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哥哥邵守愚將那偷魚賊撩倒之後,又連續刺出了五槍,而恰巧就是這五槍,給他招來了殺身之禍。
由於死人了,所以第二天一早,這事便被朝廷知道了,經過審理,縣太爺一致認為,這邵守愚跟他的弟弟邵守正二人之間,必然有著某種仇怨,不然又怎麽會連刺六下呢。
“若是誤殺,不宜連戳六槍,似有仇恨。”這是縣太爺的判詞。
縣太爺有這種想法,倒也是可以理解的,連刺六槍啊,那必定是有仇怨的。
經過多家走訪,縣太爺了解到,這邵家兄弟其實非常的不和睦,兩家常常吵架,看來積怨已久啊。
據了解,這口魚塘是兩兄弟的共同財產,一人幹一年,但他的弟弟邵守正幹魚塘,並沒有賺到多少錢,甚至還賠了一些錢進去,而哥哥邵守愚,倒是非常的豐收,年年都賺到不少錢。
同樣是養魚,又是在同一個魚塘裏養魚,為什麽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一虧一盈呢。
其弟弟邵守正認為是哥哥在這魚塘裏動了手腳,所以弟弟邵守正便去了哥哥邵守愚家理論。
說是理論,其實就是去鬧事的,曾經有一次,還將邵守愚的媳婦推倒了,導致邵守愚的媳婦流產了,為了這事,兄弟二人沒少爭吵。
“邵守愚,一定是你從中作梗。”
“你天天不去魚塘幹活,那魚它自己就能長得肥碩了麽?”
相比於哥哥邵守愚的勤快,弟弟邵守正就懶了很多,常常躺倒日上三竿才起床,這農家人,哪有躺到日上三竿的啊。
這農民賺的錢,都是一鎬頭一鎬頭刨出來的,一鋤頭一鋤頭鏟出來的,像弟弟邵守正這麽懶,這魚塘又怎麽會賺到錢呢。
但懶人有懶人的說辭,被哥哥戳到痛處後,這弟弟邵守正梗著脖子,說道:“那江裏的魚,怎麽不用喂啊,也不用打理啊,不是一樣長得肥碩無比麽?這魚塘一定是你做了手腳。”
這江裏的魚,是不用人來管理,但它也不是一年就長成膘肥體壯了啊。
於是兩兄弟便吵的不可開交,都將自己的爹爹和娘都搬出來數落了一番啊,作為嫂子聽不下去,於是便想上前去勸架,但卻被吵急眼的邵守正一把堆倒了。
好巧不巧,懷著孕的嫂子一下子摔在了石頭上,肚子磕到了石頭上,於是乎嫂子便流慘了,並留下了病根。
至此之後,就再也沒有懷上過孩子,所以哥哥邵守愚才認了一個義子邵天保。
這縣太爺說兄弟二人有仇怨,從這一點上看,也是說得過去的。
按照大明律,第十八卷,刑律當中關於賊盜的判處,其中的親屬相盜條:“同居卑幼引人盜物,若有殺傷者,依殺緦麻弟,律絞!”
這判詞拿到應天府府衙,府衙大人,一看,是啊,連戳六槍,沒有仇怨怎麽會連刺六下呢,即便哥哥邵守愚解釋道,自己是誤殺的,他並不知道這偷魚之人是他的弟弟邵守正,但還是判了他絞刑。
邵守愚的媳婦,聽聞海瑞海大人的事情,便跑到海瑞的府邸,希望海瑞海青天能幫他丈夫洗刷這個冤屈。
“鄉親們,我義父是冤枉的,希望海大人替我義父做主啊!”這邵天保的腦子就是靈光,知道用輿論來造勢。
果然周圍之人聽了後,都議論紛紛了起來。
“我覺得應該是誤殺?”
“何以見得。”
“你看看啊,這二更天,天都黑了,他去抓賊啊,他怎麽知道這人是誰啊?”
“是啊,是啊。”
“是個屁,你也不想想,那是什麽時候的事?”一個老漢罵罵咧咧的說道。
“嗯?什麽意思?”剛剛討論之人看向那老漢,疑惑的問道。
“什麽意思,八月十三啊,那時候都是大月亮地的,吃飯都不用點油燈了,你說他會看不見麽?”
“咦?是啊!八月十三,這眼看都快八月十五了,怎麽能看不清呢?”
