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先發上來。


    哥倫布(1451~1506)出生在意大利的**。如果熟悉大航海適當的曆史,一定會知道,**是個非常“盛產”航海家的地方。不過,最開始的哥倫布可沒有想過要航海:他隻是想安安穩穩地繼承父親的紡織作坊而已。不過,後來因為他的父親做生意賠了錢,讓哥倫布從此就對做買賣再沒什麽好感和興趣。


    如果從歐洲各國的民族性上來說,意大利人是個熱血、浪漫、不怎麽安分守己的民族。加上地處地中海北岸,航海業非常發達。當時的航海,其實有種賭博的意味在裏麵:短途的航海還好,長途航行有時候就是把腦袋拎在手上討生活!糧食、疾病、迷航、水手暴動、找到新村落,或者發現寶藏……這些都有可能讓窮光蛋一夜暴富,也可能讓富翁賠個精光。


    如果仔細分析哥倫布的心理活動的話,說不定可以發現他潛藏在內心深處的“暴富”渴望。畢竟,家道中落之後,他就參加了一隻“海盜”船隊。當然,不是那種純海盜,隻是在沒人看見的時候,偶爾做幾筆“小買賣”的船隊。


    要說哥倫布也挺倒黴的。俗話說,行的山多終遇鬼。在他20多歲那年,他所在的那隻法國船隊在襲擊意大利船隊時卻被意大利人給剿(jiǎo)了。奄奄一息的哥倫布抱著一塊破木板飄到了葡萄牙。不過,一個窮得響叮當的流浪漢,很顯然在葡萄牙葉不會有太多的好日子過。好在,哥倫布還是繼承了父親的好相貌。加上他又挺會甜言蜜語,所以他很快就和一位大家閨秀陷入了愛河。


    他之所以找這樣一個“有能量”的妻子,正是因為他有“雄心壯誌”!不過,這“雄心”有些泛著金幣的顏色就是了。


    其實,這也不能怪哥倫布。當時的歐洲情況就是這樣。歐洲人喜歡吃肉,不過歐洲部怎麽產香料。加上有時候他們需要熏香來蓋住身上的異味(這也是為什麽歐洲香水曆史悠久的原因),所以他們對於產自東方的香料有著獨特的好感,有時候一斤好的香料甚至可以換來等重的黃金。此外,產自中國的瓷器和絲綢也是歐洲人標榜身份的象征。


    但是獲得這一切的代價不菲。那時蘇伊士運河還沒修起來,要想到遙遠的東方做生意,需要從歐洲出發,繞過整個非洲,再橫渡印度洋,從新加坡再一路向北。往往走一圈下來,沒個一年半載絕回不來。再加上海洋情況又變化莫測,常常有人就一去不返。


    正因為路途遙遠,所以東方的富足就在西方被無限製誇大了。在《馬可波羅遊記》裏,不但記載有中國的富足,而且還把日本和印度都誇成了天堂。書中的日本“遍地黃金”,皇宮裏甚至連道路和窗戶都是用黃金鑄造的(實際上,日本的銀含量很高,金含量並不高。而且馬可波羅並沒有去過日本,他所記述的隻不過是傳說)。


    所以,哥倫布的雄心就是:組織一個船隊,向西再向西,然後到達遙遠的東方,把那裏的香料和黃金都販賣回歐洲!


    為了達成這個目的,他找了個有能力有影響的妻子。沒過多久,他的妻子就把他介紹給了當時葡萄牙富足遠征航海業務的王子。不過,哥倫布的開價太高:新發現的地區的總督職位,還有當地一切財富的10%。這讓王子和他的委員會幾次否決了派哥倫布去遠行的計劃。


    過了幾年,哥倫布的妻子病死了。他帶著兒子又來到了西班牙,麵見西班牙國王,提出了他那個老套的計劃,國王和王後答應他考慮一下,不過,這一考慮,就是好幾年。


    在苦等了6年之後,哥倫布的計劃終於被西班牙國王認可。西班牙國王和王後在王宮裏接見了哥倫布,不過,這時哥倫布提出了新條件:第一,事成後封他為將軍;第二,他要做新領地的總督;第三,他要所有領地收入的10%。


    要不是有人替哥倫布說好話,說不定他就會被衛兵打出宮殿:他的要價太高了。但考慮再三,西班牙國王還是答應了哥倫布。


    然後哥倫布就從巴塞羅那起航啦。


    哥倫布當時領著3條船出航的情況,估計沒幾個人記得住。畢竟,那時候大多數人,包括國王和王後,都把哥倫布當成一筆“風險投資”:成了,那就是賺到一大桶黃金;要是哥倫布的船隊就此沉了……那畢竟也隻不過是賠了點錢而已。實際上也的確如此:哥倫布的西征首航沒什麽儀式,他隻是從巴塞羅那港口悄悄進入地中海。


    哥倫布畢竟還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水手,這次他的航行過程有驚無險,雖然中間也遇到過風浪,不過都在他的指揮下化險為夷。直到有一天,他發現了遠遠的地方似乎有片陸地,陸地上還有火光。


    這已經是出航三個月以後的事了。不過,此時哥倫布仍然認為自己發現的是印度,所以他在自己的航海日誌上把這裏標誌為“印度群島”(即現在的西印度群島,為了與遠在印度的東印度群島相區分),把這裏島上住的土著人稱為“印第安人”(這應該可以解開很多英語初學者的疑惑:為什麽印第安人和印度人的拚寫都是indian)。實際上,這群人是阿拉瓦克人。


