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犯錯
規則怪談:開局就成了凶手 作者:我家貓禿頭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顧雨小心翼翼的往前行著。
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高度集中。
在摩天輪和碰碰車時,兩個工作人員說了相反的話,一個說,要走左邊,不要碰右邊;一個說要走右邊,不能碰左邊。
這裏麵的陷阱,可沒那麽簡單。
按照人的思維慣性,兩個相反的答案,那就有一個是正確的。
所以這是思維的陷阱。
如果是聰明的人,就跳出來這個思維陷阱,兩邊都不信,而是選擇中間。
但這兩種選擇都有問題,它們都是人思維的誤區。
因為不管選擇哪邊,危險都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並沒有選擇那邊的困擾,因為危險是這條道路上避不開的。
所以哪邊走路,隻是那兩個工作人員為了增加難度,隨手開的惡作劇玩笑。
他們才不會好心提醒你。
畢竟他們最終目的,都是要遊客死亡。
傻子才會信他們的提示。
從她聽到兩個相反結論的時候,顧雨就知道他們在耍她了,但她沒有挑明。
建議這種東西,都是你情我願,你願意相信就相信的。
顧雨一念之間,就走了一大截路。
這個過程沒有任何的異常,直到她看見了自己麵前的屍體。
那是在她頭頂的掛著的屍體。
屍體搖搖晃晃的,被吊死,舌頭伸得老長。
而吊死屍體的地上,還殘留著尿液。
一般吊死的人身體是會出現這樣的反應。
但問題是,這個屍體是現在才吊死的嗎?
鬼屋規則第四條:當你發現了屍體,請守好它,別讓它被吃掉,若不小心被吃掉了,請立馬替代它。
這條就非常的奇怪。
且不論為什麽要守著一具屍體,那誰又會出來吃屍體呢?是讓人產生幻覺的怪物,還是那個會蠱惑人的山羊?
而且,為什麽在屍體被吃掉的時候,她又要替代它呢?
怎樣替代?
誰會發現屍體不在?還是說屍體會有更重要的用處?
顧雨想了想,隨即她踩著凳子將屍體從掛著的懸梁上抱了下來。
屍體是一個沒見過的麵孔,他閉著眼,眼角處還有血淚,脖子上是被繩索勒過青紫痕跡。
既然規則說要守著它,在不耽誤鬼屋探險的情況下,顧雨決定不取下屍體脖子上的麻繩。
她直接用手抓住脖子間的麻神,提著人家的腦袋,將身子在地上拖行。
反正都死了,也不存在尊不尊重的問題。
守護好屍體,不代表非要在原地等待。
顧雨就這樣拖著一路往前,手中的電筒忽然閃了閃,然後直接熄滅。
顧雨隻好用力的拍了拍電筒,閃爍的電筒這才重新亮了起來。
看來不管是在現實世界還是怪談世界裏,東西壞了,敲一敲就好了。
但顧雨的愉悅並沒有持續幾秒。
她的手電筒再次照到了山羊人。
而這次,山羊人比剛才更近了一些,他同樣還是用那種眼神盯著她,隨即,他張開嘴,嘴裏發出了幾聲怪異的吼聲。
“喀喀喀喀……”
不是人的聲音,反而像某種怪物的叫聲。
低沉的音調,不會讓人覺得尖銳,像是某種老態龍鍾的怪物嘴裏發出來的。
沒過幾秒,山羊人消失了。
顧雨不知道該不該鬆口氣,她額頭的汗出來了。
她下意識的伸手去拎自己帶著的屍體,因為剛才手電筒的事,鬆開了。
然而卻挨了個空。
她立馬回頭,用手電筒一照。
身後空空蕩蕩,什麽也沒有,屍體……不見了……
顧雨愣在那裏。
實屬沒先到自己會迎來了第一個失誤。
她再次回想剛才的經曆,手電筒閃爍,她放開了屍體,修好了手電筒,就見到了山羊人,全程下來,也不會超過太久,屍體怎麽會不見的?
明明她什麽聲響都沒聽見。
是誰偷走的?為什麽她沒有任何的感覺?
難道山羊人隻是聲東擊西的工具,目的是為了方便身後有東西偷走她的屍體?
但現在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
顧雨冷著臉,用力的抓緊手電筒。
屍體沒了,不知道是被吃了還是怎麽,她沒守好,就必須得替代屍體。
可這規則寫得太寬泛了。
怎樣替代?
替代之後會存在什麽危險?
