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暮壓著鳳眸盯著禦案上的一本奏折,薄唇勾著薄笑,修長的指規律地輕敲著桌麵。
一位禦史參奏林郎中辦事拖遝。
一般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參奏不到元暮跟前。
這定然是有人故意為之,試一下皇上對林家的態度。
可見有人開始急了。
“三錦--,”元暮輕喚門口的三錦公公,“去通知李銘,讓他跟林郎中提個醒,做事不可出錯。”
在封後聖旨公布之前,林府那麵不宜出風波。
“皇上——”
林朝華穿著一身薄荷色煙瓏裙進來。
元暮把奏折悄悄收起,含笑望著她:“怎了朝朝?”
“我在宮中已經住了一些日子,想回林府。”林朝華昨日收到林夫人的信讓她回去。
“朝朝過四日後便是端午宴,到時官眷還要進宮,你不須來回奔波,等端午宴結束和林夫人一起回府即可。”元暮說話的同時伸手把人往自己跟前拽了拽。
“可是覺得宮中無趣煩悶了?等我忙完帶你去宮外去吃茶聽曲如何?我記得你最愛橋北胡同的春盤麵。”
“嗯,那家春盤麵再放上一些綠豆芽、韭黃、菠菜、雞蛋最為好吃,好久沒有吃過了。”林朝華笑著應。
“好,那今日咱們就去吃,你先坐榻上看會兒書,待我處理完這些政務。”元暮順手遞給她一本遊記。
過了一時辰兩人到了南大街。
從馬車下來元暮指了一下旁邊:“月寶閣的東西不錯,有些臻品比宮裏的還好,走,我帶你進去瞧瞧。”
進到裏麵一位穿綠衣的女子迎了上來,她似認識元暮,見到他,上前恭敬的福身:“您來了。”
元暮點了一下頭:“芸娘,這裏有什麽好頭麵拿出來讓姑娘瞧瞧。”
芸娘笑著做出一個請的手勢,引他們去了雅房。
林朝華觀芸娘二十五六歲,相貌出挑,身段風韻,發髻挽的是婦人髻。
不一會三位夥計捧著承盤進來,承盤上擺放了各種飾品。
林朝華看到其中一條珍珠長鏈不錯,拿在手中仔細瞧了瞧。
元暮接到手中:“確實不錯。”
又轉過頭望向芸娘問道:“那套七彩鳳步搖做好沒?”
芸娘轉身走到內間取出一個沉香木雕刻鳳盒,裏麵是一隻展翅欲飛的彩嵌金鳳。
元暮笑著道:“朝朝你看喜歡嗎?”
“我?”柳眉壓了一下,這可是金鳳步搖,隻有皇後可以戴。
元暮拿出步搖,把金釵背麵的鏨刻展現到林朝華眼前:“你瞧。”
上麵是‘朝朝’兩個字。
睫羽壓了一下,複抬起望向元暮。
元暮笑而不語,直接吩咐芸娘:“連珠鏈一起包起來,送進宮。”
然後牽住林朝華往外走。
“公子這是你的鋪麵嗎?”林朝華輕聲問。
“嗯,”元暮輕應。
“整個大元都是你的了,你還做生意?”林朝華不解地眨了一下睫羽。
元暮低笑一聲:“朝朝,咱們大元國多半的礦產和冶煉業都在我手中,這是原逍遙王時創下的局麵。如今我也不能丟了啊。”
“原先還不是為了讓你衣食無憂,”他輕在她麵上捏了一下,深歎一口氣,“誰料想走到今日呢。”
初時他被人下了藥,經常犯瘋癲之症,母後去世,父皇放棄了他,有人授意,太醫不敢替他擅自診治。是林朝華經常跑去求太醫。
每次他犯了瘋病,她就跑到太醫院門口去哭著求。
小小的一隻,站在太醫院門口,眼睛哭得像桃子。
幾位心善得太醫不敢去診治,根據她複述的元暮病症偷著給塞一些藥。
這隻能緩解症狀。
後來她去的次數多了,感動了當時還隻是太醫的王之為,他趁著值守之時,半夜到了元暮住的荒廢宮殿給他把脈,偷偷為他調治,才轉好。
他登基後下旨升了王之為為太醫院院使。
元暮恢複清明之後發奮學習和籌謀,才一點點拿回屬於一位皇子的一切,然後憑自己的本事經營出一片天地。
他做些隻為承諾過,再也不讓她挨餓。
林朝華十歲以前跟著元暮吃了一些苦,十歲以後是被元暮錦衣玉食嬌養出來的。
兩人直接到了橋北胡同的春盤麵館。
麵館的老板是一位五十多歲的老伯,麵館不大,甚至可以說簡陋,但是收拾得很幹淨。
“老伯來兩碗麵,”元暮尋了一張桌子攜林朝華坐下。
“老板再給我們加一些豆芽和韭黃。”林朝華笑笑補充。
元暮抓起桌上的茶壺為林朝華倒了一杯茶:“我不要加東西。”
