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章 學監-你不怕累死我
快穿之大佬的老婆是把劍 作者:江清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施景琅和齊泓棣甥舅倆人,麵對麵的坐在雅間裏麵喝茶。
他們身處融城的酒樓,樓下是熱鬧的大街,青衫的學子來來往往,非常熱鬧。
“小舅舅,你幫不幫我們抄書?”
齊泓棣期待地看著施景琅。
“泓棣,你是覺得我太閑了是不是?”
施景琅的目光,落在桌子的禮盒上。
連謝禮都準備好了,這是怕他不答應啊。
如果他賦閑在家,答應下來也沒有什麽問題,但是他此次來融城是帶著公務的,難道他真的不用睡覺休息了?
他的這個外甥真的會給他找事啊。
但是,最厲害的人,還是璿璣書院的那個小姑娘。
他的外甥肯定知道他抽不出時間,但是她仍然能夠說服他,讓他跑過來跟他商量。
她的腦子到底是怎樣長的?
“小舅舅,你看看這份禮物吧。”
齊泓棣跟著江素問久了,性格也變得有點促狹了。
他不再說抄書的事情,而是把桌上的禮盒打開了,“這是小山長讓施五做的筆,她隻是說了方法,沒想到施五竟然真的做出來了。”
好吧,他承認他們都看走了眼,施五的確是個人才。
施景琅打量著禮盒,裏麵裝著十根長長的細棍,說是筆但是並沒有鋒毫。
齊泓棣拿起盒子底下的刀片,一邊削筆一邊介紹道:“這是鉛筆,不用墨水就可以書寫,攜帶非常方便。不過小山長說,筆跡比較容易擦掉,如果需要長久保存還是用毛筆比較好。”
“小舅舅,你試試吧。”
齊泓棣把紙筆遞給了施景琅。
“力度不需要太大,筆芯是用礦石和黏土製成的,跟平常一樣書寫就可以了。”
他對鉛筆簡直是愛不釋手,尤其是在畫漫畫版畫作的時候。他向江素問抱怨過,她為什麽不早些,把這個東西弄出來?
施景琅接過了鉛筆,在紙上隨意地,寫畫了一下。
果然,如同外甥所說,並不需要沾墨就在紙上留下了筆跡。
因為筆尖很小,因此,字體可以寫得很細,這是用毛筆書寫做不到的。
而且,筆跡還可以擦掉,錯寫錯畫的時候更正非常輕鬆。
“泓棣,你給舅舅出難題了。”
這個鉛筆太好用了,正式問世,肯定會引起轟動。
小姑娘的誠意滿滿的,非常打動他,但是他真的是沒有太多的空閑啊。
“不難。”
齊泓棣嗬嗬地笑著。
他從懷中掏出了幾張紙,再次遞到了舅舅的手中。
“把字都拆開是什麽意思?”
施景琅看著手中的紙張。
上麵的字跡應該是小姑娘的,非常的秀麗大氣,隻是每個字都缺胳膊少腿並不是完整的。
“這是偏旁部首和獨體字,小山長說,它們可以拚成所有的字。”
“她要采用一種新的印刷方法,並不需要抄錄整本書,也不需要匠人刻版,隻要把這些偏旁部首、獨體字燒製出來,拚成字排成頁就可以印刷。”
“燒製好的字體模型,可以重複使用很多次。”
齊泓棣原本也跟施景琅一樣,以為江素問要累死他的小舅舅。
但是,當她把偏旁部首、獨體字交給他的時候,他隻覺得頭頂上的天色都要變了。
薄薄的幾張紙,他的舅舅幾刻鍾,就可以輕鬆抄寫出來。
江素問輕描淡寫地,把新的印刷方法告訴了他,卻不知道她將會帶來怎樣的變革,他們齊朝的學界是真的要變天了。
“她真的是這樣說的?”
施景琅抓緊了手中的紙張。
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小姑娘,身處一間窮得快要倒閉的書院中,但是她卻要攪動齊朝的風雲了。
“她太厲害了!”
