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震進來時表情不佳,張口帶著火藥味:“你賄賂證人?”
顧且心裏第一反應是神童或者周延對阿昭做了什麽,急急反問:“阿昭怎麽了?”
“不是顧昭,是陶嘉。”
“陶嘉?”
“陶嘉報案說你給她家裏放了一櫃錢,總數700萬。”
真是可笑,幾首歌換來的賞錢幫助五爺引回衛澤,現在又成了賄賂陶嘉的證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對此,顧且連辯解都做不到,因為一旦說出那些錢的始末,勢必會把席家扯進來。倘若肖震再查的細一些,周延也無法置身事外了。
她說:“那不是賄賂她的錢,是我自己賺的。”
“你的錢怎麽會在她家裏?”
“那是我的家!是我和阿昭、楠楠的家!不信可以去問小區物業,他們有登記信息。肖隊長,我往我自己家裏放錢不犯法吧?”
肖震不信:“所以你不承認賄賂證人了?”
“我沒有賄賂。”
“好,那你告訴我那些錢是哪兒來的,我們查過你的賬戶流水,除了你名下廣告公司收到一筆七百萬的投資之外,平時工資達不到這個數,別告訴我那錢就是投資款,我們查過,廣告公司是個空殼。”
肖震語氣嚴厲,但是話裏話外不像審問,倒更像是幫她尋找借口。
源於這有意無意的話,顧且很快想到說辭:“好吧,我承認那錢是投資款,是我騙我姐夫要開廣告公司,他看在我姐姐的麵子上轉給我的。”
“真的?”男人眼中厭惡更甚,“你還真是貪財如命,騙莊隊長的錢不夠,連自己姐夫的錢都騙。”
“對,是我騙的。”
肖震步伐穩穩地走了,從頭到尾不過五分鍾,既沒有咄咄相逼,也沒有連番質問,好像來這一趟就是為了告訴她陶嘉報案的事情。
回到監室的顧且腦子有點亂,陶嘉為什麽要報案?按照常理來說,正常人見到家裏一櫃子錢應該是想占為己有,陶嘉為什麽說那些錢是賄賂?
她靠在牆角發呆,聯合前因後果,突然無奈又失望地笑了出來。
灰姑娘人設崩了,立刻轉換成惡毒王後。
陶嘉啊,真是不留一點情麵,好不容易看到神童調查的資料對她改觀,現在卻搶走阿昭、誣蔑自己賄賂,這個女人還真是……美的蛇蠍心腸。
*
再次見到李叔是幾天後的事情,許是在案子上太過耗費心力,白頭發更多了。
李叔是來告訴她開庭時間的,還說陶嘉編造的賄賂不會影響宣判,最主要的判定因素是莊遠的死。
是的,張峰和老爺子的屍體還未找到,至少需要找到屍體或者失蹤四年才能認定死亡,而大偉的屍檢結果是溺水窒息,也就是說,顧且打的那一槍並沒有要他的命,真正的凶手是丟他入海的那個人。
那個人也承認當時大偉還有氣息,對自己丟人下海的行為供認不諱。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審判因素就是莊遠,是莊遠求死?還是她故意殺人?
當然,還有非法持槍一罪,不過影響不大。
八年,李叔說最壞的結果是八年,如果莊芸願意出庭作證,證明莊遠是在明知臥底身份暴露的情況下一意孤行,那麽還可以再少幾年。
顧且聽了搖搖頭,八年而已,換莊遠的名聲不虧。
*
轉眼來到十一月中旬,開庭日,因案情特殊實行不公開審判。
當顧且被人帶出看守所的時候,老天適時送來一場雨。
深秋的雨很涼,寬大獄服下的身體瑟瑟發抖,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心裏忽然覺得疼,要見到阿昭了,他會用什麽眼神看她?
還能看到炙熱的愛嗎?