“吃韭黃臭呢,要臭我們一起臭,免得你嫌棄我”。林朝華端起茶盞,歪頭笑。
元暮寵溺的無奈扯唇輕笑。
“好嘞。”老伯爽朗的應聲,開始煮麵。
很快兩碗麵端了上來,老板熱情介紹:“我們的麵條是由羊肉、羊肚肺、雞蛋煎餅、生薑、蘑菇、蓼芽、胭脂等十多種原料構成。您二位嚐一下味道。”
元暮拿起兩雙竹筷遞給林朝華一雙。
林朝華接過,吃了一口麵,眯起杏眼,滿足地看著元暮。
他也在大口吃麵。
“沒想到,你現在還能陪我吃這種小攤的麵。”林朝華鼻子有些發酸。
“朝朝,我永遠都不會變的,會永遠陪著你做你喜歡的事。”
他們兩人一直是極其獨立的個體,又可以完全融合,密不可分的兩人。
比方,愛好方麵兩人是獨立,互不幹涉,給予對方充分尊重。
元暮喜靜,生活極簡,對吃穿用度不講究,除了朝務就是看書。生活規律卯起定昏睡。
林朝華喜鬧,愛吃,嬌氣,吃穿用度樣樣要精致。平日愛好也多,愛聽曲、愛看雜耍歌舞。生活懶散,每日要睡到自然醒。
他們從不會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元暮不喜歡鬧,喜歡看書,林朝華會自己安排自己的娛樂生活,不會打擾他,不會強求他陪著做不喜歡的事。
元暮也不要求林朝華跟她一起早起,一起坐在書房看書。對她出去玩和懶床都順其自然地接受。
即使需要遷就的時候,都是元暮按林朝華的習慣來。
他們融合的一麵,小事上就是吃飯,元暮似乎沒有自己的特色,林朝華喜歡的,一般他都喜歡或者說接受。
從逍遙王府初,廚子隻知道姑娘喜歡什麽,卻從來不知元暮這個主子喜歡什麽口味。
“朝朝你我是一體,隻要我們在一起不管做什麽,在哪裏生活,都還一如既往。”
“可是,可是等將來你身邊人多了,總會變的。”嬌軟的唇被她抿成了一條線。
“公子知道的,我不夠聰慧,也懶散,沒有能力應對內宅的紛爭。”
“不會,沒有旁的人,我隻要朝朝,永遠隻有我們倆。”
睫羽掀起,小嘴因驚訝微微張開:“可,這怎麽可能?”
元暮心終於落下,原來她是擔心這些,並不是不想要自己:“隻有朝朝,朝朝就是我的全部。”
他誠摯向她許諾。
一位禦史參奏林郎中辦事拖遝。
一般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參奏不到元暮跟前。
這定然是有人故意為之,試一下皇上對林家的態度。
可見有人開始急了。
“三錦--,”元暮輕喚門口的三錦公公,“去通知李銘,讓他跟林郎中提個醒,做事不可出錯。”
在封後聖旨公布之前,林府那麵不宜出風波。
“皇上——”
林朝華穿著一身薄荷色煙瓏裙進來。
元暮把奏折悄悄收起,含笑望著她:“怎了朝朝?”
“我在宮中已經住了一些日子,想回林府。”林朝華昨日收到林夫人的信讓她回去。
“朝朝過四日後便是端午宴,到時官眷還要進宮,你不須來回奔波,等端午宴結束和林夫人一起回府即可。”元暮說話的同時伸手把人往自己跟前拽了拽。
“可是覺得宮中無趣煩悶了?等我忙完帶你去宮外去吃茶聽曲如何?我記得你最愛橋北胡同的春盤麵。”
“嗯,那家春盤麵再放上一些綠豆芽、韭黃、菠菜、雞蛋最為好吃,好久沒有吃過了。”林朝華笑著應。
“好,那今日咱們就去吃,你先坐榻上看會兒書,待我處理完這些政務。”元暮順手遞給她一本遊記。
過了一時辰兩人到了南大街。
從馬車下來元暮指了一下旁邊:“月寶閣的東西不錯,有些臻品比宮裏的還好,走,我帶你進去瞧瞧。”
進到裏麵一位穿綠衣的女子迎了上來,她似認識元暮,見到他,上前恭敬的福身:“您來了。”
元暮點了一下頭:“芸娘,這裏有什麽好頭麵拿出來讓姑娘瞧瞧。”
芸娘笑著做出一個請的手勢,引他們去了雅房。
林朝華觀芸娘二十五六歲,相貌出挑,身段風韻,發髻挽的是婦人髻。
不一會三位夥計捧著承盤進來,承盤上擺放了各種飾品。
林朝華看到其中一條珍珠長鏈不錯,拿在手中仔細瞧了瞧。
元暮接到手中:“確實不錯。”
又轉過頭望向芸娘問道:“那套七彩鳳步搖做好沒?”
芸娘轉身走到內間取出一個沉香木雕刻鳳盒,裏麵是一隻展翅欲飛的彩嵌金鳳。
元暮笑著道:“朝朝你看喜歡嗎?”
