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李凡一個人在辦公室淩亂……
淩敏其實是在李凡出去之後看到了一條短信,來自於陸遊!
“警方找到了路過的出租車行車記錄!”
其實自始至終,淩敏都沒覺得依靠目前的證據能夠翻盤,按照雙方證詞不一的情況,最大概率就是法官判決劉海承擔部分責任。
即使有彭宇案這個前車之覆,這次的審理法官會特別的慎重!
但是還是缺乏最關鍵的證詞!
隻要原告方咬死了是受到劉海的柯基的驚嚇,那麽萬事休矣!
劉海又沒有辦法讓自己的狗發聲!
讓狗去為自己辯護?
所以他拜托了陸遊去公安那邊調看附近的監控,在確認兩人相遇的地方沒有監控,但是萬一有其他順路經過的汽車呢?
沒想到,真的能找到一輛路過的出租車!
所以淩敏現在要先去把最關鍵的證據給補充上。
李凡看了看時間,現在才11點,距離下午4點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他打算再去補充一下相關的材料,還有淩教授交代的辯護委托合同也需要他草擬一下。
……
下午3點的時候,李凡在水西門大街派出所門口,接到了淩教授!
淩敏一臉滿足的從派出所走了出來,臨走之前還和送他出來的一個警察握了握手,李凡坐在車上好奇的看著這一幕。
李凡下車幫淩敏把車門副駕駛的車門打開。
“哪來的車?”淩敏嘴上問著話,但是人還是先坐進了車裏。
“客戶的……”李凡回答後,幫淩敏把車門關上,回到了駕駛位。
“客戶把車給你開?”
“客戶逼我開……”
“嗯?”
“劉海女士說,按照律師收費的規矩,律師的出差費用都由客戶承擔,所以她直接將這輛車的使用權交給我了,直到這次的訴訟結束。”
“哦,我拿到行車記錄了。”淩敏突然冒了這麽一句話。
“什麽行車記錄?”李凡好奇的看向他。
“當時晚上,陳阿好摔倒的地方,剛好有一輛出租車經過,記錄下來了當時陳阿好摔倒之後的場景。”
“淩教授,那是不是可以證實陳阿姨摔倒,是她本人所導致的?”李凡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不能!”
“為什麽?”
“先去和客戶見麵吧,到時候客戶在的時候,我一並解釋。”
“好的。”李凡也沒有追問,啟動了汽車。
奧迪a7的起步一刹那會有明顯的推背感,所以李凡盡可能輕踩油門,畢竟這車也不是自己的,該保護好還是得保護好的。
今天是周一,路上的車明顯要比周末少很多,道路兩側都是數米高的梧桐,陽光從樹的分岔間照到了車上。
李凡開車的時候不愛講話,淩敏也是一個不愛溝通的人。
兩個人一個開車,一個閉目養神。
等李凡到達劉海家門前的時候,時間才下午三點半,距離約定的時間還有半小時。
不過車庫的門自動升了起來,李凡識趣的把車停了進去。
等到兩人下車之後,李凡就看到了劉海牽著一隻柯基向他們走了過來。
“你們來的挺早的。”
“提前一點,以示尊重。”淩敏不驕不躁的說道,並沒有因為劉海所住的別墅有多高級,或者因為車庫裏的豪車,而有絲毫的卑微。
“謝謝你們的尊重,進來吧。”劉海轉身拉著柯基就往回走,柯基抬頭看了一眼李凡和淩敏,搖了搖尾巴。
跟在劉海身後,這次劉海直接把兩個人帶到了位於二樓的一間書房。
書房的櫃子上,擺放的倒不是什麽書籍,而是一欄一欄的獎狀。
李凡也是第一次進這個房間,粗略的看了一下,應該是各類媒體獎項。
在進入書房的時候,劉海交代了顧姨泡兩杯茶,然後把柯基交到了顧姨手裏。
坐在書桌的主位,示意李凡和淩敏坐在對麵!
“先簽協議嗎?”這是劉海坐下之後說的第一句話。
“嗯,帶了嗎?”淩敏看向了一旁的李凡。
李凡直接從包裏拿出了下午準備好的律師委托代理協議,李凡把乙方空了出來,因為他不知道淩教授所屬的律所是哪一家。
他把合同範本交到了淩敏的手裏。
淩敏仔細的過了一遍相關內容,滿意的點了點頭,率先在上麵的乙方寫上了!
bj敏心律師事務所(南京)!
