製屬於自己的圖畫作品。
最後驕傲的展示出來。
這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
好了,就說到這裏了,感謝大家這一個多月以來的陪伴,我們下本書見。
兩個小小的臥室,放下床以後,幾乎就撐滿了。
但主臥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書桌。
有筆有書,還有台燈。
上麵放著一本書,上麵還有一些筆記。
看著是新寫上去的。
桌子裏麵有一個筆記本,從紙張顏色跟款式來看,是很久以前的款式。
這日記本應該有年代了。
柯涵翻開看了看。
看到其中一頁的時候眼神突然一變。
汪永長的這本筆記本記錄了很多事情,基本都是一些隱私,一些無法跟人說出去的事情。
柯涵看到了是關於二十年前那件事的描述。
從知道巫術的原因,到下定決心救女兒,再到跟自己的兒子開始殺人,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從日期來看不是固定的寫日記時間,應該是有了不能說的秘密後才會記錄。
關於二十年前的事情,日期是案子結束後不久。
本就是普通人,為什麽能躲開警察的追捕,這也是大家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不過從這本日記中,柯涵找到了答案。
那是因為有人幫忙。
據說是妻子的故人,但汪永長心裏清楚那是大兒子的父親。
結婚那天,他就知道妻子已經懷孕了。
但是他還是娶了妻子回來。
不是所謂的深刻的愛情,隻是因為知道的太遲了。
婚禮當天拋棄新娘的事情他做不到。
本想在之後的日子中慢慢找個理由,或者攤開說,兩人好好的離婚。
到時候再嫁或者再娶,彼此互不幹擾。
但是當天晚上,因為一些男人的毛病,也因為妻子裝扮的美麗,再加上喝了不少酒的他。
侵犯了妻子。
他不是沒有感覺,可就是不想控製自己,就想由著自己。
可第二天酒醒就後悔了。
每天看著妻子笑意盈盈的照顧著自己,小心翼翼的護著肚子,他就很糾結。
他知道妻子跟他結婚是為了什麽。
所以他在絞盡腦汁的想理由。
但還沒有想到,就傳來了妻子懷孕的消息,而且還是自己的妹妹告訴他的。
那時他在地裏幹活,妹妹著著急急的跑到地裏跟自己說嫂子懷孕了。
他心想終於瞞不住了。
可當自己回到家的時候,卻發現一家人都開開心心的。
原來是認為孩子是自己的。
後來慢慢的自己也就接受了,自己的就自己的吧。
反正自己也糟蹋了人家,就這樣過一輩子吧。
有人問過他,妻子怎麽這麽早就生孩子了。
他笑著說早產。
謊言說多了,自己也就姓了。
後來自己又有了兒子,有了女兒,他也釋懷了。
這都是自己的孩子。
直到女兒生病,直到為女兒大開殺戒。
直到女兒去世,才想起來原來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兒子。
那一刻,他後悔,但看著孝順的兒子,想著為了自己的女兒大開殺戒的大兒子,他怨不起來。
妻子最後快要不行的時候,才跟自己說了她的秘密。
她說大兒子不是她的,他說他知道。
她說女兒生病,我告訴你們躲避警察的那些,是大兒子的親生父親告訴她的,他說這他不知道。
妻子喜歡的那個人,離開村莊後騙了人,被警察抓過不少次。
所以很了解警察。
因為騙人被打,去醫院的時候,遇到了陪伴女兒的妻子。
兩人聊了很久,最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大兒子知道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後,沒有怨恨母親,也沒有怨恨父親。
隻怨恨自己多事。
要不是自己偷偷的跟著父親去,那妹妹或許就能救活了。
每天活在自責之中。
想要自首,但是又怕牽連父親跟弟弟,就出家了。
目前在一座寺廟中當掃地僧。
大家攔不住,也就有著他去了。
二兒子倒是聽從家裏的安排,結婚了,也找到了工作。
但一直沒有要孩子。
汪永長在日記中寫道二兒子不生孩子的原因他知道。
他知道警察終有一天會找上來,他知道自己的未來不光明,是一片黑暗。
他不願意讓自己的後輩承受他的罪孽。
至於妻子,本就不是一個會生養的人,像是在搭夥過日子。
......
