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段時間總在想,那些從我胃裏嘔出去的東西,從我腸子裏拉出去的東西,它們最終都向內吸收,流到我的心裏。我的心情就是被這樣汙染的,所以我才這麽痛苦。
至於產生這些汙染源的始作俑者,毫無疑問就是張大豐,以及我媽對我的漠不關心。
我恨他們。
我媽就是那種中國式強權家長——別看她這個人氣質文雅,說話輕聲細語的,就連指責和罵人的時候都是一樣的腔調。
她從不考慮我的感受,任何事都是她在做決定,給我下達指令,讓我去消化接受。
我愛她,我崇拜她,我願意做她給我布置的一切任務,做到最好,成為她的驕傲。
隻除了接受張大豐。
可在我媽看來,接受張大豐就是我最應該做的事,還要做到一百分。
隻要我稍稍表現出有氣無力,不太想理人的時候,她事後就會找我談話,還說張大豐作為爸爸還不了解我的性格,一旦他知道我是在針對他,他會難過。
我真覺得我媽瘋了。
喜歡是可以勉強的嗎?
以我現在的思維和思想來看,那時候隻有十六歲的我,正急於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去和這個世界對話,和這個世界產生連接。我正試圖切斷和母親之間的共生關係,尋找到那個藏在內心深處還不算成熟的“本我”。
可就在這個時候,我媽又強行拉進來一個人與我進行連接,還是一個我不願接受,我討厭的,甚至感覺到厭惡的男人。
我告訴我媽,我討厭那個男人,我討厭所有男性。
我媽說我有病,不理解我哪來的厭男傾向。
我告訴她,根本不需要發生特定的事情,從小到大我都找不到一條要喜歡男性的理由,這就足夠了!
我媽將我的言行視為叛逆,她說我不懂事,叫我好好反省,自己想清楚。
而我根本不屑於去想,我沒有問題,錯不在我。
按照現在的醫學發展,青春期的少年少女如果臉上長了許多青春痘,反複生長一直無法根治,這就已經不是皮膚上的問題,而要從激素和情緒上找原因。
激素旺盛,卻沒有向外發泄的良性渠道,它們就會向內吸收,變成毒素被身體用另外一種方式通過皮膚排出來。
這就是醫生常說的心情不好皮膚就會變差的原因。
而這令我想到自己的嘔吐症。
在我服藥一段時間腸胃有所改善之後,我感覺到自己的精神也正在逐步走向衰敗。
我感覺自己快要被這些情緒滅頂溺亡了,而我的媽媽卻無動於衷,覺得是我自己作的。
我的朋友郗晨和辛念,她們非常關心我,可她們沒有這樣的困擾,她們無法理解我為什麽會這樣。
我也說不出口那真實原因——張大豐是我生父,他就要和我媽領證了。
我媽並不知道,除了她之外我還聽郗晨提過這個名字。
郗晨和我的觀感一樣,覺得惡心,無比地厭惡,從骨子裏想吐。
但張大豐不是郗晨的父親,他們不會組成一個家庭,不用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朝夕相對。
那天,我去了張大豐的辦公室。
我事先吃了藥,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告訴自己不管多厭惡和他接觸,都不要表現出來,而且在去之前我沒有吃東西。
事實證明,這些準備到底還是白做了。
張大豐出去之後,我隨手翻開他放在桌上的一本雜誌,在裏麵看到一些可疑的充滿奇怪味道的幹涸液體,還有一張我最好朋友郗晨的□□。
那也是第一次我產生可怕極端的想法。
我在想,夜陽天外麵有那麽多車經過,有那麽多喝醉的人酒後駕駛,出過那麽多次衝突和碰撞,怎麽就沒有把他撞死?
