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可以放我走了嗎?
丈夫出軌後,妻子法院門口被求婚 作者:盼日夜長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兩個小組的人,說完了調查情況,都看著從老太太家回來的那組人,想聽聽他們有什麽收獲。
兩人看著大家的收獲滿滿,有些興致缺缺:“比起你們,我們好像沒有什麽太大的收獲。”
“老人家對張律師的事情,確實了解不多。對他們夫妻兩個人的生活,更是毫不知情。”
“不過,在張律師老婆失蹤前不久,張律師曾經回去過一次。”
“老太太說,那天她去廚房,給張律師張羅飯菜的時候,張律師坐了一會兒,好像是進偏房取了東西。”
“出來後,轉身就走了,也沒有留下吃飯。”
“我們在偏房,翻查了一番,也沒有看到什麽奇怪的地方。”
“倒是老太太順嘴提了一句,偏房裏放的,都是一些平時不用的東西。”
“她說張律師平時很少進去的,我們陪著她翻看了一遍。”
“別的倒沒丟了什麽,就是有個盒子裏裝的蓖麻子,好像不見了許多。”
女警繼續說著:“從老太太家裏出來後,我打電話向老中醫打聽。”
“他說蓖麻子這個東西有毒,很少有人接觸到。但是在農村,這個東西卻比較常見。”
“我想,張律師從小在農村長大,他對這個東西,應該一點也不陌生。”
“相反,張律師可能還很清楚,蓖麻子這個東西是有毒的。”
“老中醫說:10粒蓖麻子,就可以令一個人致死。如果是提取出來的蓖麻毒素,毒性會更高,而且沒有解藥。”
“毒死一個成年人,隻需要 0.2毫克的蓖麻毒素。所以,蓖麻子也被稱為暗殺界的“完美毒藥”。”
“我懷疑,張律師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先將他妻子毒死,又進行了分屍。”
聽她講完這些,三組人員對消息進行整合以後,基本已經確定了,張律師殺害老婆的事實。
但是有一點很奇怪,在張律師家進行調查的人,提出了疑問:“如果說張律師,是在他家裏,殺害他老婆,為什麽家裏沒有一點血液的痕跡?”
“就算上麵進行了粉刷處理,但是地麵還是以前的舊瓷磚,並沒有更換。”
“痕檢組的人查過了,地上找不到血液痕跡。”
大家都清楚,即使清理的再幹淨,血液經過特殊處理,也會呈現出來痕跡。
他們用了檢測手段,並沒有查到任何血跡殘印。
有人提出來:“張律師能想到,把人肉帶去流浪狗基地喂了狗。”
“他會不會是用了什麽辦法,避免了血液大肆飛濺。”
“如果真的是蓖麻子中毒,他老婆當時就失去了反抗能力,更有可能,當時就死去了。”
“而他完全有機會,采取別的辦法。”
他看著大家問道:“我是這樣想的,有沒有可能,他用什麽辦法,先抽幹了血液,再進行分屍?”
他陳述著自己的觀點:“這樣在一定的程度上,現場會減少犯罪痕跡的遺留。”
去家裏調查的警員說:“但是他們衛生間的地上,包括客廳、廚房、臥室的地麵,我們都進行了檢測,並沒有發現血跡的殘留物。”
“即使他抽幹了血液,多少也會留下一些痕跡。”
負責整起案件的警察,做了最後總結:“先根據手上收集到的證據,再對他進行突擊審訊一次。”
“時間一到,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就要放他離開。”
“這一次已經打草驚蛇了,如果放走了,可能很難再抓住。”
於是,他帶著另一個警察,又走進了審訊室。
坐在椅子上,兩人看著張律師。
隻見張律師不慌不忙,淡定地坐在椅子上,靜靜的等待著時間。
見警察看著自己,他抬頭問道:“可以放我走了嗎?”
警察告訴他:“到現在了,你還不想老實交代嗎?”