應該不會了。
細細算來,陶嘉懷孕已經三個半月,那個即將出世的小生命是阿昭唯一的親人,他們……應該會結婚吧。
嬌妻在懷,稚子將生,麵對她這個殺父仇人怎麽會留有愛意……他應該恨不得她死掉吧。
落在車窗的雨似乎看得懂人的心情,從細碎銀絲頃刻轉為滂沱流水,沒有閃電,沒有雷鳴,像是專程為她布雲施雨,讓所有人看到她狼狽的樣子。
踏入審判庭時半截身子濕透了,目光掃視一圈,沒看到阿昭。
三個方向三撥人,左邊是公訴席,中間是審判者,右邊是被告席。被告席坐著李叔和席銘洲,一個是辯訴律師,一個是被告未婚夫。
兩個男人同時向顧且走去,脫下外套墊在椅子上,想讓她坐的舒服點。
手銬解了,閘口關上了,這場等待許久的審判終於來了。
場麵很像大學時期的辯論賽,正方說完反方說,裁判時不時給予肯定或否定,偶爾激烈,偶爾平和。
她很想仔細聽聽這些聲音說了什麽,但是心不同意,隻允許她死死盯著證人那道門發呆。
忽然,門開了,朝思暮想的男人出來了。
心疼,無以複加的心疼,十九歲的大男孩兩鬢灰白,一夕間褪去所有青澀,他不看她,半點眼神也不施舍,任由庭警推著輪椅直直走過。
目光下落,輪椅前的褲腿隻剩一條,另一條以係死結的方式向人宣告這裏空空如也。顧且還想看看他的手,可惜沒等捕捉到目標,手的主人已然坐進證人席。
桌子隔著,她看不到,隻能想象。
兩根斷指肯定接不回去了,如果傷口感染,其它手指也得截掉……
他開始說話,聲音沙啞無比,像是徹夜抽煙喝酒熏出來的煙嗓,也像是終生不得誌的垂暮老人。
“我叫顧昭,十九歲,汾都縣城隍村人,無固定職業。”
可能案情已經足夠清晰,公訴人象征性問了幾句,阿昭全部如實作答,不隱瞞不作假,說的都是當時的事實。
顧且滿心滿眼隻有他一個人,自然沒有發覺李叔指揮若定的表情。
在李叔眼裏,阿昭是把雙刃劍,一刃指證顧且開槍殺人,另一刃供述案發現場的事實,這些事實裏麵有張衛國的瀆職問題、張峰的跨級結黨問題、以及牽扯出喬家,所以,阿昭的證詞在一定程度上也算幫了顧且。
喬家倒台,細支脈絡綿延太深,上頭已經下令就此打住,因此這樁牽扯喬家的持槍殺人案實行不公開審判,當然,審判過程不能提起喬家半個字,還有審判結果也必須與喬家無關。
或許連阿昭自己都不知道,所謂的證詞大部分未被采用,隻有關於莊遠的內容才算指證。
今天庭審的關鍵就是莊遠的死。
公訴人說:“顧昭,請你完整講述被告殺害莊遠的過程。”
阿昭終於施舍給她一個眼神,不過很快便挪開了,在這個稍縱即逝的眼神裏,她看不到任何愛恨,就像陌生人。
“她用槍對準莊遠的時候,莊遠跪下了,好像說了幾句話,然後她開槍,莊遠腦袋中槍倒地。”阿昭如實供述。
“被害人跪下以後說了什麽?”
“隔著兩個籠子,我沒聽清。”
“那我可不可以認為被害人下跪是在求饒?”