    此時的哥倫布可能正處於他人生最興奮的時刻:他從土著人的口中聽說了一個消息,在此地往南,有個富饒的國度,國王擁有大量的黃金。他一心認為這就是日本,於是拚命向南找。當然,他不可能在美洲找到“日本”這個國家。


    興奮的哥倫布非常自信:聽到“古巴那坎”這個詞,他認為是“中國大汗”的誤讀;錫瓦奧是“日本”的誤讀……但是持續找了兩個月,“黃金之國”還是“傳說啊傳說”。最後,他隻好帶著好土著交換來的東西,返回西班牙。


    兩個月後,他回到了西班牙。這時候的哥倫布才算真正輝煌起來。國王兌現了他的承諾:哥倫布被封為將軍。


    在最開始獲得成功後,哥倫布受命去在那個他發現的“印度群島”(實際上是古巴)建立一個永久殖民地。這次哥倫布帶著一個浩浩蕩蕩的大船隊出發了。不過,到了那邊,卻發現上次建的城池已經變成一片焦土,所有留守的人都失蹤了。


    被這些瑣事打擾得焦頭爛額的哥倫布下令徹查,最後的結果讓人無語:這些留守的水手仗著自己是白人,在當地無惡不作,最後被憤怒的土著人全部幹掉了,城也被毀成瓦礫。


    為了當好總督,哥倫布不得不下令對當地的土著人進行了屠殺。為這事(當然也不排除有人看他富了起來就使絆子),有人把哥倫布告上了法庭。最後哥倫布不得不終止了第二次航行,回到西班牙受審。


    不過,當時歐洲基本上還處於一個向外拚命擴張的階段――所以開拓者不會受到太重的刑罰。哥倫布沒什麽事,隻是被罰了些錢。兩年後,他又組織了一個新的艦隊,開赴自己的領地。


    但好的航海家未必也是個好政客。哥倫布在自己領地上的統治生涯過得很不如意:有人說,不應該讓一個意大利人來當西班牙的總督(這純屬無事生非。當年哥倫布出海的時候為什麽沒人說他是意大利人?);還有人說哥倫布在領地橫征暴斂(這倒有可能);此外,一些已經回到歐洲的人再次把他告上法庭。為這個,哥倫布提出,希望國王可以派個人來幫他管理。


    最可怕的事情發生了!國王很痛快地派了個人過來,但不是當哥倫布的助手,而是全權取代哥倫布的地位。那人來了以後,二話沒說就搜羅了一堆證據,把哥倫布抓了起來,遣送回西班牙。


    哥倫布在監獄裏蹲了幾個月,好不容易才被放了出來。這時候他的總督職位已經被國王罷免了,他的身體狀況也差得一塌糊塗。但或許是血管裏流的都是海水吧,他又開始了第四次遠征。


    這次更慘:他在加勒比海(北美和南美之間的一片海域,但被哥倫布看做是印度海岸線)上遇到了百年不遇的暴風雨。暴風整整刮了一個月,刮得船隊都快散了架。


    哥倫布企圖發現印度的舉動落了空,在那些小島上他也沒找到黃金。最終,他不得不拖著支離的病體回到了西班牙。這是他的第四次遠征,也是最後一次。在回來後兩年中,他的病一直好好壞壞,最終病逝。


    據說他死的時候非常淒慘,不僅沒人伺候,連兒子都不在身邊,死的時候已經窮困潦倒。因為西班牙國王曾經下過命令,變賣哥倫布所有的動產,查封所有的不動產,以清償他欠下的債務。


    這些還不是最慘的。作為一個航海家外加探險家,發現別人從來都沒有到過的地方(盡管目前有學者說,哥倫布不是最早到達美洲的人,在此之前有很多亞洲人曾經遷徙到美洲,但大多數人都承認是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是件可以彪炳史冊的事,甚至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給發現地命名。不過,哥倫布永遠喪失了這份殊榮――他始終認為自己航行到的地方是亞洲。在他死後,另一位意大利的探險家證實了哥倫布到達的地方不是亞洲,而是一片以前從未被人發現過是新大陸。


    注意,是證實,不是發現。


    但就是這點小小的差別,讓美洲的命名權永遠歸屬於了那個後來的意大利人――亞美利加。美洲的全稱――亞美利加洲(american),就是從那個人的名字而來。而哥倫布,隻有了一個不是命名權的命名權:西印度群島。那個最開始被哥倫布認為是印度群島的地方,為了區別真正的印度群島,而被加了個“西”字。印度旁邊的那片群島,則被加了個“東”字。


    哥倫布死後很長一段時間,他的事跡都默默無聞。大家想起他時,可能都把他當成一個“異想天開的人”,或是一個“不合格的總督”。直到西班牙開始大規模在新大陸殖民,然後把成船成船的黃金(南美洲的黃金儲量還是不錯的,隻是哥倫布當年沒有找到)運回歐洲,“哥倫布”這個名字才被重新提起。能夠讓歐洲人眼睛發綠的黃金,能夠讓他們不用工作也能安享幾百年清福的財寶,都起源於當年那個傻乎乎要尋找“新航線”的“將軍+總督”。這時的歐洲大陸,特別是西班牙人才開始急急忙忙地“紀念”哥倫布。他們給他造了塑像,建了廣場,還在他出海的地方修了紀念柱和小金人。


    就像現在網絡上流行的一句話:人生就像一個餐桌,上麵擺滿了杯具與餐具(悲劇和慘劇)。哥倫布的一生,或許就是這樣一張餐桌吧……


    ――摘自蘆淼《航海環球百日記》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大明科技體係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飄天文學隻為原作者孤舟雪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孤舟雪並收藏大明科技體係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