它什麽都沒講清楚,而身為遊客的她,一旦操作不當,就沒了小命。
真是一點活路都不給人。
難怪目赤會栽兩次。
但現在停在這裏也沒有什麽用,顧雨隻得繼續往前行,見招拆招。
其實她心裏還有一些疑問。
比如山羊人跟怪物是不是對等的。
山羊人是怪物,還是不是怪物?如果是怪物,她幾次遇見怪物,按照規則所說,是她的幻覺,她得閉眼,她太累了,得原地休息,還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如果山羊人不是怪物,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那意味著她還有未知的危險。
但不管是哪個,都讓人煩躁和恐懼。
顧雨貼著身後的牆,原地休息了一會。
信息太多了,她不知道該怎麽整理,腦子很亂,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聰明。
盡管以前老板經常誇她聰明,但現在對她而言,明顯還不夠了,她竟然連這麽小的把戲都看不透。
會死在這裏嗎?
顧雨其實是有一些遺憾的。
比如……
她還沒在死之前見到老板一麵。
比如……
她還沒吃夠冰淇淋。
顧雨想著想著,忽而出了一身冷汗。
不對勁!
她怎麽會這麽想?這不是她,她從來不悲觀,這不符合她本身的行為。
啊,顧雨敲了敲腦袋。
她又被規則給影響了,讓她生出了不該有的東西,真危險。
呼,顧雨吐出氣,決定不想太多了,往前就好。
沿途都是一些破敗的布滿灰塵的裝飾物,沒什麽特別,顧雨路過一個房間,電筒燈一晃而過,窗戶邊忽然貼著一張人臉來。
那是一張慘白的,沒有絲毫血色的臉,如果不是轉動的眼睛珠子,還以為他隻是一個裝飾物。
是活的!
突然出現,足夠嚇得人心驚膽戰。
顧雨的手電筒再次照射過來的時候,對方的臉還是緊緊的貼著窗戶,並沒有消失。
他就那麽瘮人的盯著她。
顧雨往旁邊看了看,房門上用血跡寫著xx精神病院。
活著的精神病人?
顧雨思索了下,她沒了屍體,總得弄一副屍體才行啊,自己上肯定是不行的,於是她看向了窗戶邊的那張臉。
顧雨沒有直接進門去,而是來到了窗戶邊上。
她用手電筒照著自己的下巴,朝著他,扯出了一個她自認為學到的最美的微笑。
咧嘴,隨著燈光的陰影下來,窗戶邊那個人,有一瞬間,臉上出現了錯愕的神情來。
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高度集中。
在摩天輪和碰碰車時,兩個工作人員說了相反的話,一個說,要走左邊,不要碰右邊;一個說要走右邊,不能碰左邊。
這裏麵的陷阱,可沒那麽簡單。
按照人的思維慣性,兩個相反的答案,那就有一個是正確的。
所以這是思維的陷阱。
如果是聰明的人,就跳出來這個思維陷阱,兩邊都不信,而是選擇中間。
但這兩種選擇都有問題,它們都是人思維的誤區。
因為不管選擇哪邊,危險都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並沒有選擇那邊的困擾,因為危險是這條道路上避不開的。
所以哪邊走路,隻是那兩個工作人員為了增加難度,隨手開的惡作劇玩笑。
他們才不會好心提醒你。
畢竟他們最終目的,都是要遊客死亡。
傻子才會信他們的提示。
從她聽到兩個相反結論的時候,顧雨就知道他們在耍她了,但她沒有挑明。
建議這種東西,都是你情我願,你願意相信就相信的。
顧雨一念之間,就走了一大截路。
這個過程沒有任何的異常,直到她看見了自己麵前的屍體。
那是在她頭頂的掛著的屍體。
屍體搖搖晃晃的,被吊死,舌頭伸得老長。
而吊死屍體的地上,還殘留著尿液。
一般吊死的人身體是會出現這樣的反應。
但問題是,這個屍體是現在才吊死的嗎?
鬼屋規則第四條:當你發現了屍體,請守好它,別讓它被吃掉,若不小心被吃掉了,請立馬替代它。
這條就非常的奇怪。
且不論為什麽要守著一具屍體,那誰又會出來吃屍體呢?是讓人產生幻覺的怪物,還是那個會蠱惑人的山羊?
而且,為什麽在屍體被吃掉的時候,她又要替代它呢?
怎樣替代?
誰會發現屍體不在?還是說屍體會有更重要的用處?