“應該是吧,跪下不就是求饒的意思嗎。”
公訴人滿意地坐下了,緊接著李叔站起來發問:“顧昭,你知道被害人和被告的關係嗎?情侶?追求者?還是普通同事?”話意很明顯,他要改變案件性質。
阿昭猛地瞪起雙眼,堅信自己的認知:“普通同事,最多算關係好一點的同事!莊遠哥知道她是我媳婦,不可能有別的心思。”
李叔不露痕跡地笑笑,轉頭朝審判長說道:“審判長,我現在懷疑證人的心理狀態不正常。根據走訪調查得知,被害人莊遠結識被告之後展開狂熱追求,這一點,夜色閑庭很多工作人員可以作證,而證人顧昭是以親屬的身份進入閑庭食府工作,隨後轉入夜色俱樂部安保隊。”
阿昭不懂他想表達什麽,顧且也沒完全理解,隻聽到李叔接著說:“閑庭食府總經理王衛民先生、夜色保安隊長宋樂成先生願意出庭作證,證明顧昭稱呼被告為姐姐,兩人雖無血緣關係,但是平時舉止親密早已超越姐弟的範圍。再者,證人剛剛說被告是他媳婦,足以論證他們之間屬於男女關係。所以,我……”
李叔話沒說完,公訴人似乎猜到他的意圖,立刻站起來反駁:“我反對,審判長,被告律師所說的內容與本案無關。”
這種時候,全場中間那位的態度決定整個案子的走向,顧且細致觀察,從李叔胸有成竹的表現來看,那位應該是舅舅的人。
果不其然,審判長直接批評公訴席:“反對無效,被告律師繼續說。”
李叔並未得意,接著剛才被打斷的話繼續說:“所以,我有充足理由懷疑,證人因愛生恨供詞做假,或者故意隱瞞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前麵已經說過,被告開槍是脅迫之舉,那麽我絕對有理由認為被害人是不想被告為難,主動要求開槍。”
“荒謬!荒謬!”公訴人氣得臉色通紅,恨不能將手中文件夾砸到李叔臉上。
李叔倒顯得淡定許多,接下來隻要顧且肯配合說出真相,那麽這個案子就算勝券在握了。
他轉頭麵向顧且:“被告嫌疑人,請你如實敘述案發當時,被害人莊遠跪下後說了什麽。”
顧且愣了,沒想到案子的關鍵點在這裏,更沒想到李叔會以反駁阿昭的證詞作為突破口。
顧且心裏第一反應是神童或者周延對阿昭做了什麽,急急反問:“阿昭怎麽了?”
“不是顧昭,是陶嘉。”
“陶嘉?”
“陶嘉報案說你給她家裏放了一櫃錢,總數700萬。”
真是可笑,幾首歌換來的賞錢幫助五爺引回衛澤,現在又成了賄賂陶嘉的證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對此,顧且連辯解都做不到,因為一旦說出那些錢的始末,勢必會把席家扯進來。倘若肖震再查的細一些,周延也無法置身事外了。
她說:“那不是賄賂她的錢,是我自己賺的。”
“你的錢怎麽會在她家裏?”
“那是我的家!是我和阿昭、楠楠的家!不信可以去問小區物業,他們有登記信息。肖隊長,我往我自己家裏放錢不犯法吧?”
肖震不信:“所以你不承認賄賂證人了?”
“我沒有賄賂。”
“好,那你告訴我那些錢是哪兒來的,我們查過你的賬戶流水,除了你名下廣告公司收到一筆七百萬的投資之外,平時工資達不到這個數,別告訴我那錢就是投資款,我們查過,廣告公司是個空殼。”
肖震語氣嚴厲,但是話裏話外不像審問,倒更像是幫她尋找借口。
源於這有意無意的話,顧且很快想到說辭:“好吧,我承認那錢是投資款,是我騙我姐夫要開廣告公司,他看在我姐姐的麵子上轉給我的。”
“真的?”男人眼中厭惡更甚,“你還真是貪財如命,騙莊隊長的錢不夠,連自己姐夫的錢都騙。”
“對,是我騙的。”
肖震步伐穩穩地走了,從頭到尾不過五分鍾,既沒有咄咄相逼,也沒有連番質問,好像來這一趟就是為了告訴她陶嘉報案的事情。
回到監室的顧且腦子有點亂,陶嘉為什麽要報案?按照常理來說,正常人見到家裏一櫃子錢應該是想占為己有,陶嘉為什麽說那些錢是賄賂?