要是他突然死掉就好了。”
……
這是一篇以第一人稱描寫的自傳體小說,名叫《來自黑夜的自贖》。
僅僅是題目就耐人尋味,更不要說裏麵的內容了。
小說已有十幾萬字,還沒有寫完。
江進將開篇比較令他印象深刻的兩小章單獨拿出來打印,反複看了好幾遍。
而他的手邊還放著一份鑒定報告,戚晚的筆錄整理,以及技術室送來的分析結果。
電腦屏幕已經黑了,江進碰了一下鼠標,屏幕再度亮起。
屏幕上是看到一半的視頻,背景是在張大豐的辦公室,但此時的張大豐昏迷不醒且被綁在椅子上,坐在沙發上的那對男女,他們正在看張大豐的賬本,時不時交談幾句。
這對男女正是周長生和郗晨。
這些對破案有重大幫助的視頻,都是從戚晚家裏的優盤中找到的。
而在那張儲存卡裏,則找到許多犯罪現場的照片,拍照的人正是戚晚。
儲存卡和優盤都已經交給技術部拿去分析,結果是視頻被剪輯過,不夠完整。
至於剪輯掉多長時間的內容,根據雨夜的案發經過和存留下來的視頻長度來看,應該剪掉了最少兩個小時的長度——後來監控設備被周長生拆了下來。
再結合黎湘、辛念和戚晚的口供來看,她們三人都曾去過現場,且在那裏逗留了幾個小時,所以完整視頻中應該三個人都拍到才對。
然而在戚晚保存的版本中,她卻沒有露麵。
這件事專案小組和戚晚求證過,戚晚的說辭是,她原本已經不記得這件事了,她也不知道為什麽當年的自己要在這段視頻上做手腳。
“如果我要摘清嫌疑,我根本不該保存這段視頻,徹底刪除它不是更妥當嗎?為什麽我沒有刪掉視頻,隻單獨刪掉自己的部分,我也不理解。我曾經因為精神分裂而住院,記憶出現混亂,還忘記許多事。醫生說是因為我受刺激太過嚴重,就算將來想起什麽,也未必是真實的,可能是經過我的大腦改寫編輯後的版本。”
這之後,戚晚又提到前段時間安閑的墓地漏水一事,她是因為要看著工人修整墓地,才因此發現骨灰盒裏的優盤和儲存卡。
她當時也嚇了一跳,搞不明白為什麽它們會在裏麵,甚至想不起來那是不是她放進去的。
專案小組根據戚晚的說辭去調查,證實她的確去辦理過修理墓地的手續。
這之後江進又問起戚晚的小說《來自黑夜的自贖》,問她寫作動機,和小說裏的內容是否有藝術加工的成分。
戚晚是這樣回答的:“小說麽,自然是經過藝術加工的。主觀上說,這些是我對自己記憶的梳理,我能想起來多少,就寫多少。有些部分是想起來了,但不是很確定,比較模糊,我就會進行藝術加工,令它們讀上去和整個故事可以完整銜接,不至於出現邏輯錯誤。但是從客觀上說,這些或許都不是事實,是我因為這個病而產生的幻想,是我被自己的大腦欺騙了,產生的錯誤記憶。連醫生都說就算我想起來一些事,也未必是真的,我又怎麽一一甄別這麽多內容的真假呢?”
“至於寫作動機,很簡單,這是一種記憶梳理。我隻有將自己想起來的部分記錄下來,我才能了解自己眼中那個十六歲的戚晚是什麽樣。這也是一種自我療愈的方式,我需要宣泄,我隻能依靠文字。寫作這些年,我的腸胃病沒有再犯過,連我的精神壓力都得到緩解,醫生說寫作對我幫助很大,如果條件允許就繼續下去,這比我吃藥要有效得多。”
就因為戚晚曾得過精神分裂,專案小組還谘詢了戚晚主治醫生和住院期間負責她的護士的看法。
按照醫生的說法是,有一種病人就像是戚晚這樣,自我表述十分清晰有條理,講故事很有起承轉合,有一套完整的邏輯在,邏輯可以形成閉環。而並不是像外界以為的那樣,精神分裂患者就是混亂的,自我矛盾的,詞不達意的,讓人一聽就覺得他們有問題。
醫生給江進看了一段戚晚住院期間自我描述症狀的視頻,視頻中的她就站在病床旁邊,仔細跟醫生講述她看到了什麽聽到了什麽,她對這個世界和自己生活的看法和認知。
醫生隻在聽到幾個關鍵點時提出疑問,戚晚會非常肯定地再描述一遍。
事實上,戚晚的這段視頻隨便拿給一個人看,都不會覺得她有病。她比大多數普通人口才都要好,講起一件事不隻用詞準確而且有因有果,非常生動。
但醫生卻說,對於戚晚這樣的病人並不能隻看表述是否清晰,很多正常人說話磕磕絆絆,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有病,反過來也是一樣,戚晚講故事有趣,這並不代表她正常。
恰恰是這樣的病人,他們會更為關注,而現在他們科就住著好幾個和戚晚情況類似的病人。這些病人有的智商奇高,有的是雙博士學曆,還有的腦子轉得極快,記憶力超群。他們每一個人都有非常突出的強項,但他們都有精神分裂。
醫生還說,戚晚的問題在於一些普通人眼中“常識性”的認知發生錯誤。
簡單說就是,她會腦補、想象出一些沒有發生的事,並將它描述得跟真的一樣。或者說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小誤會,一個正常人遇到了並不會多想,但戚晚看到了就會“編造”出開頭結尾,挖掘成因,得出結論。
當然,這些隻是最輕微的表現,隨著症狀加重,她的“妄想”和“分裂”也越發極端,已經到了必須用醫學手段幹預的地步。
因為醫生的看法和戚晚對自己的描述,專案小組裏很快出現意見分歧。
戚晚的稿子是否能作為證據是有爭議的——它是客觀存在的文字,但它的內容絕對不夠客觀。
但換個角度看,這些不夠客觀的內容,又和案件的大概走向相吻合,從框架上來說又不能算是妄想,裏麵真真假假連戚晚自己都無法分辨。
難點就在這裏,到底該不該參考,以此為梳理思路,該參考多少,哪裏可以參考,哪裏不可以參考?
