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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總想退圈賣保險[娛樂圈] 作者:翻雲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跟雲開的分量差不多?
簡遠很確定史密斯還沒有完全的意識到“簡遠的男朋友”在他的心裏到底有多麽重要,才會輕率的說出這個例子來。但這的確勾起了簡遠的好奇心,畢竟史密斯很少無的放矢,他不明所以的咽下了食物,有點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垂著頭平靜道:“就很好啊,也沒什麽樣,你知道,他對我而言永遠都完美得像個夢,而我永遠就是個傻乎乎的小狗,追著他亂跑,都不清楚自己哪裏出沒出問題。”
他舔了下上唇沾到的黑色醬汁,被鹹的微微皺起了眉頭,因為食物而沉下了嗓音,“我們那天看了電影,去了遊樂場坐了摩天輪,晚上的時候‘他邀請了我去坐一坐’,於是我們找了個很不錯的酒店,就這樣結束了。”
“聽起來是個美好的約會?”
史密斯猜測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毋庸置疑的。
“美好的約會。”簡遠仍然有些不開心,他大口大口的咬著卷餅,泄憤似的把那些油紙扯得七零八碎,看起來幾乎可以說是有點兒悵然若失了。史密斯搞不懂他們年輕人的想法,既然有一個美妙的約會,美好的夜晚,也喝過茶了,還有什麽值得不滿的事兒,難道是嫌喝得不夠多嗎?還是茶不夠濃?
史密斯又問道:“你很愛他?”
像是到了他這個知天命的年紀已經能夠完全的體會到哪些人是生命裏不可或缺的存在,而哪些人隻不過是亂花迷眼,在人生道路上的匆匆過客,可是年輕人還不懂得這些道理。史密斯多少有點擔心簡遠會做出錯誤的選擇,畢竟他提起顧雲開的時候,簡直在像提他的男朋友。
老實說,迷戀堪稱娛樂圈最難搞的男人可不是什麽值得稱讚的好主意。
就算是簡遠那個從未謀麵,隻能從隻言片語裏拚湊出據說性感火辣到酷斃的男朋友聽起來都要比顧雲開靠譜上不少。
畢竟在史密斯的認知裏,願意去遊樂場跟電影院這兩個地方陪男朋友約會的男人能壞到哪裏去?他既不怕被大眾發覺自己跟戀人的感情,也不介意遊樂場這麽幼稚的地方,就算性格不太好,也屬於純天然的無害生物。
可顧雲開不同,史密斯特意了解過自己要用的演員——顧雲開可是個實打實的工作狂,他同一段時間裏隻接一部戲,從來不會隨便挪檔期,鮮少請假,每次特訓都認真到嚇人,完全不會放水。
這種男人的確迷人,卻也很危險,而且絕不是一個適合簡遠的好夥伴,更別提簡遠已經有男朋友了。
迷戀跟愛慕本身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情,可人們總是很容易搞混它們。
史密斯想確保簡遠不會成為其中一員。
“當然。”簡遠忍不住嘆了口氣,他有那麽多的話想要脫口而出,可真得張開了嘴巴,卻一個字兒也說不出來,最終隻是抿了抿唇,幹澀道,“隻是他不該被任何人跟事將就。”
他們在最適合的時候遇上了最合適的彼此,可卻都沒有成為那個最好的自己。
距離是他們之間存在最大的問題,卻也是簡遠心甘情願去承受的一件事,感情是一種很貪婪的存在,如同飢餓的猛獸,要麽永遠餓著,要麽一口氣吃飽。否則隻要吃了一點,就會直接喪失理智,那種飢餓感會源源不斷的湧上來,不停的吞噬理智。
在認識顧雲開之前,簡遠很少會感到不開心,他總是很愉快,仿佛人生最大的折磨在小時候都已經消耗殆盡了。
自幼年期,簡遠就一直痛恨自己無法追上爸爸的腳步,孤僻古怪的父親是他生命裏巍峨高聳的一座大山,是一個時代的象徵跟傳奇。同樣的曲子,在那個男人的表演下就顯出截然不同的感受,他那時候以為隻要努力,就可以達到同樣的地步,後來長大了,他漸漸了解到天才與凡庸的差別,盡管還是會不甘心,卻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瘋了一樣的練琴,就為了跟上父親的腳步。
