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幫是巫界最奇葩的門派。
先說它的名字。其他門派的名字都用“門”或者“派”。比如拳正所在的玄武門、千機變所在的少當派、還有四大門等等,隻有打手幫用個“幫”字,頗有江湖的味道。
巫界可沒有武俠小說裏的那種變態江湖,動不動就弄出了莫名的、不共戴天的仇恨,然後就是血雨腥風,一言不和就殺人奪命,人命比螞蟻都賤。
打手幫裏的“打手”二字,不是指保鏢護衛之類,就是字麵意思:打你的手。
這就是讓其他幫派頭痛的原因。
他們持有的兵器,不論刀槍棍棒、還有短兵器,都要比其他門派同類的長那麽一點點。
和人戰鬥隻用一招:專打你持械的手或者手腕。自己不怎麽防禦、甚至就不防禦,直奔你的手而去。
你就是殺了我,我也要打到你的手。
傷敵一百、自損一千,老子就這麽玩,不服來戰。
打手幫的曆史並不長,不到三百年。剛創立的幾十年裏,死傷慘重。
你想想,這種打法,能有個好。
勝利或者結果占優的,總是對方。
可是時間一長,“對方們”覺得不是個事兒。
老子就決個鬥,憑啥要損一隻手。
雖然巫界的療傷、尤其是接骨技術高度發達,大部分受傷的都能治愈。可人手指手腕的關節和筋骨的複雜程度、僅次於腳指和腳腕,總有一部分人無法完全恢複,不同程度地影響以後的戰鬥。
這是最糟心的事情。
說你殘廢了吧,沒。你還能上陣。
說你沒殘廢吧,你不能正常發揮。
要這麽過一輩子,這本來就夠糟心的了,還有更糟心的。
知道的你有傷,不知道的還以為你畏戰。
巫師一但落下畏戰的名聲,比死都難受。
另外,戰鬥中負傷,和知道自己將要在戰鬥中負傷,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心理。
這樣一來,和打手幫決鬥,慢慢就成了巫師們發怵的事情。
怎樣在決鬥中保護自己的手?
這個思維一旦建立,攻防形式逆轉。
雖然有個別巫師以毒攻毒,你打我的手、我也打你的手,咱倆都不要命了,行不?
但這樣的人不多。要論好勇鬥狠,你不佩服打手幫都不行。畢竟這是為掙積分的決鬥,不是戰場殺敵。上了戰場,我們其他門派的巫師也沒有差過你們。
天長日久,打手幫的名氣越來越響,勝率也越來越高。
人均積分居然和四大門看齊。
打手幫惡名在外,還有一個原因:他們遵守所有的律法、規則,也遵守最基本的做人的道德底線。但除此之外,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什麽事能出名,他們就做什麽事,好名聲壞名聲不論,統統都要。
比起網絡世界裏有杠精有過過而不及,杠精雖然能把人氣個半死,但人家隻動口不動手(約戰的是個案),打手幫是既動口也動手。
為博名聲,以抬杠為主的炒作的手段少不了,自己更是精於炒作。
這也是王傳名一眼識破了李光彩炒作手法的原因。同行嘛!
奇怪的是,他們的名聲越大(包括罵名),他們幫派的氣運值就越高。
氣運值非常重要,它不但決定了你練功和升級的成功率,還降低了你戰鬥中的偏差率、出錯率。氣運的取得方法一直沒有公開,大家隻是亂猜測。但打手幫的氣運值高是公認的。
劉振聲聽到王傳名提出挑戰後,眼裏閃過一絲猶豫,原因就在上麵所說裏。
但他必須就下來。
受挑戰的一方有權不應,《決鬥規程》裏寫得很明白,沒有任何損失。而且拒絕後,挑戰方不得出言不遜,否則挑戰方要被處罰。但鮮有巫師拒絕的,原因無它,同行瞧不起,尤其是本門師兄弟。
“我絕不逃避困難之境!”
這可是巫師的誓言。
除非你有正當理由,比如確有傷病在身、或者有公務正在處理。
依照規則規定,接受挑戰的一方有權決定決鬥方式和地點,如果時間不湊巧,雙方還可協商決鬥時間。
雙方都是武師,自然以武師的方式決鬥。
至於地點,劉振聲也豁出去了,就選在不遠處的廣場。就算被打了手,也要表現出足夠的勇敢和勇氣、拚個兩敗俱傷,不能墮了武門的威風。
“至於見證人,可否請光彩師傅?”王傳名朝李光彩拱拱手。
這小算盤打的,比我還精。李光彩心道:你剛剛懟了我半天,現在又主動請我擔任見證人,豈不是表明你光明磊落?
