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我記得是有的啊,忘記在哪了...”


    李聽白翻了幾處可能存放草紙的地方,終於在架子最下麵發現了自己的目標。


    “找到了!”


    他開心的抽出小半摞來到書桌前,把第一張鋪在桌麵上。


    草紙,顧名思義,用稻草製作而成的紙張,曆來以質地粗糙著稱,在這樣的紙張上提筆潑墨,書畫效果可想而知,因此遭到了文人墨客的嫌棄,曾一度被用來擦屁股。


    原本這樣的劣質紙張,是幾乎不會出現在國公府的,不過誰也不知道李聽白會不會哪一天的時候用到,萬一哪天他臨時要用且找不到怎麽辦,那豈不是誤了大事。


    所以司珍房本著寧可有不可無的精神,還是在李聽白的書房儲備了一些。


    這不,果然就用上了。


    平鋪開後可以看到,即便是草紙,能供應進國公府那也是很精致的,雖然還是避免不了有些發黃,但整體上還是偏白色的。


    而且質地也沒有李聽白印象中的那麽粗糙。


    可以肯定的是,這絕對是府中最次的紙張了。


    還是像第一次時候的那樣,李聽白重新提筆,由公主握著把通緝犯的畫像畫了出來,有了第一次的經驗,這次的畫像更像了一些。


    李聽白小小的拍了一下心上人的馬屁:“老婆真棒!”


    公主還小小的提點了一下:“像這樣的地方,你應該用大寫的數字,以防有心人篡改。”


    李聽白略囧,他還真的忘記了這個常識。


    再次將【通緝令】的內容重新寫上去,這個時候,通緝令已經真正的進入了超凡,可以拿去讓皇帝蓋印了。


    不過在寫完最後一句“大唐朝廷懸賞貳佰(200)萬唐元緝拿此人,望知情者踴躍相告”後,李聽白略一思索,額外加上了一句:大唐國公李聽白追加賞金拾(10)萬唐元。


    這樣,通緝令的賞金就增加到了貳佰伍拾(210)萬唐元。


    不是他小氣,舍不得拿出更多,而是要注意一下影響。


    畢竟懸賞抓賊是朝廷才應該做的事情,自己和這些案件八竿子打不著,既不是苦主也不是利益共同體,少拿一點聊表心意才是最合適的,拿的多了未免有喧賓奪主的嫌疑。


    公主忽閃著大眼睛在一旁死死的盯著草紙,卻始終沒有發現任何變化,難道這次又失敗了?


    “不,這次成功了。”


    李聽白笑著說道:“隻不過還缺蓋印和賞金兩個步驟。要拿去讓陛下蓋上大印,然後往通緝令中投入懸賞金額或者等價的財物才行。”


    公主點頭說道:“原來如此,那你和我說說,完成這兩個步驟後,會怎麽樣?”


    “當然是就可以粘貼出去了,這樣通緝犯的名字就會出現在他自己的頭上,就好像遊戲裏的紅名一樣,無論躲在天涯海角,哪怕死後成為一具屍體,這個名字都會一直伴隨著他。”


    “哇,那豈不是說,一但上了我們的通緝令,除非永遠不出門或者躲在沒有人的地方,否則就一定會被周圍的人認出來是麽!”


    可不是,腦袋上頂著紅名,還想隱姓埋名躲起來舒舒服服的過小日子?


    做夢去吧你。


    “沒錯,而且還不止呢。”


    李聽白繼續介紹到:“雖然隻有一張,但其他人可以通過臨摹的方式把通緝令複製許多份下來,每複製一份,通緝犯頭頂的名字就會更加鮮紅醒目一點。”


    “而且這些複製下來的通緝令同樣有用,拿著它,隻要通緝犯出現在方圓百裏之內,就會有提示。”


    “不過畢竟是複製品,能有提示已經很不錯了,無法顯示距離和方位,所以最終能不能找到,還得看情況。”


    “相信有這點已經足夠了,抓不到那肯定是動手的人能力太菜。”


    “這樣啊,那要是抓到了呢?”


    “這還不簡單,當然是把通緝令一撕,拿裏麵的賞金啊。如果是一個人,賞金就由這個人全部獲得;如果是多個人,通緝令也會自動計算每個人功勞,按貢獻分配。”


    有了這樣的神器,李聽白和公主都對在逃人員必將落網充滿信心。


    “可是,我們也才隻完成了一張通緝令,剩下的好幾十個怎麽辦,就我們兩個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完成。”


    “而且通緝令不可能隻有這一批,以後再出來怎麽辦,總不能每次都要我們親自動手吧。”


    的確,依靠李聽白是製約通緝令推廣的最大問題,而且技能書的解決方式,沒辦法用在這一次上麵。


    雖然不知道為什麽不行,但就是知道這樣子不行。


    “啊,技能書沒用的話,那可怎麽辦?”


    一向聰慧的公主也暫時想不出什麽好主意。


    “不急,讓我們慢慢想想,而且不還有互聯網麽。”


    李聽白打開手機,輸入“代寫”搜索,頁麵刷新後,跳出許多關於代寫的內容來。


    有百科是這麽介紹的:“代寫,俗稱代筆,顧名思義,就是代替別人寫東西。代筆自古有之,據說皇帝聖旨有些就是有心腹大臣代寫...”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曆史典故、野史傳說等等等等。


    突然,李聽白的目光被一個成語吸引住了。


    捉刀代筆。


    指代人做事,多指替人寫文章,含褒義。


    由於以前識字率不高,一地府衙之中除了主官外,往往隻要師爺和一兩個小吏能識字寫字,抄錄公文的任務自然就落到了他們的頭上,所以還有一個“捉刀小吏”的詞,來專門形容這種經常替人代寫東西的人。


    小吏是沒有任何官職的,那為什麽他們抄錄的公文,其他人會承認呢?


    就是因為這些小吏都有代表得到縣官許可的符信腰牌,證明自己得到了允許。


    有腰牌,小吏抄寫公文才是合法的,其他人自然也會將小吏抄錄出來的公文,和官員本人親自所寫視為一樣,予以承認。


    那麽,自己能不能也製作一個這樣的符信腰牌,交給其他人佩戴?


    戴上我的腰牌,就是得到了我的承認,可以代替我完成通緝令的事?


    可行!


    李聽白一拍大腿,決定試一試。


    公主也正在入神的幫李聽白想主意呢,被他突如其來的發神經嚇了一跳:“你想到什麽好辦法啦?”


    李聽白把自己想到的捉刀代筆的辦法講給了公主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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