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每天早上四點左右頂著滿天繁星去黑市買肉,林麥不是不怕。


    畢竟七零年代末期到八零年代初期是治安最差的一段時期,後來經過八零年代長達三年的嚴打,治安才變好。


    可是為了生活,她也隻能提心吊膽去黑市。


    為了自身安全,林麥特意在黑市上買了一把匕首防身。


    其實這把匕首隻能起個心理安慰作用,真的遇到歹徒,匕首也沒多大用。


    去的時候風平浪靜,回來時,林麥聽到身後有輕微的動靜。


    她警惕得剛要回頭,一把冰涼的匕首就已經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個男人的聲音在背後低沉地響起:“不想死就乖乖聽話!”


    “你別傷害我,我會聽話的。”


    林麥裝作害怕的樣子,剛要偷偷從手袋裏摸出匕首,就聽那個男人聲音一冷:“你這是準備給我來嘴上一套,手上一套?”


    林麥立刻打消了摸出匕首一刀刺死他的念頭。


    這個男人太精明了,自己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


    “帶我去你家。”男人命令道。


    林麥默了幾秒:“你確定要去我家嗎?我是和幾個小攤販合租的房子。”


    男人稍一遲疑:“那去我家。”


    林麥寧願冒險去他家,都不會把他往自己家裏帶。


    去他家隻有自己一個人有生命危險,去自己家,周彩雲和豆豆都會有生命危險。


    這種動不動就拿匕首架在別人脖子上的亡命之徒,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蹤,很有可能給她們來個團滅。


    男人用匕首架著她的脖子也就算了,還把身體的重量全都壓在她身上,這令林麥走路都費勁。


    不過很快林麥就明白為什麽這個男人把重量全都壓在她身上了。


    空氣裏有淡淡的血腥味在縈繞著他們,說明這個男人身上有傷。


    林麥幾次三番蓄勢待發,想給那個男人的腹部幾肘子,將他打倒在地,自己好逃跑。


    可是那個男人像是懂得讀心術似的,用力推了她一把,惡狠狠道:“別找死!”


    林麥不敢輕舉妄動,怕斷送了自己的小命。


    走了大概半個小時,終於來到一處孤零零的平房跟前。


    男人從身上掏出一串鑰匙,借著月光辨認了一番。


    將一枚鑰匙插進鎖孔裏,把門給打開了,然後一掌將林麥推了進去。


    林麥一個趔趄撲到了客廳的供桌上,和遺像上的女人大眼瞪小眼。


    盡管她不是個膽小的女孩,也有一瞬嚇得魂飛魄散。


    男人在她背後笑得十分無良:“一進來就向我媽行禮,是想做她的兒媳?”


    林麥沒有說話,不僅是不想惹怒這個男人,還因為空氣中夾雜著常年不見天日的黴味讓她不敢開口。


    男人把門砰的一聲關上,用下巴往左方指了指:“去房間拿醫藥箱給我治傷。”


    林麥放下手裏的肉,借著窗外的月光找燈繩。


    她剛把燈繩一扯,將燈扯亮,就被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給扯滅了。


    林麥不解地看著他。


    男人的眼睛在月光裏熠熠生輝地瞪著她:“你是想讓別人發現我們在這裏嗎?”


    林麥恰到好處表現出驚慌之色:“不是你讓我去房間拿藥箱的嗎,不開燈我怎麽找醫藥箱?”


    “那是你的事,反正不準開燈!”男人虛弱地倒在了沙發上。


    林麥隻好乖巧地把供桌上的蠟燭拔下來,給他點了兩根蠟。


    這才看清那個男人的模樣,顏如冠玉,長得極為英俊,大概失血過多,麵色顯得十分蒼白,嘴唇也沒什麽血色。


    男人半眯著眼睛打量著林麥,突然笑出了聲:“原來是那隻小辣椒,怪不得一路都想弄死我。”


    林麥也覺得他有一點眼熟,可就是記不起來在哪裏見過他。


    她連忙搖晃著小黑爪子給自己辟謠:“我沒有,你冤枉我,我也不是小辣椒。”


    男人又笑了幾聲:“還說你不是小辣椒,在江城商場買羽絨服時你是怎麽懟人家營業員的?”


    林麥這才好不容易記起,自己在江城商場見過他。


    她見男人不像一開始那樣殺氣騰騰,整個人放鬆了不少,拿著一根蠟燭進了房間。


    那個男人一看就是混黑道的。


    林麥以為她的房間充滿了嗜血和殺氣,沒想到和普通男孩子的房間沒多大區別,甚至比一般男孩子的房間還要充滿青春氣息。


    房間裏有好幾件樂器,口琴、吉他和二胡。


    牆上還貼著港台明星的畫報,處處彰顯著房間的主人有多熱愛生活,和外麵的男人完全不搭~


    林麥正在發呆,聽到男人在客廳裏不耐煩地喊:“你在幹什麽,還不快把醫藥箱給我拿過來!”


    林麥本來有點可惜這麽好看的男人居然走上了邪路,聽到他頤指氣使把自己當傭人使喚,立刻收起了鱷魚的眼淚。


    這麽可惡的男人,被人捅了那是活該!


    林麥找到醫藥箱走了出來,看見男人已經脫掉了上衣,筋疲力盡地趴在沙發上等著她治療。


    他的身上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傷疤,讓林麥頭皮發麻。


    一道觸目驚心的新鮮傷痕從肩頭一直延伸到腰處,深可見骨,隨著男人的呼吸逐漸滲出血跡。


    林麥有些害怕,不敢上前。


    男人閉著眼睛等了一會兒,察覺到林麥沒有動靜,睜開眼來看向她。


    略帶嘲諷地道:“怎麽,被小爺的魅力迷惑得說不出話來了?女人就是膚淺!”


    林麥氣得脫口而出:“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垂涎你的美色了?自戀也要有個限度啊。”


    他雖然美,還能美過方卓然?


    就算她垂涎男色,也隻會選方卓然,誰會選他這種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危險人物!


    男人歪著嘴壞笑道:“我說是就是。”


    一副心情好到爆的樣子,撐著坐了起來,從林麥手裏拿過醫藥箱打開,自己拿了酒精和棉簽清理正麵的傷口。


    他正麵的傷勢也不輕,幾道刀痕血肉模糊。


    空氣裏彌漫著令人頭暈目眩的酒精的味道。


    一想到酒精抹到傷口上的那種火燒火燎的疼痛,林麥忍不住問:“疼嗎?”


    “疼。”男人嘴裏說著疼,可是臉上卻不顯露半分。


    反而輕佻地看向她:“不過我抹一下傷口,你親我一下就不會疼了。”


    林麥翻了個白眼,立刻把嘴巴閉得緊緊的,她不想關心他哪怕半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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