這對於本就是局外人,沒有親眼見到事實的小組成員來說,無疑是設置了一道迷障。
程爽對戚晚意見很大,他覺得這就是戚晚故意設下的陷阱。
她是有病,但這種病不是傻,不能被她“有病”這件事誤導了,而且恰恰相反的是,戚晚非常的聰明,她很懂人性,懂心理,也懂犯罪。
她還很會玩文字遊戲,不排除她是有意用這種伎倆來誤導調查。
江進並不反對程爽的認定,但也沒有被帶偏,隻保持中立地問:“她有精神分裂這件事是事實,就算她玩文字遊戲,對最終宣判也不會有多大影響。那她為什麽要這麽做?難道是為了炫技?”
程爽說:“很簡單啊,就算是精神病人也有正常的時候,隻要證明犯罪的時候她處於正常狀態,她就應當負刑責。”
不過因為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即便是負刑責也會從輕處理。
江進:“問題是如何證明。”
是啊,如何證明呢?
除了患者自己,誰又能知道患者在犯罪時是否沒有發病呢?又憑什麽證明?
最大的分歧就在這裏,發病是非常“主觀”的事,而證據是講究直接且客觀的——要用一個客觀有力的證據,去證明一個主觀行為。
按照法律規定,這就要看罪犯犯罪時是否具備邏輯性,以及他的主觀意識是否正常。
然而這樣的方式放在戚晚身上,又變得非常不合理。
戚晚本來就是個邏輯性強,且看上去主觀意識“正常”的人,甚至“正常”到超過許多普通人的邏輯能力。
事實上,現在醫學對“正常”和“不正常”的判斷本就有失偏頗,且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對於精神分裂的定義也比較片麵,有一刀切的嫌疑。
專案小組也沒想到會在湖底沉屍案中遇到這樣“大”的難題,這已經超出他們的刑偵經驗。
因為黎湘的自首,湖底沉屍案已經告破大半,證據鏈超速整合,取證更為精準。
雖然除了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案子,其它的黎湘並沒有參與,可她真是知道太多了,她提供的每一條線索都能嚴絲合縫地壓中要害。
即便是靳尋每一件事都早有準備,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指向他,全都推到他人身上,在麵對眼下這樣牆倒眾人推的形勢,也是獨木難支。
當年黎湘三人從張大豐辦公室裏帶出去的硬盤和賬本,也在邏輯鏈的梳理之下派上用場,證實十幾年前林新當地的一些黑錢交易,有相當一部分是靠張大豐匯總,再通過其他手段洗白。
以靳尋為首的犯罪鏈條邏輯完整,不容推翻,一些間接證據在黎湘和秦簡舟的力證之下也逐一變成直接證據。
更不要說靳家人的互咬,又將彼此往斷頭台的方向推了一把。
這一整套邏輯鏈曾經是專案小組麵臨的最大難關,調查幾個月進展艱難,如今卻呈摧枯拉朽之勢。
再說黎湘、辛念和戚晚三人的部分,於大局來說已經“無所謂”了,三人都承認共同犯罪,導致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死,至於誰的責任更多些,這就要看律師的能力,和法官的判斷。
但因為黎湘對案件偵破有重大貢獻,加上戚晚在這裏給專案小組出了難題,江進等人還是決定刨根問底,把事情深究清楚。
這也就是為什麽,幾人會發出感歎,沒想到大部分都梳理清楚毫無疑點了,卻在戚晚這個環節上卡住。
至於產生這些汙染源的始作俑者,毫無疑問就是張大豐,以及我媽對我的漠不關心。
我恨他們。
我媽就是那種中國式強權家長——別看她這個人氣質文雅,說話輕聲細語的,就連指責和罵人的時候都是一樣的腔調。
她從不考慮我的感受,任何事都是她在做決定,給我下達指令,讓我去消化接受。
我愛她,我崇拜她,我願意做她給我布置的一切任務,做到最好,成為她的驕傲。
隻除了接受張大豐。
可在我媽看來,接受張大豐就是我最應該做的事,還要做到一百分。
隻要我稍稍表現出有氣無力,不太想理人的時候,她事後就會找我談話,還說張大豐作為爸爸還不了解我的性格,一旦他知道我是在針對他,他會難過。
我真覺得我媽瘋了。
喜歡是可以勉強的嗎?