“我?”柳眉壓了一下,這可是金鳳步搖,隻有皇後可以戴。
元暮拿出步搖,把金釵背麵的鏨刻展現到林朝華眼前:“你瞧。”
上麵是‘朝朝’兩個字。
睫羽壓了一下,複抬起望向元暮。
元暮笑而不語,直接吩咐芸娘:“連珠鏈一起包起來,送進宮。”
然後牽住林朝華往外走。
“公子這是你的鋪麵嗎?”林朝華輕聲問。
“嗯,”元暮輕應。
“整個大元都是你的了,你還做生意?”林朝華不解地眨了一下睫羽。
元暮低笑一聲:“朝朝,咱們大元國多半的礦產和冶煉業都在我手中,這是原逍遙王時創下的局麵。如今我也不能丟了啊。”
“原先還不是為了讓你衣食無憂,”他輕在她麵上捏了一下,深歎一口氣,“誰料想走到今日呢。”
初時他被人下了藥,經常犯瘋癲之症,母後去世,父皇放棄了他,有人授意,太醫不敢替他擅自診治。是林朝華經常跑去求太醫。
每次他犯了瘋病,她就跑到太醫院門口去哭著求。
小小的一隻,站在太醫院門口,眼睛哭得像桃子。
幾位心善得太醫不敢去診治,根據她複述的元暮病症偷著給塞一些藥。
這隻能緩解症狀。
後來她去的次數多了,感動了當時還隻是太醫的王之為,他趁著值守之時,半夜到了元暮住的荒廢宮殿給他把脈,偷偷為他調治,才轉好。
他登基後下旨升了王之為為太醫院院使。
元暮恢複清明之後發奮學習和籌謀,才一點點拿回屬於一位皇子的一切,然後憑自己的本事經營出一片天地。
他做些隻為承諾過,再也不讓她挨餓。
林朝華十歲以前跟著元暮吃了一些苦,十歲以後是被元暮錦衣玉食嬌養出來的。
兩人直接到了橋北胡同的春盤麵館。
麵館的老板是一位五十多歲的老伯,麵館不大,甚至可以說簡陋,但是收拾得很幹淨。
“老伯來兩碗麵,”元暮尋了一張桌子攜林朝華坐下。
“老板再給我們加一些豆芽和韭黃。”林朝華笑笑補充。
元暮抓起桌上的茶壺為林朝華倒了一杯茶:“我不要加東西。”
“吃韭黃臭呢,要臭我們一起臭,免得你嫌棄我”。林朝華端起茶盞,歪頭笑。
元暮寵溺的無奈扯唇輕笑。
“好嘞。”老伯爽朗的應聲,開始煮麵。
很快兩碗麵端了上來,老板熱情介紹:“我們的麵條是由羊肉、羊肚肺、雞蛋煎餅、生薑、蘑菇、蓼芽、胭脂等十多種原料構成。您二位嚐一下味道。”
元暮拿起兩雙竹筷遞給林朝華一雙。
林朝華接過,吃了一口麵,眯起杏眼,滿足地看著元暮。
他也在大口吃麵。
“沒想到,你現在還能陪我吃這種小攤的麵。”林朝華鼻子有些發酸。
“朝朝,我永遠都不會變的,會永遠陪著你做你喜歡的事。”
他們兩人一直是極其獨立的個體,又可以完全融合,密不可分的兩人。
比方,愛好方麵兩人是獨立,互不幹涉,給予對方充分尊重。
元暮喜靜,生活極簡,對吃穿用度不講究,除了朝務就是看書。生活規律卯起定昏睡。
林朝華喜鬧,愛吃,嬌氣,吃穿用度樣樣要精致。平日愛好也多,愛聽曲、愛看雜耍歌舞。生活懶散,每日要睡到自然醒。
他們從不會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元暮不喜歡鬧,喜歡看書,林朝華會自己安排自己的娛樂生活,不會打擾他,不會強求他陪著做不喜歡的事。
元暮也不要求林朝華跟她一起早起,一起坐在書房看書。對她出去玩和懶床都順其自然地接受。
即使需要遷就的時候,都是元暮按林朝華的習慣來。
他們融合的一麵,小事上就是吃飯,元暮似乎沒有自己的特色,林朝華喜歡的,一般他都喜歡或者說接受。
從逍遙王府初,廚子隻知道姑娘喜歡什麽,卻從來不知元暮這個主子喜歡什麽口味。
“朝朝你我是一體,隻要我們在一起不管做什麽,在哪裏生活,都還一如既往。”
“可是,可是等將來你身邊人多了,總會變的。”嬌軟的唇被她抿成了一條線。
“公子知道的,我不夠聰慧,也懶散,沒有能力應對內宅的紛爭。”
“不會,沒有旁的人,我隻要朝朝,永遠隻有我們倆。”
睫羽掀起,小嘴因驚訝微微張開:“可,這怎麽可能?”
元暮心終於落下,原來她是擔心這些,並不是不想要自己:“隻有朝朝,朝朝就是我的全部。”
他誠摯向她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