“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如果你再不交代,就沒有坦白從寬的機會了。”
張律師嘴角淡淡的笑著,看著警察說道:“你不用費盡心思。”
“這不就是,你們審訊慣用的伎倆嗎?想詐我啊?”
“咱們雖然做的不是一個職業,但都有異曲同工之妙。你用的這些,我也懂。”
看著張律師不屑的表情,年輕的警察忍不住了,帶著一絲怒氣對他說道:“不要把每個人,都想的和你一樣垃圾。”
張律師翻起眼皮,瞟了他一眼:“不要覺得你穿上警服,就高人一等。”
“我告訴你,我可以隨時起訴你,侮辱我。”
年輕警察不吃他這一套,聳了聳肩膀。雙手一攤,翻了個白眼兒:“我好怕怕喲。”
“你快去吧,快點起訴我。”
“我告訴你,我們出去走了一圈,你殺害你老婆的證據,我們已經完全掌握了。”
“這世上沒有完美的犯罪。隻要是犯罪,都會留下證據,都會有痕跡。”
“像你這種作惡多端的人,興許是老天都看不過眼了。”
“你看看你囂張的樣子,連你送去的肉,都能好巧不巧把狗吃死了。”
“得虧條狗死了,才保住了肚子裏的食物殘渣。”
張律師聽到這裏,臉上的表情明顯愣了一下。
年輕警察繼續對他說道:“你可能沒想到,那隻狗肚子裏的骨頭,化驗出來竟然是你老婆的手指。”
“你說是不是因為你老婆,死的太冤屈了?所以找你複仇,死不瞑目。”
張律師臉上的表情明顯不對了,年輕警察繼續對他說道:“蓖麻子這個東西,你一點都不陌生吧?”
“你就是用這個,毒死了你的老婆,又將她分屍。”
他看著張律師:“我沒說錯吧?”
聽到這裏,張律師再也不淡定了,他驚恐地睜大了眼睛,看著坐在對麵的警察:“你們怎麽知道的?”
張律師搖著頭,惶恐不安的說著:“不可能,這件事沒人知道。”
警察開口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但凡你做過的事,最終都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這種事情,你比我們更清楚。勸你一句,不要做無謂的掙紮了。”
兩人看著大家的收獲滿滿,有些興致缺缺:“比起你們,我們好像沒有什麽太大的收獲。”
“老人家對張律師的事情,確實了解不多。對他們夫妻兩個人的生活,更是毫不知情。”
“不過,在張律師老婆失蹤前不久,張律師曾經回去過一次。”
“老太太說,那天她去廚房,給張律師張羅飯菜的時候,張律師坐了一會兒,好像是進偏房取了東西。”
“出來後,轉身就走了,也沒有留下吃飯。”
“我們在偏房,翻查了一番,也沒有看到什麽奇怪的地方。”
“倒是老太太順嘴提了一句,偏房裏放的,都是一些平時不用的東西。”
“她說張律師平時很少進去的,我們陪著她翻看了一遍。”
“別的倒沒丟了什麽,就是有個盒子裏裝的蓖麻子,好像不見了許多。”
女警繼續說著:“從老太太家裏出來後,我打電話向老中醫打聽。”
“他說蓖麻子這個東西有毒,很少有人接觸到。但是在農村,這個東西卻比較常見。”
“我想,張律師從小在農村長大,他對這個東西,應該一點也不陌生。”
“相反,張律師可能還很清楚,蓖麻子這個東西是有毒的。”
“老中醫說:10粒蓖麻子,就可以令一個人致死。如果是提取出來的蓖麻毒素,毒性會更高,而且沒有解藥。”
“毒死一個成年人,隻需要 0.2毫克的蓖麻毒素。所以,蓖麻子也被稱為暗殺界的“完美毒藥”。”
“我懷疑,張律師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先將他妻子毒死,又進行了分屍。”
聽她講完這些,三組人員對消息進行整合以後,基本已經確定了,張律師殺害老婆的事實。
但是有一點很奇怪,在張律師家進行調查的人,提出了疑問:“如果說張律師,是在他家裏,殺害他老婆,為什麽家裏沒有一點血液的痕跡?”