以我現在的思維和思想來看,那時候隻有十六歲的我,正急於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去和這個世界對話,和這個世界產生連接。我正試圖切斷和母親之間的共生關係,尋找到那個藏在內心深處還不算成熟的“本我”。
可就在這個時候,我媽又強行拉進來一個人與我進行連接,還是一個我不願接受,我討厭的,甚至感覺到厭惡的男人。
我告訴我媽,我討厭那個男人,我討厭所有男性。
我媽說我有病,不理解我哪來的厭男傾向。
我告訴她,根本不需要發生特定的事情,從小到大我都找不到一條要喜歡男性的理由,這就足夠了!
我媽將我的言行視為叛逆,她說我不懂事,叫我好好反省,自己想清楚。
而我根本不屑於去想,我沒有問題,錯不在我。
按照現在的醫學發展,青春期的少年少女如果臉上長了許多青春痘,反複生長一直無法根治,這就已經不是皮膚上的問題,而要從激素和情緒上找原因。
激素旺盛,卻沒有向外發泄的良性渠道,它們就會向內吸收,變成毒素被身體用另外一種方式通過皮膚排出來。
這就是醫生常說的心情不好皮膚就會變差的原因。
而這令我想到自己的嘔吐症。
在我服藥一段時間腸胃有所改善之後,我感覺到自己的精神也正在逐步走向衰敗。
我感覺自己快要被這些情緒滅頂溺亡了,而我的媽媽卻無動於衷,覺得是我自己作的。
我的朋友郗晨和辛念,她們非常關心我,可她們沒有這樣的困擾,她們無法理解我為什麽會這樣。
我也說不出口那真實原因——張大豐是我生父,他就要和我媽領證了。
我媽並不知道,除了她之外我還聽郗晨提過這個名字。
郗晨和我的觀感一樣,覺得惡心,無比地厭惡,從骨子裏想吐。
但張大豐不是郗晨的父親,他們不會組成一個家庭,不用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朝夕相對。
那天,我去了張大豐的辦公室。
我事先吃了藥,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告訴自己不管多厭惡和他接觸,都不要表現出來,而且在去之前我沒有吃東西。
事實證明,這些準備到底還是白做了。
張大豐出去之後,我隨手翻開他放在桌上的一本雜誌,在裏麵看到一些可疑的充滿奇怪味道的幹涸液體,還有一張我最好朋友郗晨的□□。
那也是第一次我產生可怕極端的想法。
我在想,夜陽天外麵有那麽多車經過,有那麽多喝醉的人酒後駕駛,出過那麽多次衝突和碰撞,怎麽就沒有把他撞死?