接受自己的平凡,花了簡遠很長的時間,可是放下它之後,就輕鬆得多了。
現實總是如此殘酷,沒有童話裏那麽唯美動聽,淚水無法阻絕子彈,柔情亦不能令傷口復原,無論簡遠付出多少努力,有多麽熱愛音樂,都沒有辦法追逐真正有天賦的父親。很長一段時間,簡遠總是在音樂上力求完美,卻無意識的一味模仿父親的風格,既然沒有自己的靈魂跟思想,也沒有自己的風格。
後來這種折磨就過去了。
簡遠開始過得開心,他不再讓自己的生命隻局限於音樂之後,學習許許多多的新事物,體驗截然不同的成就與快樂,他隨心所欲的去做自己的事,在吃晚飯時想起來就跟母親談一談,想不起來就高高興興的睡著了。
好像人生簡單的過去了,自己已經體驗到當時的快樂,與他人談論這些事,還要再說前因後果,難免累贅,因此就沒有更多傾訴的想法了。
跟顧雲開在一起之後,這一切就都變了樣。
分明顧雲開讓他從音樂的窠臼裏真正解脫出來的,在之前簡遠並沒有放棄音樂,他隻是嚐試著不再讓自己的人生裏隻有音樂,可直到顧雲開的到來,他才真正的解脫出那些束縛,開始嚐試自己的音樂。
一個人怎麽能這麽矛盾,既是他釋放了簡遠,又是他同樣成了簡遠新的束縛。
簡遠恨不得將這一日發生的任何事情都訴說給顧雲開聽,盼望那個人能在自己身邊,兩個人一起度過任何好笑甚至是痛苦的事情,可他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想念那個人的心情在心裏越發膨脹開來。
也許正是因為對幸福太過迫切,從而造就了痛苦的誕生。
然而這種痛苦又是值得的,無論等待多少次,無論煎熬多久,隻要再見到顧雲開的笑容,簡遠又會覺得這一切是值得的,那些叫囂著把顧雲開藏起來的念頭又會輕易的灰飛煙滅,他抬起頭在電子屏上看到那個男人沉穩鎮定的模樣,心髒跳動的飛快,為那暗藏在眉眼裏似有若無的笑意,為那不可一世的冷淡與美艷。
顧雲開很適合舞台,他站在中央受萬人矚目,天生就如此光彩動人。
每當看到那樣光芒四射的顧雲開,簡遠總會忍不住滋生出些黑暗的想法來,他並非不能理解顧雲開對事業的忙碌,也清楚了解兩個人都在為避免感情隨著時間淡化而努力見麵,他能夠忍耐,能夠理智的應對,卻無法阻止那些貪婪的渴望在日復一日的寂寞裏生長著。
這種感覺就好像你在路上看到了一枝玫瑰,決定留下來陪伴它,可終有一日,你想重新踏上旅程的時候,就會忍耐不住折斷它。
每當這個時候,簡遠就會想起顧雲開疲憊的眉眼,還有溫柔的笑臉,對方在聖格倫索時與自己緊密相貼的那一句安慰。
那時候他就想,這個人怎麽會這麽能忍。
那句話疼得簡直像是刀子割在簡遠的心頭,也是從那日起,他決定不給這個男人任何壓力,要保護顧雲開,讓這個人永永遠遠,開心快樂下去。
史密斯可不知道簡遠跟他所謂性感火辣的男朋友有什麽不和諧的問題,也許是太辣了,所以痛得簡遠有些不知所措?
簡遠很確定史密斯還沒有完全的意識到“簡遠的男朋友”在他的心裏到底有多麽重要,才會輕率的說出這個例子來。但這的確勾起了簡遠的好奇心,畢竟史密斯很少無的放矢,他不明所以的咽下了食物,有點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垂著頭平靜道:“就很好啊,也沒什麽樣,你知道,他對我而言永遠都完美得像個夢,而我永遠就是個傻乎乎的小狗,追著他亂跑,都不清楚自己哪裏出沒出問題。”
他舔了下上唇沾到的黑色醬汁,被鹹的微微皺起了眉頭,因為食物而沉下了嗓音,“我們那天看了電影,去了遊樂場坐了摩天輪,晚上的時候‘他邀請了我去坐一坐’,於是我們找了個很不錯的酒店,就這樣結束了。”
“聽起來是個美好的約會?”
史密斯猜測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毋庸置疑的。
“美好的約會。”簡遠仍然有些不開心,他大口大口的咬著卷餅,泄憤似的把那些油紙扯得七零八碎,看起來幾乎可以說是有點兒悵然若失了。史密斯搞不懂他們年輕人的想法,既然有一個美妙的約會,美好的夜晚,也喝過茶了,還有什麽值得不滿的事兒,難道是嫌喝得不夠多嗎?還是茶不夠濃?
史密斯又問道:“你很愛他?”
