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坐在她身邊,攬著她的肩,“這樣不冷了吧?”


    你這是什麽邏輯?


    “你帶我上來有話要說嗎?”


    他有點得意的笑,“你總說訂婚戒指太大,平時都不肯戴,我又去訂了一枚小巧的訂婚戒指。你看,好看嗎?”


    他挺得意的拿出一隻戒指盒,打開,裏麵是一顆心形的紅色寶石,精巧,紅潤,鴿血紅。在心的上麵還有一隻小小的黃金王冠。


    一顆紅心。


    很俗,但真的很不錯,精致又閃亮。


    張文雅很喜歡。


    作者有話說:


    *約瑟夫二世的兒子約瑟夫三世前幾年競爭麻省國會參議員未果,原因是按資排輩該讓另一個人當參議員,約瑟夫三世要服從組織安排,等另一個參議員過兩年退休,黨內會支持他競選那個席位。約瑟夫三世沒有服從組織安排,結果失敗了。他是羅伯特的孫子,不是老肯的孫子,要是當年小肯從政,小小肯也能有爹的人氣,就算不服從組織安排應該也不是什麽問題。


    *約瑟夫三世競選失敗後,肯家現在無人從政。


    第430章


    ◎張文雅是如何打造“民意”的◎


    不過。


    “這樣好嗎?可以有兩枚訂婚戒指嗎?”


    他反問:“你在意嗎?”


    有……一點在意吧, 不過,誰說不能呢?


    他為她戴上戒指,“現在你可不能說戒指太大了, 要每天都戴著, 晚上睡覺也別摘下來。”


    這很重要嗎?好吧,既然他為了戒指的事兒在意,倒也不是不能滿足他。


    “海藍寶石象征愛情, 紅寶石呢?”


    “代表我的心。”肯尼思滿意的握著她的手,端詳這枚紅得豔麗的戒指。她淺蜜糖色的膚色很美,襯著紅寶石,很美。


    他有些懷疑, 她其實不太意識到自己已經訂婚了,就是因為不怎麽戴訂婚戒指的緣故。好幾次參加宴會的時候都是他提醒, 她才記起來要戴訂婚戒指,還總是嫌麻煩、嫌太大。他總覺得不安心, 很想早點結婚, 但又不能總催她,擔心催幾次她又會嫌煩,幹脆說“不結婚了”。


    唉!


    不過他現在想為了自己的機智點讚:重新訂一枚精巧的小戒指, 這樣她再也沒有理由嫌大了。


    *


    代表了愛人的心的戒指確實很好看, 還有小王冠呢!還知道她喜歡黃金的燦爛顏色,沒有做鉑金的,而是做了黃金的小王冠和黃金的戒圈。


    美滋滋!


    下了樓回了臥室,肯尼思又很隨意的給了她一隻藍色天鵝絨的大首飾盒, 打開, 裏麵放了一頂珍珠的小王冠。嗯?他什麽時候買的?她以為他現在身無分文了呢。


    她以前就知道他弄錢的渠道很多, 隻要他想, 大把人排著隊想送錢給他花,當然,也不是什麽人的錢都能拿。聽說,查理以前總是買單的那個大冤種,不過查理不差錢,還很有錢,也算是前期投資了,肯尼思花起查理的錢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就是吧,現在可能查理應該不會總買單了?要是給她訂戒指和買珍珠王冠的錢都是查理掏的,那查理是不是要氣的半死?


    她並不想理會男孩們的“友誼”。


    未婚夫為她戴上珍珠小王冠。


    “很美,很襯你。”


    “為什麽又給我買一頂?”


    “不為什麽,因為我喜歡給你買珠寶。而且,並不貴。”


    “多少錢?”


    “兩萬多歐元。”


    咦?相對於拍賣行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美元的拍賣價,兩萬多歐元真是便宜得想不到!走過路過不要錯過的級別!


    “為什麽有些珠寶能賣到幾百萬?”


    “隻有主石很大、前主人又很有名氣的那些才能賣得很貴。將來,要是我們的孩子是個敗家子,把這頂王冠拿出去拍賣,至少會賣到二十萬歐元。”


    看來,他對於“名人溢價”這種事情已經很懂了。


    對於“低價買入高價賣出”這種事情,張文雅一向很有興趣。敗家子還是算了,必須好好教育孩子們,別把爹媽留下來的家當賣光了。


    收禮物當然是很快樂的,於是張文雅決定親親未婚夫。親了一邊臉龐,他又指了指另一邊臉龐。


    真是個男孩!


