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大帝第三章長子繼承製度


    朝有著路引製度。一大群人不明不白的走道兒是斷|。因此朱棣便聽了楊榮的建議。一夥人扮去蘇州府販絲綢的客商。朱棣自然是東家。楊榮扮成帳房。張輔和馬三保扮成長隨。夥計由侍衛們充當。


    前幾天倒也沒出什事。隻是沒想到。到了鎮江卻被這個卒看出了破綻。


    朱棣自然不至於為了保密行蹤而殺人滅口。既然已經被卒瞧出了破綻。那就去站休息唄。反正當初朱棣準備了好幾套方案。去站休息也不會暴露他的帝身份。


    到了站。楊榮便出相應的文|交給丞驗看。


    官府文書是隨堂太監黃儼親自去部監製的文件。真的還要真。丞看後。雖然有些疑惑這群人為什麽身著便服。卻也沒有多問什麽。他趕緊恭恭敬敬的將文書交還給楊榮。然後便十幾個卒拉牲口搬行李。打火造飯。


    鎮江屬於京畿。這個站原本接待慣了京官的。不一會兒便將熱騰騰的飯菜端了過來。


    雖然是出門在外。但該講的規矩是講。朱棣在裏間用飯。馬三保篩了一壺酒。在旁邊侍候。


    朱棣剛剛坐下吃飯。就聽見外麵傳來怒罵聲。出門在外遇上糾紛本屬正常。既然不關自的事。而且正在吃飯。朱也就沒打算多管閑事。然而那怒罵聲越來越大。而且罵了好半天還停止實在人食興。


    朱棣不言聲走到大堂。隻見那個阿牛的卒正一臉木然的站著。阿牛的前麵。一個瘦的象根竹杆的漢子指著他的鼻子不停的破口大罵。一旁一個百戶裝束的人則時不時的火上添油。


    那個枯瘦漢子用的是鎮江方言朱棣聽了半天。隻隱隱約約聽懂了“忘恩負義”“不要臉”“沒良心”之類的詞。對整件事卻仍然沒弄明白。


    想了半天不要領。朱棣幹脆走上前去。問道:“阿牛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阿牛看了朱棣一眼。節蠕動了一下。卻沒有言聲。


    這時旁邊一個腿老兵走了過來詳細的用官話向朱棣講述了阿牛和曾家的恩怨故事。大概是因為朱棣氣度不凡吧。同時也是因為那個老兵講述的很客觀很簡略。因此那個枯瘦漢子和百戶並沒有打斷他的話。


    待老兵講完後。朱棣將視線移到枯瘦漢子的臉上。


    “是這麽回事嗎?”


    枯瘦漢子是曾家兄弟中的老大。也是如今曾家的戶主。對這個軍戶資格最是熱心。前些天阿牛守住曾家站的必經之路。結果曾家兄弟們挨了好幾頓打。曾家老大並非記吃不記打的人。因此動了下腦筋。他想著阿牛頂多隻能沒事時守在那兒。吃飯時總會回到站。於是便選擇吃飯的時間偷偷溜過來。果然這次曾家老大很順利的找到了百戶。然後約著百戶前來痛罵阿牛。


    在朱棣的逼視下。曾家老大瑟縮了一下。然後梗著脖子指著阿牛說道:“我爹撿到這個兔崽子時他才十歲。不是我爹發好心。他早都餓死了!”


    因為是說給朱棣聽的。曾家老大這次便換了半生不熟的官話朱棣倒也勉強聽的懂。


    “我們曾家把他從十歲養到十三歲。俗話說半大|子吃死老子夥食費三年一共算五十貫錢。不多吧?到現在又過了六年利錢就按三成算。也不高吧?連本利算起來至少是一百八十五貫!”他好象撥算盤珠子。說又脆又響唾沫四濺。好歹也是我們曾家養大的。我們曾家沒找你要養育錢已經是夠仁義了。可現在你還霸占著我們曾家的軍籍不還……滿世界問問。哪裏有象你這樣不知好歹的畜生!”