“而且啊,你們聽故事都聽不出關鍵信息,你沒有聽那娃講麽。”那老漢又又說道。
“講什麽?”
“第一槍刺中,那人啊的一聲,這親兄弟,都喊了一聲,作為哥哥的他會不知道,我看那,他就是借著這個由頭,報他沒有兒子這個仇的。”
這老漢說的頭頭是道的,陸路身旁的徐元春也覺得這老漢說的在理,於是習慣性的點了點頭。
“咦?這位公子,我看你點頭了,你是否也讚同那老貨的話呢?”
突然陸路的耳旁響起一個聲音,嚇得陸路連忙向身後看去,不知何時,陸路的身後站著一個人。
此人大概五十多歲,身板直直的,目光矍鑠,臉上盡管帶著幾分疲憊,但精神頭還是可以的。
陸路上下打量了一下那老者,隨後便沒有說話,而徐元春這是一臉吃驚的看著那老者。
那老者看到陸路不理會自己,多少有些尷尬,但俗話說得好,隻要自己不尷尬,那尷尬的就是別人。
於是,這老者又開始說道:“這位小友你怎麽看?”
“我?你是再跟我說話麽?”陸路有些驚訝,剛剛不是問點頭的徐元春麽,怎麽又問起自己來了。
那老者點了點頭,說道,“是的,我剛看小友,好像對那老貨有些不以為然,所以我想聽聽小友的看法!”
聽到這老者的話,陸路又重新打量了一下那老者,穿著打扮的雖然很樸素,但卻很工整,衣服上,以及鞋子上,有些泥巴,應該是從城外回來的,在加上徐元春那一副吃驚的樣子,陸路大致上已經猜出這老者是誰了?
於是陸路也不藏拙,便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其實剛剛那位大爺說的也不無道理,但也不能說的這麽絕對。”
“哦?這麽說,小友你有獨到的見解?”那老者意味深長的看著陸路。
陸路沉思了一會兒,再次說道:“獨到的見解到是沒有,隻是這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凡是都要慎重一些,不能太過於想當然了。”
這個案子,看起來有點像現代的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意思,但本質上是大不相同的,這人是來偷魚的,並沒有對邵守愚造成生命上的威脅,隻是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失。
這就好比入室盜竊,你不能在對方一進屋就幹掉他,入室盜竊並不能使用無限防衛權(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盜竊後為逃避抓捕而反抗,則轉化為搶劫了,這時,你便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權了。
顯然這邵守正並沒有反抗,他在偷魚的時候,就被趕來的邵守愚給刺死了,放在現代,那是妥妥的殺人罪了。
但古代的律法和現代不一樣,就拿之前所提到的“弟不證兄,妻不證夫”來說,這放到現代,那是包庇罪啊,可古代則不是。
這個魚塘案子,也是如此。
古代,這主人家對行竊的賊人是可以痛下殺手的,《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賊盜》中的“夜無故入人家”條,就有提到:“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勿論,便是不做追究,死了也是白死的意思。
現在,這案子的關鍵問題就在於這哥哥邵守愚是否知道這偷魚賊是不是自己的弟弟,要是他知道,那這就得依照《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賊盜》裏親屬相盜條,那他就得絞死。
若不知道,這是按照賊人入竊來算,那就是勿論。
雖然這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古代就是這樣子。
“太過於想當然了?這話怎麽說?”那老者疑惑的看著陸路。
“先說那月亮吧,按照常理,你去偷魚,而且還是自己哥哥家的魚塘,那不得偽裝一下麽。”陸路提出第一個觀點。
“對!不認識的人家,也得偽裝一下。”老者點了點頭。
陸路看了一眼那老者,而後繼續說道:“看哥哥邵守愚是否認出偷魚賊就是自己的弟弟邵守正,還得看哥哥邵守愚出槍的位置,要是從背後刺去,即便是白天,也可能不知道這偷魚之人就是自己的弟弟。”
“嗯,有道理,那他聽不出自己弟弟的聲音麽?”這老者也提出了一個問題。
“我聽這娃說,這魚丟了好多次,而且又正值中秋佳節,這魚必然是大賣的,這個時候,丟魚,對魚塘主來說,那肯定是很著急的,也會很恨惡那偷魚之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分辨不出這偷魚之人是誰,也是合情合理的。”
“嗯!有道理。”那老者聽後捋了捋自己那花白的胡子,點了點頭。
隨後穿過人群,走向了那還在磕頭的女子,溫聲的說道,“起來吧,這事,海某人接了!”