要是他突然死掉就好了。”
……
這是一篇以第一人稱描寫的自傳體小說,名叫《來自黑夜的自贖》。
僅僅是題目就耐人尋味,更不要說裏麵的內容了。
小說已有十幾萬字,還沒有寫完。
江進將開篇比較令他印象深刻的兩小章單獨拿出來打印,反複看了好幾遍。
而他的手邊還放著一份鑒定報告,戚晚的筆錄整理,以及技術室送來的分析結果。
電腦屏幕已經黑了,江進碰了一下鼠標,屏幕再度亮起。
屏幕上是看到一半的視頻,背景是在張大豐的辦公室,但此時的張大豐昏迷不醒且被綁在椅子上,坐在沙發上的那對男女,他們正在看張大豐的賬本,時不時交談幾句。
這對男女正是周長生和郗晨。
這些對破案有重大幫助的視頻,都是從戚晚家裏的優盤中找到的。
而在那張儲存卡裏,則找到許多犯罪現場的照片,拍照的人正是戚晚。
儲存卡和優盤都已經交給技術部拿去分析,結果是視頻被剪輯過,不夠完整。
至於剪輯掉多長時間的內容,根據雨夜的案發經過和存留下來的視頻長度來看,應該剪掉了最少兩個小時的長度——後來監控設備被周長生拆了下來。
再結合黎湘、辛念和戚晚的口供來看,她們三人都曾去過現場,且在那裏逗留了幾個小時,所以完整視頻中應該三個人都拍到才對。
然而在戚晚保存的版本中,她卻沒有露麵。
這件事專案小組和戚晚求證過,戚晚的說辭是,她原本已經不記得這件事了,她也不知道為什麽當年的自己要在這段視頻上做手腳。
“如果我要摘清嫌疑,我根本不該保存這段視頻,徹底刪除它不是更妥當嗎?為什麽我沒有刪掉視頻,隻單獨刪掉自己的部分,我也不理解。我曾經因為精神分裂而住院,記憶出現混亂,還忘記許多事。醫生說是因為我受刺激太過嚴重,就算將來想起什麽,也未必是真實的,可能是經過我的大腦改寫編輯後的版本。”
這之後,戚晚又提到前段時間安閑的墓地漏水一事,她是因為要看著工人修整墓地,才因此發現骨灰盒裏的優盤和儲存卡。
她當時也嚇了一跳,搞不明白為什麽它們會在裏麵,甚至想不起來那是不是她放進去的。
專案小組根據戚晚的說辭去調查,證實她的確去辦理過修理墓地的手續。
這之後江進又問起戚晚的小說《來自黑夜的自贖》,問她寫作動機,和小說裏的內容是否有藝術加工的成分。
戚晚是這樣回答的:“小說麽,自然是經過藝術加工的。主觀上說,這些是我對自己記憶的梳理,我能想起來多少,就寫多少。有些部分是想起來了,但不是很確定,比較模糊,我就會進行藝術加工,令它們讀上去和整個故事可以完整銜接,不至於出現邏輯錯誤。但是從客觀上說,這些或許都不是事實,是我因為這個病而產生的幻想,是我被自己的大腦欺騙了,產生的錯誤記憶。連醫生都說就算我想起來一些事,也未必是真的,我又怎麽一一甄別這麽多內容的真假呢?”
“至於寫作動機,很簡單,這是一種記憶梳理。我隻有將自己想起來的部分記錄下來,我才能了解自己眼中那個十六歲的戚晚是什麽樣。這也是一種自我療愈的方式,我需要宣泄,我隻能依靠文字。寫作這些年,我的腸胃病沒有再犯過,連我的精神壓力都得到緩解,醫生說寫作對我幫助很大,如果條件允許就繼續下去,這比我吃藥要有效得多。”
就因為戚晚曾得過精神分裂,專案小組還谘詢了戚晚主治醫生和住院期間負責她的護士的看法。
按照醫生的說法是,有一種病人就像是戚晚這樣,自我表述十分清晰有條理,講故事很有起承轉合,有一套完整的邏輯在,邏輯可以形成閉環。而並不是像外界以為的那樣,精神分裂患者就是混亂的,自我矛盾的,詞不達意的,讓人一聽就覺得他們有問題。
醫生給江進看了一段戚晚住院期間自我描述症狀的視頻,視頻中的她就站在病床旁邊,仔細跟醫生講述她看到了什麽聽到了什麽,她對這個世界和自己生活的看法和認知。
醫生隻在聽到幾個關鍵點時提出疑問,戚晚會非常肯定地再描述一遍。
事實上,戚晚的這段視頻隨便拿給一個人看,都不會覺得她有病。她比大多數普通人口才都要好,講起一件事不隻用詞準確而且有因有果,非常生動。
但醫生卻說,對於戚晚這樣的病人並不能隻看表述是否清晰,很多正常人說話磕磕絆絆,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有病,反過來也是一樣,戚晚講故事有趣,這並不代表她正常。
恰恰是這樣的病人,他們會更為關注,而現在他們科就住著好幾個和戚晚情況類似的病人。這些病人有的智商奇高,有的是雙博士學曆,還有的腦子轉得極快,記憶力超群。他們每一個人都有非常突出的強項,但他們都有精神分裂。
醫生還說,戚晚的問題在於一些普通人眼中“常識性”的認知發生錯誤。
簡單說就是,她會腦補、想象出一些沒有發生的事,並將它描述得跟真的一樣。或者說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小誤會,一個正常人遇到了並不會多想,但戚晚看到了就會“編造”出開頭結尾,挖掘成因,得出結論。
當然,這些隻是最輕微的表現,隨著症狀加重,她的“妄想”和“分裂”也越發極端,已經到了必須用醫學手段幹預的地步。
因為醫生的看法和戚晚對自己的描述,專案小組裏很快出現意見分歧。
戚晚的稿子是否能作為證據是有爭議的——它是客觀存在的文字,但它的內容絕對不夠客觀。
但換個角度看,這些不夠客觀的內容,又和案件的大概走向相吻合,從框架上來說又不能算是妄想,裏麵真真假假連戚晚自己都無法分辨。
難點就在這裏,到底該不該參考,以此為梳理思路,該參考多少,哪裏可以參考,哪裏不可以參考?