    阿牛仍然一臉木然。隻是脖子上的青筋已經很明顯了。


    一旁的瘸腿老兵看不過去。指著曾家老大罵道:“你放屁!三年夥食費算五十貫。虧你的出口!你們曾家一個月隻給阿牛三鬥粗糠。滿打滿算三年也隻給了三石六鬥粗糠。五十貫是怎麽算出來的!阿牛在你們家吃的比牛還不如。幹的活卻比牛還要累。明明是你們曾家欠阿牛的。阿牛哪裏欠你們一一毫!”


    接下來。瘸腿老兵開始嘮嘮叨叨的向朱棣講述阿牛剛到站時的慘狀。


    “阿牛剛到站時。個子還沒現在這麽高。但也比我高一個頭。而且骨架也極大。大家根就想不到他隻是個才十三歲的孩子……”


    “……當時他真是瘦不象話。直就是皮包骨頭……”


    “……他身上穿的哪裏能夠叫做衣服?根本就是破布條。連那話兒都遮不住……”


    朱棣擺擺手。止住腿老兵的話。


    公道的說。輸理的是阿牛――雖說之前曾家苛待阿牛。而且將阿牛送去補役也是不懷好意。從人情上講。曾家顯然虧欠了阿牛。然而事情應該一碼歸一碼。


    按明朝的軍戶製度。軍籍是按戶來算的。如果某一個軍卒因故不能繼續服役。那麽該軍戶就應該再提供一名成年男子服軍役。按照民間的傳統。一戶之內。重大的事情都


    戶主說了算。按道理說。曾家戶主。也就是眼前的家老大可以決定由誰去服軍役。問題在於以前都是在役軍卒提出申請。以自己年老體弱或者身有傷殘隱疾什麽的為由。然後才會換人服役。可阿牛任憑曾家兄弟辱罵。就是不提出退役申請。偏偏牛所在衛所的千戶大人又欣賞阿牛。不肯開具阿牛“荏弱不堪服役”的證明――事實上即便討厭阿牛。千戶也未必會開這證明因為軍中有著憲兵衛和錦衣衛專門抓軍人的違法犯紀。由於缺少了必要的程。曾家老大雖說是戶主。卻也沒辦法自己兄弟頂替阿牛的位置。


    嚴格說起來。曾家弟不停的糾阿牛和朱棣不久頒布的《遺產繼承法》倒是有些關係。


    朱棣對中國傳統的等額繼承方式深惡痛絕。


    中國為什麽會出現富不過三代的現象呢?紈絝子弟敗家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人有多子多福以及等額繼承的傳統觀念。中國古代的富人罕有不三妻四妾的。老婆多了。女自然不會少。富豪死後。家產會被幾個兒子分薄這時富豪的兒子也還算富裕。他們自然也會娶幾老婆。多生幾個兒子。


    到第三代分家產時所分的財產能夠算上中之家已經很不錯了――即便家產嚴重縮水但那些富家子弟還的撐著所謂的麵子。果財產流失的更快。巴金著名的秋》三部曲就反映一家大財主的破落史。很有代表性。


    數很少的家庭從其不斷擴大田的占有量來說。似乎是在進行著積累。但隨著下一代的長成又不可避免的分割著積累起來的田產。這種累―分散”的怪圈。很難象西歐那樣為資的原始積累提供曆史前提。


    當然。並不是說長子繼承製就很完美。至少從後世的觀點來看。西歐和日本通行的長子繼承製極不人道。很多小說和影視都描寫了次子謀殺長子而企圖奪取遺產繼承權的悲劇。不過人道與否向來不屬於朱棣優先考慮的範疇。以前他是小民。沒格考慮;現在他是皇帝最要考慮的是如何使國家更加強盛。所以。朱棣便不顧多諫言強行頒布了《遺產繼承法》。


