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喲!”康平叫的格外大聲,活像他被怎麽樣了。


    康安捂著額頭,愣頭愣腦,眼睛裏卻透出水水的光。


    “怎麽?還想再挨一個?”林嶼故意虎著臉,裝出凶橫的樣子。


    “沒,沒有。”康安氣勢弱弱的,然後跑開了。


    康平狐疑的左右看,怎麽感覺自從上次的事情後,大哥跟五哥親近了不少呢?是不是錯覺?


    林嶼施展過權威之後,再重新教他們認識驅蚊草,這些草點燃之後的味道讓蚊子不喜歡,它們才會避開。


    但效力並不是很好,需要多點幾次才行。


    他們采了兩背篼的草,林嶼從側麵看到綠油油的,長條形的葉子,是薄荷!


    薄荷現在隻是被人當野菜吃,口感清爽,林嶼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紅包,決定帶回去做點薄荷藥膏。


    “希希,給我騰個筐子出來。”他招呼人,小心蹲下摘掉薄荷的枝丫,留下根部繼續生長,不一會兒就摘了小半個筐子。


    回了家,驅蚊草清洗幹淨根部,晾曬,在院子裏掛的到處都是。


    林嶼自己就小心的把薄荷葉反複清洗了三遍,等徹底晾幹水分後,再把薄荷葉切碎,上鍋蒸煮,得到裏麵的有效成分薄荷油後,過濾撇去浮沫,沒有蜂蠟用豬油代替,然後倒進小瓶子裏等待凝固。


    用蜂蠟的效果是最佳的,但一時找不到,林嶼隻能先將就著用。


    他忙活了一下午,等到第二天薄荷膏終於凝固了,淡綠色的油脂凝結在小罐裏,看起來賞心悅目,塗抹到手背上有淡淡的薄荷氣息和涼意。


    林嶼聞了聞,覺得東西還能用,於是分給四個孩子,讓他們自己在身上揣一瓶隨時取用。


    楚楚拿到手裏覺得特別新鮮,反複的嗅著,突發奇想道:“脂粉攤上的香粉香膏,是不是也是這麽做的?”


    “對啊!不過把薄荷換成了香花,比如桂花茉莉之類的。”林嶼隨口回答。


    不過別人做香膏也是有秘方的,比如香花的比例和油脂的用法,隻有按照方子做才能複製別人的味道。


    楚楚若有所思的點頭,拎著自己的薄荷膏跑出去玩了。


    林嶼摘的薄荷葉還沒用完,他索性把剩下的部分都切碎了,統統都做成了薄荷膏,一是這東西用的快,二是還能拿來送人嘛,春霞姐現在天天風風火火的外出,最需要這些。


    林嶼正在過濾薄荷汁呢,隔著老遠就聽到哇哇大哭的聲音。


    村裏孩子哭很常見,不是為了搶玩具打起來就是鬧別扭,哭起來震天響,大人也不哄,等孩子哭夠了自己就停了。


    林嶼也沒當回事時,直到哭聲慢慢靠近,他才發現哭的竟然是自家孩子!


    楚楚跟希希,不知道從哪兒鑽回來的,臉上糊了泥巴,手腫的老高。


    “怎麽了?跟人打架了嗎?”林嶼心疼的摸著她們的手,還沒碰到,楚楚哭的更大聲。“疼,疼啊。”


    “你兩爭取打架了?弄成這樣?”


    希希小聲抽泣著:“是,是被蜜蜂蟄的...”午後,她跟姐姐想要其他味道的香膏,於是跑去村子外麵,到處尋找香花,結果才摘了幾朵,就被護食的蜜蜂狠狠報複了。


    林嶼得知這個結果,笑的是上氣不接下氣,差點跌倒,他笑夠了揉著肚子,坐在旁邊去找針線包。


    “我都這樣了,大哥你還笑...”楚楚扁扁嘴,又要開始下一輪哭訴。


    林嶼勉強把臉板著,握住希希的手,“大哥不是笑你,是想起自己小時候也被蟄過。”要說生活


    在村裏的孩子,哪個沒有被蜜蜂追的滿頭包的經曆?一到春天,鑽油菜花叢,桃花樹林就是他常幹的事情,一年沒被蟄個兩三回,春天都算白過了。


    不過稍微長大些後,他也就收斂了性子,不再幹這些了。


    被蟄之後,要用縫衣針把斷在皮膚裏的蜜蜂螫針挑出來,這樣才會好的快。


    林嶼小心的把螫針處理幹淨後,又給她們兩抹了一點醋,這才慢慢說:“你們去摘花,花呢?”


