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涅城?這裏難道還有城嗎?”洛子承聽到那公孫亦的話語,不禁大為好奇,先前所提及的二十四個山頭,就已然令他們很緊張了,現在竟又出現了一個銀涅城。那銀槍小子的實力很強,年歲與他們差不多,實力竟然達到了宗師中期,這般恐怖的天資,如果去參加四國術師交流大會的話,那最終勝者還說不定是誰呢。
丁風江雙拳緊攥,身體微微顫栗,咬牙道:“真沒想到,曾經在這天封絕域很有名氣的烈山七老,今日竟被這小子單槍匹馬的全部幹掉。看來銀涅城變化很大,公孫亦,這個家族以前倒是從未聽說過。”
“你快點說,銀涅城到底是個什麽樣的地方?”霍鍾在一旁焦急的催問道,此時他也一肚子火氣。蘇逸比他們強,他也就忍了,因為後者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劫渡之神,天資自然強勁。但那公孫亦,與他們年紀相當,卻擁有那般實力,而且說起話倆,絲毫不把他們放在眼裏,這不由得令他火冒三丈。
丁風江斟酌了片刻,搖頭苦笑道:“那個人我確實不認得,但是銀涅城的事,我卻刻骨銘心。在這天封絕域之中,大都是山嶺地帶,有眾多實力盤踞,爭鬥喋喋不休。而就在那群山的正當中,卻有一座城池,是誰建造的我就不知道了,反正這座城就叫銀涅城。銀涅城是個很特殊的地方,裏麵吃喝玩樂,器具補給,應有盡有,對於眾人來說,可謂是聖地。但麵對上千名惡徒,在他們的眼中,那裏就是一塊巨大的肥肉,誰要是能夠占領那裏,誰就能收斂無盡的財富。但是,眾人若是胡亂進攻的話,很容易將整座城池毀滅,所以,在天封絕域之中,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日子,那就是每年的十月十日。”
“在那個日子中,被承認的二十四個重要山頭的組織,分別派遣各自一名實力最為強勁的對手出戰,就在銀涅城內的比武台上,進行比賽較量。最終勝利者,便可挑戰當任的城主,若是將其打敗或者殺死,那麽接下來銀涅城的控製權,便由其接任,直到下一次比武。可以說,剛剛的那個人背後的組織,就是現在天封絕域裏最強的。以後見到和他同樣裝束,銀盔銀甲的人,咱們且不可胡亂招惹。”
“……”
“原來是這樣。”黃齡點了點頭,笑道:“別管他了,雖然他很強,但再過半年,也許就被人代替了。這種地方的規矩很殘酷,強者生存,弱者死亡,所以我覺得咱們還是別做出頭鳥。”
“十月十日!”蘇逸暗自記下了這個日期,他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既然來到了這裏,那麽便要將所有的實力打到。他的目的絕不緊緊是占有銀涅城,而是要吞沒整個天封絕域,讓這裏變成屬於他的全新國度。這有這樣,他才能有資本去對付汜水國,去對付魂山等那些神秘的敵人。
“好了,你們跟我走吧,去見見我的舅舅。我們丁家所占據的山頭也算是二十四個主要山頭之一,到了那裏以後,咱們也算是有個安全的住所,以後之事,再慢慢思考也不遲。”
“嗯,那你就頭前帶路吧。”
經曆過公孫亦的事情以後,眾人的情緒也都變得激蕩了起來,身上的黑沙也都不管不顧了,一路快馬前行,朝著天封絕域的山巒裏闖了進去。
這片山嶺,巍峨連綿,一山夾一山,中間是喘急的清水河流,以及濃密的樹林小徑。在丁風江的帶領下,他們左拐右拐,饒著彎路行走,因為山頭都有各自的勢力,一旦他們慌亂闖進去,便會惹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行了有一個多時辰,終於,在一個幽靜的山腳下停了下來。丁風江情緒激動的環顧著眼前的一切,花花草草,綠枝碧葉,那一草一木,都好似親人一般。想當初,在這種凶險之地,與父親相依為命了好些年。見過殺戮,見過鮮血,更加過父親為保護他而承受的刀劍。多年在洛蘭學院的安寧生活,讓他把那個慈愛的父親壓在了心底,現在回來了,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從前,父親那高大的身影,曆曆在目。
淚水,禁不住流下,那是一種酸楚無奈的淚水。
“這裏就是我們丁家的山頭,走,咱們上去吧。”丁風江哽咽的說罷,率先邁步前行,踏著淩亂的碎石,朝山頂上那飄散著屢屢煙火的閣樓裏走去。
“什麽人!好大膽子,竟然敢擅闖我丁家,難道活膩了不成?”