顧雨想了想,隨即她踩著凳子將屍體從掛著的懸梁上抱了下來。
屍體是一個沒見過的麵孔,他閉著眼,眼角處還有血淚,脖子上是被繩索勒過青紫痕跡。
既然規則說要守著它,在不耽誤鬼屋探險的情況下,顧雨決定不取下屍體脖子上的麻繩。
她直接用手抓住脖子間的麻神,提著人家的腦袋,將身子在地上拖行。
反正都死了,也不存在尊不尊重的問題。
守護好屍體,不代表非要在原地等待。
顧雨就這樣拖著一路往前,手中的電筒忽然閃了閃,然後直接熄滅。
顧雨隻好用力的拍了拍電筒,閃爍的電筒這才重新亮了起來。
看來不管是在現實世界還是怪談世界裏,東西壞了,敲一敲就好了。
但顧雨的愉悅並沒有持續幾秒。
她的手電筒再次照到了山羊人。
而這次,山羊人比剛才更近了一些,他同樣還是用那種眼神盯著她,隨即,他張開嘴,嘴裏發出了幾聲怪異的吼聲。
“喀喀喀喀……”
不是人的聲音,反而像某種怪物的叫聲。
低沉的音調,不會讓人覺得尖銳,像是某種老態龍鍾的怪物嘴裏發出來的。
沒過幾秒,山羊人消失了。
顧雨不知道該不該鬆口氣,她額頭的汗出來了。
她下意識的伸手去拎自己帶著的屍體,因為剛才手電筒的事,鬆開了。
然而卻挨了個空。
她立馬回頭,用手電筒一照。
身後空空蕩蕩,什麽也沒有,屍體……不見了……
顧雨愣在那裏。
實屬沒先到自己會迎來了第一個失誤。
她再次回想剛才的經曆,手電筒閃爍,她放開了屍體,修好了手電筒,就見到了山羊人,全程下來,也不會超過太久,屍體怎麽會不見的?
明明她什麽聲響都沒聽見。
是誰偷走的?為什麽她沒有任何的感覺?
難道山羊人隻是聲東擊西的工具,目的是為了方便身後有東西偷走她的屍體?
但現在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
顧雨冷著臉,用力的抓緊手電筒。
屍體沒了,不知道是被吃了還是怎麽,她沒守好,就必須得替代屍體。
可這規則寫得太寬泛了。
怎樣替代?
替代之後會存在什麽危險?
它什麽都沒講清楚,而身為遊客的她,一旦操作不當,就沒了小命。
真是一點活路都不給人。
難怪目赤會栽兩次。
但現在停在這裏也沒有什麽用,顧雨隻得繼續往前行,見招拆招。
其實她心裏還有一些疑問。
比如山羊人跟怪物是不是對等的。
山羊人是怪物,還是不是怪物?如果是怪物,她幾次遇見怪物,按照規則所說,是她的幻覺,她得閉眼,她太累了,得原地休息,還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如果山羊人不是怪物,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那意味著她還有未知的危險。
但不管是哪個,都讓人煩躁和恐懼。
顧雨貼著身後的牆,原地休息了一會。
信息太多了,她不知道該怎麽整理,腦子很亂,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聰明。
盡管以前老板經常誇她聰明,但現在對她而言,明顯還不夠了,她竟然連這麽小的把戲都看不透。
會死在這裏嗎?
顧雨其實是有一些遺憾的。
比如……
她還沒在死之前見到老板一麵。
比如……
她還沒吃夠冰淇淋。
顧雨想著想著,忽而出了一身冷汗。
不對勁!
她怎麽會這麽想?這不是她,她從來不悲觀,這不符合她本身的行為。
啊,顧雨敲了敲腦袋。
她又被規則給影響了,讓她生出了不該有的東西,真危險。
呼,顧雨吐出氣,決定不想太多了,往前就好。
沿途都是一些破敗的布滿灰塵的裝飾物,沒什麽特別,顧雨路過一個房間,電筒燈一晃而過,窗戶邊忽然貼著一張人臉來。
那是一張慘白的,沒有絲毫血色的臉,如果不是轉動的眼睛珠子,還以為他隻是一個裝飾物。
是活的!
突然出現,足夠嚇得人心驚膽戰。
顧雨的手電筒再次照射過來的時候,對方的臉還是緊緊的貼著窗戶,並沒有消失。
他就那麽瘮人的盯著她。
顧雨往旁邊看了看,房門上用血跡寫著xx精神病院。
活著的精神病人?
顧雨思索了下,她沒了屍體,總得弄一副屍體才行啊,自己上肯定是不行的,於是她看向了窗戶邊的那張臉。
顧雨沒有直接進門去,而是來到了窗戶邊上。
她用手電筒照著自己的下巴,朝著他,扯出了一個她自認為學到的最美的微笑。
咧嘴,隨著燈光的陰影下來,窗戶邊那個人,有一瞬間,臉上出現了錯愕的神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