除了這些,日記本上還記錄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柯涵看了片刻後說道:
“收隊,回警局吧。”
這日記寫的很清楚,所有的罪行都交代了。
而且也能看出來汪永長已經做好了被抓的準備,他不會反抗。
甚至他的兒子們也不會反抗。
這三個人,要不是為了彼此考慮,恐怕早就落網了。
警局,汪永長的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但是關於自己兒子的事情,他什麽也沒有說。
他說他不知道。
藺溫瑜說會請他們來問話。
汪永長說,問吧,兒孫自有兒孫福,他不管。
兩個兒子相繼被請到了警局。
都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三人都承認了。
但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三個人都在說自己的故事,從沒有提過另外兩個人,就好像現場就他一個人。
問道一個人做不到的場景,他們就會說‘二十年前’的事情,記不太清楚了。
每個人的話術基本都是這樣。
果然是一家人。
大兒子雖然跟汪永長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一直是由汪永長撫養教導的,可以說除了容貌什麽都跟汪永長非常的像。
就算是汪永長的親兒子,也沒有他這麽像。
問到他的身世的時候,他說他知道,所以才選擇出家。
再問就不說了,但大家猜應該是不敢麵對父親了。
畢竟根據後來的道士說,沒有救活妹妹是他的責任。
三個人除了自己犯罪的事情,其他什麽也不說。
也得虧有汪永長的筆記本,大家才能知道其中的一些內情。
大兒子的親生父親找到了,被拘留了,罪行還是因為騙人。
到現在還孑然一身,沒有人照顧他,日子過的不好,坑蒙拐騙這件事幹的不少,進局子也是常有的事情。
這人也是沒有眼力見,不會看人下菜碟,不然也不至於被人逮到這麽多次。
汪永長的筆記本,口供,以及三人對於案發細節的描述。
都清晰的表明了各自的犯罪的事實。
加上證物室中的證據,這三人合夥作案的事情是百分之百的確定了。
可以定罪了。
雖然非常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什麽也沒有隱瞞。
但二十年了,一百個人。
不管從什麽角度來考量都無法從輕發落。
......
刑偵二隊破獲了二十年的血案,再次在夏國引起了轟動,在警界也引起了轟動。
但這五個人沒有什麽感覺。
他們隻是覺得可惜。
一家人為了一個人,為了一個巫術搞成這個樣子。
出家的出家,不生孩子的不生孩子。
要說他們善良,這事後做的事情倒也可以這麽說。
但從一百個人來說,他們罪大惡極。
他們心中可惜,可也知道這三個人已經沒有以後了。
可惜過後又開始了自己忙忙碌碌的破案中了。
優秀的人越來越優秀,差點經驗的人,在破案的過程中越來越成熟。
刑偵二隊五人組,為了群眾的平穩生活在努力。
民眾也在為了自己的未來在奮鬥。
大家都在為了自己未來的生活,為了祖國的生活努力奮鬥。
......
全書完!!!
希望看完這本書的你也可以為了自己的理想,為了自己的未來為努力奮鬥。
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都有七情六欲。
我們容易被情感所驅使,我們容易被情感而蠱惑。
我們要相信人性本善,但是不要忘了環境也會早就另一種性格。
人生來就是一片白紙。
之後的人生,性格是什麽樣的,就要看你在這張白紙上畫了什麽,別人給你畫了什麽。
所以希望大家好好繪製屬於自己的圖畫作品。
最後驕傲的展示出來。
這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
好了,就說到這裏了,感謝大家這一個多月以來的陪伴,我們下本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