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傷筋動骨一百天,哪怕宋清武力大如牛,如今也隻能在床上老老實實的躺著,臥床休息。


    原本他學了木工,這是門極好的手藝活,隻要肯吃苦就賺的多。


    因為他力氣奇大,所以工頭去哪做事都喜歡帶著他。


    他年紀小,像頭勤奮的牛一樣踏實肯幹,要價也不高。


    這兩年他跟著工頭到處接活兒築房屋,最近剛攬了個大活,修城牆。


    結果沒幹兩天,就被人給打了。


    出了這檔子事以後,工頭還上門看了他一回,看到他傷口直替他惋惜。


    修城牆有二十文一天,誰會不覺得惋惜呢,反正宋清武心裏挺不是滋味的。


    他醒來快五六天了,小芳也沒來看他,他覺得很納悶。


    趁著黃昏時候,宋清歌來床前給他送藥的時候。


    他連忙問道,“清歌,我沒醒的時候小芳來看我了嗎?怎麽我現在醒了這麽久都沒見到她過來。”


    宋清歌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心裏想了想,她還是決定告訴他。


    “她沒來看過你,大哥,我跟你說一個事情,你不要激動啊。”宋清歌首先給他打了針預防針。


    “你看大哥像是那激動的人嗎?大哥什麽苦頭沒吃過。”


    “那個,小芳跟你退婚了。”


    “什麽?!!她為什麽跟我退婚?”


    大哥又驚又氣的問道。


    宋清歌看著大哥的表情心想道。


    大哥什麽苦都吃過,唯獨沒吃過愛情的苦。


    “當時你不是昏迷不醒嘛,再加上被鐵鏽感染傷口了,有可能會得破傷風,她怕自己成望門寡就讓她娘來咱家退婚了。”


    宋清歌斟酌了一下,盡量委婉的說道。


    聽了妹妹的話,宋清武的臉一時間五顏六色,變化多端。


    從震驚,到解惑,到憤怒,再到心碎隻用了短短十秒。


    “我對她那麽好,她竟然要跟我退婚,她都沒來看過我……”


    宋清武陷入悲傷之中。


    “你看,咱們現在就是難兄難妹了,我之前也被別人退過婚,這有什麽的呀,我現在不活的好好的。”


    宋清歌看到他難過的樣子,連忙安慰他。


    “傻丫頭,我難過不是因為她退婚,而是我以為我們是彼此相愛,沒想到是我一廂情願,她的心裏從來沒有我……”


    “大哥,你值得更好的女孩愛你,你不要難過了,不值得。”


    大哥人老實,心性單純,對待愛情非常專一的這種,向來是有什麽都擺在臉上了。


    這下知道真相的他可能一時之間會很難接受這個事實。


    宋清歌也不再說話,靜靜等他消化。


    接下來大哥也不再講話,躺下之後,翻了個身,默默把身體轉向了牆。


    宋清歌看他這樣心裏也不是滋味,但是感情這東西,就得快刀斬亂麻,早斷早好。


    她離開房間,將門輕輕帶上。


    來到廚房,宋母正坐在板凳上忙著擇菜。


    “清歌,你哥把藥吃完了嗎?”宋母問道。


    “喝完了。”宋清歌亮了亮手中的空碗。


    “不過,剛剛哥問我小芳的事情,我告訴他了。他很難過,我看著大哥難過心裏也不好受,早知道就不告訴他了,都怪我多嘴。”


    宋清歌沮喪的坐在凳子上。


    宋母愣了一下,歎了口氣,“你哥怎麽說?這事兒反正是瞞不住你哥的,說了也好,不怪你。”


    宋清歌也歎了口氣,“他現在正傷心著呢,估計晚飯都沒心情吃了,我尋思著給他做點什麽好吃的。”


    “他現在大病初愈,不宜大補,吃的東西著實難想,我本來打算給他做個肉末雞蛋羹,炒個青菜的。”宋母說道。


    宋清歌放下藥碗,走過去跟宋母一起擇菜。


    “可以呀,那娘你就做這兩個菜,我給他做個雞絲粥吧,給他補充點營養。”


    “我看行,他現在那樣子喝點粥最合適了,不然吃別的會扯到臉上嘴角的傷口。”


    宋母讚同的說道。


    “諾,灶台上是我下午剛殺的老母雞,已經洗幹淨處理好了,剛剛在柴火上燒了一遍,你去做雞絲粥吧。”


    宋清歌看向灶台,點頭道。


    “嗯!我剛剛聞了一下,特別香,雞油都烤出來了,都想直接咬一口了。”


    “哈哈,可不是,這隻雞是挺香的。”


    宋清歌走過去,拿起宰灶台上的老母雞,開始處理。


    她先用菜刀把母雞的雞胸肉給剃了下來,大概有一飯碗那麽多。


    把雞胸肉順著紋理切成細細的雞絲,將白米淘水後,加入切好的雞絲,加了平時煮飯時五倍的水。


    因為她想要把雞絲粥熬的更細膩一點,讓雞絲變得糜爛,跟白粥融合在一起,入口即化,就要燉煮的更久。


    雞絲粥好了以後,外麵已經被黑暗籠罩,宋父也下工回來了。


    宋清歌把雞絲粥放到盤子上,宋母準備的小碗肉末雞蛋羹,素炒空心葉也炒好了,一一放進盤子裏。


    “等會,再裝一碗老母雞湯吧,補補元氣。”宋母端著雞湯放進托盤裏麵。


    雞湯清澈,麵上的雞油被宋清歌用勺子撇去了,濃鬱金黃,帶著一絲藥材的香味,裏麵放了枸杞,熟地,蟲草花,當歸。


    “這裏麵都是補血補氣的好東西。”宋母笑著說道,“去吧,給你哥端起吧,我這便去布桌了。”


    宋清歌應了一聲來到大哥的房間。


    大哥倒是沒跟戲本子中那種失戀後尋死覓活的書生一樣,此刻他好像是想通了,看見她進來沒什麽異樣。


    看到滿盤的晚餐,“辛苦了,你們吃了嗎?”


    宋清歌將盤子放到床前的桌上,“還沒呢。”


    “那你快去吃吧,不用管我。”


    宋清武的手沒什麽事情,他說著端起飯碗狼吞虎咽,扯到嘴角又嘶嘶叫痛。


    宋清歌無奈搖搖頭,“大哥,你慢點吃。”


    大哥的傷勢好的很快,十天半個月就可以下床走動自如了。


    不過他變得好像更成熟了,少了一絲憨氣,笑容也少了很多,隻是絕口不提小芳二字。


    能下地這一天的晚上,在吃晚飯的時候,宋清武在飯桌上提出要去參軍。


    全家的反應迥異。


    “什麽,你要去參軍?你做木工不是做的好好的嗎?怎麽突然想著要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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