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雨夜劫殺(2)
領導們,我這個小警太難了 作者:順手牽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杜大用發到材料以後,立即就仔細的看起材料。
遊大河現年49歲,妻子48歲,育有一兒一女。
兒子27歲,叫遊俊,目前也是一名警察,不過不在上河縣工作,而是在北河省蒼洲市憲縣基層派出所工作,至今未婚,有女朋友。
杜大用隨後看了一下遊大河的籍貫,北河省蒼洲市憲縣人,不由點了點頭。
遊大河的妻子叫喬光萍,是上河縣工商局一名會計,杜大用看了一下照片,接近五十的人了,看上去保養的不錯,年輕時候應該也是一個長相不錯的姑娘。
遊大河的女兒叫遊蔓,現年24歲,目前也在北河省蒼洲市憲縣工作,是司法局一名調解員,未婚,有男朋友。
杜大用審視了一下這家人的照片,都是屬於俊男俏女的樣子。
隨後又查看了當天晚上過生日女人的資料,名字叫王小梅,現年22歲,於01年下半年11月份來到環亞娛樂城,一直在娛樂城裏麵陪酒。戶籍所在地是甘省午微市鼓浪縣。
通過排查材料得知,遊大河和王小梅在02年春節期間認識的,當時是遊大河受人邀請去往環亞娛樂城的,在包廂點陪酒員的時候,遊大河點了王小梅,自此和王小梅認識,後來關係匪淺。
隨後杜大用開始看起現場照片,照片上的遊大河呈俯臥狀,頭部方向是衝著他自己開的警車車頭部分靠近左前輪的地方。
法醫經過屍檢鑒定,判斷殺害遊大河的凶器應為錘子,加力扳手之類的鈍器。
遊大河在遭到連續擊打後,迅速死亡。
由於當天夜裏雨下的很大,現場沒有遺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案發地最近的監控卡口已經被遊大河開過去了,而前方不足一公裏就有一個四岔路口,其中隻有一個直行進入縣城的岔路口有監控探頭,另外兩個方向並沒有監控探頭!
然而就是那個直行路口的監控探頭,當天也是因為雨下的很大,導致線路受潮,並沒有工作,而是處於關閉狀態。
所以整個現場周圍往前延伸以後,十公裏之內再沒有任何監控探頭了。
除非犯罪嫌疑人最後還經過了十二公裏以外的那個探頭,不過這種可能性已經被專案組排除。
杜大用從調查材料裏可以看到,當時遊大河從環亞娛樂城駕車往家裏行駛,在他自己駕車經過的那個監控那裏可以看到,他當時經過的時間是當天晚上的十一時五十二分。
而這個已經經過的監控探頭,距離案發現場僅僅隻有三公裏遠,按照前麵從娛樂城到這個監控卡口的行駛時間,再去綜合這三公裏因為當時天氣的原因,遊大河最後這三公裏行駛時間最多不超過六分鍾,那麽遊大河到達案發現場的時間應該是十一點五十八分左右。
再查看遊大河被人發現及報警的時間為夜裏的零點二十七分。
說明遊大河也就是在最多不超過29分鍾之內的時間被人殺死,這期間還包括車內現金和金器全部丟失,同時槍支和子彈也被犯罪嫌疑人帶離現場。
看到這裏,杜大用也覺得這個案子太像仇殺了!
首先犯罪嫌疑人應該是知道遊大河當天晚上的行動軌跡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如果設置障礙物或者停放車輛進行阻擋,但現場周圍並沒有發現有障礙物被丟棄在那裏,那麽將遊大河逼停並且還能讓其在大雨中進行下車查驗,還能繼續讓遊大河這名醉酒的警察對其不設防,那麽會不會是遊大河的熟人或者是熟悉的車輛?
第三,犯罪嫌疑人拿走遊大河車內的現金和金器以及遊大河放置於車內的槍械,然而在車內卻並沒有發現翻找痕跡,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很清楚遊大河在車內放置東西的習慣?
第四,該條道路隻有超過十點半以後才會減少車流量,就算當天雨水很大,那麽車流量也不會按照犯罪嫌疑人可以設定的那樣去實現控製車流量大小,那麽犯罪嫌疑人是怎麽知道自己在行凶的時候,在遊大河車輛的後方沒有車輛前來經過?
第五,5月11號案發,遊大河當時頭部被鈍器擊打正好是十一次,是不是有什麽寓意?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男性偽裝成女性的作案手法,偽裝成除了第一次重擊以後,力度逐漸減小,直至遊大河死亡。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杜大用沒有繼續看下去了!因為這起案件目前來看,看的越多,思維受到的限製也會越大,因為有很多後期排查到不是線索的線索也夾雜在材料當中,這樣會幹擾到杜大用現在已經看過案發現場照片而形成的直覺。
最讓杜大用迷惑的就是,縣局,市局,省廳三級警方已經把能排查的已經幾乎排查到了極限,怎麽就沒有揪出這個疑似熟人或者就是熟人的犯罪嫌疑人呢?