由於死人了,所以第二天一早,這事便被朝廷知道了,經過審理,縣太爺一致認為,這邵守愚跟他的弟弟邵守正二人之間,必然有著某種仇怨,不然又怎麽會連刺六下呢。
“若是誤殺,不宜連戳六槍,似有仇恨。”這是縣太爺的判詞。
縣太爺有這種想法,倒也是可以理解的,連刺六槍啊,那必定是有仇怨的。
經過多家走訪,縣太爺了解到,這邵家兄弟其實非常的不和睦,兩家常常吵架,看來積怨已久啊。
據了解,這口魚塘是兩兄弟的共同財產,一人幹一年,但他的弟弟邵守正幹魚塘,並沒有賺到多少錢,甚至還賠了一些錢進去,而哥哥邵守愚,倒是非常的豐收,年年都賺到不少錢。
同樣是養魚,又是在同一個魚塘裏養魚,為什麽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一虧一盈呢。
其弟弟邵守正認為是哥哥在這魚塘裏動了手腳,所以弟弟邵守正便去了哥哥邵守愚家理論。
說是理論,其實就是去鬧事的,曾經有一次,還將邵守愚的媳婦推倒了,導致邵守愚的媳婦流產了,為了這事,兄弟二人沒少爭吵。
“邵守愚,一定是你從中作梗。”
“你天天不去魚塘幹活,那魚它自己就能長得肥碩了麽?”
相比於哥哥邵守愚的勤快,弟弟邵守正就懶了很多,常常躺倒日上三竿才起床,這農家人,哪有躺到日上三竿的啊。
這農民賺的錢,都是一鎬頭一鎬頭刨出來的,一鋤頭一鋤頭鏟出來的,像弟弟邵守正這麽懶,這魚塘又怎麽會賺到錢呢。
但懶人有懶人的說辭,被哥哥戳到痛處後,這弟弟邵守正梗著脖子,說道:“那江裏的魚,怎麽不用喂啊,也不用打理啊,不是一樣長得肥碩無比麽?這魚塘一定是你做了手腳。”
這江裏的魚,是不用人來管理,但它也不是一年就長成膘肥體壯了啊。
於是兩兄弟便吵的不可開交,都將自己的爹爹和娘都搬出來數落了一番啊,作為嫂子聽不下去,於是便想上前去勸架,但卻被吵急眼的邵守正一把堆倒了。
好巧不巧,懷著孕的嫂子一下子摔在了石頭上,肚子磕到了石頭上,於是乎嫂子便流慘了,並留下了病根。
至此之後,就再也沒有懷上過孩子,所以哥哥邵守愚才認了一個義子邵天保。
這縣太爺說兄弟二人有仇怨,從這一點上看,也是說得過去的。
按照大明律,第十八卷,刑律當中關於賊盜的判處,其中的親屬相盜條:“同居卑幼引人盜物,若有殺傷者,依殺緦麻弟,律絞!”
這判詞拿到應天府府衙,府衙大人,一看,是啊,連戳六槍,沒有仇怨怎麽會連刺六下呢,即便哥哥邵守愚解釋道,自己是誤殺的,他並不知道這偷魚之人是他的弟弟邵守正,但還是判了他絞刑。
邵守愚的媳婦,聽聞海瑞海大人的事情,便跑到海瑞的府邸,希望海瑞海青天能幫他丈夫洗刷這個冤屈。
“鄉親們,我義父是冤枉的,希望海大人替我義父做主啊!”這邵天保的腦子就是靈光,知道用輿論來造勢。
果然周圍之人聽了後,都議論紛紛了起來。
“我覺得應該是誤殺?”
“何以見得。”
“你看看啊,這二更天,天都黑了,他去抓賊啊,他怎麽知道這人是誰啊?”
“是啊,是啊。”
“是個屁,你也不想想,那是什麽時候的事?”一個老漢罵罵咧咧的說道。
“嗯?什麽意思?”剛剛討論之人看向那老漢,疑惑的問道。
“什麽意思,八月十三啊,那時候都是大月亮地的,吃飯都不用點油燈了,你說他會看不見麽?”
“咦?是啊!八月十三,這眼看都快八月十五了,怎麽能看不清呢?”
“而且啊,你們聽故事都聽不出關鍵信息,你沒有聽那娃講麽。”那老漢又又說道。
“講什麽?”
