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前文……


    張老發說義莊裏一到晚上就沒活人兒了,田二爺聽得稀裏糊塗,待聽完張老發解釋完方知有這麽回事。


    他張老發說啥了?咱可得給您交代清楚。


    咱前文說過,沈家義莊能容納得下一兩百號屍體,偌大的義莊隻有他張老發一個人看守,整天和死人打交道,說不害怕那是假的,尤其早些年這人夜裏還碰上了鬼,心裏多多少少還存有心結,害怕歸害怕,但張老發是個瘸子,離開沈家義莊相當於丟了飯碗,溫飽都成問題。


    看守義莊雖說是嚇人,但至少不會餓著肚子,沈家義莊麵積大,放的死人多,換句話說,死人多了,收入也可觀。


    張老發看守沈家義莊有幾年了,這些年裏,其中的油水他是沒少撈,當初窮得叮當響的時候,吃飯都成問題,如今手裏有兩兒錢,情況就不一樣了,就想著去找點樂子。


    張老發打了半輩子光棍,沒嚐過女人的滋味,說他不想女人那是騙自個兒的鬼話,聽人說城裏窯子裏的娘兒們怎麽怎麽好,心裏直犯癢癢兒,就要去體驗體驗。


    兩年前張老發在城裏認識一個窯姐,四十多歲的年紀,這娘兒們也是個苦命人,早些年丈夫犯了事兒,被拉去鳳凰壩靶場吃了槍子兒,丈夫死後,家裏的頂梁柱便塌了,又有兩個孩子要養,家裏沒有積蓄,她自身又沒什麽手藝,後經人介紹,去窯子裏做了一名窯姐,靠著皮肉生意勉強賺點糊口錢,好不容易將倆兒孩子拉扯大了,想著以後日子會好過點,不料想家門不幸,出了不孝子,倆孩子成家後便和她斷絕了來往,半徐老娘為了生計,不得不繼續幹回老本行。


    這窯姐雖說年紀大了,長得也不咋滴,但身材卻沒走樣兒,和年輕的時候相差無幾,尤其是那大屁股,一搖一晃的可把張老發的魂都給勾走了,為此不惜天天大老遠的來城裏,指名道姓要她侍候。


    倆人這樣一來二去,便處成了相好的,張老發每月給她一筆錢,白天她該接客接客,到了晚上就服侍張老發。


    也就打那起,張老發白天在義莊裏忙活,掌燈後鎖上大門,便一頭鑽進了相好的被窩裏,天光大亮後在城裏吃了早飯,這才慢悠悠的往沈家義莊趕。


    列位,您可聽明白嘍,沈家義莊白天有他張老發看著,入夜後,義莊裏就沒活人了。


    兩年前老太太送進義莊,這是板釘釘的事實,張老發雖說隻看見棺材,沒看著屍身,但人主家再怎麽大逆不道也不會拿這種事開玩笑吧,要真說主家抬了一口空棺材放進沈家義莊,汙蔑他張老發,人圖啥?和你張老發一沒仇二沒怨,再則張老發本身又是個窮哈哈,吃飽了撐的陪你演這麽一出戲?


    咱也是閑篇少扯,老太太確確實實是死了,也確確實實裝進棺材並抬進了沈家義莊,要說一個已死之人從棺材裏自己爬出來了,這套說辭完全就是扯淡。


    話說回來,假如老太太當時並沒有死,真是從棺材裏爬出來了,按理說她要回家,可現在真叫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張老發吃的是這碗飯,死人一旦放進了義莊裏,說白了就歸他張老發管,如今屍體不見了,不給個交代,這事能算完?可問題張老發並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守在義莊,屍體不見了,他真是毫不知情。


    田二爺一時也犯了難,思來想去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有人偷屍。


    沈家義莊一到晚上大門雖說鎖好了,但西邊圍牆那地兒有處缺口,這麽多年下來,依舊是沒人管。


    當年那樁無頭案,就是有人利用這處缺口進入沈家義莊,從而偷屍,據早些年屍體丟失案的經驗來推斷,死者必然屬於他殺,凶手怕官麵兒上順著屍體查到自己頭上,所以才會前來義莊偷屍,屍體一旦不見了,則意味線索也斷了,想查都無從下手。