李凡突然覺得自己似乎是低估了淩教授,如果說律所名字帶有律師本人名字一部分的話,那麽這位律師至少是合夥人級別的,甚至是創始人!
當淩敏簽下這個律所名字的時候,在寫到“心”這個字時,手中的筆微微顫了一下。
不過他沒有過多的猶豫,在下麵的乙方委托律師一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然後把合同交到了劉海的手上。
劉海甚至沒有仔細看,直接將甲方的名字簽了上去,並且在最底下簽了名。
她沒有把合同還給淩敏,而是困惑的看了一眼代理費用。
“1000?”
“是的。”淩敏點了點頭,這是他剛剛寫上去的。
“為什麽?”
“我本來不想寫的,但是這是律所創辦之初定下的規矩,無論接什麽樣的案子,最低的費用都是1000,當然,我可以不收取你的費用,形式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哦,明白了。”劉海沒有糾結太多,因為這個案子不僅僅是鄭婉婷感興趣,相關的官方領導,也聯係過了自己。
並不是說官方要介入到這個案子的實際審判過程中去,而是他們希望能夠將庭審公開,甚至允許媒體全稱拍攝,跟蹤報道。
對於這一點,反正已經答應了鄭婉婷,她也無所謂了。
其實她不知道,官方已經和鄭婉婷所在的法製報溝通了,最終的結果也就一個,由法製報負責全程的報道。
“說說吧,你有什麽建議。”劉敏趴在桌子上,玩弄著剛剛簽完字的筆,並沒有認真的看向淩敏和李凡。
收回委托合同的淩敏,鄭重的放進了公文包,並從包裏拿出了一個u盤!
“這是那天晚上,你們在路上遇到的畫麵,不過很短,因為路過的出租車速度比較快,你可以先看下。”淩敏將u盤交給了劉海。
聽到這個,劉海突然產生了興趣,然後收起了玩世不恭的樣子,有些好奇的接過這個u盤,在手裏把玩了一下。
隨手插在了書桌上的筆記本電腦上麵,從手頭拿起一個遙控器,按了一下。
書櫃緩緩向兩邊打開,中間顯露出了一個巨型的屏幕。
李凡被這位姐姐的操作搞得有點無語,有錢原來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淩敏倒是很冷靜,甚至覺得有點索然無味,曾經創辦律所之後,他已經經手了很多的案子,見過億萬富翁鈴鐺入獄,也見過大公司總裁家因為繼承權糾紛鬧得不可救藥。
有錢人,在淩敏眼裏,都是需要應付吃喝拉撒的普通人罷了。
沒有誰比誰尊貴!
行車記錄儀上麵的錄像,緩緩的在大屏幕上播放了出來。
車速不慢,畫麵也有一點模糊。
正好拍到了劉海距離陳阿姨五六米的樣子,陳阿姨已經坐在了地上!
而那隻柯基似乎是在繞著一棵梧桐樹轉圈圈。
整個畫麵隻有4秒左右。
劉海重複播放了三遍,然後看向了淩敏,等著淩敏解釋一下,這種證據有什麽用。
“民事糾紛的話,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應該很清楚,這段視頻可以用作對方主張受到了狗的驚嚇之後的反擊。”淩敏稍稍解釋了一下。
“這個我知道。”
“那麽,還有一個問題,這段視頻隻能表示,你們雙方保持了一定的距離,而且你確實使用了牽引繩,並不是特別強有力的證據,雖然這不需要我們去舉證,而且對方的證人是配偶,證據力不足,我們可以要求法官不采納這份證詞。”
“這個我也知道。”
“最後一個問題,你希望怎麽辯護。”
劉海慎重的想了一下,微微頷首,目光越過了李凡和淩敏,看向他們身後。
在劉海思考的時候,李凡和淩敏都保持了安靜。
“你是怎麽想的?”劉海反問了淩敏一句。
“無過錯,無責任,不賠償。”這是淩敏看完視頻之後的決定。
而李凡則是分析著視頻內容對於庭審的幫助。
“以我的理解,我是肯定要賠錢的吧?”劉海其實隻是爭一口氣罷了。
“不一定。”
啊?