“第一槍刺中,那人啊的一聲,這親兄弟,都喊了一聲,作為哥哥的他會不知道,我看那,他就是借著這個由頭,報他沒有兒子這個仇的。”
這老漢說的頭頭是道的,陸路身旁的徐元春也覺得這老漢說的在理,於是習慣性的點了點頭。
“咦?這位公子,我看你點頭了,你是否也讚同那老貨的話呢?”
突然陸路的耳旁響起一個聲音,嚇得陸路連忙向身後看去,不知何時,陸路的身後站著一個人。
此人大概五十多歲,身板直直的,目光矍鑠,臉上盡管帶著幾分疲憊,但精神頭還是可以的。
陸路上下打量了一下那老者,隨後便沒有說話,而徐元春這是一臉吃驚的看著那老者。
那老者看到陸路不理會自己,多少有些尷尬,但俗話說得好,隻要自己不尷尬,那尷尬的就是別人。
於是,這老者又開始說道:“這位小友你怎麽看?”
“我?你是再跟我說話麽?”陸路有些驚訝,剛剛不是問點頭的徐元春麽,怎麽又問起自己來了。
那老者點了點頭,說道,“是的,我剛看小友,好像對那老貨有些不以為然,所以我想聽聽小友的看法!”
聽到這老者的話,陸路又重新打量了一下那老者,穿著打扮的雖然很樸素,但卻很工整,衣服上,以及鞋子上,有些泥巴,應該是從城外回來的,在加上徐元春那一副吃驚的樣子,陸路大致上已經猜出這老者是誰了?
於是陸路也不藏拙,便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其實剛剛那位大爺說的也不無道理,但也不能說的這麽絕對。”
“哦?這麽說,小友你有獨到的見解?”那老者意味深長的看著陸路。
陸路沉思了一會兒,再次說道:“獨到的見解到是沒有,隻是這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凡是都要慎重一些,不能太過於想當然了。”
這個案子,看起來有點像現代的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意思,但本質上是大不相同的,這人是來偷魚的,並沒有對邵守愚造成生命上的威脅,隻是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失。
這就好比入室盜竊,你不能在對方一進屋就幹掉他,入室盜竊並不能使用無限防衛權(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盜竊後為逃避抓捕而反抗,則轉化為搶劫了,這時,你便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權了。
顯然這邵守正並沒有反抗,他在偷魚的時候,就被趕來的邵守愚給刺死了,放在現代,那是妥妥的殺人罪了。
但古代的律法和現代不一樣,就拿之前所提到的“弟不證兄,妻不證夫”來說,這放到現代,那是包庇罪啊,可古代則不是。
這個魚塘案子,也是如此。
古代,這主人家對行竊的賊人是可以痛下殺手的,《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賊盜》中的“夜無故入人家”條,就有提到:“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勿論,便是不做追究,死了也是白死的意思。
現在,這案子的關鍵問題就在於這哥哥邵守愚是否知道這偷魚賊是不是自己的弟弟,要是他知道,那這就得依照《大明律》卷十八《刑律一賊盜》裏親屬相盜條,那他就得絞死。
若不知道,這是按照賊人入竊來算,那就是勿論。
雖然這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古代就是這樣子。
“太過於想當然了?這話怎麽說?”那老者疑惑的看著陸路。
“先說那月亮吧,按照常理,你去偷魚,而且還是自己哥哥家的魚塘,那不得偽裝一下麽。”陸路提出第一個觀點。
“對!不認識的人家,也得偽裝一下。”老者點了點頭。
陸路看了一眼那老者,而後繼續說道:“看哥哥邵守愚是否認出偷魚賊就是自己的弟弟邵守正,還得看哥哥邵守愚出槍的位置,要是從背後刺去,即便是白天,也可能不知道這偷魚之人就是自己的弟弟。”
“嗯,有道理,那他聽不出自己弟弟的聲音麽?”這老者也提出了一個問題。
“我聽這娃說,這魚丟了好多次,而且又正值中秋佳節,這魚必然是大賣的,這個時候,丟魚,對魚塘主來說,那肯定是很著急的,也會很恨惡那偷魚之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分辨不出這偷魚之人是誰,也是合情合理的。”
“嗯!有道理。”那老者聽後捋了捋自己那花白的胡子,點了點頭。
隨後穿過人群,走向了那還在磕頭的女子,溫聲的說道,“起來吧,這事,海某人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