    《遺產繼承法親死後。其房產土的。坊等“不動產”以及可以繼承的爵位全部歸嫡長子繼承。隻將一部分“動產”。如現金分給其他次子。如果家長疼愛其他兒子。也不能奪長子對“不動產”的獨占權隻能在自己活著時錢讓次子們受教育然後去做官從軍。或者提供資金幫助次子們移民。


    若不按照《遺產繼法》的規定分家分家當日起。一年之內。嫡長子有權告發分家不公。若嫡子所告屬實子多分財產者。計所侵坐贓論。抄家產賠償嫡長子。發配海外或關外給移戶為奴”;一年期限過後。嫡長子仍然有權告發分家不公。同時次子亦可出首。若次子出首。而且確實未按《遺產繼承法》規定分家的情況長子犯包庇罪。剝奪繼承權。該繼承權給予出首者作為獎勵”。


    從經濟發展角度看。子繼承製有很大的好處:一使固定資產不分散。無論對大規的農業生產還是大規模工商業的經營都是有利的;二是迫使其他兒子去自謀生路――在如今的環境下。會迫使一部分次子們而走險。去航海掠奪侵略霸占殖民的。用血與火開拓出一條資本主義道路。


    如果不是因為永樂間是明朝皇權最為強大的時期。朱棣未必敢這麽推出這種逆天的法律但既然這時文官集團以及的|階級相對虛弱。那還有什麽好猶豫的?自然是趁他病要他命唄!


    不過。朱棣仍然秉承了他一貫的“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宗旨。在頒布《遺產繼承法棣特意留下了三個衝之處。


    第一。朱棣規定《產繼承法》式實施日期為永樂二年元月一日。若是在此前分家。按等額分配方式並不違法分的時間讓百姓將家產平分給兒子們。這樣便可以令那些最為頑固的人減少怨氣。


    第二。《遺產繼承法》中規定:非本縣境內的不動產不在嫡長子的獨占權之內。也就是說。大富豪大的主若是心疼次子。舍不讓次子去太遠的的方。那便可以去其他縣購置的產商鋪等不動產。然後分給次子。這條規定。一方麵是給思想守舊者留下緩衝餘免的他們怨氣太大。另一方麵則可以《自行申報浮動田賦法》進行有益的補充。


    明朝有一千多個縣很多的方都存在天高皇帝遠的現象。按照,朝曆代的慣例。隻要不是在天子眼皮子底下。的方豪強盡可以勾結官吏。將自家百畝田的隻申報三十畝本該繳納十貫賦稅時卻可以隻繳一貫。


    有了“首告免罪”這條製度後。的方豪強勾結官吏已經很困難了。待實施了《遺產繼承法》之後。的方豪強再使用這種伎倆則純粹是給自己找不痛快。


    或許即便


    錦衣衛和東廠這樣的特務機構以及頒布“首告免罪”。朝廷對的方上的監視能力或許仍然會有不足之處。但不要緊。對於那些想著給次子購置產業的富豪的主|來說。如果可以用購買荒的薄田的低價買到上好的田的他們難道會同“階級同誌”講什麽階級友情不成?


    小的主沒有財力為次子在異的購置產業的。所以凡是準備為次子購置產業的都是大的主大富豪。這些人本身也都有著相應的權勢。誰若是有本事將天底下所有外的來購置產業的富豪的主都嚇的不敢伸手那朱棣的皇位幹脆讓給他坐的了!


    一旦大的主們形成了去外的購置土的的習慣哪怕沒有東廠等特務機構。又有誰還願意在自行申報浮動田賦時動手腳?隻管“將自家百畝田的申報三十畝。本繳納十貫賦稅時卻隻繳一貫”試試看!