聽到淩敏不確定的回答劉海,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這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樣。
他以為老師會說,肯定不用賠償。
因為老師的主張是無責任,他一直認為自己的老師會逆風翻盤,直接幫助劉海解決掉這件事。
劉海點了點頭,然後直接站了起來,然後走到一塊獎牌前,摸了一下。
“你知道,我是做媒體的嗎?”劉海突然問了一個不相關的問題。
“不知道。”淩敏搖了搖頭,這一點確實不在他收到的被告材料裏。
劉海轉過了身,然後笑著看著淩敏和李凡。
“彭宇案發生的時候,我剛好在念大學,當時我們老師,曾經給我們分析過新媒體對庭審的影響,按照你們的說法,應該叫做輿論監督吧。”
“你的意思是?”淩敏微微皺眉。
“彭宇當初塑造了好人的形象,所以最終的媒體輿論一邊倒,甚至影響到了一審二審的法官……”
“我不同意!”淩敏站起來了身,盯著劉海看。
“嗯?我可是你的甲方。”
“如果通過輿論造勢,隻會對社會產生更加惡劣的影響,我不想經手另一個彭宇案!”
“你倒挺愛惜羽毛,不過,我並沒有想這麽做。”
劉海搖了搖頭,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繼續開口道:“彭宇塑造的好人形象,就讓我來打破吧。”
淩敏也冷靜了下來,露出了一絲疑惑。
一旁的李凡,同樣很困惑,他不明白劉海的意思:“您的意思是?”
“我想了很多天了,我不會故意否認柯基嚇到了老人,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麽看,這個案子,再怎麽賠償也不會是一筆特別大的錢。”劉海沒有看他們,而是看向了窗外,漸漸落下的太陽。
西方的太陽在雲層中燃燒著,火一般的雲彩正燦爛著。
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這就是劉海心裏真正想做的事!
“您不是不想承認嗎?”李凡感到很意外,因為昨天來的時候,劉海還因為原告的兒子的話而發笑,這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
“我從來沒說我不想承認,哦不,我確實不會承認,我相信法律,我隻是尊重判決。”劉海搖了搖頭。
“那你的意思?”
“不管老人是不是因為狗倒地的,都不妨礙我去把她扶起來,如果做好事需要承擔這份責任,我希望自我起,所有人都能像我一樣擔起這份責任,毫無顧慮的那種。”劉海臉上露出了淡淡的自信。
李凡看了看劉海,又轉頭看向了自己的老師。
淩敏陷入了沉默,然後點了點頭。
“其實,你並不需要對案子感到這麽的悲哀,因為,我看過對方訴求,對方提出你的狗驚嚇了老人,導致了老人倒地,我一開始的想法就是不承認這個因果關係。”
“不用了。”劉海直接回答道。
“不行,你必須努力一下。”淩敏堅持道,這不僅僅是替客戶考慮,更多的是他一直堅持的原則問題。
“隨你,還有其他的問題嗎?”
“最差的結果,就是和彭宇案一樣,在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左右,但是這建立在有侵權責任的前提下。”淩敏直接開口把具體的數據說了出來。
“那最好的結果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簡單的來說,這條就是民法典的“好人條款”。
自從發生了彭宇案之後,社會上的“碰瓷”現象屢屢出現,所以才會有“好人條款”的誕生。
“所以,我們到底在糾結什麽呢?”劉海笑了出來,她其實也知道“好人條款”是什麽。
在碰到一些沒有目擊者或視頻錄像證明行為人是否為見義勇為的情況下,要按照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來認定,而不能一味的將證明責任加之於見義勇為者身上。
也就是,必須陳阿姨這方原告證明,狗確實嚇到了自己。
這就是“好人條款”出現的意義。
在淩敏拿到行車記錄儀的時候,他並不清楚對方會提交什麽樣的證據,而且他也不了解劉海的為人,所以他才會和李凡說,並不能證明陳阿姨是自己摔倒的。
如果劉海一開始就像彭宇一樣的話沒有說實話,他會勸說劉海承認侵權,然後盡力協商,減少賠償金額。
但是現在和劉海接觸下來,他至少在自己心裏排除了劉海撒謊的可能性。
淩敏其實是在李凡出去之後看到了一條短信,來自於陸遊!
