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不大,但很幹淨。


    兩個小小的臥室,放下床以後,幾乎就撐滿了。


    但主臥中還有一個小小的書桌。


    有筆有書,還有台燈。


    上麵放著一本書,上麵還有一些筆記。


    看著是新寫上去的。


    桌子裏麵有一個筆記本,從紙張顏色跟款式來看,是很久以前的款式。


    這日記本應該有年代了。


    柯涵翻開看了看。


    看到其中一頁的時候眼神突然一變。


    汪永長的這本筆記本記錄了很多事情,基本都是一些隱私,一些無法跟人說出去的事情。


    柯涵看到了是關於二十年前那件事的描述。


    從知道巫術的原因,到下定決心救女兒,再到跟自己的兒子開始殺人,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從日期來看不是固定的寫日記時間,應該是有了不能說的秘密後才會記錄。


    關於二十年前的事情,日期是案子結束後不久。


    本就是普通人,為什麽能躲開警察的追捕,這也是大家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不過從這本日記中,柯涵找到了答案。


    那是因為有人幫忙。


    據說是妻子的故人,但汪永長心裏清楚那是大兒子的父親。


    結婚那天,他就知道妻子已經懷孕了。


    但是他還是娶了妻子回來。


    不是所謂的深刻的愛情,隻是因為知道的太遲了。


    婚禮當天拋棄新娘的事情他做不到。


    本想在之後的日子中慢慢找個理由,或者攤開說,兩人好好的離婚。


    到時候再嫁或者再娶,彼此互不幹擾。


    但是當天晚上,因為一些男人的毛病,也因為妻子裝扮的美麗,再加上喝了不少酒的他。


    侵犯了妻子。


    他不是沒有感覺,可就是不想控製自己,就想由著自己。


    可第二天酒醒就後悔了。


    每天看著妻子笑意盈盈的照顧著自己,小心翼翼的護著肚子,他就很糾結。


    他知道妻子跟他結婚是為了什麽。


    所以他在絞盡腦汁的想理由。


    但還沒有想到,就傳來了妻子懷孕的消息,而且還是自己的妹妹告訴他的。


    那時他在地裏幹活,妹妹著著急急的跑到地裏跟自己說嫂子懷孕了。


    他心想終於瞞不住了。


    可當自己回到家的時候,卻發現一家人都開開心心的。


    原來是認為孩子是自己的。


    後來慢慢的自己也就接受了,自己的就自己的吧。


    反正自己也糟蹋了人家,就這樣過一輩子吧。


    有人問過他,妻子怎麽這麽早就生孩子了。


    他笑著說早產。


    謊言說多了,自己也就姓了。


    後來自己又有了兒子,有了女兒,他也釋懷了。


    這都是自己的孩子。


    直到女兒生病,直到為女兒大開殺戒。


    直到女兒去世,才想起來原來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兒子。


    那一刻,他後悔,但看著孝順的兒子,想著為了自己的女兒大開殺戒的大兒子,他怨不起來。


    妻子最後快要不行的時候,才跟自己說了她的秘密。


    她說大兒子不是她的,他說他知道。


    她說女兒生病,我告訴你們躲避警察的那些,是大兒子的親生父親告訴她的,他說這他不知道。


    妻子喜歡的那個人,離開村莊後騙了人,被警察抓過不少次。


    所以很了解警察。


    因為騙人被打,去醫院的時候,遇到了陪伴女兒的妻子。


    兩人聊了很久,最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大兒子知道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後,沒有怨恨母親,也沒有怨恨父親。


    隻怨恨自己多事。


    要不是自己偷偷的跟著父親去,那妹妹或許就能救活了。


    每天活在自責之中。


    想要自首,但是又怕牽連父親跟弟弟,就出家了。


    目前在一座寺廟中當掃地僧。


    大家攔不住,也就有著他去了。


    二兒子倒是聽從家裏的安排,結婚了,也找到了工作。


    但一直沒有要孩子。


    汪永長在日記中寫道二兒子不生孩子的原因他知道。


    他知道警察終有一天會找上來,他知道自己的未來不光明,是一片黑暗。


    他不願意讓自己的後輩承受他的罪孽。


    至於妻子,本就不是一個會生養的人,像是在搭夥過日子。


    ......