遊大河現年49歲,妻子48歲,育有一兒一女。
兒子27歲,叫遊俊,目前也是一名警察,不過不在上河縣工作,而是在北河省蒼洲市憲縣基層派出所工作,至今未婚,有女朋友。
杜大用隨後看了一下遊大河的籍貫,北河省蒼洲市憲縣人,不由點了點頭。
遊大河的妻子叫喬光萍,是上河縣工商局一名會計,杜大用看了一下照片,接近五十的人了,看上去保養的不錯,年輕時候應該也是一個長相不錯的姑娘。
遊大河的女兒叫遊蔓,現年24歲,目前也在北河省蒼洲市憲縣工作,是司法局一名調解員,未婚,有男朋友。
杜大用審視了一下這家人的照片,都是屬於俊男俏女的樣子。
隨後又查看了當天晚上過生日女人的資料,名字叫王小梅,現年22歲,於01年下半年11月份來到環亞娛樂城,一直在娛樂城裏麵陪酒。戶籍所在地是甘省午微市鼓浪縣。
通過排查材料得知,遊大河和王小梅在02年春節期間認識的,當時是遊大河受人邀請去往環亞娛樂城的,在包廂點陪酒員的時候,遊大河點了王小梅,自此和王小梅認識,後來關係匪淺。
隨後杜大用開始看起現場照片,照片上的遊大河呈俯臥狀,頭部方向是衝著他自己開的警車車頭部分靠近左前輪的地方。
法醫經過屍檢鑒定,判斷殺害遊大河的凶器應為錘子,加力扳手之類的鈍器。
遊大河在遭到連續擊打後,迅速死亡。
由於當天夜裏雨下的很大,現場沒有遺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案發地最近的監控卡口已經被遊大河開過去了,而前方不足一公裏就有一個四岔路口,其中隻有一個直行進入縣城的岔路口有監控探頭,另外兩個方向並沒有監控探頭!
然而就是那個直行路口的監控探頭,當天也是因為雨下的很大,導致線路受潮,並沒有工作,而是處於關閉狀態。
所以整個現場周圍往前延伸以後,十公裏之內再沒有任何監控探頭了。
除非犯罪嫌疑人最後還經過了十二公裏以外的那個探頭,不過這種可能性已經被專案組排除。
杜大用從調查材料裏可以看到,當時遊大河從環亞娛樂城駕車往家裏行駛,在他自己駕車經過的那個監控那裏可以看到,他當時經過的時間是當天晚上的十一時五十二分。
而這個已經經過的監控探頭,距離案發現場僅僅隻有三公裏遠,按照前麵從娛樂城到這個監控卡口的行駛時間,再去綜合這三公裏因為當時天氣的原因,遊大河最後這三公裏行駛時間最多不超過六分鍾,那麽遊大河到達案發現場的時間應該是十一點五十八分左右。
再查看遊大河被人發現及報警的時間為夜裏的零點二十七分。
說明遊大河也就是在最多不超過29分鍾之內的時間被人殺死,這期間還包括車內現金和金器全部丟失,同時槍支和子彈也被犯罪嫌疑人帶離現場。
看到這裏,杜大用也覺得這個案子太像仇殺了!
首先犯罪嫌疑人應該是知道遊大河當天晚上的行動軌跡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如果設置障礙物或者停放車輛進行阻擋,但現場周圍並沒有發現有障礙物被丟棄在那裏,那麽將遊大河逼停並且還能讓其在大雨中進行下車查驗,還能繼續讓遊大河這名醉酒的警察對其不設防,那麽會不會是遊大河的熟人或者是熟悉的車輛?
第三,犯罪嫌疑人拿走遊大河車內的現金和金器以及遊大河放置於車內的槍械,然而在車內卻並沒有發現翻找痕跡,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很清楚遊大河在車內放置東西的習慣?
第四,該條道路隻有超過十點半以後才會減少車流量,就算當天雨水很大,那麽車流量也不會按照犯罪嫌疑人可以設定的那樣去實現控製車流量大小,那麽犯罪嫌疑人是怎麽知道自己在行凶的時候,在遊大河車輛的後方沒有車輛前來經過?
第五,5月11號案發,遊大河當時頭部被鈍器擊打正好是十一次,是不是有什麽寓意?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男性偽裝成女性的作案手法,偽裝成除了第一次重擊以後,力度逐漸減小,直至遊大河死亡。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杜大用沒有繼續看下去了!因為這起案件目前來看,看的越多,思維受到的限製也會越大,因為有很多後期排查到不是線索的線索也夾雜在材料當中,這樣會幹擾到杜大用現在已經看過案發現場照片而形成的直覺。
最讓杜大用迷惑的就是,縣局,市局,省廳三級警方已經把能排查的已經幾乎排查到了極限,怎麽就沒有揪出這個疑似熟人或者就是熟人的犯罪嫌疑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