這對於本就是局外人,沒有親眼見到事實的小組成員來說,無疑是設置了一道迷障。
程爽對戚晚意見很大,他覺得這就是戚晚故意設下的陷阱。
她是有病,但這種病不是傻,不能被她“有病”這件事誤導了,而且恰恰相反的是,戚晚非常的聰明,她很懂人性,懂心理,也懂犯罪。
她還很會玩文字遊戲,不排除她是有意用這種伎倆來誤導調查。
江進並不反對程爽的認定,但也沒有被帶偏,隻保持中立地問:“她有精神分裂這件事是事實,就算她玩文字遊戲,對最終宣判也不會有多大影響。那她為什麽要這麽做?難道是為了炫技?”
程爽說:“很簡單啊,就算是精神病人也有正常的時候,隻要證明犯罪的時候她處於正常狀態,她就應當負刑責。”
不過因為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即便是負刑責也會從輕處理。
江進:“問題是如何證明。”
是啊,如何證明呢?
除了患者自己,誰又能知道患者在犯罪時是否沒有發病呢?又憑什麽證明?
最大的分歧就在這裏,發病是非常“主觀”的事,而證據是講究直接且客觀的——要用一個客觀有力的證據,去證明一個主觀行為。
按照法律規定,這就要看罪犯犯罪時是否具備邏輯性,以及他的主觀意識是否正常。
然而這樣的方式放在戚晚身上,又變得非常不合理。
戚晚本來就是個邏輯性強,且看上去主觀意識“正常”的人,甚至“正常”到超過許多普通人的邏輯能力。
事實上,現在醫學對“正常”和“不正常”的判斷本就有失偏頗,且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對於精神分裂的定義也比較片麵,有一刀切的嫌疑。
專案小組也沒想到會在湖底沉屍案中遇到這樣“大”的難題,這已經超出他們的刑偵經驗。
因為黎湘的自首,湖底沉屍案已經告破大半,證據鏈超速整合,取證更為精準。
雖然除了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案子,其它的黎湘並沒有參與,可她真是知道太多了,她提供的每一條線索都能嚴絲合縫地壓中要害。
即便是靳尋每一件事都早有準備,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指向他,全都推到他人身上,在麵對眼下這樣牆倒眾人推的形勢,也是獨木難支。
當年黎湘三人從張大豐辦公室裏帶出去的硬盤和賬本,也在邏輯鏈的梳理之下派上用場,證實十幾年前林新當地的一些黑錢交易,有相當一部分是靠張大豐匯總,再通過其他手段洗白。
以靳尋為首的犯罪鏈條邏輯完整,不容推翻,一些間接證據在黎湘和秦簡舟的力證之下也逐一變成直接證據。
更不要說靳家人的互咬,又將彼此往斷頭台的方向推了一把。
這一整套邏輯鏈曾經是專案小組麵臨的最大難關,調查幾個月進展艱難,如今卻呈摧枯拉朽之勢。
再說黎湘、辛念和戚晚三人的部分,於大局來說已經“無所謂”了,三人都承認共同犯罪,導致張大豐和周長生的死,至於誰的責任更多些,這就要看律師的能力,和法官的判斷。
但因為黎湘對案件偵破有重大貢獻,加上戚晚在這裏給專案小組出了難題,江進等人還是決定刨根問底,把事情深究清楚。
這也就是為什麽,幾人會發出感歎,沒想到大部分都梳理清楚毫無疑點了,卻在戚晚這個環節上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