但人家的算盤打得好。因為極少聽到見證人有舞弊的,尤其是這種眾目睽睽之下。
類似於足球比賽,雖然見證人的現場決定不容更改,但倘若發現見證人有舞弊情況的,對見證人的處罰非常嚴厲。事實上,絕大多數見證人都是出於本心裁定,決鬥雙方對裁定的異議很少發生。
李光彩連忙站起來,拱著手說:“我是名藥師,不通武道。你們還是請別人吧,免得誤了你們的事。”
劉振聲說:“光彩師傅,就您了。我們尊重您的裁定。”
倆人都這麽說了,李光彩也隻能應下,再讓就顯得不爽快了。
李光彩提議:廣場上人多,為免傷無辜,建議雙方不要使用遠程攻擊手段、包括不投擲任何物品。兩人都同意。
這意味著增加了一條規則,誰要先犯,李光彩可當即判其輸。
三人說定了,就起身往外走。
“哄”地一聲,食客們也一哄而起,跟著去瞧熱鬧。
天下吃瓜群眾一個樣。
李光彩趕緊說:“各位客官不用急,我們去了之後還要聯係官差清理、劃分場地,沒個一二十分鍾開始不了的,別浪費了早餐。”
消息比人跑得快,等三人到了廣場,廣場上已經有不少人了,還有人從四麵八方匆匆跑來。
靈世鼓勵決鬥,廣場上的官差自然配合,又抓了現場的巫師、聯防隊員幫忙維持秩序。
先畫了一個直徑大約十五米的不規則的圓,決鬥雙方在內圓內,誰的一隻腳先邁出內圓的界限即為輸,這是規程。十五米是雙方商量的大小,規程裏沒有規定場地的具體大小。
李光彩又讓在外圍畫了一個更大的圓,兩個圓中間空出約兩米的間隔,作為安全地帶,吃瓜群眾被限製在外圓圈以外。
《巫師手冊》李光彩到現在也沒有認真看過,但《決鬥規程》卻是認真看過的,因拳正和千機變的決鬥引發的事情,李光彩和胡自在討論過規程裏的不合理之處。
王傳名和劉振聲相對而立,各站在內圓相距最遠的線內,李光彩站在線外。
王傳名叉手施禮:“打手幫弟子王傳名,挑戰武門弟子劉振聲。劉師傅,請了!”
劉振聲回禮:“武門弟子劉振聲,接受挑戰。王師傅,請了!”
李光彩舉起的手臂劈下:“決鬥開始!”
先說它的名字。其他門派的名字都用“門”或者“派”。比如拳正所在的玄武門、千機變所在的少當派、還有四大門等等,隻有打手幫用個“幫”字,頗有江湖的味道。
巫界可沒有武俠小說裏的那種變態江湖,動不動就弄出了莫名的、不共戴天的仇恨,然後就是血雨腥風,一言不和就殺人奪命,人命比螞蟻都賤。
打手幫裏的“打手”二字,不是指保鏢護衛之類,就是字麵意思:打你的手。
這就是讓其他幫派頭痛的原因。
他們持有的兵器,不論刀槍棍棒、還有短兵器,都要比其他門派同類的長那麽一點點。
和人戰鬥隻用一招:專打你持械的手或者手腕。自己不怎麽防禦、甚至就不防禦,直奔你的手而去。
你就是殺了我,我也要打到你的手。
傷敵一百、自損一千,老子就這麽玩,不服來戰。
打手幫的曆史並不長,不到三百年。剛創立的幾十年裏,死傷慘重。
你想想,這種打法,能有個好。
勝利或者結果占優的,總是對方。
可是時間一長,“對方們”覺得不是個事兒。
老子就決個鬥,憑啥要損一隻手。
雖然巫界的療傷、尤其是接骨技術高度發達,大部分受傷的都能治愈。可人手指手腕的關節和筋骨的複雜程度、僅次於腳指和腳腕,總有一部分人無法完全恢複,不同程度地影響以後的戰鬥。
這是最糟心的事情。
說你殘廢了吧,沒。你還能上陣。
說你沒殘廢吧,你不能正常發揮。
要這麽過一輩子,這本來就夠糟心的了,還有更糟心的。
知道的你有傷,不知道的還以為你畏戰。
巫師一但落下畏戰的名聲,比死都難受。
另外,戰鬥中負傷,和知道自己將要在戰鬥中負傷,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心理。
這樣一來,和打手幫決鬥,慢慢就成了巫師們發怵的事情。
怎樣在決鬥中保護自己的手?
這個思維一旦建立,攻防形式逆轉。
雖然有個別巫師以毒攻毒,你打我的手、我也打你的手,咱倆都不要命了,行不?