眾人剛走到半山腰,忽然間一聲朗喝,緊接著,從草叢裏快速的躍將出了幾個守衛的人。他們全部身著黑衣,胸口處繡著拳頭大小的兩個字,丁家。
丁風江仔細的觀瞧了一下為首之人,黝黑的臉頰,小眼睛,頭發半邊長半邊短,非常的有特點。
“馮雷,你還認識我不,我是丁風江啊!”丁風江忽然開心的大叫了一聲,好似與前者認識很久的樣子。
“呀!你……你真是丁大哥?可是,你不是被送到洛蘭學院去了嗎,怎麽可能再度回到這個險惡的地方?”那馮雷驚詫的有些神情遲緩,仔細的打量丁風江,確實很像哪個和他從小玩到大的夥伴。
“唉……一言難盡,回過頭在與你細說。我舅舅呢,還有周官家他們,都還好嗎?”
“這……”那馮雷好似有難言之隱,將手中亮銀刀插回到刀鞘裏,沉寂了好久,方才緩緩說道:“周通官家在山上,丁……丁家主他……他……”
丁風江聽到前者說話支支吾吾,眉頭一皺,當即一股不祥的感覺充斥心頭,兩步衝到近前,用力搖晃著馮雷的肩膀追問道:“我舅舅他怎麽了?難不成,是死……死了?”丁風江所想的也很有道理,在這麽一個凶惡的地方,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關你是大陸上怎辦赫赫有名的強者,到了這裏,都是將腦袋提在刀口上橫禍,就連睡覺,都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他沒死,隻是……哎呀!實話跟你說了吧,他背叛了丁家所有人,收取了公孫傲天的好處。在三個月前,就投奔銀涅城去了,將一幹追隨丁家的老少,都拋棄在了這裏。”馮雷有些氣憤的說道。
蹬蹬蹬~
丁風江倒退兩步,大為驚詫的不斷搖頭,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的那個舅舅,竟然能夠做出這種事情。雖說以前在大路上,就算得上是一號惡人,但那時和他父親在一起,還是比較有做人原則的,最起碼是很講義氣的,否則也不會有這麽多人來誓死效忠丁家。
“公孫傲天,是不是現任銀涅城的城主?”丁風江將怒火壓製下去,憤憤然的問道。
“不錯,他是三年前帶著十幾名家眷來天封絕域的,他來之後的第二天,就是十月十日,爭奪銀涅城城主之戰。那時,誰也未曾想到,他竟然以閃電般的速度洗劫了一個山頭,拿到競爭席位以後,一舉奪魁。他的實力很強,據說已經突破了術師的界限,自他成為銀涅城城主以後,那個位置便不曾有人動搖。不禁他厲害,他的手下也很有頭腦,這期間不斷的拉攏挑撥二十四個組織的關係,可謂是野心很大,看樣子是想慢慢的將天封絕域給私吞掉。”
“丁大哥,你身後的這幾人是誰?”突兀的,馮雷將目光掃向了蘇逸等人,眼見那一個個淡然自若的樣子,馮雷知道,這些人都不是等閑之輩,當即出言問道。
“這幾個都是我洛蘭學院的朋友,我們遇到了一些事情,所以才到這裏避難。好了,不多說了,先帶我去見周叔吧,我跟他聊聊。”丁風江急切的往裏就走。
在馮雷的帶領下,眾人一路上並沒有收到任何阻撓,很快,便來到了山頂。站在那高高的山頂上,放眼望去,卻別有一番景致。山巒環繞,輕霧飄渺,炊煙夾雜著山霧穿過綠色的鬆柏,好似一幅美麗的畫卷。
山頂上,有幾十間房屋,一個挨一個,倒是沒有什麽規律。外圍有一圈柵欄,上麵種植著奇特的花草,那植物蘇逸等人都認得,是一種很常見的止血草。顯然,在這麽一個打打殺殺的地界,種植一些止血草是必然的,否則眾人一個接一個的受傷,那組織就垮了。
丁風江先後見到了幾個熟悉的老者,一番苦苦寒暄,卻也沒什麽樂趣。畢竟他舅舅的叛變,給丁家帶來的極大的創傷。
最當中的一間相對很大的會客廳中,眾人相繼落座,在三名老者和馮雷的上方,坐在家主位置上的,是一個年過七旬鬢發斑白的老者。這老者臉頰上有很多皺紋,皮膚也長了許多斑點,看樣子已經是老的快不行了。三角眼,濃眉毛,嘴角一顫一顫的,不隻是生氣還是肌肉痙攣。總之,看上去弱不經風,別說戰鬥了,就是一拳下去,拳風都能將他給震的骨斷筋折。
“這人就是周通?實力這麽弱,怎麽還坐在家主的位置上?”洛子承不禁疑惑的問了丁風江一句。