她靠在牆角發呆,聯合前因後果,突然無奈又失望地笑了出來。
灰姑娘人設崩了,立刻轉換成惡毒王後。
陶嘉啊,真是不留一點情麵,好不容易看到神童調查的資料對她改觀,現在卻搶走阿昭、誣蔑自己賄賂,這個女人還真是……美的蛇蠍心腸。
*
再次見到李叔是幾天後的事情,許是在案子上太過耗費心力,白頭發更多了。
李叔是來告訴她開庭時間的,還說陶嘉編造的賄賂不會影響宣判,最主要的判定因素是莊遠的死。
是的,張峰和老爺子的屍體還未找到,至少需要找到屍體或者失蹤四年才能認定死亡,而大偉的屍檢結果是溺水窒息,也就是說,顧且打的那一槍並沒有要他的命,真正的凶手是丟他入海的那個人。
那個人也承認當時大偉還有氣息,對自己丟人下海的行為供認不諱。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審判因素就是莊遠,是莊遠求死?還是她故意殺人?
當然,還有非法持槍一罪,不過影響不大。
八年,李叔說最壞的結果是八年,如果莊芸願意出庭作證,證明莊遠是在明知臥底身份暴露的情況下一意孤行,那麽還可以再少幾年。
顧且聽了搖搖頭,八年而已,換莊遠的名聲不虧。
*
轉眼來到十一月中旬,開庭日,因案情特殊實行不公開審判。
當顧且被人帶出看守所的時候,老天適時送來一場雨。
深秋的雨很涼,寬大獄服下的身體瑟瑟發抖,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心裏忽然覺得疼,要見到阿昭了,他會用什麽眼神看她?
還能看到炙熱的愛嗎?
應該不會了。
細細算來,陶嘉懷孕已經三個半月,那個即將出世的小生命是阿昭唯一的親人,他們……應該會結婚吧。
嬌妻在懷,稚子將生,麵對她這個殺父仇人怎麽會留有愛意……他應該恨不得她死掉吧。
落在車窗的雨似乎看得懂人的心情,從細碎銀絲頃刻轉為滂沱流水,沒有閃電,沒有雷鳴,像是專程為她布雲施雨,讓所有人看到她狼狽的樣子。
踏入審判庭時半截身子濕透了,目光掃視一圈,沒看到阿昭。
三個方向三撥人,左邊是公訴席,中間是審判者,右邊是被告席。被告席坐著李叔和席銘洲,一個是辯訴律師,一個是被告未婚夫。
兩個男人同時向顧且走去,脫下外套墊在椅子上,想讓她坐的舒服點。
手銬解了,閘口關上了,這場等待許久的審判終於來了。
場麵很像大學時期的辯論賽,正方說完反方說,裁判時不時給予肯定或否定,偶爾激烈,偶爾平和。
她很想仔細聽聽這些聲音說了什麽,但是心不同意,隻允許她死死盯著證人那道門發呆。
忽然,門開了,朝思暮想的男人出來了。
心疼,無以複加的心疼,十九歲的大男孩兩鬢灰白,一夕間褪去所有青澀,他不看她,半點眼神也不施舍,任由庭警推著輪椅直直走過。
目光下落,輪椅前的褲腿隻剩一條,另一條以係死結的方式向人宣告這裏空空如也。顧且還想看看他的手,可惜沒等捕捉到目標,手的主人已然坐進證人席。
桌子隔著,她看不到,隻能想象。
兩根斷指肯定接不回去了,如果傷口感染,其它手指也得截掉……
他開始說話,聲音沙啞無比,像是徹夜抽煙喝酒熏出來的煙嗓,也像是終生不得誌的垂暮老人。
“我叫顧昭,十九歲,汾都縣城隍村人,無固定職業。”
可能案情已經足夠清晰,公訴人象征性問了幾句,阿昭全部如實作答,不隱瞞不作假,說的都是當時的事實。