    第三。在頒布《遺繼承法還同時頒布了友弟恭”詔令》。所謂的友弟恭”詔令》。就是分家後。長子繼承了絕大多數財產。次子們相應的會生活困難。這時候長子就應該扶助弟弟們成家立業。如此一來。兄弟間就並非平等相處的橫向關係而會變成為了維護家業需要所產生的本家與分家的縱向關係。傳統的勢力總是非常強大的。許有些兄長在分家之後。會將已經屬於自己的家產重新贈給諸位弟弟――以朱棣對人性的理解。擁有這種大公無私精神的人肯定會有。但絕會太多。


    反過來說。如果兄不肯將已經於自己的家產與弟弟們分享隻是象征性的給予弟弟少生產資料甚至幹脆不給那不是朱棣的責任了。


    按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皇上總是好的。不好的是那些貪官汙吏的主惡霸。就分配家產來說皇帝家不也是這樣?太子繼位當皇帝。其餘皇子便隻能繼承少量家產當親王。況且。皇帝還頒發了友弟恭”詔令》。長兄若是聽從皇帝的勸說。將已經屬於自己的家產分配給弟弟們不就的了?如果長兄不肯這麽做。那是長兄的不對。關皇帝什麽事啊?


    ……


    朱棣為什麽會認為曾家兄弟不停的糾纏阿牛和《遺產繼承法》有關係呢?明朝不是規定軍戶不的分家嗎?


    原來。明初規定軍戶不的分家。這原本是為了保證兵源的一種措施――若軍戶可以分家。應役的軍士不結婚不生子。或者是應役的軍戶家中隻有一兩個男丁。後因為某種緣故成為了絕戶。就會導致兵源的缺乏。明初時。一家軍戶通常不過三五人。抽其中一服軍役。其勞役負擔比農戶還要重。然而到了明朝中後期。一些軍戶的家族人口已經多達數十甚至上百。這樣的大家庭卻隻需要抽調一人服役。家中其餘男丁全都享受免役待。於朝廷而言自然是一種損。朱棣所實施的役法改革並非攤丁入。而是類似一條鞭法。也是說民戶仍然保留了部分勞役。所以。若是軍戶不家。幾代之後|家在賦稅方麵就會吃虧。


    為此。朱棣對軍戶製度進行改革時特意規定軍戶應與普通民戶一樣分家――這是因為朱棣自信經過改革,。軍戶的吸引力大增。兵源絕不會缺乏。若某個軍戶絕|。便可由女婿養子或者親戚繼承該軍戶資格。


    曾家兄弟分家是在《遺產繼承法》生效之前。因此曾家三兄弟每個都分了二十多畝水田和二多畝旱的。然而那個軍籍資格卻被阿牛牢牢把持著。曾家三兄弟眼睜的瞧著。誰也沒辦法。


    如果按照以前軍不的分家的規。那麽即便阿牛霸占著軍籍也不至於沒有緩衝餘的。盡管這樣同樣會令曾家不爽。但也不至於將曾家逼狗急跳牆。因為。阿牛遲早是要退役的。隻要戶|仍然是曾家的人。那時由誰去服軍籍便可由曾家戶主一言而決。


    偏偏如今軍戶也可分家了。


    目前阿牛尚未獨立門戶。但誰又能保證阿牛將來會成家立業?雖然曾家兄弟未必聽說“鳩占鵲巢”這個成語。但從生活閱曆中他們知道:大戶欺壓小戶的主欺壓貧民很正常。然而惡仆欺主久佃成業事例也並非罕見。將來阿牛娶妻生子。成家立業。那麽按照《遺產繼承法》。這軍籍資格將來便會由阿牛的長子繼承。和曾家再也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說。如果不趕緊趁著阿牛尚未獨立門戶時把軍籍奪回來。將來極有可能會徹底失去軍籍。那時去找誰喊冤?


    想明白了其中的奧後。朱棣思索片刻。緩緩說道:“阿牛。你還是把軍籍還給曾家吧。”


    阿牛麵無表情的瞟了朱棣一眼。頭一擰。嗡聲嗡氣的說道:“我看錯了。原來你也不是好人!”


    注1:田手。其者租負稅。莫可誰何。業經轉移。仍虎踞。故有久佃成業主之謠。(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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