    提到這個,楚楚更不高興,“剛才跑的時候,被扔掉踩碎了。”


    這不是白白挨了蟄嗎?


    林嶼又想笑了,但這次他強行忍住,再笑兩孩子要惱羞成怒了。


    “以後要摘花,記得避開蜜蜂。”他說著。


    “都怪蜜蜂,它們為什麽要蟄我?”


    “蜜蜂靠吸食花粉活著,你摘了花,它們也就沒了吃的,當然要找你拚命。蜜蜂蟄了你之後,都會死去,而哪怕它們的力量在弱小,也會拚盡全力保護家園,不要搞到兩敗俱傷啊。”


    林嶼說。


    “好吧,我以後不摘花了。”


    “花可以摘,但也要注意安全,給蜜蜂留下足夠的花啊。”說教時間已過,“下午大哥跟你一起去。”


    “好!”


    最後楚楚想要做香膏的願望還是實現了,不過,味道不夠濃烈,隻能淡淡的味道,也不知道那些脂粉到底是怎麽做到。


    楚楚身揣兩塊香膏,分別放在兩個袋子裏,碰撞發出叮叮當當的響聲,成了她的標誌。


    天氣又開始變熱了,空氣裏充滿了水汽。


    林嶼給他們四個安排的算學課程,已經從下午挪到早上,因為下午實在太熱,待在室內都熱的心焦。


    “今天的題目做了嗎?”早起,林嶼突然想起這事。


    提到作業,四個孩子都焉了,擺擺手表示,現在就寫,馬上就寫。


    他們的算學基本要從頭學起,林嶼早把小學數學忘到腦後去,隻能自己摸索著教,根據他們的進度隨時調整。


    不過好在孩子都聰明,雖然寫作業會犯懶,其他時候也不含糊,最基礎的加減乘除他們已經學的很順利,也不會出錯。


    是時候引入應用題!讓他們見識一下小紅跟小明的競走,無聊放水的小黃,還有錢都算不清的小華了!


    林嶼露出笑容,讓路過的康平沒忍住惡寒了一下,這個笑...總覺得自己會遭殃呢?難道有什麽事情要發生了?


    傍晚,勤勞的太陽終於舍得下班,溫度才降了一些,春霞姐帶著賬本,踩著霞光而來。


    林嶼讓人放下賬冊,本來因為春霞姐放下就走,結果她吞吞吐吐的,好半天才說出一句來,“小嶼,你能教我算賬嗎?”


    “能啊!”林嶼還以為是什麽事情,答應的很爽快,“學東西是好事,隻要有心,隻要我有時間。”


    “哎呀呀,我還擔心別人笑呢,說我一把年紀還想搞這些,心比天高什麽的。”林春霞就是有這個顧慮,才遲遲沒有開口。


    “管那些人!他們那時羨慕嫉妒恨,恨人有笑人無,恨不得大家跟他們一起在泥地裏躺著。”林嶼才不會搭理那些人。


    第三十二章


    春霞姐能有這樣的心思, 林嶼舉雙手雙腳讚同,隻要自己有上進的想法,什麽時候都不晚。


    春霞姐還有些不好意思, 得到林嶼的大力讚同後,欣喜快要從眼裏飛出來,又是激動又是興奮,她拿出早就買好的白紙和墨筆, 做出一本正經學習的架勢。


    其實她有一定的算術基礎, 畢竟以前也幫著秦家算過錢收過賬,簡單的計算還是會的。


    林嶼出了幾道題目, 確認她的基礎,春霞姐認認真真的算著,雖然寫的很慢,但是沒有出錯。


    那就簡單了,林嶼把九九乘法表默寫下來,讓她先帶回去慢慢背誦, 爭取做到倒背如流, 這樣才算打好基礎。


    春霞姐如獲至寶, 小心把紙張折好揣進懷裏,這才像是想起什麽似的:“小嶼,你的薄荷膏還有嗎?”


    “剩得不多, 但勻兩小盒還是有的。”林嶼忙站起來, “春霞姐要用?我可以去山上再做點, 就是要等一段時間。”


    “哪裏啊!我的足夠用了。”春霞姐擺手:“上回, 我去夏老板的麵館結賬, 碰上一個中年婦人, 她瞧見我往手背上抹薄荷膏, 覺得味道好聞還能驅蚊,特意找我買來著,還願意出一百文一盒!”