顧且滿心滿眼隻有他一個人,自然沒有發覺李叔指揮若定的表情。
在李叔眼裏,阿昭是把雙刃劍,一刃指證顧且開槍殺人,另一刃供述案發現場的事實,這些事實裏麵有張衛國的瀆職問題、張峰的跨級結黨問題、以及牽扯出喬家,所以,阿昭的證詞在一定程度上也算幫了顧且。
喬家倒台,細支脈絡綿延太深,上頭已經下令就此打住,因此這樁牽扯喬家的持槍殺人案實行不公開審判,當然,審判過程不能提起喬家半個字,還有審判結果也必須與喬家無關。
或許連阿昭自己都不知道,所謂的證詞大部分未被采用,隻有關於莊遠的內容才算指證。
今天庭審的關鍵就是莊遠的死。
公訴人說:“顧昭,請你完整講述被告殺害莊遠的過程。”
阿昭終於施舍給她一個眼神,不過很快便挪開了,在這個稍縱即逝的眼神裏,她看不到任何愛恨,就像陌生人。
“她用槍對準莊遠的時候,莊遠跪下了,好像說了幾句話,然後她開槍,莊遠腦袋中槍倒地。”阿昭如實供述。
“被害人跪下以後說了什麽?”
“隔著兩個籠子,我沒聽清。”
“那我可不可以認為被害人下跪是在求饒?”
“應該是吧,跪下不就是求饒的意思嗎。”
公訴人滿意地坐下了,緊接著李叔站起來發問:“顧昭,你知道被害人和被告的關係嗎?情侶?追求者?還是普通同事?”話意很明顯,他要改變案件性質。
阿昭猛地瞪起雙眼,堅信自己的認知:“普通同事,最多算關係好一點的同事!莊遠哥知道她是我媳婦,不可能有別的心思。”
李叔不露痕跡地笑笑,轉頭朝審判長說道:“審判長,我現在懷疑證人的心理狀態不正常。根據走訪調查得知,被害人莊遠結識被告之後展開狂熱追求,這一點,夜色閑庭很多工作人員可以作證,而證人顧昭是以親屬的身份進入閑庭食府工作,隨後轉入夜色俱樂部安保隊。”
阿昭不懂他想表達什麽,顧且也沒完全理解,隻聽到李叔接著說:“閑庭食府總經理王衛民先生、夜色保安隊長宋樂成先生願意出庭作證,證明顧昭稱呼被告為姐姐,兩人雖無血緣關係,但是平時舉止親密早已超越姐弟的範圍。再者,證人剛剛說被告是他媳婦,足以論證他們之間屬於男女關係。所以,我……”
李叔話沒說完,公訴人似乎猜到他的意圖,立刻站起來反駁:“我反對,審判長,被告律師所說的內容與本案無關。”
這種時候,全場中間那位的態度決定整個案子的走向,顧且細致觀察,從李叔胸有成竹的表現來看,那位應該是舅舅的人。
果不其然,審判長直接批評公訴席:“反對無效,被告律師繼續說。”
李叔並未得意,接著剛才被打斷的話繼續說:“所以,我有充足理由懷疑,證人因愛生恨供詞做假,或者故意隱瞞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前麵已經說過,被告開槍是脅迫之舉,那麽我絕對有理由認為被害人是不想被告為難,主動要求開槍。”
“荒謬!荒謬!”公訴人氣得臉色通紅,恨不能將手中文件夾砸到李叔臉上。
李叔倒顯得淡定許多,接下來隻要顧且肯配合說出真相,那麽這個案子就算勝券在握了。
他轉頭麵向顧且:“被告嫌疑人,請你如實敘述案發當時,被害人莊遠跪下後說了什麽。”
顧且愣了,沒想到案子的關鍵點在這裏,更沒想到李叔會以反駁阿昭的證詞作為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