齊泓棣是真的敬服江素問了。
“我想見一見她。”
此前,看著外甥以及施府的侍衛,被小姑娘招攬了過去。
施景琅對她有過好奇心。
現在,他的內心湧上來熱切的衝動,他很想立刻就見見這個小姑娘。
他們身處融城的酒樓,樓下是熱鬧的大街,青衫的學子來來往往,非常熱鬧。
“小舅舅,你幫不幫我們抄書?”
齊泓棣期待地看著施景琅。
“泓棣,你是覺得我太閑了是不是?”
施景琅的目光,落在桌子的禮盒上。
連謝禮都準備好了,這是怕他不答應啊。
如果他賦閑在家,答應下來也沒有什麽問題,但是他此次來融城是帶著公務的,難道他真的不用睡覺休息了?
他的這個外甥真的會給他找事啊。
但是,最厲害的人,還是璿璣書院的那個小姑娘。
他的外甥肯定知道他抽不出時間,但是她仍然能夠說服他,讓他跑過來跟他商量。
她的腦子到底是怎樣長的?
“小舅舅,你看看這份禮物吧。”
齊泓棣跟著江素問久了,性格也變得有點促狹了。
他不再說抄書的事情,而是把桌上的禮盒打開了,“這是小山長讓施五做的筆,她隻是說了方法,沒想到施五竟然真的做出來了。”
好吧,他承認他們都看走了眼,施五的確是個人才。
施景琅打量著禮盒,裏麵裝著十根長長的細棍,說是筆但是並沒有鋒毫。
齊泓棣拿起盒子底下的刀片,一邊削筆一邊介紹道:“這是鉛筆,不用墨水就可以書寫,攜帶非常方便。不過小山長說,筆跡比較容易擦掉,如果需要長久保存還是用毛筆比較好。”
“小舅舅,你試試吧。”
齊泓棣把紙筆遞給了施景琅。
“力度不需要太大,筆芯是用礦石和黏土製成的,跟平常一樣書寫就可以了。”
他對鉛筆簡直是愛不釋手,尤其是在畫漫畫版畫作的時候。他向江素問抱怨過,她為什麽不早些,把這個東西弄出來?
施景琅接過了鉛筆,在紙上隨意地,寫畫了一下。
果然,如同外甥所說,並不需要沾墨就在紙上留下了筆跡。
因為筆尖很小,因此,字體可以寫得很細,這是用毛筆書寫做不到的。
而且,筆跡還可以擦掉,錯寫錯畫的時候更正非常輕鬆。
“泓棣,你給舅舅出難題了。”
這個鉛筆太好用了,正式問世,肯定會引起轟動。
小姑娘的誠意滿滿的,非常打動他,但是他真的是沒有太多的空閑啊。
“不難。”
齊泓棣嗬嗬地笑著。
他從懷中掏出了幾張紙,再次遞到了舅舅的手中。
“把字都拆開是什麽意思?”
施景琅看著手中的紙張。
上麵的字跡應該是小姑娘的,非常的秀麗大氣,隻是每個字都缺胳膊少腿並不是完整的。
“這是偏旁部首和獨體字,小山長說,它們可以拚成所有的字。”
“她要采用一種新的印刷方法,並不需要抄錄整本書,也不需要匠人刻版,隻要把這些偏旁部首、獨體字燒製出來,拚成字排成頁就可以印刷。”
“燒製好的字體模型,可以重複使用很多次。”
齊泓棣原本也跟施景琅一樣,以為江素問要累死他的小舅舅。
但是,當她把偏旁部首、獨體字交給他的時候,他隻覺得頭頂上的天色都要變了。
薄薄的幾張紙,他的舅舅幾刻鍾,就可以輕鬆抄寫出來。
江素問輕描淡寫地,把新的印刷方法告訴了他,卻不知道她將會帶來怎樣的變革,他們齊朝的學界是真的要變天了。
“她真的是這樣說的?”
施景琅抓緊了手中的紙張。
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小姑娘,身處一間窮得快要倒閉的書院中,但是她卻要攪動齊朝的風雲了。
“她太厲害了!”
齊泓棣是真的敬服江素問了。
“我想見一見她。”
此前,看著外甥以及施府的侍衛,被小姑娘招攬了過去。
施景琅對她有過好奇心。
現在,他的內心湧上來熱切的衝動,他很想立刻就見見這個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