    她笑盈盈的又親了他另一邊臉龐。


    他很快樂,她也同樣快樂。


    *


    下一周,聯邦最高法傳來消息:帕特裏克訴路易斯安那州案第一次開庭。


    不出張文雅的意料,這個案子在大法官投票中通過,成為1999-2000開庭期的入選案件之一。


    九名大法官意見不統一,自由派居然認為對強|□□女的罪犯判處死刑屬於“過分殘忍且沒有必要”,反而是保守派以及溫和保守派一致認為帕特裏克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斯卡利亞很有意思,為了這個案件,跟好友金斯伯格大吵了一架。在這件事情上,張文雅倒是支持斯卡利亞這個最高法惡霸的。


    她其實不明白為什麽身為女性的金斯伯格和奧康納會不同意死刑,奧康納目前尚未透露口風,但金斯伯格已經非正式的表示,可能會反對死刑。


    唉!不是很懂。


    難道說因為斯卡利亞有九個孩子其中五個是女兒,而金斯伯格隻有兩個孩子,其中隻有一個是女兒,所以金斯伯格無法感同身受的去體會那個繼女的感受?斯卡利亞是保守派,也意味著他認為保護孩子是父親的責任,他有必要從□□上消滅一個強|□□女的禽獸--不,禽獸不如!


    張文雅特地請假去華盛頓旁聽了第一次開庭。


    *


    最高法的庭審跟其他法院不一樣,沒有陪審團,隻由九名大法官組成合議庭,而這九名大法官也不是全都會出席庭審,比如帕特裏克案隻有四位大法官出席了第一次庭審:肯尼思、斯卡利亞、布萊克門、奧康納。


    最高法庭審一樣有控辯雙方,原告律師是帕特裏克的代理律師,被告律師是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的兩名地區檢察官。


    原告聲稱強|奸並不致命,不適用死刑,最高法曾經判定強|奸成年女性不適用死刑,那麽□□未成年女性也不應該適用死刑。


    路易斯安那州地區檢察官則舉例說明最近幾年其他州也有判決強|奸未成年女性的罪犯死刑的判例,有例可循,嚴懲才能有震赫力。


    da說的沒錯,但就是太輕飄飄了一點,缺乏更有力的論證。


    但原告律師也沒有好在哪裏,雙方半斤八兩。


    *


    肯尼思也陪同張文雅旁聽了庭審。


    倆人基本達成共識:對於如此惡劣的案件,應該做成一個標準案例,告誡那些犯罪分子以及潛在犯罪分子,管不住自己的鳥可是會死的。


    張文雅想著,什麽是“民意”呢?顯然,大法官們應該知道民意是可以左右的,但他們可能還不了解網絡的力量。


    如果最高法想用“民意”來說事,張文雅覺得這可真是有點……離譜呢。


    從九月初開始,她就讓公關經理凱特專門招募了一支“團隊”,人數不多,其實隻有兩名職員,要她們在各個論壇、媒體留言板狂發帖,以各種方式提及“帕特裏克案”,強調帕特裏克的繼父身份,強調繼女年僅八歲,強調美國群眾最愛的“家庭觀念”:家庭本來應該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外麵壞人的侵害,但居然有人會對自己的繼女下手,這還是人嗎?


    帕特裏克的形象…他本來也沒有什麽形象,如今就更沒有了,並且漸漸快要成為惡魔的代言人,撒旦的人間化身,至少在網絡上,人人喊打。


    *


    肯尼思知道張文雅有一支“網絡打手”,在網上推波助瀾,聲勢很大。


    “這樣有用嗎?”他表示懷疑。


    看看,這就是不懂網絡的力量的人會問出來的話,張文雅敢說最高法大法官們也會問出這個問題。


    “這就是‘民意’。”


    肯尼思不解。


    “你知道為什麽……嗯,美國經常會發生黑人群體的暴|動嗎?”


    “因為……貧窮?”肯尼思試探著說。


    “不,因為他們懂得發出聲音。”


    不是很能理解。


    “我們中國人叫這種暴|動為‘零元購‘。”


    這個詞組形象生動,肯尼思立即就聽懂了。


    “他們中的一部分人是為了不花錢得到物品,但同時也發出了自己的聲音,你說是不是?”


    肯尼思沉思:零元購很難阻止,美國曆史上發生過很多次零元購事件,以前,他們是為了“權利”,現在,他們仍然是為了“權利”。


    “你們現在競選是不是很難忽略黑人的選票?”


    “對。”


    “所以這就是民意。”


    肯尼思無法反駁。


    “你今天看到在最高法外麵舉著標語牌抗議的人群了嗎?”


    “看到了。”


    “下次開庭,人數還會更多。”


    肯尼思不禁挑眉:“跟你有關?”


    “差不多。你說,要是我帶頭組織抗議,會有人覺得這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嗎?”


    他恍然:她現在是個名人了,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做點什麽。


    但還有更好的辦法。


    他笑著搖搖頭,“以你現在的名氣和地位,不需要真的走上街頭。你可以寫專欄文章,闡述你的看法。相信我,自然會有人響應華盛頓的抗議。”


    她當然不會真的走上街頭扛著標語牌,“我也是這麽想的。專欄文章的標題就是‘為了孩子’。”


    這個標題可真不錯。


    “我們應該為了我們的孩子打造一個更好的國家、一個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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