但這樣的人不多。要論好勇鬥狠,你不佩服打手幫都不行。畢竟這是為掙積分的決鬥,不是戰場殺敵。上了戰場,我們其他門派的巫師也沒有差過你們。
天長日久,打手幫的名氣越來越響,勝率也越來越高。
人均積分居然和四大門看齊。
打手幫惡名在外,還有一個原因:他們遵守所有的律法、規則,也遵守最基本的做人的道德底線。但除此之外,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什麽事能出名,他們就做什麽事,好名聲壞名聲不論,統統都要。
比起網絡世界裏有杠精有過過而不及,杠精雖然能把人氣個半死,但人家隻動口不動手(約戰的是個案),打手幫是既動口也動手。
為博名聲,以抬杠為主的炒作的手段少不了,自己更是精於炒作。
這也是王傳名一眼識破了李光彩炒作手法的原因。同行嘛!
奇怪的是,他們的名聲越大(包括罵名),他們幫派的氣運值就越高。
氣運值非常重要,它不但決定了你練功和升級的成功率,還降低了你戰鬥中的偏差率、出錯率。氣運的取得方法一直沒有公開,大家隻是亂猜測。但打手幫的氣運值高是公認的。
劉振聲聽到王傳名提出挑戰後,眼裏閃過一絲猶豫,原因就在上麵所說裏。
但他必須就下來。
受挑戰的一方有權不應,《決鬥規程》裏寫得很明白,沒有任何損失。而且拒絕後,挑戰方不得出言不遜,否則挑戰方要被處罰。但鮮有巫師拒絕的,原因無它,同行瞧不起,尤其是本門師兄弟。
“我絕不逃避困難之境!”
這可是巫師的誓言。
除非你有正當理由,比如確有傷病在身、或者有公務正在處理。
依照規則規定,接受挑戰的一方有權決定決鬥方式和地點,如果時間不湊巧,雙方還可協商決鬥時間。
雙方都是武師,自然以武師的方式決鬥。
至於地點,劉振聲也豁出去了,就選在不遠處的廣場。就算被打了手,也要表現出足夠的勇敢和勇氣、拚個兩敗俱傷,不能墮了武門的威風。
“至於見證人,可否請光彩師傅?”王傳名朝李光彩拱拱手。
這小算盤打的,比我還精。李光彩心道:你剛剛懟了我半天,現在又主動請我擔任見證人,豈不是表明你光明磊落?
但人家的算盤打得好。因為極少聽到見證人有舞弊的,尤其是這種眾目睽睽之下。
類似於足球比賽,雖然見證人的現場決定不容更改,但倘若發現見證人有舞弊情況的,對見證人的處罰非常嚴厲。事實上,絕大多數見證人都是出於本心裁定,決鬥雙方對裁定的異議很少發生。
李光彩連忙站起來,拱著手說:“我是名藥師,不通武道。你們還是請別人吧,免得誤了你們的事。”
劉振聲說:“光彩師傅,就您了。我們尊重您的裁定。”
倆人都這麽說了,李光彩也隻能應下,再讓就顯得不爽快了。
李光彩提議:廣場上人多,為免傷無辜,建議雙方不要使用遠程攻擊手段、包括不投擲任何物品。兩人都同意。
這意味著增加了一條規則,誰要先犯,李光彩可當即判其輸。
三人說定了,就起身往外走。
“哄”地一聲,食客們也一哄而起,跟著去瞧熱鬧。
天下吃瓜群眾一個樣。
李光彩趕緊說:“各位客官不用急,我們去了之後還要聯係官差清理、劃分場地,沒個一二十分鍾開始不了的,別浪費了早餐。”
消息比人跑得快,等三人到了廣場,廣場上已經有不少人了,還有人從四麵八方匆匆跑來。
靈世鼓勵決鬥,廣場上的官差自然配合,又抓了現場的巫師、聯防隊員幫忙維持秩序。
先畫了一個直徑大約十五米的不規則的圓,決鬥雙方在內圓內,誰的一隻腳先邁出內圓的界限即為輸,這是規程。十五米是雙方商量的大小,規程裏沒有規定場地的具體大小。
李光彩又讓在外圍畫了一個更大的圓,兩個圓中間空出約兩米的間隔,作為安全地帶,吃瓜群眾被限製在外圓圈以外。
《巫師手冊》李光彩到現在也沒有認真看過,但《決鬥規程》卻是認真看過的,因拳正和千機變的決鬥引發的事情,李光彩和胡自在討論過規程裏的不合理之處。
王傳名和劉振聲相對而立,各站在內圓相距最遠的線內,李光彩站在線外。
王傳名叉手施禮:“打手幫弟子王傳名,挑戰武門弟子劉振聲。劉師傅,請了!”
劉振聲回禮:“武門弟子劉振聲,接受挑戰。王師傅,請了!”
李光彩舉起的手臂劈下:“決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