像是到了他這個知天命的年紀已經能夠完全的體會到哪些人是生命裏不可或缺的存在,而哪些人隻不過是亂花迷眼,在人生道路上的匆匆過客,可是年輕人還不懂得這些道理。史密斯多少有點擔心簡遠會做出錯誤的選擇,畢竟他提起顧雲開的時候,簡直在像提他的男朋友。
老實說,迷戀堪稱娛樂圈最難搞的男人可不是什麽值得稱讚的好主意。
就算是簡遠那個從未謀麵,隻能從隻言片語裏拚湊出據說性感火辣到酷斃的男朋友聽起來都要比顧雲開靠譜上不少。
畢竟在史密斯的認知裏,願意去遊樂場跟電影院這兩個地方陪男朋友約會的男人能壞到哪裏去?他既不怕被大眾發覺自己跟戀人的感情,也不介意遊樂場這麽幼稚的地方,就算性格不太好,也屬於純天然的無害生物。
可顧雲開不同,史密斯特意了解過自己要用的演員——顧雲開可是個實打實的工作狂,他同一段時間裏隻接一部戲,從來不會隨便挪檔期,鮮少請假,每次特訓都認真到嚇人,完全不會放水。
這種男人的確迷人,卻也很危險,而且絕不是一個適合簡遠的好夥伴,更別提簡遠已經有男朋友了。
迷戀跟愛慕本身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情,可人們總是很容易搞混它們。
史密斯想確保簡遠不會成為其中一員。
“當然。”簡遠忍不住嘆了口氣,他有那麽多的話想要脫口而出,可真得張開了嘴巴,卻一個字兒也說不出來,最終隻是抿了抿唇,幹澀道,“隻是他不該被任何人跟事將就。”
他們在最適合的時候遇上了最合適的彼此,可卻都沒有成為那個最好的自己。
距離是他們之間存在最大的問題,卻也是簡遠心甘情願去承受的一件事,感情是一種很貪婪的存在,如同飢餓的猛獸,要麽永遠餓著,要麽一口氣吃飽。否則隻要吃了一點,就會直接喪失理智,那種飢餓感會源源不斷的湧上來,不停的吞噬理智。
在認識顧雲開之前,簡遠很少會感到不開心,他總是很愉快,仿佛人生最大的折磨在小時候都已經消耗殆盡了。
自幼年期,簡遠就一直痛恨自己無法追上爸爸的腳步,孤僻古怪的父親是他生命裏巍峨高聳的一座大山,是一個時代的象徵跟傳奇。同樣的曲子,在那個男人的表演下就顯出截然不同的感受,他那時候以為隻要努力,就可以達到同樣的地步,後來長大了,他漸漸了解到天才與凡庸的差別,盡管還是會不甘心,卻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瘋了一樣的練琴,就為了跟上父親的腳步。
接受自己的平凡,花了簡遠很長的時間,可是放下它之後,就輕鬆得多了。
現實總是如此殘酷,沒有童話裏那麽唯美動聽,淚水無法阻絕子彈,柔情亦不能令傷口復原,無論簡遠付出多少努力,有多麽熱愛音樂,都沒有辦法追逐真正有天賦的父親。很長一段時間,簡遠總是在音樂上力求完美,卻無意識的一味模仿父親的風格,既然沒有自己的靈魂跟思想,也沒有自己的風格。
後來這種折磨就過去了。
簡遠開始過得開心,他不再讓自己的生命隻局限於音樂之後,學習許許多多的新事物,體驗截然不同的成就與快樂,他隨心所欲的去做自己的事,在吃晚飯時想起來就跟母親談一談,想不起來就高高興興的睡著了。
好像人生簡單的過去了,自己已經體驗到當時的快樂,與他人談論這些事,還要再說前因後果,難免累贅,因此就沒有更多傾訴的想法了。
跟顧雲開在一起之後,這一切就都變了樣。
分明顧雲開讓他從音樂的窠臼裏真正解脫出來的,在之前簡遠並沒有放棄音樂,他隻是嚐試著不再讓自己的人生裏隻有音樂,可直到顧雲開的到來,他才真正的解脫出那些束縛,開始嚐試自己的音樂。
一個人怎麽能這麽矛盾,既是他釋放了簡遠,又是他同樣成了簡遠新的束縛。
簡遠恨不得將這一日發生的任何事情都訴說給顧雲開聽,盼望那個人能在自己身邊,兩個人一起度過任何好笑甚至是痛苦的事情,可他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想念那個人的心情在心裏越發膨脹開來。
也許正是因為對幸福太過迫切,從而造就了痛苦的誕生。
然而這種痛苦又是值得的,無論等待多少次,無論煎熬多久,隻要再見到顧雲開的笑容,簡遠又會覺得這一切是值得的,那些叫囂著把顧雲開藏起來的念頭又會輕易的灰飛煙滅,他抬起頭在電子屏上看到那個男人沉穩鎮定的模樣,心髒跳動的飛快,為那暗藏在眉眼裏似有若無的笑意,為那不可一世的冷淡與美艷。
顧雲開很適合舞台,他站在中央受萬人矚目,天生就如此光彩動人。
每當看到那樣光芒四射的顧雲開,簡遠總會忍不住滋生出些黑暗的想法來,他並非不能理解顧雲開對事業的忙碌,也清楚了解兩個人都在為避免感情隨著時間淡化而努力見麵,他能夠忍耐,能夠理智的應對,卻無法阻止那些貪婪的渴望在日復一日的寂寞裏生長著。
這種感覺就好像你在路上看到了一枝玫瑰,決定留下來陪伴它,可終有一日,你想重新踏上旅程的時候,就會忍耐不住折斷它。
每當這個時候,簡遠就會想起顧雲開疲憊的眉眼,還有溫柔的笑臉,對方在聖格倫索時與自己緊密相貼的那一句安慰。
那時候他就想,這個人怎麽會這麽能忍。
那句話疼得簡直像是刀子割在簡遠的心頭,也是從那日起,他決定不給這個男人任何壓力,要保護顧雲開,讓這個人永永遠遠,開心快樂下去。
史密斯可不知道簡遠跟他所謂性感火辣的男朋友有什麽不和諧的問題,也許是太辣了,所以痛得簡遠有些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