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華做了一個夢,夢到元暮在一片迷霧中輕喚她的名字“朝朝”,她的心突然跳得很快,然後就開始有窒息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攥住了一樣,喘不過氣來。


    “啊——”林朝華大叫出聲。


    “怎麽了?”


    “姑娘怎麽了?”


    床幔被掀開,兩張臉探了進來,一人看著二十幾歲,另外一個看著隻有十二三歲。


    林朝華愣住了:“緋紅呢?”


    不對,話問出口她更驚詫了,她的聲音怎麽變了,怎麽會是小孩子的聲音,她嚇得捂住了自己的嘴。


    二十幾歲的那女子,彎下腰,想抱她:“姑娘是不是做噩夢了?”


    林朝華把她的手打開,往後躲了躲。


    “姑娘這是怎麽啦?奶媽不是中邪了吧?”年齡小的那個問道。


    “小桃不許胡說。”被稱為奶媽的女子斥責那個年齡小叫小桃的。


    林朝華嚇得身子抖,這兩人仔細看看有些熟悉,好像是在她很小時候侍奉她的人。


    可那是很多年前了,那個時候她還小,被父母藏在外宅。


    “姑娘別怕,小桃陪你就不做夢了。”小桃伸手想去牽她。


    林朝華再次伸手想去推搡她,看到自己伸出的竟然是小孩子的手。


    垂下睫羽打量自己,發現自己身上的衣裳也是小孩子的,把腳從衾裏伸出來也是雪白的小腳一點點。


    “我,我害怕……”林朝華驚恐地睜大眼。


    奶媽床邊坐下,柔聲安慰:“姑娘不怕,奶媽陪你好嗎?”


    “我是不是死了?你們也死了嗎?”林朝華遲疑地問。


    “呸!呸!姑娘夜裏不敢瞎說。”小桃朝地上吐了兩口。


    林朝華把手塞進嘴裏狠狠咬了一下“痛”。


    她愣住,仔細想,莫非自己回到了自己小時候?是真回到小時候了,還是在做夢?


    “我要銅鏡。”林朝華想看看自己現在的模樣。


    小桃看著怪異的姑娘,還是聽話地去為她取來銅鏡。


    林朝華接過銅鏡照了一下,鏡子映出的小人,一張桃心臉,麵如玉,彎彎的柳眉下麵是一雙圓溜溜的杏眼,睫毛又長又翹。忽閃忽閃,特別靈動可愛。


    真是她小時候。


    看向奶媽,睫羽眨了幾下,輕聲問:“奶媽現在是什麽時候?”


    奶媽笑著回道:“姑娘三更了。”


    “我是問現在是哪年哪月哪一天,我今年幾歲?”林朝華重複自己的問題。


    奶媽被她問得一愣,這孩子怎麽醒來怪怪的,問這樣問題:“小姐六歲啊。”


    “六歲”,林朝華一驚,她就是六歲被當做哥哥送進的宮,現在她還在外宅,莫不是家人沒出事前,“奶媽現在是幾月幾日?”


    “元吉七年四月初七”小桃搶先答道。


    “四月初七……”林朝華重複了一遍,心裏默默思量。


    林府是端午宴後出的事。


    那麽離現在還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林朝華心中一陣歡喜,如果她真是重生了,是不是就可以救下全家。


    “你們兩個下去吧,”林朝華淡淡吩咐。


    奶媽蹙著眉,她總感覺今日姑娘怪怪的:“姑娘不怕了嗎?”


    “嗯……要不小桃留下陪我,奶媽你先下去休息吧”。林朝華想了一下,雖然是重生,可年久,幼時的事她多不記得,可以跟小桃了解一下情況。


    奶媽交代了小桃幾句下去了。


    “姑娘奴婢扶你躺好。”小桃想扶她躺下。


    “不,小桃你把燭火點得亮一些。”林朝婷掀開衾。


    為了睡的時候不晃眼,現在隻是在一側小幾燃了一隻小的燭,房裏光線昏黃得模糊。


    小桃以為是主子害怕讓燃燭,她起身一下又燃兩處燭火,房裏一下照得明晃晃的。


    房裏還放有一塊大的銅鏡,林朝華走上前,鏡子裏映出一個軟糯的小小身影。


    歎了一口氣,林朝華又走回床上。


    現在不應該再稱呼她為‘林朝華’,她現在是真正的自己‘林朝朝’。


    回到床上她又開始考慮救家人這事,她憶起元吉帝這人特別好色,宮裏從來沒有長寵的人,再漂亮的美人超不過三個月就會被他厭棄。


    說明他是一個沒有長性的人,沒有真正喜歡過誰,那麽他對母親應該也是一時見色起意。


    聽邵太妃說殺林府後他也曾後悔過。


    隻要父親母親不去參加端午宴,母親不打他,激怒他,他應該就不會派人殺林府。


    這人好色,但並不暴力,嗜殺。


    可是怎麽阻止父母去參加宮宴?自己是小孩子他們定然不會聽自己的。


    可以裝病讓父母照顧,讓他們無法分身,這樣騙得過一次,問題並不能徹底解決,靠生病不可能長期阻止元吉帝。


    元暮怎辦?他此時在宮中被人下了藥,她還要救他。


    很多事不是一個小孩子能做成的。


    隻有讓父母知道她是重生的,父母才會聽她的話。


    可這樣的話說出來誰敢信?不得以為她得了瘋病。


    隻能拿出錚錚鐵證,父親任大理寺少卿,掌刑獄案件審理。他最注重證據,他處理過那麽多案件指不定也見聞過一些奇聞異事。


    想到這裏林朝華心裏輕鬆了一些。


    現在就是要尋一些能證明她重生的事,她蹙眉仔細想。


    她前生這個時候太小,又被養在外宅,從來沒有出過這個外宅的大門,很多事並不知曉。


    她必須想這幾天就能驗證出結果的事。


    想來想去,她突然想到上一世讓父親為她帶南大街的糕點,父親隔了一日才給送過來,當時她還生氣了,父親哄她時說了一句,另外一個也在大理寺任少卿的伯伯家裏新生了一位公子,父親替他處理一天卷宗,所以耽誤了一天。


    好像就是後天,後天另外一位大理寺少卿家會生一位小公子。


    這個可以當個證據。


    還有什麽可以當證據的呢?


    哦!林朝華突然想起慕容提起的一件事,他說哥哥林朝因救元暮曾被兩位皇子脫光衣服丟進了湖裏。


    那件事發生沒多久,林府就發生了血案,這說明那件事就發生在這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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