“警方找到了路過的出租車行車記錄!”
其實自始至終,淩敏都沒覺得依靠目前的證據能夠翻盤,按照雙方證詞不一的情況,最大概率就是法官判決劉海承擔部分責任。
即使有彭宇案這個前車之覆,這次的審理法官會特別的慎重!
但是還是缺乏最關鍵的證詞!
隻要原告方咬死了是受到劉海的柯基的驚嚇,那麽萬事休矣!
劉海又沒有辦法讓自己的狗發聲!
讓狗去為自己辯護?
所以他拜托了陸遊去公安那邊調看附近的監控,在確認兩人相遇的地方沒有監控,但是萬一有其他順路經過的汽車呢?
沒想到,真的能找到一輛路過的出租車!
所以淩敏現在要先去把最關鍵的證據給補充上。
李凡看了看時間,現在才11點,距離下午4點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他打算再去補充一下相關的材料,還有淩教授交代的辯護委托合同也需要他草擬一下。
……
下午3點的時候,李凡在水西門大街派出所門口,接到了淩教授!
淩敏一臉滿足的從派出所走了出來,臨走之前還和送他出來的一個警察握了握手,李凡坐在車上好奇的看著這一幕。
李凡下車幫淩敏把車門副駕駛的車門打開。
“哪來的車?”淩敏嘴上問著話,但是人還是先坐進了車裏。
“客戶的……”李凡回答後,幫淩敏把車門關上,回到了駕駛位。
“客戶把車給你開?”
“客戶逼我開……”
“嗯?”
“劉海女士說,按照律師收費的規矩,律師的出差費用都由客戶承擔,所以她直接將這輛車的使用權交給我了,直到這次的訴訟結束。”
“哦,我拿到行車記錄了。”淩敏突然冒了這麽一句話。
“什麽行車記錄?”李凡好奇的看向他。
“當時晚上,陳阿好摔倒的地方,剛好有一輛出租車經過,記錄下來了當時陳阿好摔倒之後的場景。”
“淩教授,那是不是可以證實陳阿姨摔倒,是她本人所導致的?”李凡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不能!”
“為什麽?”
“先去和客戶見麵吧,到時候客戶在的時候,我一並解釋。”
“好的。”李凡也沒有追問,啟動了汽車。
奧迪a7的起步一刹那會有明顯的推背感,所以李凡盡可能輕踩油門,畢竟這車也不是自己的,該保護好還是得保護好的。
今天是周一,路上的車明顯要比周末少很多,道路兩側都是數米高的梧桐,陽光從樹的分岔間照到了車上。
李凡開車的時候不愛講話,淩敏也是一個不愛溝通的人。
兩個人一個開車,一個閉目養神。
等李凡到達劉海家門前的時候,時間才下午三點半,距離約定的時間還有半小時。
不過車庫的門自動升了起來,李凡識趣的把車停了進去。
等到兩人下車之後,李凡就看到了劉海牽著一隻柯基向他們走了過來。
“你們來的挺早的。”
“提前一點,以示尊重。”淩敏不驕不躁的說道,並沒有因為劉海所住的別墅有多高級,或者因為車庫裏的豪車,而有絲毫的卑微。
“謝謝你們的尊重,進來吧。”劉海轉身拉著柯基就往回走,柯基抬頭看了一眼李凡和淩敏,搖了搖尾巴。
跟在劉海身後,這次劉海直接把兩個人帶到了位於二樓的一間書房。
書房的櫃子上,擺放的倒不是什麽書籍,而是一欄一欄的獎狀。
李凡也是第一次進這個房間,粗略的看了一下,應該是各類媒體獎項。
在進入書房的時候,劉海交代了顧姨泡兩杯茶,然後把柯基交到了顧姨手裏。
坐在書桌的主位,示意李凡和淩敏坐在對麵!
“先簽協議嗎?”這是劉海坐下之後說的第一句話。
“嗯,帶了嗎?”淩敏看向了一旁的李凡。
李凡直接從包裏拿出了下午準備好的律師委托代理協議,李凡把乙方空了出來,因為他不知道淩教授所屬的律所是哪一家。
他把合同範本交到了淩敏的手裏。
淩敏仔細的過了一遍相關內容,滿意的點了點頭,率先在上麵的乙方寫上了!
bj敏心律師事務所(南京)!
