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總會想起鬱梟。


    想起有人對我伸手的時候,他一把抱起我,告訴人家這狐狸凶得很,咬人。


    其實我一點都不凶,他隻是不喜歡別人摸我。


    我下山的那時已經很晚了,很少有人會注意到街上有一隻叼著錢袋,漫無目的行走的狐狸。


    我跟著嗅覺走到了一條大學城附近的夜市街,烤雞腿香味實在是太誘人了。


    隻是價格有點貴。


    我歎了口氣,在心裏又歎了一句人心不古,但還是從錢袋裏扒拉出來十五塊錢,放到了女攤主的腳邊,仰頭看著她,要她給我一個雞腿。


    攤主人很好,不但給了我雞腿,還把一些沒賣出去的雞骨架一同放在了我麵前,我吃得很開心,如果他們沒有會閃光的方塊兒對著我一直拍就好了。


    說起來,我已經很久都沒有吃過肉了。


    剛和平長虹回到山上的時候,我每天都在麻痹自己。


    鬱梟不是不要我了,他隻是有對他而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是我理解不了的重要。


    他做完了他要做的事情,就會回來找我的。


    我在心裏這般告訴自己。


    盡管我知道他回不來了。


    就像分別的那日,我分明看見他眉心的魂火,卻固執地要拽走他一般。


    我曾一度認為,是我自己罪孽深重,才引得神明將劫數落在了我最愛的人身上,用他的血肉之軀來懲罰我,為此我日複一日對著神像祈福,誦經敲鍾。


    我戒斷了葷腥,我妄想成佛。


    想要以此洗清千年前犯下的罪孽,想要上天收回降在鬱梟身上的劫數。


    我希望他好好的,哪怕在一個我不知道的地方。


    但是,過了很久我才知道。


    我跪的神像本神他媽的就是那個死酒鬼。


    平長虹很窮,也很缺德,看見他整日酗酒胡言亂語的樣子,我就想不明白怎麽什麽貨色都能當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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