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晃而過,又是半個月過去。


    這半個月裏,格溫按照計劃,放學後都會跑去掃黑除惡,跟警察搶活幹。


    半個月下來,成果十分顯著!


    事實證明,這世上喜歡恩將仇報的終究還是少數。


    隻是格溫比較倒黴,剛開局就遭遇到了小概率的事件。


    半個月下來,格溫在吳影的協助下解決的數十起事件,其中幫助了上百人,同時還有數不勝數的人見證了格溫解決事件的過程。


    吳影在穿越前是生活在一個與格溫的世界十分相似的世界,隻是他那個時間沒有類似於超能力的東西罷了。


    不過,吳影那個世界並非沒有優勢。


    格溫的這個世界時間為2008年,是二十一世紀00年代末期,而吳影的世界已經是20年代。


    兩個世界的時代差著十幾年。


    這十幾年的差距,讓吳影那個世界多出了一些格溫這個世界所沒有的、或者說更成熟的東西。


    比如......


    網紅文化!


    “網紅”這一事物自從誕生後就爭論不斷,總是被人詬病,遭受異樣眼光看待。


    這主要是“網紅”這個群體良莠不齊,魚目混珠的緣故。


    所謂“網紅”,說白了就是一些“靠網絡出名的人”。


    出名的方式有好有壞。


    美名是名,臭名也是名。


    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這句話雖然有所誇大,但也可以得知,做壞事往往比做好事容易出名。


    這就導致,在網絡最開始的無所約束、野蠻生長的情況下,那種靠著做一些三觀不正的事情博人眼球而成名的“臭名網紅”在“影響力”上遠超過那些靠著展示過人的才華或品行出名的“美名網紅”。


    受“臭名網紅”的影響,網紅這個群體很長時間給人的影響就是一群嘩眾取寵、網絡乞討、散播謠言的小醜、騙子。


    吳影的國家後來也逐漸重視起網絡環境,出台政策對那些有些具有不良誘導行為而出名的網紅進行限製和處罰,剔除掉大量害群之馬後,這個群體的名聲才逐漸好起來。


    至於其他國家對網紅文化做了哪些限製,又限製到了那種程度,吳影了解得不多。


    不過,米國的情況,吳影還是了解一些的,米國對網絡環境限製大概是基本、差不多、等於沒限製......


    正好,吳影對網紅文化這一塊有些許了解,懂得一些雖然在吳影那個世界已經有些落伍,但在格溫這個世界卻是領先一個時代的網絡熱點製造手段!


    憑借著領先一個時代的手段,加上米國寬鬆的網絡環境。


    吳影輕輕鬆鬆就將這些支持者放上杠杆,成功撬動了數百上千倍於這些支持者的數量的路人的眼球,再用眼球帶動眼球,使大眾將目光轉向了格溫!


    至於吳影為什麽會這些東西?


    一方麵是因為自媒體時代的信息轟炸。


    很多東西,吳影根本沒有專門去找,無意間就看到了,而且不止一次,然後不知不覺中就記住了。


    另一方麵,因為吳影是個社恐,所以他在很早以前就開始擔心一件事情。


    他總是擔心,萬一未來的自己會因為社恐,無法與人接觸,甚至沒法正常出去工作怎麽辦?


    在這種情況下,他又該如何生存下去?


    最終,吳影找到的答案是——


    網絡!


    是網絡,讓吳影看到不用出去與人接觸,就能賺錢養活自己的可能性!


    看到了方向後,吳影就開始研究起網絡來。


    從中,吳影找到很多種靠網絡賺錢的辦法,寫小說、開網店、挖數字貨幣.......


    吳影一一研究了一番。


    寫小說怎麽樣?


    吳影搜索了一下,網友們的看法。


    搜索結果——寫小說死路一條。


    pass!


    開網店?


    搜索一下。


    結果發現,開網店需要尋找進貨渠道、談價錢、租賃倉庫、發貨、,總之,與人接觸的環節一點都不少,還得勾心鬥角.....


    pass!


    挖數字貨幣?


    然而,這一招在吳影那個年代已經沒賺頭了。


    太難了,太難了。


    算了,還是研究下小說怎麽寫吧.......


    然而,還沒等吳影剛試著開書沒多久,他就穿越了。


    以上提到的都是些正當的賺錢手段。


    既然有正當的自然也有不正當的。


    在研究網絡期間,吳影也了解到一些不正當的東西。


    比如,刷單啊,網絡水軍啊什麽的......


    這些也能賺錢,但是犯法,吳影沒去做。


    雖然知道犯法,但因為好奇,吳影還是研究了一下這些東西。


    一來長長見識,免得以後被水軍裹挾。


    二來順便普法,降低自己未來不小心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就這樣,吳影就了解到了許多網絡水軍是如何操控輿論、裹挾網民意誌的。


    凡事都有兩麵性。


    同樣的事物,往往用正則正,用邪則邪。


    在經過“去其槽粕,取其精華”,以及“因地製宜,適當調整”後,吳影便將這些手段用在格溫的事情上。


    格溫這個世界的網絡文化還正處於懵懂階段,米國網絡環境又如此寬鬆自由。


    如果不利用一下,那實在是太可惜!


    憑借著吳影這那套“落後的先進手段”,外加靠著超能力如臂指使般操控著的幾台手機、電腦,短短半個月後,“蜘蛛女俠”一時間成為米國網絡的頂流!


    “蜘蛛女俠”這個名字是新聞媒體給格溫取的。


    至於吳影和格溫二人所討論出的那些名號,格溫也就好意思私下跟吳影用用,若是讓她對那些被她幫助過的人自稱“盤絲大仙”什麽的.......她是接受不了。


    這也太中二,太羞恥了。


    至於“蜘蛛女俠”這個名字,雖然在格溫看來稍微直白了點,膚淺了一些,缺少內涵與深度,但畢竟已經那麽多人都這麽叫了,格溫也隻好勉強接受了。


    正如吳影計劃中的原因,在蜘蛛女俠成為了米國當下頂流,引來大片關注後,壓力瞬間來到了警方、珠寶店,以及那三名劫匪這邊。


    來自米國各地蜘蛛女俠的支持者們在吳影的引導下,他們聯合起來要求米國警方“徹查真相,還英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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