李凡突然覺得自己似乎是低估了淩教授,如果說律所名字帶有律師本人名字一部分的話,那麽這位律師至少是合夥人級別的,甚至是創始人!
當淩敏簽下這個律所名字的時候,在寫到“心”這個字時,手中的筆微微顫了一下。
不過他沒有過多的猶豫,在下麵的乙方委托律師一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然後把合同交到了劉海的手上。
劉海甚至沒有仔細看,直接將甲方的名字簽了上去,並且在最底下簽了名。
她沒有把合同還給淩敏,而是困惑的看了一眼代理費用。
“1000?”
“是的。”淩敏點了點頭,這是他剛剛寫上去的。
“為什麽?”
“我本來不想寫的,但是這是律所創辦之初定下的規矩,無論接什麽樣的案子,最低的費用都是1000,當然,我可以不收取你的費用,形式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哦,明白了。”劉海沒有糾結太多,因為這個案子不僅僅是鄭婉婷感興趣,相關的官方領導,也聯係過了自己。
並不是說官方要介入到這個案子的實際審判過程中去,而是他們希望能夠將庭審公開,甚至允許媒體全稱拍攝,跟蹤報道。
對於這一點,反正已經答應了鄭婉婷,她也無所謂了。
其實她不知道,官方已經和鄭婉婷所在的法製報溝通了,最終的結果也就一個,由法製報負責全程的報道。
“說說吧,你有什麽建議。”劉敏趴在桌子上,玩弄著剛剛簽完字的筆,並沒有認真的看向淩敏和李凡。
收回委托合同的淩敏,鄭重的放進了公文包,並從包裏拿出了一個u盤!
“這是那天晚上,你們在路上遇到的畫麵,不過很短,因為路過的出租車速度比較快,你可以先看下。”淩敏將u盤交給了劉海。
聽到這個,劉海突然產生了興趣,然後收起了玩世不恭的樣子,有些好奇的接過這個u盤,在手裏把玩了一下。
隨手插在了書桌上的筆記本電腦上麵,從手頭拿起一個遙控器,按了一下。
書櫃緩緩向兩邊打開,中間顯露出了一個巨型的屏幕。
李凡被這位姐姐的操作搞得有點無語,有錢原來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淩敏倒是很冷靜,甚至覺得有點索然無味,曾經創辦律所之後,他已經經手了很多的案子,見過億萬富翁鈴鐺入獄,也見過大公司總裁家因為繼承權糾紛鬧得不可救藥。
有錢人,在淩敏眼裏,都是需要應付吃喝拉撒的普通人罷了。
沒有誰比誰尊貴!
行車記錄儀上麵的錄像,緩緩的在大屏幕上播放了出來。
車速不慢,畫麵也有一點模糊。
正好拍到了劉海距離陳阿姨五六米的樣子,陳阿姨已經坐在了地上!
而那隻柯基似乎是在繞著一棵梧桐樹轉圈圈。
整個畫麵隻有4秒左右。
劉海重複播放了三遍,然後看向了淩敏,等著淩敏解釋一下,這種證據有什麽用。
“民事糾紛的話,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應該很清楚,這段視頻可以用作對方主張受到了狗的驚嚇之後的反擊。”淩敏稍稍解釋了一下。
“這個我知道。”
“那麽,還有一個問題,這段視頻隻能表示,你們雙方保持了一定的距離,而且你確實使用了牽引繩,並不是特別強有力的證據,雖然這不需要我們去舉證,而且對方的證人是配偶,證據力不足,我們可以要求法官不采納這份證詞。”
“這個我也知道。”
“最後一個問題,你希望怎麽辯護。”
劉海慎重的想了一下,微微頷首,目光越過了李凡和淩敏,看向他們身後。
在劉海思考的時候,李凡和淩敏都保持了安靜。
“你是怎麽想的?”劉海反問了淩敏一句。
“無過錯,無責任,不賠償。”這是淩敏看完視頻之後的決定。
而李凡則是分析著視頻內容對於庭審的幫助。
“以我的理解,我是肯定要賠錢的吧?”劉海其實隻是爭一口氣罷了。
“不一定。”
啊?