    這個價格,比老字號的香膏鋪子還貴,能夠小賺一筆,春霞馬上就答應下來,不賺白不賺嘛!


    聽到這個價格,林嶼果斷覺得自己還能再熬一點薄荷膏,他問:“對方急著要嗎?”


    春霞遲疑:“好像不急,聽說他們是來找人的,恐怕還要在縣城裏呆上十幾天呢。”


    “不急就好,自家用的薄荷膏,我用的是豬油底,稍微膩滑了些,最好的是用蜂蠟,就是不好買。”


    “這個我知道哪家有賣,隔壁村有人養蜜蜂。”春霞一拍胸口,“包在我身上。”她小聲強調:“我看那婦人穿戴不俗,一口氣找我定了十盒。”


    有錢不賺那是傻啊!


    林嶼也有心賺這筆外快,就約好春霞去買蜂蠟,林嶼自己又去山上重新采摘不少的薄荷葉,還有竹節。


    竹節打磨光滑後,清洗幹淨,然後用刀子削平口子,就能做出一個純天然的竹節罐子,平時村裏人裝水,盛油都是用這樣的罐子,不過他的罐子是扁平的。


    生意太小,專門去買瓷罐劃不來。


    又是熬又是煮,消耗了一個白天,終於把新的薄荷膏做好了,隻等凝固。用蜂蠟製成的膏體更加晶瑩透亮,不易融化,香氣卻是不變的淡雅,加入蜂蠟後,整個質感都提升了。


    林嶼把凝固好的薄荷膏放進包袱皮裏,本來是打算讓春霞姐送去的,可是秋菊不小心拐到了腳,需要在家休息,春霞隻好讓林嶼自己去送。


    訂購的客人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是在縣城最大的客棧裏,林嶼搭車去了客棧,報上名字,果然有個管家模樣的人從二樓下來,眯著眼睛一直盯著林嶼瞧。


    那眼神,活像林嶼鬼鬼祟祟,圖謀不軌一樣。


    林嶼不亢不卑,把春霞姐的名字以及事情經過都說了出來,那管家終於恍然大悟,“喔,是有這事,東西擱下吧!”


    他接過包袱,又拿出碎銀交給林嶼,林嶼找客棧老板用銀秤稱過,碎銀子多了二錢,正要找零時,那管家渾不在意的說:“多的就當是賞錢。”拿著那點散碎銀子,還不夠他喝杯茶呢!


    對方要充大方,林嶼當然樂的拿錢,回去買一斤骨頭燉湯也好去!他拿著銀子道謝後,麻煩客棧老板幫他兌換成銅錢,好平時花用。


    那管家提著包裹要上樓,卻頻頻回頭 ,上一步樓梯回頭看林嶼一眼,一直走到樓梯拐角才不見。


    林嶼揣著銅錢,決定拐彎去豬肉鋪子買排骨帶大棒骨,骨湯好喝營養高,隨便加點什麽配菜都足夠好吃。他想著骨湯的鮮美,加快腳步去東市。


    攤主懶洋洋的看著攤子,到了下午生意清淡,好半天才來一個買主,看到林嶼過來,熱情的招呼著:“小哥買肉啊!”


    林嶼挑了幾根脊骨,老板還搭著送了肉剃精光的棒子骨,反正不要錢,他就笑納了。


    他人還走到城門口,突然斜刺裏衝出一個男人來,熱情洋溢迫不及待的喊著:“貴人!我終於找到你了貴人!”


    “求求你跟我回去吧!”


    林嶼一個不防就被當場逮住,險些把排骨摔了,他舉起骨頭:“撒手撒手!我不認識你!”


    “您不認識我沒關係,我認識您就行了!貴人呐!”


    男人哭天搶地,哭嚎連天,愣是用氣勢壓住了林嶼,林嶼的褲腳被扯住,走又走不掉,隻能妥協,“有話好好說,別哭啊!”


    尤其還是假哭,幹打雷不下雨,如果是小孩還有幾分俏皮可愛,中年男人隻剩下辣眼睛了。


    林嶼跟中年男人到了街邊,他熱情的邀請林嶼去客棧裏詳談,林嶼一聽,這不是他剛剛走出來的客棧嘛?


    但那客棧是數一數二的,去談事並不奇怪,而且還熟悉地方不用擔心被騙。


    他們走到客棧,剛才假哭的男人對著門口的男人更熱情喊道:“七哥!我把人找回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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