    問題來了,老太太完全是屬於正常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是他殺,偷屍並毀屍滅跡這點它就不成立。


    要說是圖財,也說不過去,老太太身上沒什麽值錢的物件,不應該招賊惦記,即便真有人想發死人財,按理說順了財物就走了,不可能連屍體也一塊弄走。


    前段田二爺在大塘莊打聽小胖的下落,從人們口中聽說過一件怪事兒,也是關於偷屍的。


    以前人大塘莊的祖墳還在後山處,說前些年村裏有個老人過世了,埋進了後山祖墳,後來遷墳,重新訂做了一口棺材,打算將先人的屍骨裝好重新安葬,那曾想打開棺材蓋一看,裏麵除了除了有幾床發黴腐爛的繡被,其他啥都沒有,屍骨啥時候不見的都不知道。


    大家夥議論紛紛,你一嘴我一舌,怎麽說的都有,說來說去就扯到了“冥婚”,有人說棺中屍體八成是被人偷去配了陰婚。出了這種事,主家除了自認倒黴,也別無他法。


    在過去有“結陰婚”這一說法,當然這一陋習當今社會是見不不著了,但在舊時,結陰婚這類事兒說起來並不新鮮兒。


    說男女雙方定了婚,還未迎娶過門,就雙雙出意外死了,照迷信的說法,如果不替其完婚,其鬼魂就會出來作祟,擾得雞犬不寧、家宅不安,死後還得為其舉辦一場婚禮,使他(她)們結為夫妻,事後並骨合葬,這就叫給死人“配冥婚”。


    也有用活人結陰婚的,往往這類事都發生在一些個有錢的大戶人家,家中子女不幸夭折,還得給其找個配偶,花錢請媒婆給死人說媒,與其說是說媒,倒不如說是花錢買,那年頭賣子女的人家也多,父母心裏也明鏡,過去了指定是活不了,但架不住人家給的錢多,最後活生生將子女逼上死路。


    大戶人家不差錢,有錢買活人來為子女配陰婚,普通人家想配陰婚怎麽辦呢?這就出現了一種專門倒賣死人的職業。


    他們不同於挖墳掘塚的土賊,隻盜取死人身上的財物,這類人不光要取財,連屍體也不放過,說到底幹的也是見不得光的勾當,一個不小心就要掉腦袋。


    有人家子女未婚就夭折早死了,就會找到他們,價錢談攏了,人照樣給您弄具屍體回來。


    而他們盜取的屍體,大多為年輕女性逝者,這夥人通常白天睡覺,夜裏幹活,幹的同樣是挖墳掘墓的勾當,這幫人手眼通天,哪裏哪裏埋有剛死不久年輕女子,他們早就打探清楚了,趁著夜深,帶上挖墳的家夥式,到了地方,二話不說就開挖,死人身上沒油水則罷,但凡有點值錢的東西一概不放過,全都得進他們的腰包,把屍體從棺材裏搬出來,再把墳包子原原本本的夯填好,事後將屍體送往需要的人家。


    這類職業說出來估計沒幾個願意相信,過去還真就存在,尤其是在山西的一些個偏遠山區,前腳剛把屍體埋下去,後腳就不見了,有的人家死了人,埋進黃土後還不敢走,非得要日日夜夜的守著,直到屍身腐爛為止,期間就是害怕被人盜去配陰婚。


    青平縣這地兒聚集了幾十萬人口,人口多了,什麽貨色都有,就這種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謀生的職業,也大有人做,隻有您肯出錢,甭管是偷還是挖,他們總有辦法給您弄具屍體回來,年輕女性死者不好找,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也不放過,早些年官麵兒抓回來一批,該槍斃的都槍斃了。


    田二爺他往這方麵尋思,到底是不是這麽回事兒呢?您往後看就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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