霍鍾趕緊拽了他一把,伸出手指,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小聲說道:“你說話小點聲,我看著老頭單薄的很,你小心一口氣吹出去,再將他給弄死,那就不太好了。”
丁風江雙拳緊攥,身體微微顫栗,咬牙道:“真沒想到,曾經在這天封絕域很有名氣的烈山七老,今日竟被這小子單槍匹馬的全部幹掉。看來銀涅城變化很大,公孫亦,這個家族以前倒是從未聽說過。”
“你快點說,銀涅城到底是個什麽樣的地方?”霍鍾在一旁焦急的催問道,此時他也一肚子火氣。蘇逸比他們強,他也就忍了,因為後者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劫渡之神,天資自然強勁。但那公孫亦,與他們年紀相當,卻擁有那般實力,而且說起話倆,絲毫不把他們放在眼裏,這不由得令他火冒三丈。
丁風江斟酌了片刻,搖頭苦笑道:“那個人我確實不認得,但是銀涅城的事,我卻刻骨銘心。在這天封絕域之中,大都是山嶺地帶,有眾多實力盤踞,爭鬥喋喋不休。而就在那群山的正當中,卻有一座城池,是誰建造的我就不知道了,反正這座城就叫銀涅城。銀涅城是個很特殊的地方,裏麵吃喝玩樂,器具補給,應有盡有,對於眾人來說,可謂是聖地。但麵對上千名惡徒,在他們的眼中,那裏就是一塊巨大的肥肉,誰要是能夠占領那裏,誰就能收斂無盡的財富。但是,眾人若是胡亂進攻的話,很容易將整座城池毀滅,所以,在天封絕域之中,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日子,那就是每年的十月十日。”
“在那個日子中,被承認的二十四個重要山頭的組織,分別派遣各自一名實力最為強勁的對手出戰,就在銀涅城內的比武台上,進行比賽較量。最終勝利者,便可挑戰當任的城主,若是將其打敗或者殺死,那麽接下來銀涅城的控製權,便由其接任,直到下一次比武。可以說,剛剛的那個人背後的組織,就是現在天封絕域裏最強的。以後見到和他同樣裝束,銀盔銀甲的人,咱們且不可胡亂招惹。”
“……”
“原來是這樣。”黃齡點了點頭,笑道:“別管他了,雖然他很強,但再過半年,也許就被人代替了。這種地方的規矩很殘酷,強者生存,弱者死亡,所以我覺得咱們還是別做出頭鳥。”
“十月十日!”蘇逸暗自記下了這個日期,他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既然來到了這裏,那麽便要將所有的實力打到。他的目的絕不緊緊是占有銀涅城,而是要吞沒整個天封絕域,讓這裏變成屬於他的全新國度。這有這樣,他才能有資本去對付汜水國,去對付魂山等那些神秘的敵人。
“好了,你們跟我走吧,去見見我的舅舅。我們丁家所占據的山頭也算是二十四個主要山頭之一,到了那裏以後,咱們也算是有個安全的住所,以後之事,再慢慢思考也不遲。”
“嗯,那你就頭前帶路吧。”
經曆過公孫亦的事情以後,眾人的情緒也都變得激蕩了起來,身上的黑沙也都不管不顧了,一路快馬前行,朝著天封絕域的山巒裏闖了進去。
這片山嶺,巍峨連綿,一山夾一山,中間是喘急的清水河流,以及濃密的樹林小徑。在丁風江的帶領下,他們左拐右拐,饒著彎路行走,因為山頭都有各自的勢力,一旦他們慌亂闖進去,便會惹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行了有一個多時辰,終於,在一個幽靜的山腳下停了下來。丁風江情緒激動的環顧著眼前的一切,花花草草,綠枝碧葉,那一草一木,都好似親人一般。想當初,在這種凶險之地,與父親相依為命了好些年。見過殺戮,見過鮮血,更加過父親為保護他而承受的刀劍。多年在洛蘭學院的安寧生活,讓他把那個慈愛的父親壓在了心底,現在回來了,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從前,父親那高大的身影,曆曆在目。
淚水,禁不住流下,那是一種酸楚無奈的淚水。
“這裏就是我們丁家的山頭,走,咱們上去吧。”丁風江哽咽的說罷,率先邁步前行,踏著淩亂的碎石,朝山頂上那飄散著屢屢煙火的閣樓裏走去。
“什麽人!好大膽子,竟然敢擅闖我丁家,難道活膩了不成?”
