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墨,兩年前我失業後去了我發小的門店上班。


    我發小是做房產中介的,他開了兩家門店,我就在其中一家門店工作。


    由於我能說會道,在這一行混得也算是不錯,第一年就全款買了輛三十幾萬的車,第二年又存下來不少錢。


    我心想我要是再幹個十來年,那不得走上人生巔峰嗎?


    但就在前些日子,門店出事了。


    事情的起因是我經手賣出去的一間房子,還不到半年時間,買方夫婦就來找我退房,說我賣給他們的是凶宅。


    何為凶宅?


    一般來說,有非正常死亡的房子,才叫凶宅,比如凶殺、自殺,還有意外死亡。


    而對於買房的人來說,隻要那房子死過人,不管是不是正常死亡,他們都認定為凶宅。


    在我們這一行,對此又有明文規矩,如果掛出去的房子是死過人的,也不管是不是正常死亡,都一定要在合同裏麵給客戶注明,不能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賣出去,否則就是有違行規,也是在破壞整個行業的名聲。


    雖然時常還是有不守規矩的人在亂來,但我這個人是很守規矩的。


    我再三向買方夫婦保證,說那間房子不可能死過人,我甚至還當著他們的麵,給賣方打了個電話,向賣方求證。


    人家賣方也說了,那房子不是凶宅,裏麵沒死過人。


    可這買方夫婦像是精神有問題似的,非說裏麵肯定死過人,說他們在主臥睡覺的時候,總感覺有一雙眼睛在盯著他們,搞得他們這半年來每晚都做噩夢。


    這夫婦每天都在我們店裏鬧,嚴重影響了我們店裏的生意,最後逼得我們隻能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


    後來我跟我發小孟一凡,還有那對夫婦,一起去了警局。


    警察在知道事情的原委後,也是有些無語。


    畢竟這對夫婦根本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那房子死過人,隻說睡覺的時候感覺有一雙眼睛在盯著他們。


    由於門店被影響了生意,孟一凡也很火大,說這兩口子精神有問題,應該去精神科。


    結果雙方又在派出所大吵一架。


    警察也是很負責,專門派了兩名警員去那附近走訪,調查一下那間房子是不是死過人,而且還在內部係統裏麵查閱了那片區域有沒有發生過命案。


    結論是,那間房子沒有死過人,那片區域更沒有發生過命案。


    我算是沉冤昭雪了,警察也警告那對夫婦,以後不要再去我們門店鬧事。


    原以為這場鬧劇可以就此結束,但不到兩天,那對夫婦竟然又來了。


    他們直接耍起了無賴,非逼我們退房,並且還要補償他們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絕了,真的絕了,攤上倆精神病!”


    孟一凡氣得想打人,把我們全都叫了過來:“大家都想想辦法,照他們這麽鬧下去,我們就不用做生意了,下個月大家都得吃土。”


    門店的同事也都很無奈,畢竟連警察都調解過了,他們又有什麽辦法?


    也就是這年頭打人犯法,要不然這兩口子早進醫院掛骨科了。


    我說:“他們既然說那間房子是凶宅,那咱們就進去住兩晚,如果我們都覺得正常,那就不是房子不正常了,是他倆自己不正常。”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我在凶宅當試睡員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飄天文學隻為原作者尼古拉斯狗蛋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尼古拉斯狗蛋並收藏我在凶宅當試睡員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