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牧緩緩搖頭,隨後說:“不僅他們倆,其他作案可能相對較小的嫌疑人以及受害者家屬方麵,都沒有任何收獲。


    至於醫院方麵……


    你們應該也清楚,如果嫌疑人的作案動機真的是報複醫院,則意味著他很可能受到了來自院方的不公正對待。


    對醫院而言,這算是一個醜聞,如非必要,鐵定會想辦法藏著掖著。


    而換個角度想,受害者一家中毒,幼子死亡,並非是出於醫療事故,而是因為有人投毒,除了是在醫院中毒這一點外,與醫院根本沒有關係。


    這種情況下,他們並不能感受到什麽壓力,想讓他們自曝醜聞,難。


    動機這條路,不說走死了,但短時間內也很難有所突破,除非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下去,反複收集線索及問詢,才有可能硬生生靠著推理破了本案。


    但這樣就有些不值當了,如果可以,還是從毒物來源這一塊著手吧,這個方向,短期內應該能有突破。”


    “明白了。”鬆哥頷首。


    又等了一小會兒,人來齊了,荀牧便宣布開會。


    凃仲鑫率先站起來,說:“經過詳盡的屍檢,以及對其他三名受害人的檢查報告進行細致分析……


    算了,過程我不多說,直接說結果吧,推測受害人李俊鋒,死亡時間為早上七點二十到七點半之間。


    結合藥物代謝動力學等方麵綜合計算考慮,包括李俊鋒在內,四名中毒患者的中毒時間則都在淩晨六點半到七點左右。”


    “噢?”荀牧捏著下巴:“這麽說來,倒是足以排除掉大部分嫌疑人了,這個時間段進入過病房的,隻有實習生林淼,護士張海明二人,再加上一個封固……”


    “不,未必是他們,”凃仲鑫打斷荀牧,說道:“發現毒鼠強的那瓶生理鹽水內,還發現了乙酸乙酯成分,另外,四個塑料瓶封膠上,都發現了多餘的針眼。”


    “多餘的針眼?”蘇平問道:“什麽意思?”


    “簡單來說,”凃仲鑫說:“生理鹽水、葡萄糖還有轉化糖都是常見的輸液藥物或藥物載體,除了直接使用,用於補充水分、電解質、糖分或糾正體液平衡外,還可用於做其他治療藥物的載體,比如頭孢等抗生素。


    我看過四名病人的處方,主要是以維生素k1作為解毒藥使用,這些藥物被注射入生理鹽水注射液內,隨靜脈滴注進入人體,除此之外還有些別的藥物,用於對症治療。


    是以注射液的封膠上,自然會有小針眼存在,那是因為要將藥物打進注射液裏形成的,無法避免。


    將處方與輸液瓶一一對應、檢查後,我發現,導致四人中毒的塑料瓶封膠上的針眼各多了一枚。


    以此推測,凶手投毒的方法,便是先以乙酸乙酯溶解毒鼠強,再將溶液注射入這些藥物內,進而隨著靜脈滴注進入人體,最終便導致了毒鼠強中毒。”


    頓了頓,凃仲鑫又接著說:“當然,作案人的投毒方式,其實你們也早有猜測,猜的也仈jiu不離十了。


    但我要補充的一點是,受害者中毒時間,與作案人投毒時間,這是並不相關的兩碼事。


    完全有可能,作案人於數小時之前投毒,但直到接近天明時分,值班護士張海明,才剛好用到有問題的那瓶注射液……”


    “不,”蘇平忽然開口:“這個可能性,其實我早先就想過,但現在差不多可以排除了。”


    “噢?”凃仲鑫有些好奇的看向他:“怎麽說?”


    “如果是這樣,受害人中毒時間應該各不相同才對,”蘇平說:“畢竟好幾瓶注射液,裏頭各有一瓶有問題,那沒理由說正好都集中在六點半到七點之間中毒,太巧合了。


    當然,我也知道注射藥物其實是有順序的,並不完全隨機,如果他們使用的藥物有嚴格順序的話,當我沒說。”


    凃仲鑫若有所思,沉默了一小會兒後,便搖頭:“前半夜的藥物確實有嚴格順序,但到了後半夜,每瓶注射液內的藥物就都一致了,是以確實不大可能是提前太長時間搞的,我失慮了。”


    蘇平點點頭:“那麽目前至少明確了一點——嫌疑人範圍,可以鎖定在張海明、林淼和封固三人身上了。封固投毒不太可能通過注射液著手,可能性相對最小,林淼次之,張海明嫌疑最大。


    痕檢科,你們這邊,有沒有什麽發現?”


    “我們今兒翻了大量的醫療廢棄物,”柴寧寧站起身,說道:“並從中將注射器單獨區分出來,送去毒理實驗室一一鑒定,最終於四枚注射器中發現了乙酸乙酯與毒鼠強成分,推測為作案凶器。”


    “噢?”荀牧立刻追問:“可有發現指紋?”


    “很遺憾,沒有。”柴寧寧搖頭道:“嫌疑人為醫務人員,一次性手套對他們而言唾手可得,稍微有點反偵查意識的,想來作案的時候都會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紋才對。


    不過問題不大,封固弄不到醫院裏頭的注射器,弄到了也不大可能扔進醫療廢棄物裏,至於林淼,查查她在患者中毒前是否去護士站領過注射器即可。


    但不排除她事先摸走了四枚注射器,藏在口袋裏,帶進病房注射的可能,可能性相對小些就是了。”


    “所以目前可能性最大的,依舊是張海明,是麽?”


    “我是這麽認為的。”柴寧寧頷首,想了想,又補充說:“當然,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林淼領了注射器,或者帶了注射器進入病房,那麽她的嫌疑就將最大了。


    因為實習醫生,頂多幹點換藥、拆線之類的工作,而輸液、打藥這塊屬於護士的職責,她用不著注射器,也不應該用到。”


    講到這兒,她微微一頓,又說:“我倒是提議,咱們不妨以林淼作為突破口,想辦法證明或證否她手裏曾經有過四枚注射器。


    如能證明,以目前的調查進度動用傳喚乃至拘留等強製手段,要求她配合調查了;而如能證否,十有仈jiu,投毒人便是張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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