眾人剛走到半山腰,忽然間一聲朗喝,緊接著,從草叢裏快速的躍將出了幾個守衛的人。他們全部身著黑衣,胸口處繡著拳頭大小的兩個字,丁家。
丁風江仔細的觀瞧了一下為首之人,黝黑的臉頰,小眼睛,頭發半邊長半邊短,非常的有特點。
“馮雷,你還認識我不,我是丁風江啊!”丁風江忽然開心的大叫了一聲,好似與前者認識很久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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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一言難盡,回過頭在與你細說。我舅舅呢,還有周官家他們,都還好嗎?”
“這……”那馮雷好似有難言之隱,將手中亮銀刀插回到刀鞘裏,沉寂了好久,方才緩緩說道:“周通官家在山上,丁……丁家主他……他……”
丁風江聽到前者說話支支吾吾,眉頭一皺,當即一股不祥的感覺充斥心頭,兩步衝到近前,用力搖晃著馮雷的肩膀追問道:“我舅舅他怎麽了?難不成,是死……死了?”丁風江所想的也很有道理,在這麽一個凶惡的地方,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關你是大陸上怎辦赫赫有名的強者,到了這裏,都是將腦袋提在刀口上橫禍,就連睡覺,都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他沒死,隻是……哎呀!實話跟你說了吧,他背叛了丁家所有人,收取了公孫傲天的好處。在三個月前,就投奔銀涅城去了,將一幹追隨丁家的老少,都拋棄在了這裏。”馮雷有些氣憤的說道。
蹬蹬蹬~
丁風江倒退兩步,大為驚詫的不斷搖頭,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的那個舅舅,竟然能夠做出這種事情。雖說以前在大路上,就算得上是一號惡人,但那時和他父親在一起,還是比較有做人原則的,最起碼是很講義氣的,否則也不會有這麽多人來誓死效忠丁家。
“公孫傲天,是不是現任銀涅城的城主?”丁風江將怒火壓製下去,憤憤然的問道。
“不錯,他是三年前帶著十幾名家眷來天封絕域的,他來之後的第二天,就是十月十日,爭奪銀涅城城主之戰。那時,誰也未曾想到,他竟然以閃電般的速度洗劫了一個山頭,拿到競爭席位以後,一舉奪魁。他的實力很強,據說已經突破了術師的界限,自他成為銀涅城城主以後,那個位置便不曾有人動搖。不禁他厲害,他的手下也很有頭腦,這期間不斷的拉攏挑撥二十四個組織的關係,可謂是野心很大,看樣子是想慢慢的將天封絕域給私吞掉。”
“丁大哥,你身後的這幾人是誰?”突兀的,馮雷將目光掃向了蘇逸等人,眼見那一個個淡然自若的樣子,馮雷知道,這些人都不是等閑之輩,當即出言問道。
“這幾個都是我洛蘭學院的朋友,我們遇到了一些事情,所以才到這裏避難。好了,不多說了,先帶我去見周叔吧,我跟他聊聊。”丁風江急切的往裏就走。
在馮雷的帶領下,眾人一路上並沒有收到任何阻撓,很快,便來到了山頂。站在那高高的山頂上,放眼望去,卻別有一番景致。山巒環繞,輕霧飄渺,炊煙夾雜著山霧穿過綠色的鬆柏,好似一幅美麗的畫卷。
山頂上,有幾十間房屋,一個挨一個,倒是沒有什麽規律。外圍有一圈柵欄,上麵種植著奇特的花草,那植物蘇逸等人都認得,是一種很常見的止血草。顯然,在這麽一個打打殺殺的地界,種植一些止血草是必然的,否則眾人一個接一個的受傷,那組織就垮了。
丁風江先後見到了幾個熟悉的老者,一番苦苦寒暄,卻也沒什麽樂趣。畢竟他舅舅的叛變,給丁家帶來的極大的創傷。
最當中的一間相對很大的會客廳中,眾人相繼落座,在三名老者和馮雷的上方,坐在家主位置上的,是一個年過七旬鬢發斑白的老者。這老者臉頰上有很多皺紋,皮膚也長了許多斑點,看樣子已經是老的快不行了。三角眼,濃眉毛,嘴角一顫一顫的,不隻是生氣還是肌肉痙攣。總之,看上去弱不經風,別說戰鬥了,就是一拳下去,拳風都能將他給震的骨斷筋折。
“這人就是周通?實力這麽弱,怎麽還坐在家主的位置上?”洛子承不禁疑惑的問了丁風江一句。
霍鍾趕緊拽了他一把,伸出手指,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小聲說道:“你說話小點聲,我看著老頭單薄的很,你小心一口氣吹出去,再將他給弄死,那就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