“就算上麵進行了粉刷處理,但是地麵還是以前的舊瓷磚,並沒有更換。”
“痕檢組的人查過了,地上找不到血液痕跡。”
大家都清楚,即使清理的再幹淨,血液經過特殊處理,也會呈現出來痕跡。
他們用了檢測手段,並沒有查到任何血跡殘印。
有人提出來:“張律師能想到,把人肉帶去流浪狗基地喂了狗。”
“他會不會是用了什麽辦法,避免了血液大肆飛濺。”
“如果真的是蓖麻子中毒,他老婆當時就失去了反抗能力,更有可能,當時就死去了。”
“而他完全有機會,采取別的辦法。”
他看著大家問道:“我是這樣想的,有沒有可能,他用什麽辦法,先抽幹了血液,再進行分屍?”
他陳述著自己的觀點:“這樣在一定的程度上,現場會減少犯罪痕跡的遺留。”
去家裏調查的警員說:“但是他們衛生間的地上,包括客廳、廚房、臥室的地麵,我們都進行了檢測,並沒有發現血跡的殘留物。”
“即使他抽幹了血液,多少也會留下一些痕跡。”
負責整起案件的警察,做了最後總結:“先根據手上收集到的證據,再對他進行突擊審訊一次。”
“時間一到,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就要放他離開。”
“這一次已經打草驚蛇了,如果放走了,可能很難再抓住。”
於是,他帶著另一個警察,又走進了審訊室。
坐在椅子上,兩人看著張律師。
隻見張律師不慌不忙,淡定地坐在椅子上,靜靜的等待著時間。
見警察看著自己,他抬頭問道:“可以放我走了嗎?”
警察告訴他:“到現在了,你還不想老實交代嗎?”
“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如果你再不交代,就沒有坦白從寬的機會了。”
張律師嘴角淡淡的笑著,看著警察說道:“你不用費盡心思。”
“這不就是,你們審訊慣用的伎倆嗎?想詐我啊?”
“咱們雖然做的不是一個職業,但都有異曲同工之妙。你用的這些,我也懂。”
看著張律師不屑的表情,年輕的警察忍不住了,帶著一絲怒氣對他說道:“不要把每個人,都想的和你一樣垃圾。”
張律師翻起眼皮,瞟了他一眼:“不要覺得你穿上警服,就高人一等。”
“我告訴你,我可以隨時起訴你,侮辱我。”
年輕警察不吃他這一套,聳了聳肩膀。雙手一攤,翻了個白眼兒:“我好怕怕喲。”
“你快去吧,快點起訴我。”
“我告訴你,我們出去走了一圈,你殺害你老婆的證據,我們已經完全掌握了。”
“這世上沒有完美的犯罪。隻要是犯罪,都會留下證據,都會有痕跡。”
“像你這種作惡多端的人,興許是老天都看不過眼了。”
“你看看你囂張的樣子,連你送去的肉,都能好巧不巧把狗吃死了。”
“得虧條狗死了,才保住了肚子裏的食物殘渣。”
張律師聽到這裏,臉上的表情明顯愣了一下。
年輕警察繼續對他說道:“你可能沒想到,那隻狗肚子裏的骨頭,化驗出來竟然是你老婆的手指。”
“你說是不是因為你老婆,死的太冤屈了?所以找你複仇,死不瞑目。”
張律師臉上的表情明顯不對了,年輕警察繼續對他說道:“蓖麻子這個東西,你一點都不陌生吧?”
“你就是用這個,毒死了你的老婆,又將她分屍。”
他看著張律師:“我沒說錯吧?”
聽到這裏,張律師再也不淡定了,他驚恐地睜大了眼睛,看著坐在對麵的警察:“你們怎麽知道的?”
張律師搖著頭,惶恐不安的說著:“不可能,這件事沒人知道。”
警察開口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但凡你做過的事,最終都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這種事情,你比我們更清楚。勸你一句,不要做無謂的掙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