聽到淩敏不確定的回答劉海,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這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樣。
他以為老師會說,肯定不用賠償。
因為老師的主張是無責任,他一直認為自己的老師會逆風翻盤,直接幫助劉海解決掉這件事。
劉海點了點頭,然後直接站了起來,然後走到一塊獎牌前,摸了一下。
“你知道,我是做媒體的嗎?”劉海突然問了一個不相關的問題。
“不知道。”淩敏搖了搖頭,這一點確實不在他收到的被告材料裏。
劉海轉過了身,然後笑著看著淩敏和李凡。
“彭宇案發生的時候,我剛好在念大學,當時我們老師,曾經給我們分析過新媒體對庭審的影響,按照你們的說法,應該叫做輿論監督吧。”
“你的意思是?”淩敏微微皺眉。
“彭宇當初塑造了好人的形象,所以最終的媒體輿論一邊倒,甚至影響到了一審二審的法官……”
“我不同意!”淩敏站起來了身,盯著劉海看。
“嗯?我可是你的甲方。”
“如果通過輿論造勢,隻會對社會產生更加惡劣的影響,我不想經手另一個彭宇案!”
“你倒挺愛惜羽毛,不過,我並沒有想這麽做。”
劉海搖了搖頭,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繼續開口道:“彭宇塑造的好人形象,就讓我來打破吧。”
淩敏也冷靜了下來,露出了一絲疑惑。
一旁的李凡,同樣很困惑,他不明白劉海的意思:“您的意思是?”
“我想了很多天了,我不會故意否認柯基嚇到了老人,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麽看,這個案子,再怎麽賠償也不會是一筆特別大的錢。”劉海沒有看他們,而是看向了窗外,漸漸落下的太陽。
西方的太陽在雲層中燃燒著,火一般的雲彩正燦爛著。
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這就是劉海心裏真正想做的事!
“您不是不想承認嗎?”李凡感到很意外,因為昨天來的時候,劉海還因為原告的兒子的話而發笑,這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
“我從來沒說我不想承認,哦不,我確實不會承認,我相信法律,我隻是尊重判決。”劉海搖了搖頭。
“那你的意思?”
“不管老人是不是因為狗倒地的,都不妨礙我去把她扶起來,如果做好事需要承擔這份責任,我希望自我起,所有人都能像我一樣擔起這份責任,毫無顧慮的那種。”劉海臉上露出了淡淡的自信。
李凡看了看劉海,又轉頭看向了自己的老師。
淩敏陷入了沉默,然後點了點頭。
“其實,你並不需要對案子感到這麽的悲哀,因為,我看過對方訴求,對方提出你的狗驚嚇了老人,導致了老人倒地,我一開始的想法就是不承認這個因果關係。”
“不用了。”劉海直接回答道。
“不行,你必須努力一下。”淩敏堅持道,這不僅僅是替客戶考慮,更多的是他一直堅持的原則問題。
“隨你,還有其他的問題嗎?”
“最差的結果,就是和彭宇案一樣,在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左右,但是這建立在有侵權責任的前提下。”淩敏直接開口把具體的數據說了出來。
“那最好的結果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簡單的來說,這條就是民法典的“好人條款”。
自從發生了彭宇案之後,社會上的“碰瓷”現象屢屢出現,所以才會有“好人條款”的誕生。
“所以,我們到底在糾結什麽呢?”劉海笑了出來,她其實也知道“好人條款”是什麽。
在碰到一些沒有目擊者或視頻錄像證明行為人是否為見義勇為的情況下,要按照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來認定,而不能一味的將證明責任加之於見義勇為者身上。
也就是,必須陳阿姨這方原告證明,狗確實嚇到了自己。
這就是“好人條款”出現的意義。
在淩敏拿到行車記錄儀的時候,他並不清楚對方會提交什麽樣的證據,而且他也不了解劉海的為人,所以他才會和李凡說,並不能證明陳阿姨是自己摔倒的。
如果劉海一開始就像彭宇一樣的話沒有說實話,他會勸說劉海承認侵權,然後盡力協商,減少賠償金額。
但是現在和劉海接觸下來,他至少在自己心裏排除了劉海撒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