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用力拉扯自己的頭發,會造成什麽樣的後果呢?”


    “禿頭!”林琛剛才下去找座位的時候,就坐在了錢思穎的邊上,也就是在第一排,所以他直接張嘴說了一聲……


    噗!


    班裏大部分的同學都聽到了林琛的回答,開始笑了起來!


    “嗯,當然禿頭也不是不可能,畢竟會造成頭皮受損,我們就按照最嚴重的的來說,造成了禿頭,構不構成輕微傷甚至輕傷,乃至重傷?”


    所有同學都搖了搖頭,畢竟在學刑法的時候,已經很熟悉了關於輕微傷和輕傷的定義。


    其實在現實的很多案例當中,包括在部分新聞裏麵,會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對於某些案件隻構成輕傷感到疑惑。


    然後出現類似於這樣的評論!


    “都這樣了,才輕傷?”


    “法官到底怎麽想的,驗傷驗出來個輕微傷,肯定有故事!”


    “輕傷?被害人都這麽慘了,居然隻是輕傷?”


    ……


    諸如此類的,比比皆是!


    其實,大家都沒有搞清一個問題,刑法上對於輕傷和輕微傷的定義是很嚴謹的,我們不能單純的從所謂的傷情上去看法律規定是否合適!


    而是從最終由該傷情導致的生活質量和最終判決來看是否合適!


    我們就拿故意傷害罪中的輕微傷來舉例!


    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舉個栗子!


    就是卓棟目前的情況!


    麵部皮膚擦傷,麵積2.0平方厘米以上;麵部軟組織挫傷;麵部劃傷4.0厘米以上!


    擦傷臉部大概大拇指一截的麵積就能構成輕微傷!


    那麽輕微傷的恢複需要多久呢?


    按照常理來說,就是卓棟的熊貓眼,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能夠複原,當然,前提是不考慮卓棟眼球是否受傷,或者有沒有被打成腦震蕩的情況下!


    當你把人打傷,對方需要恢複一周的時間就能完好如初,但是!


    這種情況下自己所要受到的處罰是什麽樣的呢?


    可以拘留,也可以罰款,甚至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


    你不僅需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等等雜七雜八的費用,還會被治安處罰!


    輕微傷是不構成刑事罰罪的!除了有證據證明是能夠成自訴案件的除外,這就不展開細講了,因為構成自訴案件的話,還需要卓棟去驗傷,達到輕傷的標準。


    那麽回歸正題!


    對於施暴人即張誌華,被卓棟扯了頭發之後,是否也會產生輕微傷呢?


    “顯然,卓棟在實施防衛的時候,充分考慮到了不給對方造成持續性的傷害,最多最多,就是張誌華被拔掉了幾根頭發而已!”


    “而且當代大學生熬夜導致的掉發要遠遠高於卓棟兩手抓掉的頭發!”


    “所以,卓棟完全不構成防衛過當!”


    李凡擲地有聲,總算把這件事情個瞎扯完了,那麽接下來,李凡還需要再加一點猛料!


    “既然卓棟已經不構成防衛過當了,那麽我們再繼續分析施暴者的罪行!”


    “目前我們已知,卓棟是臉部受傷,不難看出,卓棟的眼睛也因為對方的拳擊,受到了一定的傷害,我是說如果!”


    “如果卓棟現在去醫院做傷情鑒定,最終醫院給出了輕傷的結論,那麽對方就構成刑事罰罪!”


    啪!


    李凡一巴掌拍在了講台上,主要是整個事情被他講的卓棟似乎完全沒有錯一樣,這會靠著相關的術語,已經把大家都引導到了這個方向上麵去。


    越說越自信大概就是李凡目前的這個狀態!


    畢竟大家都是大學生,還不會蠻不講理,甚至是隻會從書本中找答案,所以李凡用最淺顯的語言給大家上了生動的一課!


    那麽現在大家都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構成輕傷的話,對方就是刑事犯罪!


    那麽輕傷的具體量刑標準是多少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什麽很多傷情,在大家看來都不止是輕傷,這就牽涉到關於國家在製定法律的時候,充分考慮了各種輕傷對生活質量的影響。


    李凡沒有記錯的話,在後年,也就是2014年的時候,國家會出台《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到時候會對所有的傷情進行具體的細分,現在自己如果提出相應的標準的話,就會顯得很突兀,甚至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李凡就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細說!


    不過目前來看,就李凡已經提出的問題,大家的接受程度已經非常高了!


    在李凡講了這些之後,在做的有些調皮的同學已經開始玩起了梗,其中有些人是知道打卓棟的是會計學院的張誌華!


    畢竟在早上的模擬法庭的時候,大家都充分了解了被告席的人員構成!


    所以!


    在這個視頻下方的評論區!


    “@張誌華!”


    “@張誌華,你又要上模擬法庭了!”


    “@張誌華打人了!@南京公安!”


    ……


    張誌華實慘!


    不過李凡並不知道這些,他講完之後就看向了劉院長,劉院長對於李凡後麵講的其實挺感興趣的!


    道理不複雜,講出來之後其實大家都能理解!


    關鍵的點,隻在於李凡能夠對這方麵的東西有自己成體係的理解!


    並且能夠毫不怯場的在課堂上講出來!


    這就是劉院長對於李凡欣賞的點了。


    但是,事情如果就這麽結束的話,就顯得劉院長有點低智商了,劉院長要拋出一個李凡一直在回避的問題!


    李凡從一開始就直接把卓棟的行為定義成了正當防衛,但是!


    李凡不是先知,也不是法官,他不能單純的把雙方直接定義成一個施暴者和一個受害人!


    “等一下,李凡,聽你說了這麽多,我們回歸到原點,為什麽雙方不是互毆,甚至於卓棟尋釁滋事!”


    劉院長在李凡最得意的時候,鏗鏘有力的問道,目光中閃爍著睿智的光芒!


    平地起驚雷!


    臥槽!


    李凡心裏隻有一個想法,劉院長是真的不打算輕鬆放過卓棟和自己啊!


    該麵對的還是要麵對起來了!


    “嗯……劉院長,你聽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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