    除了這些,日記本上還記錄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柯涵看了片刻後說道:


    “收隊,回警局吧。”


    這日記寫的很清楚,所有的罪行都交代了。


    而且也能看出來汪永長已經做好了被抓的準備,他不會反抗。


    甚至他的兒子們也不會反抗。


    這三個人,要不是為了彼此考慮,恐怕早就落網了。


    警局,汪永長的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但是關於自己兒子的事情,他什麽也沒有說。


    他說他不知道。


    藺溫瑜說會請他們來問話。


    汪永長說,問吧,兒孫自有兒孫福,他不管。


    兩個兒子相繼被請到了警局。


    都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三人都承認了。


    但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三個人都在說自己的故事,從沒有提過另外兩個人,就好像現場就他一個人。


    問道一個人做不到的場景,他們就會說‘二十年前’的事情,記不太清楚了。


    每個人的話術基本都是這樣。


    果然是一家人。


    大兒子雖然跟汪永長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一直是由汪永長撫養教導的,可以說除了容貌什麽都跟汪永長非常的像。


    就算是汪永長的親兒子,也沒有他這麽像。


    問到他的身世的時候,他說他知道,所以才選擇出家。


    再問就不說了,但大家猜應該是不敢麵對父親了。


    畢竟根據後來的道士說,沒有救活妹妹是他的責任。


    三個人除了自己犯罪的事情,其他什麽也不說。


    也得虧有汪永長的筆記本,大家才能知道其中的一些內情。


    大兒子的親生父親找到了,被拘留了,罪行還是因為騙人。


    到現在還孑然一身,沒有人照顧他,日子過的不好,坑蒙拐騙這件事幹的不少,進局子也是常有的事情。


    這人也是沒有眼力見,不會看人下菜碟,不然也不至於被人逮到這麽多次。


    汪永長的筆記本,口供,以及三人對於案發細節的描述。


    都清晰的表明了各自的犯罪的事實。


    加上證物室中的證據,這三人合夥作案的事情是百分之百的確定了。


    可以定罪了。


    雖然非常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什麽也沒有隱瞞。


    但二十年了,一百個人。


    不管從什麽角度來考量都無法從輕發落。


    ......


    刑偵二隊破獲了二十年的血案,再次在夏國引起了轟動,在警界也引起了轟動。


    但這五個人沒有什麽感覺。


    他們隻是覺得可惜。


    一家人為了一個人,為了一個巫術搞成這個樣子。


    出家的出家,不生孩子的不生孩子。


    要說他們善良,這事後做的事情倒也可以這麽說。


    但從一百個人來說,他們罪大惡極。


    他們心中可惜,可也知道這三個人已經沒有以後了。


    可惜過後又開始了自己忙忙碌碌的破案中了。


    優秀的人越來越優秀,差點經驗的人,在破案的過程中越來越成熟。


    刑偵二隊五人組,為了群眾的平穩生活在努力。


    民眾也在為了自己的未來在奮鬥。


    大家都在為了自己未來的生活,為了祖國的生活努力奮鬥。


    ......


    全書完!!!


    希望看完這本書的你也可以為了自己的理想,為了自己的未來為努力奮鬥。


    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都有七情六欲。


    我們容易被情感所驅使,我們容易被情感而蠱惑。


    我們要相信人性本善,但是不要忘了環境也會早就另一種性格。


    人生來就是一片白紙。


    之後的人生,性格是什麽樣的,就要看你在這張白紙上畫了什麽,別人給你畫了什麽。


    所以希望大家好好繪製屬於自己的圖畫作品。


    最後驕傲的展示出來。


    這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


    好了,就說到這裏了,感謝大家這一個多月以來的陪伴,我們下本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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